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辦法:培訓管理
第六章 培訓管理規定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及綜合能力,促使員工符合公司不斷發展的業務需求,同時擴展員工發展空間,達到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員工享有接受業務培訓的權利。同時,員工負有不斷學習和訓練,獲取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改進自己的工作態度的義務,有向其他員工提供培訓的義務。
第二節 培訓內容
入職培訓
第三條公司為新員工提供入職培訓。入職培訓包括部門崗位技能培訓及公司入職引導培訓。
第四條公司為剛入職的新員工提供部門崗位技能培訓。其目的為幫助員工初步了解本部門情況,掌握本崗位的具體技能和技巧。培訓內容包括講解部門工作管理手冊、本崗位的崗位工作責任書情況等。該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或其直線主管負責。培訓時間大概為一周。
第五條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應每月至少為新員工安排一次入職引導培訓(當月無新員工入職情況除外。)其目的是幫助員工了解公司基本概況。內容包括:公司組織架構、發展歷程和發展前景等。該培訓由培訓專員負責。培訓時間為半天至一天。新員工未趕上當月入職引導培訓,則延遲至下月。
入職培訓的對象主要為集團G級以下員工(不包括G級)。若G級以上員工自動提出需要入職培訓,也應作相應安排。
第六條部門崗位技能訓練情況由部門記錄于《新員工崗位培訓考核表》,該考核表所記錄的崗位培訓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轉正考核依據之一。
第七條原則上,各地區公司新入職G級及以上人員應在集團總部進行入職培訓及實習。各地區公司培訓專員應將培訓需求在每月15日前上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培訓及實習。
支持培訓
第八條支持培訓目的是幫助員工更快地適應新環境的要求,以便能夠迅速開展工作。支持培訓應該在員工調動或調職等情況下安排。
第九條當員工的崗位發生調動時,為其提供崗位技能支持培訓。該培訓由調入部門參照入職培訓中崗位技能培訓內容,擬定培訓內容和操作方法,組織實施。
第十條當員工的崗位職能發生變化時,為其提供崗位技能支持培訓。該培訓由員工所在部門重新進行工作分析之后,擬定培訓計劃,并由培訓專員協助組織實施。
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業務培訓包括為提高員工日常工作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水平,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專業知識培訓及當公司采用新的管理制度、應用新知識和新技能時,為員工提供的規章制度培訓。
第十二條專業知識培訓由各單位制訂培訓計劃;或者由各單位提出業務培訓要求之后,再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安排制訂。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應保證不同專業的此類培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條規章制度培訓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如管理制度為集團總部頒發,則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制訂計劃、組織,由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協助組織有關業務部門及個人進行業務培訓。此類培訓在有需要的情況下不定期舉行。
組織發展培訓
第十四條為了促進企業文化的建設,同時也是為了端正員工的工作態度、幫助員工樹立正確的信念和價值觀,以更好地貫徹組織行為規范,最終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整體經營與管理能力,公司為員工提供組織發展培訓。
第十五條組織發展培訓的內容包括企業發展綱領、案例培訓等內容。
第十六條組織發展培訓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按照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實施。
儲備人才培訓
第十七條儲備人才主要指應屆大學畢業生及其它根據公司業務需要招聘的專業儲備人員。儲備人才培訓的目的是使儲備人才熟悉公司各項業務情況,并掌握實際管理及崗位操作的技能。
第十八條應屆畢業生的培訓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統一組織進行。培訓分為集中培訓與實習培訓兩個階段。集中培訓在每年大學生入職后進行,為期半月至一月,主要培訓內容為公司概況、管理系統、業務流程等。實習培訓為根據具體情況對應屆畢業生進行的為期半年至一年的業務實習培訓。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據畢業生的專業及今后從事的工作內容,將畢業生分配到實際的工作部門,由工作部門對畢業生進行實際崗位操作培訓。也可根據需要安排畢業生進行實習輪換以熟悉不同工作崗位的內容。應屆畢業生的所有培訓及實習安排均須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的安排下進行,各地區公司應在培訓及實習方面給予協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十九條專業儲備人才為根據實際情況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招聘的待分配專業人員,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制訂培訓計劃,主要內容為進行實際崗位的操作實習,并可進行不同崗位輪換,以達到熟悉公司情況的目的。
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二十條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是為G 級以上員工(含G級)提供的培訓。目的是進一步提高這些員工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第二十一條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包括:報讀EMBA研修班,參加社會相關管理報告會議和研討會等。其中,D級以上級別人員(含D級)必須分別參加當地高校的EMBA或MBA培訓;G 級以上員工(含G級)應參加有關綜合素質的各項培訓。
第二十二條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并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備案。根據實際情況,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也可統一制訂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計劃,各地區公司應在培訓組織實施方面給予協助。
第三節 培訓方式
第二十三條培訓方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及外出培訓。
第二十四條內訓是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以及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內訓。
第二十五條外訓是由公司外各類機構舉辦的培訓(含海外培訓、高學歷培訓等)。原則上,只限公司J級(包括J級)以上員工參加。業務員及高級業務員如因特殊的工作需要,須由其所在單位報行政人事部核實后,經其所在單位的管線副總經理(地區公司)/副總裁(集團總部)批準也可參加外訓。其中,海外培訓僅限集團總部/地區公司部門G級以上(包括G級)人員參加。
第四節 培訓計劃的制訂和培訓記錄的管理
培訓計劃的制訂
第二十六條地區公司各部門及項目公司應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向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培訓方案。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人力資源規劃對各部門、項目公司的培訓方案進行評審及統籌評估,并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由地區公司培訓專員匯同各部門/項目公司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七條各地區公司在每年12月制訂下年的培訓計劃(包括培訓預算),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審批。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根據集團的總體培訓需要對地區公司的培訓計劃進行調整,最后的培訓計劃以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審批的為準。
第二十八條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應就通過審批的培訓計劃進行相應的準備工作(包括安排培訓時間、地點、科目、教師等),并按照制定的培訓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培訓。地區公司各部門及項目公司的業務培訓,須根據公司批準的培訓計劃,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各部門給予必要協助。
第二十九條在實際培訓工作中,遇到需要修訂改進的地方,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相關培訓內容,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批準后實施。
培訓記錄的管理
第三十條為便于評估培訓效果,綜合了解已完成的各類培訓情況,對員工今后工作調配、晉升、績效考核等提供參考資料,應及時進行培訓記錄。
第三十一條培訓記錄分為個人培訓記錄和部門培訓記錄。
第三十二條“個人培訓記錄”用來記錄員工個人已接受的全部培訓,并分為兩份保存,一份由員工所在單位保存,另一份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保存至該員工離職時止,員工所在單位應每三個月聯同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對該記錄進行核對和修訂。部門負責人和員工本人有權查閱員工個人培訓記錄。
第三十三條 “部門培訓記錄”用來記錄各單位每一工種已經完成的培訓?!安块T培訓記錄”必須堅持不斷地修訂,以反映最新的培訓進展情況?!安块T培訓記錄”由部門制作、保存,但須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備案。
第三十四條所有培訓都必須按照規定的培訓記錄表進行記錄,匯總后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整理存檔。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應設資料室,保存及提供培訓資料供員工查閱。
第五節 培訓經費預算及使用
經費預算
第三十五條原則上,按平均每一員工一年的培訓經費800元預算。具體預算由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審批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參加外訓的員工每年使用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一萬元(按審批程序執行),特殊情況需經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核實后報總經理(地區公司)/總裁(集團總部)審批。
經費使用
第三十七條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統一安排的由各地區公司人員參加的培訓按集團規定的要求做預算,并按照各地區公司參加人數進行分攤。
第三十八條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的培訓由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進行費用控制及統計。
第三十九條地區公司其他單位按計劃進行的專業培訓在使用培訓費時,由需要進行培訓的部門或項目公司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培訓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轉交管線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培訓實際所需進行總體規劃調配。
第四十條外訓費用根據集團總部批準計劃由行政人事部統籌安排,其中海外培訓費用由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審核后報常務副總裁審批總裁審定,由董事局特批。
第四十一條教材費、學雜費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統一按預算內標準使用。
第六節 培訓協議
第四十二條凡員工自愿接受公司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培訓,培訓費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不含1000元),可以不用簽訂培訓協議,培訓費用報其所屬部門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審核后,由公司支付。
第四十三條凡員工自愿接受公司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培訓,培訓費超過1000元的(含1000元)必須在培訓前簽訂培訓協議。培訓費金額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不含3000元),協議期為一年;培訓費金額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內的(不含6000元),協議期為二年;培訓費金額在6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不含10000元),協議期為三年;培訓費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協議期為五年。
第四十四條前述4種情況的培訓費用可采取以下方式繳納:
1、由個人墊付所有培訓費用,完成學業且培訓協議期滿后報其所屬部門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憑發票報銷培訓費。
2、公司代為墊付培訓費用,然后扣除個人每月獎金充抵此款,直至額滿。待個人完成學業且培訓協議期滿后報其所屬部門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憑發票報銷培訓費。
第七節 培訓師及培訓設施管理
培訓師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對培訓師的管理和監督,包括對培訓師工作的評估,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負責。
第四十六條培訓師分為企業培訓師與外聘課程教師。企業培訓師負責參與本行業培訓課程設置、教學大綱及課程計劃的制定及安排,教材的編寫。主要由公司部門負責人或業務、技能熟練的人員擔任,人員要求穩定。外聘課程教師負責某一課程教學的教師。主要由公司以外人員擔任,主要包括大學教授、相關行業的專業精英等。
第四十七條培訓師應承擔以下職責:
1、根據教學計劃和課程安排制定培訓大綱,并準備相應的教學講義。
2、布置本門培訓課程的考試工作,包括出題、監考、評卷、考核計分,并對考試內容負責和保密。
3、為人師表,做好每堂課的教學工作,維持課堂秩序,做好每堂課的考勤工作。
第四十八條培訓師的薪酬
1、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制訂培訓師的酬金預算。
2、企業內部聘用的培訓師按200元/課時(45分鐘/課時)預算;原則上,外聘教師酬金也按此標準給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酬金的,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3、酬金計算公式:酬金=系數*課時*標準酬金
系數是指對培訓師的培訓過程及效果進行的評估系數。評估系數標準如下:
1--反映好 0.8--反映中等 0.5--反映一般 0.4--反映差
5、酬金支付須在課程評估之后進行,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計算,送公司領導批準后,按請款程序請款,通知領款人簽收。
教材及教學場地的使用
第四十九條教材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自編或外購。自編的教材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根據課程需要組織培訓師編寫,并送審,培訓師稿費按150元/千字給付。外購教材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部根據課程需要,組織選訂,并做預算送審。
第五十條教學場地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統一安排。
第八節 培訓的管理及監督
第五十一條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負責統籌全集團的培訓管理工作,各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各地區公司內部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各單位負責人應重視和支持員工要求學習和發展的需要。員工在管理者未安排各類相關培訓的情況下,可向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或地區公司行政人事部投訴,由培訓主管負責受理,并調查未安排培訓的原因。如確屬因管理者疏忽及不是因為個人原因未參加培訓的,培訓主管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協商制訂補充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
第五十三條各地區公7司行政人事部應對各項培訓的結果進行檢查,并每月向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提交培訓執行情況匯總。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有權對各地區公司的培訓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抽查,以確定培訓按時、有效進行。如發現未按照規定進行培訓的,可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九節 獎懲細則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培訓方案,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培訓的地區公司,集團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有權刪減該公司下年的培訓預算,并將情況匯報給集團總部經營班子,由經營班子決定該類行為的處罰辦法。
員工對公司下達的培訓講課(或指導)任務不得無故推辭,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承擔的,需經本部門/項目公司負責人書面確認后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總部)/行政人事部(地區公司)備案,否則視為工作失職,并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200元。
參加外訓的學員需參加主辦機構的考核。如若考核成績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考核,外派人員需解釋原因,并參加補考;若無特殊原因,需向公司退還培訓費,并在兩年內取消其外派培訓的機會。
參加內訓的學員需按時、按培訓要求參加培訓,并接受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應進行補考,并可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至警告的處分。如果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員工未能按培訓要求參加培訓或接受考核,公司應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未能按培訓要求參加培訓或接受考核超過3次的員工,應給予警告的行政處分。
對于不按時、按規定上報各項報表的,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將情況上報常務副總裁,并對地區公司責任人(包括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或有關領導)給予通報批評至記小過的處分。
第十節 附則
對于本管理規定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必要時可進行補充規定。
本管理規定由總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員工對本管理規定產生異議時,可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進一步做出書面說明。
原則上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每年對本管理規定進行檢討和修正,確保管理規定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篇2:房地產分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培訓管理制度
房地產分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人力資源儲備人力資源儲備的渠道通過招聘錄用后的剩余人員選拔;通過人才洽談會收尋;通過人才市場建議或內部員工推薦;
人力資源的按簡歷、資格證明、職位申請、專業門類等特點予以分類。
人力資源儲備方式通過人事行政部門建立電腦人才檔案庫形式進行人力資源儲備。
人力資源使用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對新選拔干部和崗位人員補充可以從人力資源儲備庫中挑選。
人力資源培訓培訓宗旨通過提高企業人力資源的整體素質。增強企業在市場環境中的競爭力。未來企業的競爭,從根本上說是人才的競爭,人力資源這一特殊的生產要素,是其一切資源,包括資金、技術、管理等的最終載體,是其他要素能夠發揮優勢作用的前提。高素質的員工隊伍是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根本所在,員工培訓正是投資于企業員工本身,投資于企業未來長遠的發展。
第二條培訓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培訓主管部門公司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實施部門是行政人事部和公司管理委員會。其中,行政人事部負責行政事物、員工手冊、各項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規范、員工入職須知等方面的培訓;公司管理委員會負責崗位專業知識和專題知識培訓。
第四條培訓形式與執行部門
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對新入企業的員工,進行公司沿革概況、企業文化、工作流程、管理規范、企業制度、員工手冊等培訓,使其順利進入工作狀態,其執行部門為行政人事部。
崗位專業培訓(在職定期及專題培訓)。每月定期組織對在職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其執行部門是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必要時可以列請公司職能部門經理;也可以外請某些專家)不定期培訓。結合企業情況,不定期組織部分或全部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培訓。
自行培訓。鼓勵員工結合自身工作,利用業余時間學習。選拔性脫產或半脫產培訓。公司根據工作需要選派部分優秀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脫產或半脫產培訓。
高級培訓。主要指公司管委會成員為提高專業管理、技術水平,開拓經營視野,提高管理素質而參加的國內外有關專業培訓(含業務考察)。第五條培訓費用員工若由公司選派參加與其工作有關的(脫產、半脫產)或業余進修培訓,需由所在部門經理提議,經人事部門核準,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
由公司選派參加脫產或半脫產進修培訓的員工,在其成績合格取得證書或培訓資格后,由公司報銷所有培訓費用。
由公司出資參加進修培訓的員工,如培訓后在企業工作不足五年離職,按每年20%遞減的比例退還企業培訓其學習費用。
高級培訓系帶薪培訓,其培訓費用費用、差旅費用原則上由公司承擔,但培訓期間的生活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條培訓組織評估
由人事部門對培訓的效果通過交流、匯報、問卷等方式進行評估,全面、準確、詳細分析培訓效果,以求培訓工作得到切實提高。
培訓后的效果評估分三個層次進行,第一層次是培訓現場的調查與反映;第二層次是培訓后的書面調查與反饋;第三層次是就培訓內容跟蹤受訓員工一段時間內的工作能力改善情況與績效提高程度,以達到評估培訓效果的目的。
第六條培訓要求與標準培訓責任制各級部門經理、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有責任對所屬員工進行各種形式、各種方面專業、技能知識的培訓;該項將列入對各級經理人員的績效評估項目中。
基本培訓課程根據崗位分析說明書與崗位任職資格,由人事行政部門為每一崗位設定《基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課程》(課程內容由人事部門另行設定)。根據工作需要及業務發展情況,員工在一定時期內,必須通過該崗位的《基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課程》培訓(考試)。
培訓時間要求部門主管及員工:年培訓時間不少于60小時;部門經理:年培訓時間不少于80小時;總監、副總經理級以上:年培訓時間不少于90小時。
培訓計劃公司行政人事部門根據未來年度企業業務發展計劃和員工績效發展水平,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訂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形式、內容、人員、時間安排、費用等),包報總經理批準后逐步實施。各部門需要在此前提出培訓要求,同時在每次培訓結束后向人事部門匯報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和培訓結果。培訓課程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收集《基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課程》信息,編制培訓課程表,并推薦適合本公司和業務部門需要的培訓課程。
培訓管理
員工參加培訓需要有考勤記錄,缺勤按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下培訓
?。?)員工脫產培訓,時間在一個月以上,或一次性培訓費用在10000元以上,必須和公司簽定協議,并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
(2)員工晉升或崗位調換上班前,必須參加該崗位的相應培訓課程。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參加新員工培訓。
第七條培訓與職業規劃
員工培訓與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應該結合起來,應著眼于企業的長遠發展需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需要。在逐步完善公司培訓體系的條件下,針對公司高層管理技術人員的實際狀況,區別個人培訓需求,首先從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開始職業生涯規劃。
篇3:FD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
FD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建立和健全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有計劃地組織經理人和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提高經理人和員工的職業化水平與崗位技能,滿足事業部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理念 學習是經理人和員工具備持續性價值創造能力的唯一途徑,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應引導經理人和員工做好個人職業的發展規劃,并負責為經理人和員工創造學習環境和機會,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合事業部及其下屬的二級單位所有人員,二級單位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培訓與教育管理辦法,并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 培訓職責
第四條 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作為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事業部培訓與學習平臺的建立;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相關管理制度體系的制定及培訓項目的監控;組織實施針對事業部職能部及二級單位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的培訓項目;同時負責與集團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的業務銜接并指導、督促二級單位培訓主管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二級單位管理部門作為本單位有關員工培訓項目的規(計)劃、組織和實施的主體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員工培訓工作,并同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整體培訓工作相銜接。
第三章 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體系
第六條 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體系直接為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服務。根據本宗旨,事業部的培訓體系分為以下四部分:
1、新員工入職訓練與發展計劃;
2、員工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3、后備經理人開發計劃;
4、經理人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第四章 培訓計劃
第七條 年度培訓計劃
1、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每年12月份修訂《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課程菜單》在事業部內部網絡公布,供事業部、各二級單位相關部門及個人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參考。
2、經理人和員工個人根據所在職位工作的需要和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規劃,于每年12月份制訂好下一年度個人培訓與學習計劃,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及職能部員工的培訓計劃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二級單位員工的培訓計劃報各二級單位管理部門。
3、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2月份負責事業部下一年度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開發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審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員工的開發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二級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4、事業部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人力資源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二級單位年度培訓計劃的調整由單位領導審批。
第八條 月度培訓計劃
每月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月度培訓工作計劃與總結會議,總結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上一個月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3),同時討論下一個月份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的培訓計劃,事業部培訓主管負責匯總形成事業部整體月度培訓實施計劃,并在事業部內部網絡上公布。
第五章 培訓項目實施
第九條 各部門培訓主管根據事業部《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2)負責其業務范圍內具體培訓項目的實施,制定《培訓項目實施表》(附表4),人力資源部進行監控并協助做好培訓項目的實施。
第十條 培訓項目實施前應通過事業部內部網絡發布信息,培訓對象為事業部職能部和二級單位的所有員工,以有效利用培訓資源。員工經過本部門的批準可以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本部門劃轉至培訓組織部門。
第十一條 具體培訓項目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戶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形式。
第十二條 內部講師課酬按照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標準執行,外聘講師培訓費用審批流程見操作指引。
第六章 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三條 評估培訓效果的方式因培訓項目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依培訓項目的特點由淺入深分別采用以下三級評估方式:
1、一級評估:針對學員對課程及學習過程的滿意度進行評估。所有課程都必需進行,培訓主管負責進行問卷調查并形成《培訓總結表》(附表6),在培訓結束后5天內報人力資源部《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附表5)。
2、二級評估:針對學員完成課程后的學習成效通過組織考試或實地操作等進行評估,結果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
3、三級評估:針對學員回到工作崗位后,其行為或工作績效是否因培訓而有預期中的改變進行評估。員工在培訓結束后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和績效改善計劃送直接上司備忘并報本單位培訓主管備案,3個月后員工的直接上司負責作相關的績效評價和指導意見。(《培訓效果跟蹤反饋表》附表7)
第十四條 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必須在培訓項目規劃時說明并切實執行,人力資源部不定期對培訓效果評估進行抽查,對培訓項目沒有進行評估的將采取如下方式的負激勵:
1、學員不參與、配合培訓效果評估(不協助調研、不制訂行動計劃或績效改進計劃)或考核成績不合格等負激勵100-300元;
2、員工直接上司在部屬接受培訓后的第3個月內,沒有對員工的績效是否改進作出評估及指導意見者,負激勵200-300元;
3、培訓項目組織實施的培訓主管沒做培訓效果評估,視情負激勵50-200元。
第十五條 事業部本部和二級單位均應建立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培訓檔案,記錄員工的培訓情況,以便查詢。
第七章 培訓費用
第十六條 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主管負責事業部年度培訓費用預算,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財務管理部會審),總經理審批,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的年度培訓費用預算列入本單位年度費用預算(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會審),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七條 員工外出培訓憑已審批《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到所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由所屬部門承擔。員工參加事業部其他部門組織的內部培訓時,培訓費用按人均計算后由本部門支付給培訓項目組織部門。
第八章 培訓講師管理
第十八條 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集中建立培訓講師檔案供各培訓組織部門調閱使用。
第十九條 內部講師由事業部各級經理人和優秀員工構成,各級經理人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各級經理人在本職工作同授課不相沖突的情況下,必須配合培訓組織部門的工作。講授課時的數量、培訓效果的調查將成為經理人講師和員工講師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講師的課酬按照集團的相關規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條 外部講師是通過培訓顧問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九章 培訓總結
第二十一條 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主管處存檔。
第二十二條 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訓成果。
第二十三條 凡參加外出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并在培訓結束后填寫《外出培訓訓練報告書》(附表9),在返回后一周內交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處,否則進行負激勵100-300元。
第十章 培訓紀律
第二十四條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條須由直接上司(至少是科室負責人)簽字。對于無故遲到、早退者負激勵100-150元;曠課者給予負激勵100-500元、擾亂培訓秩序者負激勵50-200元,具體負激勵額度在每次培訓通知中一并通知。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地進行抽查。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參考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集字(20**)029號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集字(20**)029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 事業部以前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規定的操作流程如有同事業部《分權手冊》(第三版)規定的相關內容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分權手冊》(第三版)相關內容待下次修訂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廣東**集團**事業部
二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