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培訓不僅是萬科事業持續發展的內在運行機制之一,同時也是現代企業為職員提供的一項長期福利。在萬科,參加培訓不僅是每位職員不可推卸的責任,更是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職員通過培訓以不斷學習上進、自我實現、達成職業生涯規劃目標。為更好地做好培訓管理,有序地統籌安排培訓課程,建立培訓檔案,促進培訓工作的開展,特制定《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一、獲得培訓積分的條件
1、培訓積分登記對象凡在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登記在冊的萬科正式職員均為培訓積分登記對象。
2、獲得培訓積分的渠道
集團組織的內部培訓:參加各公司及集團總部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以各下屬公司名義或集團總部部門名義舉辦的各類講座、培訓專題、研討會等形式的課程均可申請培訓積分。
外部培訓:職員參加外部培訓課程,須填寫相應的《參加外部專門機構培訓審批表》,經所在公司主管經理和總部人力資源部認可后可獲得培訓積分。
自修課程:職員業余自修須按《職員手冊》第四章相應的規定完善申報程序,獲得批準后同樣可獲得培訓積分。職員每獲得一個單科結業均須向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申報。
雙向交流/出國考察:職員雙向交流/出國考察完畢回到原崗位后提交考察交流報告,經審核評價合格后獲得培訓積分。
網上自修:鑒于此自修方式還未正式開設,其具體的積分計算辦法將于日后隨網上自修的相關規定予以補充。
3、出勤要求職員參加培訓出勤率少于50%,則本次培訓無積分。等于及超過50%,按實際參加課時數計算積分。對于有結業證書的培訓,獲得結業證書后按培訓專題整體課時數計算積分。
二、積分計算辦法培訓課程凈課時數除有特殊情況,一般一整天按7小時計。
如:晉級培訓的課程系數為2.0,凈課程時數為21小時,則職員上完該課程獲結業證書后可得培訓積分=2.0×21=42分。
培訓積分系數確定原則:由于培訓課程內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據內容深淺程度及舉辦規格層次,用一定系數進行學分調整。課程積分系數分為4個檔次,具體劃分如下:
-講座類:凡時長小于等于4小時的培訓均列入講座類。講座類培訓積分系數為1.0。
-通用課程類:指時長大于4小時、有較明確的培訓目的和成熟的課程設計、但無明顯的崗位區別針對性的課程。通用類課程包括新職員入職培訓、自我管理培訓、電腦普及培訓等。通用課程類培訓積分系數為1.5,其中新職員入職培訓不設積分系數,完成網絡課程和集中培訓課程后一次性給予20個積分,完成拓展訓練后一次性給予10個積分。
-業務技能類:指與本崗位工作直接相關的,有助于工作技能提高的培訓。積分系數為2.0。-管理研修類:指中高級管理研修或訓練課程。積分系數為2.0。
-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類: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積分依時間而定:兩周以上:40分;兩周以下:20分-自修、業余攻讀學位:不設積分系數,積分由攻讀的學位和學期數定,每個學期積分分別為:博士:400分;碩士(MBA):300分;本科:200分;大專:150分。
-參加外部培訓:其分類及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集團組織的各類內部培訓由培訓組織單位的人事專職人員負責按上述標準確定培訓積分系數并寫入培訓通知,集團人力資源部對積分系數具有審核和修改的權力。
四、培訓積分的使用萬科的培訓是全員的培訓,獲得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職員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職員晉升和獲獎的必要條件。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課程和內容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職員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將依年度進行調整和公布。
1、薪金晉級積分:職員每年的培訓積分將作為職員該年度任職資格的考察條件之一,職員任職資格將作為薪金調整的重要依據。但職員薪金晉級,原則上其前12個月的培訓積分不得少于36分。
2、職務晉升積分:職員職務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其前12個月的培訓積分應達48分以上。(如果以上兩個條件是必須的(我有保留),就應在晉級和任命審批表中有所反映,否則無法銜接)
五、培訓積分的管理1、積分申請程序對于集團內各下屬公司組織的各類內部培訓,由各下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負責整理符合條件可獲得培訓積分的職員名單并填寫《培訓結果呈報表》,于培訓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無特殊原因超過一個月不報視作下屬公司本次放棄申請積分。
職員參加外部機構培訓須在培訓結束一個月之內知會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職員業余自修每一門單科結業均須在一個月之內知會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職員出國考察/雙向交流回到崗位后一個月之內知會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
以上須由職員申報的各類培訓如職員逾期不申報視作放棄申請本次積分。各下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須在接到職員申報后一個月之內填寫《培訓結果呈報表》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總部人力資源部對積分予以認可后由各下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添入該職員的《職員培訓積分登記表》。
2、積分公布總部人力資源部將于每季度初公布本年度截止到上季度末的職員培訓積分狀況,各下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有義務在本公司內以電子郵件、張貼等形式公布職員積分。
3、積分補報
職員確實因出差、休假等實際原因漏報積分申請的,由本公司人事專職人員于每季度培訓積分公布后一個月之內負責收集匯總,經本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簽字認可后可向總部人力資源部申請補報??邕^兩次季度積分公布仍不申報,將不再予以補報。
培訓積分填報、核定的具體工作流程列示如下: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及修改權歸萬科總部人力資源部。
篇2:物業作業指導文件:培訓積分管理制度
物業作業指導文件:培訓積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更好的做好培訓管理,有序的統籌安排培訓課程,建立培訓檔案,促進培訓工作的開展,特制定《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3.定義
無
4.職責
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積分的管理工作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培訓積分的計算方法
5.1.1職員需參加經公司人事部認可的培訓課程,出勤時間超過課程總時數80%以上方可得到該培訓課程的培訓積分。
5.1.2結業證書的獲得
公司組織的在職培訓,部分重要課程將對參加者頒發結業證書,職員參加培訓獲得結業證書的條件是:出勤率至少達到各項培訓凈課程時數的80%;并考試成績合格。
5.2培訓積分系數確定原則
由于培訓課程內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據授課時間及舉辦規格層次,用一定系數進行積分調整。課程積分系數分為三個檔次,分別是1.0、2.0、0.5。積分系數及檔次列表如下:
5.2.1培訓時間小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1.0 。
5.2.2培訓時間大于等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2.0。
5.2.3培訓時間大于等于10天的,培訓積分為0.5。
5.2.4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類:其積分也列入培訓積分管理辦法。職員返回原崗位或回國后提交雙向交流報告或出國考察報告,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2.5自修、業余攻讀學位與參加外部培訓:可根據員工自愿提供之證明材料列入積分,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3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
5.3.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職員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職員晉升和獲獎的參考條件。
5.3.2職務晉升積分
職員職務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需獲得一定的上年度培訓積分。
職員升主管:36分以上
主管升經理助理:24分以上
經理助理升副經理:24分以上
5.3.3積分基本要求的調整
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課程和內容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職員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將不定期進行調整和公布。
5.4培訓積分的填報、核定、公布和存檔
5.4.1所有人事關系隸屬天津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由辦公室統一為其建立培訓積分檔案。
5.4.2各部門及管理處負責填報、核定,辦公室對全體職員的培訓積分進行定期(年度)公布和存檔管理。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2-Z01-02-F1《職員考核積分匯總表》
TJzzWY6.2-Z01-02-F2 《職員月度積分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