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雙向交流管理規定
為規范集團內雙向交流的實施,有效地促進不同部門、公司之間的交流,為管理骨干、潛力職員的成長提供更為有效的途徑,現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雙向交流的方式:
從集團總部到一線單位工作0.5~6個月;
從一線單位到集團總部工作0.5~6個月;
在一線單位單位之間的相應部門或崗位工作0.5~6個月。
二、雙向交流的對象:
到萬科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異、富于進取的職員或者管理人員,經過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均可進行雙向交流。
三、雙向交流的辦理程序:
1、各單位人力資源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前半個月編制雙向交流計劃表。
2、各單位或部門進行推薦或個人申請。
3、初步確定雙向交流人選: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的職員表現以及培養、儲備人員的需要,羅列潛力人員名單;
各部門將甄選的人員名單提交各公司人力資源部或辦公室審查;
人力資源部征集個人申請雙向交流的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部或辦公室人事負責人組織各部門經理進行總評:部門經理介紹本部門候選人的業績表現、能力評價、改進/提升要點、發展建議;其他部門經理發表看法;人力資源部經理結合各部門的意見作出鑒定
4、確定推薦雙向交流人員的名單、交流方向、時間期限。
總部人力資源部根據確定的人選編制交流計劃表
總部人力資源部根據交流計劃表與各相關部門協調,制定個人雙向交流計劃安排。
通知雙向交流人員的主管上司、人事負責人、單位負責人。
交流人員接獲交流通知按計劃開始實施交流。
四、雙向交流人員的待遇
1、雙向交流的人員的薪金由原單位發放。
2、到異地進行雙向交流的人員無出差補助,按50元/天的標淮計發補助費,補助費由派出單位計發
3、到異地進行雙向交流人員的自行解決進餐問題,需要安排住宿的由交流所在地安排入住職員招待所,費用由派出單位承擔。
4、同地雙向交流人員不計發補助費,可報銷上下班交通費。
五、雙向交流的總結
1、交流完畢一周內,交流人員要提交雙向交流報告給直接上司、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并抄送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年末,各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應對本年度的雙向交流工作進行工作總結,并將結果通報各公司、集團總部部門的總經理和總部人力資源部。
篇2:農業工程研究院關于加強研究生學術交流的規定
農業工程研究院關于加強研究生學術交流的規定
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要遵守學術道德,科學地、誠實地獲得研究成果,這既是思想素質也是學術素質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考核標準的條件之一。為培養誠實勤奮,熱愛科學,求真務實,銳意創新,學風嚴謹,樂于奉獻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提高我院研究生思想素質、道德水平和綜合培養質量,保持優良的學術研究氛圍和嚴謹的學習風氣,杜絕學術虛假現象,并促進學科建設,學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在執行江蘇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章制度的同時,對本院研究生特制訂如下補充規定:
一、 學術道德規范基本要求:
1、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我院所有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都要堅持以下原則:
(1)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令,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技術權益。
(2)忠于科學,探求真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嚴謹治學,服務社會。
(3)刻苦學習,嚴肅認真,堅忍不拔,勇于創新,自強不息,潔身自律。
2、應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
嚴格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認真執行學術刊物引文規范,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現象. 凡引用他人已經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數據,觀點等,均應明確說明并詳細列出有關文獻的名稱,作者,年份等細節,已經出版的文獻還要列出出版機構,出版地和版次等內容.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學位論文)必須將所有參考的文獻全部列出,重要參考文獻和未公開發表文獻應該主動向導師匯報或交導師審閱.
3、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
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對學位論文和其他自主發表的學術著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4、發表論文前的審閱制度
研究生凡發表署名江蘇大學或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必須經過導師審閱,未經導師審閱發表的論文在申請學位時不予認可。導師必須在研究生待發表論文的送審稿中簽名,并簽上“已審閱”等字樣。在標注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必須經過導師或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研究生畢業以后凡發表署名有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也必須經過導師審閱,在標注江蘇大學承擔的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也必須經過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研究生嚴禁盜用、販賣或擅自傳播本研究院和課題組的關鍵技術、專利、專有數據、保密資料、有償使用的軟件等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凡違反學術道德規范者,經查實后若情節輕微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延緩答辯,取消相關獎項及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學業處理,已授予學位者可以建議學校撤消所授學位。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惡劣者,建議校研究生處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二、規范執行研究生培養環節
研究生和導師必須規范執行學校規定的研究生各培養環節的要求。研究院將對研究生培養環節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凡沒有按規定進行文獻研討、開題報告、階段報告等環節的,經查實后若情節較嚴重,將分別對導師和研究生作出停止下年度招生和延緩答辯的處理。
三、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制度
為了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加強學位論文工作的過程管理,把好質量關,經研究院討論決定,對博士生學位論文實行預答辯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預答辯應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方能舉行,舉行預答辯必須經過導師同意,并由導師事先就該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和主要貢獻做出適當的評價。
2、經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方可進入預答辯階段。預答辯由研究院組織,聘請3-5位教授級專家組成預答辯小組,導師不作為預答辯小組成員,預答辯小組中必須有1位專家為研究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一般由學科帶頭人任組長。在預答辯前15天,到研究院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預答辯專家小組名單審批表,同時博士學位論文初稿送預答辯專家。
3、參加預答辯的老師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學位論文提出中肯意見,嚴格把關,對學位論文做出適當評價,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辯或修改后答辯的決定,以及論文修改的具體意見。
4、預答辯應在研究院內公開舉行。預答辯的時間、地點、答辯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應至少提前兩天在研究院內公告,接受旁聽。
5、對于預答辯合格的博士生,必須根據預答辯小組專家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預答辯后的學位論文修改說明,經參加預答辯的組長簽字后,方可進入正式答辯階段。 對于預答辯不合格的博士生,進行進一步的論文工作和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進行預答辯。
6、原則上答辯委員會中應至少包括一名參加過預答辯的教師;答辯討論中應宣讀預答辯的修改意見。
四、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
在學校關于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的基礎上,研究院做出以下補充要求:在論文送審時,博士生必須發表被SCI、EI收錄的論文,碩士生必須發表核心期刊的論文;申請學位時統計的論文必須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方予以認可。
本規則由農業工程研究院負責解釋。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農業工程研究院
篇3:地產公司溝通交流規定
地產公司溝通與交流規定
一、溝通渠道
1、直接溝通
公司建立了順暢的溝通渠道,你的直接上級或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可為你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職業心理輔導和申訴方面提供幫助。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了無法解決的障礙,歡迎你直接向你的上級或部門經理提出想法和疑問。
2、網上論壇
如果員工有任何意見和建議,希望與其他同事進行交流溝通,可通過公司討論版直接發表。
3、總經理信箱
公司設立了總經理信箱,如果員工對工作方面有任何想法和建議,可以以不記名方式把想法投入總經理信箱,人力資源部負責傳達。
4、公司信息發布
公司有內部網站、公共討論版、年刊等多種形式的信息發布渠道,員工可以方便迅速的了解行業動態、公司業務發展動態和重要事件、通知等。
5、郵件或聯系單形式
面對面交流感覺不適合時,你可以給任何人發郵件或聯系單,及時反映或要求解決工作中的疑問。方式簡潔明了,直接發給接收人即可。
6、工作討論會
?。ńㄗh)每個部門在月末(或每周,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時,進行部門月末會議。公司提倡團隊工作,團隊擁有共同的工作目標后可提高工作效率。員工在團隊會議中也可得到難題解決與工作認可。
二、合理化建議
公司鼓勵員工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如果你對公司的發展、管理等問題有自己的看法和觀點,無論問題的大小,只要是你的建議,公司都希望得到寶貴意見。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合理化建議,并負責建議得到準確的傳遞。
三、公司內部網站
公司的內部網站是我們信息傳遞與交流的最為豐富的平臺,在這里可以查閱工作單、公司各類通知等等。員工可以在公共討論版內發表意見,同時也可及時了解行業動態,充分享受到信息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