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員工手冊:培訓管理辦法
1.培訓種類
1.1入職培訓:新進員工報到后,由行政部安排員工了解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2試用培訓:試用期間由其直屬主管施予工作指導使其熟悉業務和技能。
1.3在職培訓:試用期滿合格對員工實行進一步提高工作技能等的培訓。
1.4內訓:由公司相關人員組成培訓師資力量。
1.5外訓:公司派員工到外界接受培訓或外聘講師到公司進行培訓。
2.培訓工作程序
2.1提出培訓需求:
2.1.1各部門經理(最高主管)于每年年底(月底)提出次年度(月度)員工培訓需求計劃,填寫《培訓需求申請表》,并交總辦。
2.1.2如臨時需培訓,應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并填寫《培訓需求申請表》。
2.2擬定年度培訓計劃;
2.3討論年度培訓計劃;
2.4確認年度培訓計劃;
2.5培訓實施:
2.5.1行政部及相關部門按核準的《年度培訓計劃表》按月實施。
2.5.2如外派培訓,須由需求部門提交《培訓需求申請表》,經權責主管審批后交行政部組織實施。
2.5.3凡收到培訓通知的人員如無特殊情況均須準時參加,否則以缺勤論處。
2.5.4培訓后由行政部負責整理《個人培訓檔案》。
2.6培訓意見及效果調查;
2.7考核或資格鑒定:
2.7.1新進人員參加入職培訓后第二天參加考試,一次不及格通報處理,再次安排培訓第二次仍不及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2.7.2如外派受訓,須繳驗《合格證書》、《結業證書》或交培訓心得報告的方式進行資格鑒定或效果審查。
2.8培訓費支出:相關人員參加外部培訓時公司給予一定培訓費補助,培訓后在職滿一年者培訓補助費由公司承擔,如培訓后在職未滿一年而離職,則培訓補助費自個人工資中全部扣回。
3.應用表單
3.1《培訓需求申請表》
3.2《個人培訓檔案》
篇2:藝培中心美術培訓教師管理辦法
> 藝術培訓中心美術培訓教師管理辦法美術教師是履行紅橋區藝術培訓中心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為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增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以培養更多的美術人才。為此,制定教師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師主要職責
1、教師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
2、教學工作是教師的首要工作,教師在工作中要服從分配,勇挑重擔。教師應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工作,并努力在本專業、本課程的研究或教學上有所創新。
3、教師應負責課堂教學和維持課堂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每一節課前應提前點名。
二、教師工作基本要求
1、編制授課計劃:每學期教師的教學任務,教師必須根據教學計劃、學生實際情況結合,認真編制授課計劃,對課堂理論知識、基礎知識、課堂示范、作業要求等,做精心的安排,填寫學期授課計劃表、專業課授課計劃說明。
2、教師要按預定的教學計劃授課,保證落實教學內容,完成教學任務。教師上課不得提前下課,不應隨意變更進度、改變教學內容。每月上交一次授課計劃。
3、教師要嚴格遵照中心的考核方法進行考核:
(1)每學年美術培訓要進行四次考核(每學期2次)。
(2)考核形式:統一考試。
(3)閱卷形式:外聘教師。
4、合理利用畫室,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在畫室上課。
5、培訓部將嚴格檢查,每次上課均有檢查記錄。
篇3:北京市物業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管理辦法
北京市物業管理單位經理、部門經理、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管理辦法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為加強本市對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素質,保證物業管理單位的服務質量,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建設部《關于實行物業管理企業經理、部門經理、管理員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號),制定本辦法。
二、崗位培訓的目的,是使物業管理單位經理、部門經理、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達到崗位要求,基本勝任本崗位工作。
三、培訓對象為具有大專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的物業管理單位經理;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或相關管理業務的部門經理和管理人員。
四、物業管理人員參加崗位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頒發崗位合格證書。取得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從事相應的物業管理工作。
五、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人員只能在一家物業管理單位任職。
六、崗位合格證書實行復檢制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滿,證書持有人須參加新一輪的培訓。
七、證書持有人平均每年必須接受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有效期滿,未完成繼續教育規定總學時或抽查時實際水平未達到任職資格要求者,發證機關注銷其證書。
八、崗位合格證書不得交易、涂改、偽造;遺失者須向發證機關申明作廢,方可補辦。
九、物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作為物業管理單位取得資質合格證書和參加資質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各單位應在1999年年審前,使本單位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人員不少于應參培人員的30%,20**年到達100%。未達到標準的單位,責令限期達標;逾期仍未達標
者,予以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
十、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的實施情況。北京市房地產行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考評辦公室負責制定崗位培訓辦法,組織培訓,進行考試、考核。
十一、物業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信守職業道德。違法違紀者,發證機關有權吊銷其崗位合格證書。
十二、本辦法由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199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