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住宅業主/用戶裝修管理規定(含施工辦法和違章裝修處罰辦法)
【概念解說】
制定裝修管理規定主要適用于樓字的二次裝修。其作用是規范用戶的裝修工作,保障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保證樓字的安全,保持房屋外觀的美觀及住居環境的衛生寧靜。
【范例參考】
裝修管理規定
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異產毗連關系的有關規定,懇請×××灣業主(住戶)明白您的產權內容不是一個獨立的整體,而是由內部面積、空間、公共面積、財產份額和毗連關系構成。所以。對于您的房產的二次裝修,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關于《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及廣州市物業管理規范,進行嚴格的管理,同時為確保您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裝修范圍
業主應嚴格按照《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中的裝修范圍和要求進行室內裝修、維修。
二、裝修隊的選擇
1.為配合管理處對裝修的管理,業主(住戶)裝修應盡量選擇管理處推薦的施工隊(至少有兩個以上的施工隊供業主選擇),這幾家實力較強、信譽較好的施工隊伍,經培訓對本大廈房屋結構了解并在其承諾遵守本辦法和其他裝修規定后,在管理處監督管理下提供裝修服務。
2.業主有選擇上述施工隊和自聘有廣州市住宅裝修資格的施工隊的自由,但必須經管理處資格審查后按《×××灣裝修施工隊管理辦法》(詳見附一)的規定進行管理。
三、裝修申請
業主(住戶)在規定范圍內要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維修和改造,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住戶必須持業主委托書),并領取《裝修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
四、裝修審批
1.業主(住戶)必須如實填報《裝修申請審批表》各款內容于確定的裝修日期關7天攜帶
裝修設計圖紙和消防部門裝修審批材料批文,上報管理處(涉及消防規定的應先向消防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同時交納裝修安金1∞0元,需要進行施工技術審定的,按每項工程150~300元計收,管理處將在收到審批表后二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
2.業主(住戶)收到批復后,應帶領選定的裝修隊負責人到管理處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方可進場裝修施工(評見附件一)。
五、施工
1.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管理處審批的方案進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實際情況需要更改,必須報管理處審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間,業主(住戶)進行現場監理并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規定,按規作業,文明施工,施工期間不準裝修工人在大廈內住宿。逾期完工要辦理逾期手續并交納逾期金每天50元,不辦理延期手續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對于施工隊的違章裝修除按《廣州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和《違章裝修項目》的規定進行處理,對業主(住戶)處以相當于施工隊罰款額30%的罰款。
3.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30天,較大工程為45天,最長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要延期,要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
4.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18:00。
5.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該裝修住宅單元的裝表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超容量用電在與管理處協商后,在管理處的監督下,在管理人員指定位置處接臨時電源線,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業主(住戶)負責。
6.管道供氣設施和燃氣用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裝、維修、拆移、改裝,必須由持有專業資格證書的單位施工;用戶不得自行安裝、拆除、改裝。
7.空調機應按管理處統一規劃的位置安裝,不得破壞樓宇結構,穿壞墻體。
8.不得任意改變窗戶、陽臺色調,不得改變陽臺的用途(陽臺不得安裝防盜網及鋁合金窗等)。
9.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運,每天垃圾應按指定地方放置并當天清運,樓梯、過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壁完好和整潔。
六、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后,業主(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如未驗收,管理處可安排拆除隱蔽部分遮擋,再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己負責。
3.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處驗收人員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改正,再行復驗,直至合格。經三次驗收不合格者,管理處可另行指定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住戶)承擔。
4.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經管理處復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押金退回業主(住戶)和施工隊。
附件一 裝修施工隊管理辦法
為確?!痢痢翞匙≌髲B業主的根本利益及大廈外部形象,并使其內部結構不受破壞,同時也為業主申報裝修時對施工隊進行有序管理,根據《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和大廈管理處制定的《×××灣裝修管理規定》內容,特制定本辦法。
一、任何施工隊進入本大廈施工.都要接受資質審查,提供:
1.廣州市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2.廣州市建設局發的執業許可證;
3.廣州市裝修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4.法人企業技術狀況情況表。
同時要接受管理處對其進行的大廈裝修
基本要求、行為規范、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罰等方面的培訓和管理。二、本大廈內裝修隊實行憑《裝修施工許可證》進場和施工人員憑《出人證》進出制度,各施工隊還必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元人員,政府要求需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工人要證件齊全。
三、裝修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18:00。超時施工,管理處有權現令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如需延長施工工期必須向管理處申報。
四、施工隊在取得進入本小區施工資格并接到工程后需辦理以下手續:
1.交納施工押金1000元;
2.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每份交納工本費20元;
3.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一寸免冠相片兩張;辦理一個交納工本費元。
五、施工人員只能在"裝修施工許可證"指定的現場作業,不得亂竄場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辦手續,違者除補交有關費用外,每隊每次罰1000元。
六、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裝清運,每天垃圾應按指定地方放置并當天清運,樓梯、過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壁完好和整潔。
七、施工隊應絕對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灣裝修管理規定》之附件二和《×××灣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八、施工后施工隊和業主共同向管理處申請驗收時應交回進場"裝修施工許可證"和"出人證",如丟失"裝修施工許可證"罰款500元,丟失"出入證"者每證罰款100元。
九、每項工程驗收后,經一個月再復驗,確定無質量問題和其他違章現象時,可退回施工押金。
附件二 違章裝修項目及處罰辦法
一、業主(用戶)裝修動工前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除應補辦審報手續外,罰款1000元。
二、施工隊進場前未辦理登記、審查手續的,除應補辦手續外,罰款2000元。
三、實際裝修內容與裝修申報內容不符的,除應根據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罰款100~500元。
四、拆改房屋結構未經管理處審批的,除應恢復原狀外,罰款500~2000元。
五、擅自拆改和部分破踩原戶墻、柱、梁、樓板的,除應恢復原狀及加強承重外,罰款1000~5000元。
六、私自增加電氣線路負荷、改變走向或擅自改動上、下水管道的,除應根據實際情況糾正外,并按《大廈安全用電、用水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施工中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的,除應糾正及賠償外,每項罰款200~500元。
八、鑿除樓面、地面層的,除應進行加固處理外,罰款1000~2000元。
九、改變門窗、型號、規格的,除應恢復原狀外,罰款500元。
十、改變外墻裝飾的,除應恢復原狀外,罰款1000元。
十一、樓、地面、墻增設厚度超過10毫米的地磚,花崗巖以及其他超重材料的,除應采取糾正措施外,罰款500元;在外墻和玻璃上打洞的,除應恢復原狀外,罰款20000元。
十二、未經批準封閉、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臺、屋面及通道、梯、廳間墻壁的,除應按《大廈招牌、廣告及公共場地、墻壁、屋面管理規定》辦理外,罰款2000~5000元。
十三、擅自安裝進戶防盜門,除按統一規定處理外,罰款200元。
十四、擅自在窗外安裝網、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復原狀外,罰款500~1000元。
十五、擅自拆除地漏網蓋和向地漏傾倒渣物的,除清理通暢,修復損壞外,罰款500~1000元。
十六、裝修環境不整潔、亂堆亂放裝修材料、裝修垃圾的,罰款200~500元并及時清理。
十七、造成上、下水滲漏和阻塞的,除清理通外,罰款300~500元。
十八、防火作業未辦理手續的,按有關消防規定處罰。
十九、搞工現場借用自爐.煤氣,以茂吸煙的.榕右類消防規定處罰。
二十、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作阻燃處理的,按有關消防規定處理。二十一、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氣霧材料,未派警戒和向公共走道排放的,按有關消防規定處理。
二十二、動用和移動消防設施的,按有關消防規定處理。
對違反者,管理處將扣押保證金,同時按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篇2: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
篇3: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2008年)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政綜〔20**〕153號
二○○八年九月四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進漳州市家裝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建筑構件;
(六)影響建筑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負荷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裝修活動涉及以上兩款規定內容的(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裝修單位信用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并將評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
第十二條 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或
者房屋管理機構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 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四條 裝修人委托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相應從業資格的承包人、建造師。
第十五條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的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會同裝修人按雙方合同約定和相應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裝飾裝修企業向裝修人出具質量保修書。
第十八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裝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由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按市物價局批準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應提供有效服務。
(一) 協調處理住宅裝修業主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為業主提供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等相關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認真受理、反饋業主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設立熱線電話。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便謀取私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