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企業保安員考核評分標準
為了規范保安員的日常工作表現,提高整體保安服務水平,特制定以下保安員考核評分標準。本標準將從儀容儀表、崗位職責、溝通協作、突發事件處理等方面對保安員進行全面評估,旨在激勵保安員努力提高自身職業素質。
01 儀容儀表(20分)
1. 著裝整潔,佩戴工牌,無破損、污漬(5分);
2. 頭發整潔,發型規范,無長發、染發(5分);
3. 保持面部清潔,不得留胡須(5分);
4. 指甲修剪整齊,保持手部清潔(5分)。
02 崗位職責(30分)
1.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曠工(5分);
2. 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確保所轄區域的安全(10分);
3. 每日填寫值班記錄,內容詳實、準確(5分);
4. 做好巡邏檢查工作,確保巡邏范圍全覆蓋、無盲點(10分)。
03 溝通協作(20分)
1. 與人溝通使用文明用語,體現公司形象(5分);
2. 主動與同事、業主溝通,增進團隊協作(5分);
3. 積極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提高整體工作效率(5分);
4. 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確保信息暢通(5分)。
04 突發事件處理(30分)
1. 熟悉突發事件處理流程,能夠迅速響應(5分);
2. 在突發事件中保持冷靜,合理處置(10分);
3. 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報警、求救(10分);
4. 事件處理后,能夠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5分)。
05 業務知識與技能(20分)
1. 熟悉保安基本知識,如消防、法律法規等(5分);
2. 熟練掌握保安專業技能,如防衛、急救等(10分);
3. 具備良好的觀察、分析和判斷能力(5分)。
06 客戶服務與滿意度(20分)
1.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做好來訪登記(5分);
2. 對業主的訴求及時響應并協助解決(10分);
3. 提高業主滿意度,獲得好評和認可(5分)。
07 加分項(10分)
1. 提出合理化建議,有助于提高保安服務質量(5分);
2. 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生(5分)。
08 扣分項(10分)
1.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如遲到、早退、曠工等(2分/次);
2. 工作期間睡覺、玩手機、聊天等(2分/次);
3. 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造成嚴重后果(5分/次)。
總分:100分
評分標準說明:
1. 總分100分,其中各部分權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 評分結果作為保安員績效考核、晉升或獎懲的依據;
3. 各部分具體評分細則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
篇2:大廈保安員評分考核標準
保安員評分考核標準
目的:
保證保安人員的個人素質及工作表現能夠達到部門要求,確保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維護公司規章制度的嚴肅性。
適用范圍:
豪柏大廈物業保安部的全體保安隊員。
標準內容:
序 | 規定內容 | 扣分數 |
1 | 崗上吃零食 | 20 |
2 | 崗上吸煙 | 20 |
3 | 睡崗 | 50 |
4 | 崗上聊天 | 10 |
5 | 崗上看書報 | 20 |
6 | 宿舍區域內亂丟煙頭垃圾 | 5 |
7 | 外出不請假 | 50 |
8 | 打架 | 當事雙方各扣100分,并承擔一切后果。 |
9 | 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 | 20 |
10 | 上班遲到 | 10 |
11 | 故意損壞公物 | 當事者扣30分,并承擔一切責任。 |
12 | 發現問題未及時匯報或瞞報工作情況 | 當事者扣30分,并承擔一切責任。 |
13 | 破壞同事關系 | 50 |
14 | 請假外出超時 | 每超1分鐘扣1分 |
15 | 請假夜不歸宿 | 扣除當月工資,并做開除處理。 |
16 | 個人內務衛生零亂者 | 10 |
17 | 工作用語不當,客戶投訴者 | 20 |
18 | 上班不穿黑色制式皮鞋 | 5 |
19 | 工作時間不集中精神的 | 10 |
20 | 私穿制服外出的 | 10 |
21 | 崗上收聽收錄機 | 20 |
22 | 宿舍內高聲喧嘩影響別人休息 | 5 |
23 | 隨地吐痰 | 10 |
24 | 上崗不系領帶 | 5 |
25 | 上崗不按規定著裝 | 10 |
26 | 串崗 | 5 |
27 | 故意脫崗者 | 當事者扣除30分,并寫書面檢查 |
28 | 上崗早退者 | 30 |
29 | 宿舍區域內賭博 | 當事者扣除20分 |
30 | 宿舍內喝酒者 | 20 |
31 | 未經請示擅自換崗 | 20 |
32 | 粗言穢語、打鬧者 | 5 |
33 | 亂動他人物品 | 10 |
34 | 頭發不符規定 | 5 |
35 | 未按規定剃須 | 5 |
36 | 揀拾物品隱匿不報 | 20 |
37 | 制服衣扣不扣或亂扣者 | 10 |
38 | 明知故犯,故意穿越園區綠地 | 10 |
39 | 遇見客戶及上級領導視而不見未問好 | 10 |
40 | 穿著制服在公共場所插兜,衣冠不整者 | 10 |
41 | 交接班時,交接不清者 | 交接雙方各扣5分 |
42 | 洗涮用品亂擺亂放者 | 5 |
43 | 不服從調動,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 20 |
44 | 當班時未請示,接待親友、客人 | 10 |
45 | 不與領導、同事合作,導致工作失誤 | 20 |
46 | 工作疏忽、導致客戶投訴 | 20 |
47 | 對同事無禮、粗言穢語、恐嚇欺侮同事 | 10 |
48 | 故意偷工懈怠 | 20 |
49 | 當班時間用對講機聊天 | 30 |
50 | 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 | 20 |
51 | 無視管理層及保安隊長決定,拒不執行 | 30 |
項目 | 內容 | 標 準 | 備 注 |
大 堂 保 安 |
儀 容 儀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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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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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視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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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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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紀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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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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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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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邏 保 安 |
儀 容 儀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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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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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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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 | 標 準 | 備 注 |
巡 邏 保 安 |
工 作 紀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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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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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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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輛 管 理 員 |
儀容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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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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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紀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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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質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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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能 力 |
1.熟知業主(租戶)車輛相貌特征、車牌號、車輛外型、顏色 2.熟知相關應急預案并能處理 3.指揮手勢動作規范、準確、有力、符合交通指揮規范要求 4.能熟練掌握報警監控、對講、電梯、車輛管理相關設施及設備的操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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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