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存貨管理控制程序
1、檢查殘次商品,其處理需經批準;
2、貨物收發需登記并與相關憑證相一致;
3、所有的存貨賬目需與總賬核對一致,不一致處應查清原因;
4、存貨數量應由負責倉庫以外的人定期根據記錄來檢查,不一致處應查清原因;
5、沒有保存連續記錄的倉庫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清點;
6、最高和最低記錄應作預先設定并評審;
7、再訂貨點應預先設定并評審;
8、各類商品的存放地點應標識;
9、商品應存放于安全之處,以防止損失;
10、所有商品應標識相應信息并按類存放于各處;
11、進入倉庫應受到限制。
篇2:某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存貨管理,規范存貨的采購、耗用、銷售與核算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
第三條 存貨的范圍的確認,以公司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論其存放何處或處于何種狀態,都應作為公司的存貨。
第四條 存貨的分類: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包裝物等。
第五條 存貨的核算與攤銷方法: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發出的存貨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攤銷。對于價值超過2000元,但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機具和工具,采用領用和報廢時各攤銷50%的方法進行攤銷。
第六條 存貨的入庫:
(一)購進原材料等存貨,入庫前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核對實物規格、型號,生產單位與采購合同一致;
2.觀察包裝完好程度,并清點實物數量;
3.完成實物品質檢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
(二)驗收中發現溢余時填制"溢余貨物單"。
(三)驗收中發現毀損短缺時填制"毀損短缺貨物處理單"。
(四)按實收數量入庫,并記錄實物賬卡。
第七條 存貨的出庫:
(一)根據調撥單、領料單等發貨指令發出存貨之前,必須填制"出庫單",出庫單是報告倉庫已按發貨指令將存貨發出,并辦妥交接簽字手續的程序性憑據。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者,一律不得發貨。
(二)出庫單以倉庫為主體,分年度編寫和順序編號,并按下列程序運作:
1.本單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庫單全部內容,空白行應蓋"以下空白"章;
3.發貨并經清點完畢,應蓋"存貨已全部發出"章。
4.倉庫內所有存貨,沒有調撥指令,均不準出庫,禁止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 倉儲要求
(一)庫房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塵標準,貨架應達到安全要求。
(二)倉庫物資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存放,每種存貨應掛卡片,標明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單位等,并標明現存數量。
(三)倉庫保管員應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有關人員,保管人員必須親自陪同;
2.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更新、補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庫房清潔衛生,庫容整齊、美觀;
4.注意門鎖安全,貴重物品應設內庫存放;
5.經常核對賬、卡、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第九條 實物賬務
(一)存貨明細賬是記錄實物的收入、發出、結存情況的重要賬冊,必須按品種、規格登記,妥善保管,年終裝訂成冊,至少保存五年。
(二)記賬應有合法依據,憑證必須完整無缺,并遵守以下記賬規則:
1.根據入庫單記收入,出庫單記發出,有關指令資料作為其附件,分別順序編號,作為記賬索引號,按月裝訂成冊,以便日后查詢;
2.賬頁不準撕毀,遇有改錯,可以劃紅線加蓋私章訂正。賬面記錄,嚴禁挖、補、刮、擦和用涂改液;
3.賬面記錄采用"永續盤存制",每次發生增減變動,及時計算結存余額;
4.啟用賬簿,應在賬簿封面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在啟用頁內載明賬簿名稱,啟用日期,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調換記賬人員時,應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簽名或蓋章。
5.廢損處理
(1)存貨在庫保管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存貨毀損、變質、霉爛造成損失時,必須嚴肅、認真、及時填制"廢損報告單",上報審批。
(2)根據審批意見,倉庫方可作減少賬務記錄;財務部方可作有關賬務處理。
第十條 存貨盤點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物盤點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財務部。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
篇3:存貨管理規定
存貨管理規定
一、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等。
二、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制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三、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四、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五、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