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公司員工傷殘、死亡待遇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員工傷殘、死亡善后工作,適當解決本人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參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固定職工死亡待遇暫行規定》、《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工資制度改革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規,并參照集團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因工致殘或死亡的,按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中工傷保險待遇規定執行;尚未在參加工傷保險因工致殘或死亡的,公司比照工傷保險待遇規定執行。
第三條: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員工的喪葬費標準為死亡員工本人生前3個月月薪,由公司財務部核定。
第四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生前供養直系親屬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金,其標準為死亡員工本人生前的7個月月薪,由公司財務部核定。
第五條: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公司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公司不解除勞動合同。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六條: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在醫療保險指定醫院醫治發生的費用報銷辦法按照醫療保險待遇規定執行,尚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公司比照醫療保險待遇規定執行。
第七條: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醫療期連續在6個月以內者,按照員工工齡長短,公司發給員工本人基本工資的60%-90%;
(二)醫療期連續在6個月以上者,按照員工華神工齡長短,公司發給員工本人基本工資的40%-55%,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
具體標準見下表:
醫療期基本工資發放比例
華神工齡6個月以內(含6個月)6個月以上
1-5年60%40%
6-10年70%45%
11-20年以上80%50%
20年以上90%55%
第八條: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按照員工工齡,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相當于六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本規定所指“非因工負傷或死亡”不包括因下列情形導致的負傷或死亡。
(一)自殺;
(二)參與斗毆;
(三)酗酒;
(四)無證或酒后駕駛機動車輛;
(五)犯罪;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篇2:企業員工報酬待遇管理規定
報酬待遇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的合法利益,貫徹多勞多得,獎勤罰惰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各種報酬待遇僅適用于正式聘用員工,短期聘用員工待遇由合同書確定。
第三條 凡在本公司就業的正式聘用員工可享受下述四類報酬待遇:工資類,津貼類、獎勵類和福利類。
(一)工資類包括:
1.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
3.浮動工資
4.年終雙薪
(二)津貼類包括:
1.職務補貼
2.物價補貼
3.住房補貼
4.加班補貼
(三)獎勵類包括:
1.創匯獎
2.全勤獎
3.年終獎
4.年終先進個人獎
(四)福利類包括:
1.夏季飲料費
2.勞保費
3.節日補助
4.醫療費
5.獨生子女費
6.子女教育費
7.煤氣補助
8.喪葬補助
第四條 各類報酬待遇的標準如下:
(一)工資類
1.基本工資分成四類十等(附表略);
2.工齡工資以服務公司的時間計算,每月一年5元;
3.浮動工資,由公司拿出相當全部員工基本工資15%的獎金,作為浮動工資(其分配原則另定);
4.年終雙薪,每年12月對在本公司干滿一年以上的員工發雙薪。
(二)津貼類:
1.職務補貼:分成六級(附表略);
2.物價補貼:根據物價上漲浮動確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補貼:對公司應該提供住房而沒有提供住房的員工,限經理以下,每人每月補助300元,部門經理以上,每人每月補助500元;
4.加班補貼:加班補貼為單位時間工資的2倍。
(三)獎勵類:
1.創匯獎:達到核定指標的100%獎給人民幣80元,每超過一個百分點,獎人民幣5元;
2.全勤獎: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終獎:根據年終經濟效益確定;
4.年終個人獎500-1000元。
(四)福利類:
1.夏季飲料費: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勞保費:每人每月20元;
3.節日補助:春節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國慶節每人100元,三八婦女節,婦女每人50元;
4.醫療費:員工每月發醫療津貼40元,住院治療經醫院證明支付90%,工傷醫療費由公司全額負擔;
5.獨生子女費,屬獨生子女家屬員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0元(獨生子女年滿18歲停發);
6.子女教育費:有子女在校學習的員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發給子女教育費;
7.煤氣補助;
8.喪葬補助: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喪葬,每次補助800元。
第五條 員工的每月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在發薪日一并領取,每月5日為發薪日,當月發上月工資。
第六條 有關扣薪扣獎事宜的處理:
(一)缺勤扣除
1.遲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規定扣除工資、資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負傷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負傷疾病缺勤時,應于一周內提出醫院證明,工資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給。
(三)特別休假
下列情況下,沒超出公司其它規定范圍的,報酬待遇照常付給。
1.婚假、喪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務權時;
4.法定節假日;
5.女性員工產假;
6.休假日加班后補休;
7.公假。
第七條 報酬待遇的調整
公司員工報酬待遇的調整審定屬公司總經理,任何人和部門都無權決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時期,由人事部作出調整備案,交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篇3:員工聘用制度:報酬待遇管理規定
十四、報酬待遇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的合法利益,貫徹多勞多得,獎勤罰惰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各種報酬待遇僅適用于正式聘用員工,短期聘用員工待遇由合同書確定。
第三條 凡在本公司就業的正式聘用員工可享受下述四類報酬待遇:工資類、津貼類、獎勵類和福利類。
(一)工資類包括:
1.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
3.浮動工資
4.年終雙薪
(二)津貼類包括:
1.職務補貼
2.物價補貼
3.住房補貼
4.加班補貼
(三)獎勵類包括:
1.創匯獎
2.全勤獎
3.年終獎
4.年終先進個人獎
(四)福利類包括:
1.夏季飲料費
2.勞保費
3.節日補助
4.醫療費
5.獨生子女費
6.子女教育費
7.煤氣補助
8.喪葬補助
第四條 各類報酬待遇的標準如下:
(一)工資類
1.基本工資分成四類十等(附表略);
2.工齡工資以服務公司的時間計算,每月一年5元;
3.浮動工資,由公司拿出相當全部員工基本工資15%的獎金,作為浮動工資(其分配原則另定);
4.年終雙薪,每年12月對在本公司干滿一年以上的員工發雙薪。
(二)津貼類:
1.職務補貼:分成六級(附表略);
2.物價補貼:根據物價上漲浮動確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補貼:對公司應該提供住房而沒有提供住房的員工,限經理以下,每人每月補助
300元,部門經理以上,每人每月補助500元;
4.加班補貼:加班補貼為單位時間工資的2倍。
(三)獎勵類:
1.創匯獎:達到核定指標的100%獎給人民幣80元,每超過一個百分點,獎人民幣5元;
2.全勤獎: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終獎:根據年終經濟效益確定;
4.年終個人獎500~1000元。
(四)福利類:
1.夏季飲料費: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勞保費:每人每月20元;
3.節日補助:春節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國慶節每人100元,三八婦女節,婦女每人50元;
4.醫療費:員工每月發醫療津貼40元,住院治療經醫院證明支付90%,工傷醫療費由公司全額負擔;
〖JP3〗5.獨生子女費,屬獨生子女家屬員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0元(獨生子女年滿1
8歲停發);〖JP〗
6.子女教育費:有子女在校學習的員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發給子女教育費;
7.煤氣補助;
8.喪葬補助: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喪葬,每次補助800元。
第五條 員工的每月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在發薪日一并領取,每月5日為發薪日,當月發上月工資。
第六條 有關扣薪扣獎事宜的處理:
(一)缺勤扣除
1.遲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規定扣除工資、資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負傷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負傷疾病缺勤時,應于一周內提出醫院證明,工資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給。
(三)特別休假
下列情況下,沒超出公司其它規定范圍的,報酬待遇照常付給:
1.婚假、喪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務權時;
4.法定節假日;
5.女性員工產假;
6.休假日加班后補休;
7.公假。
第七條 報酬待遇的調整
公司員工報酬待遇的調整審定屬公司總經理,任何人和部門都無權決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時期,由人事部作出調整備案,交總經理核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