H公司假期管理辦法
一、法定節日假、帶薪年休假
假期分類
項目法定節日假帶薪年休假
享受范圍全體職工全體職工
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統一放假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休假天數每年十天:
1月1日;
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5月1日、2日、3日;
10月1日、2日、3日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五年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從第六年起按員工在公司工齡年限給予,每一年遞增一天,最多不超過七天。
假期待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照發
備注如遇法定休息日假日順延每年一次,不跨年度使用。
一年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一個月(含)以上或累計曠工三天(含)以上者,取消當年休假,如當年已休,則取消次年度休假。
休假天數的變動,均從工齡滿周年的次年起調整。
二、婚 喪 假
假期分類
項目婚假喪假受范圍當事人當事人 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憑本人結婚證明,單位簽署意見,經同級人事勞動部門批準后休息。本人申請,單位簽署意見,經同級人事勞動部門批準后休息。
休假天數5天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五天喪假;姻親(岳父母、公婆)去世,給予三天喪假。
路程除外
假期待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照發。
備注辦理結婚手續的一周年內有效。辦理婚事時一次性使用。辦理喪事時一次性使用。
(三)哺乳假、產假假期分類
項目哺乳假產假享受范圍
女職工女職工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憑獨生子女證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經單位批準后休息。憑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證明,經單位批準后休息。
休假天數子(女)在周歲內,上午30分鐘,下午30分鐘,可合并使用。
多胎,每多哺乳一個子(女)另增加30分鐘。90天(含產前假15天);
晚育另增加20天(其中產前假增加15天);
難產另增加15天;多胎,每增加一胎另增加15天。
假期
待遇休假期間視為出勤基本工資照發,停發休假期間崗位和效益工資。
備注年滿24周歲的初產婦,方可享受晚育假。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四)病假、工傷假
假期分類
項目病假工傷假
患病及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享受范圍當事人當事人
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由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出具證明,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治療)。
一周以上的,必須報公司人事部批準。由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出具證明,同級人事勞動(安技)部門認定。
休假
天數根據醫療衛生部門的建議,按批準天數休息(治療),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根據醫療衛生部門的建議,按人事勞動(安技)部門批準的天數休息(治療)。
假期待遇休假期間停發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
病假一月以內(含一月)按下列標準執行:
月累計兩天以內(含兩天),月基本工資照發;
月累計兩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月基本工資按90%發給;
月累計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月基本工資按80%發給;
月累計十五天以上一個月以下(含一個月),月基本工資按70%發給。
病假一月以上參照《員工傷殘、死亡待遇規定》中有關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內待遇規定執行。參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中工傷保險待遇規定執行。
備注可用帶薪年休假沖減
職工患急病或在外埠患病,可在病愈后一周內,憑縣級(含)以上醫療衛生部門證明,經單位認可后,補辦手續??捎脦侥晷菁贈_減。
職工受傷后,符合國家有關比照因工負傷規定的,可比照本暫行規定執行。
(五)事假、搬遷假
假期分類項目事假搬遷假 享受范圍當事人當事人
請假手續
及批準權限由本人提出理由及請假時間,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
一周以上的報公司人事部批準。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休息
休假
天數根據實際情況,按批準天數休息。1天
假期
待遇休假期間停發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按所批準休假天數扣發基本工資。視為出勤
備注員工請事假應從嚴掌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請假。
確因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電報、書信、帶口信等方式請假,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可用帶薪年休假沖減。
篇2:某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第1條 在校住宿學生寒暑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條 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備案。
第3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校內各部門輔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學生,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到宿管中心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
第4條 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
第5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定》,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住宿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資格外,還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7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系部值班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
篇3: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定(2)
> 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定(二)為保障假期期間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為學生提供一個優良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運行成本,根據學生公寓假期工作實際,特對假期住宿學生做如下規定。
1.假期住宿的學生須經院(部)統一核查、批準后在放假前一周內將名單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備案,公寓中心不受理個人申報;各學院批準住宿學生由各學院負責管理。
2.原則上只有大三學生或由經學校批準的其它學生可以提出住宿申請。
3.未經批準的學生不準在校內住宿(20**年6月7日至8月26日)。批準住宿的學生須服從公寓中心統一安排,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4.住宿學生由公寓中心統一辦理臨時證件,持證出入公寓。開學后將證件交回公寓中心,補證或證件丟失者,需交納工本費;
5.未經公寓中心批準,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發現無證人員住宿,每天收費20元,收費日期自放假之日是起計算;
6.嚴禁留宿異性,嚴禁將床位出租他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報相關部門處理;
7.住宿學生要遵守公寓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管理;
8.住宿學生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身份核查,提供相關證件,對人證不符或不能提供證件的,將予以清退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9.假期期間水電使用,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10.設施維護、維修按正常程序進行;
11.因各種原因提前離?;虿荒茉趯W校住宿的,要及時通知院(部)輔導員,并到公寓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12.住宿期間要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嚴禁違章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