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制度
個案領導包案制度
一、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實行個案領導包案制度。
二、包案領導要按照“包調查、包處理、包息訴罷訪”的要求,實行“一個重要問題、一名領導包抓、一幫人員配合、一套方案解決、限期辦結到位”工作制度。
三、包案領導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帶頭深入一線,調查了解事實真相,研究處理意見,客觀公正予以處理。
四、處理意見確定后,包案領導負責以書面形式答復*人,并負責信訪當事人對處理意見的滿意度評價。如雙方均不滿意,要進一步加大調處力度,直到信訪當事雙方息訴罷訪為止。
限時辦結制度
一、按照“誰主(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受理群眾信訪,及時辦理,限時辦結,努力把問題解決在村、在單位、在事發地。
二、來信、來訪事項的辦理按照信訪條例相關規定,簡單信訪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一般信訪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重要、復雜信訪件應在30個工作日辦結,重大、疑難信訪件在45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對一時無法辦理的,要向信訪當事人說明理由,創造條件辦理;無法辦理的,對信訪當事人要做好法規宣傳、思想教育和穩控工作;對無理纏訪的,要以紀依法予以處理。
四、對能創造條件辦理而無故拖延、敷衍塞責、不按時辦理的,將依照問責制的相關條款,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篇2:醫院信訪工作制度
信訪工作制度
一、醫院黨政領導要有一名負責同志分管信訪工作。
二、領導干部要定期接待來訪群眾,原則上每半月一次
三、各科室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有專人負責,逐件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信、來訪人的姓名、單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要求及處理結果等),并簽署承辦人的姓名,以備查考。
四、對群眾來信、來訪,提出問題答復和處理,要按各部門的職責權限辦理。對于超出自己權限的問題,要以一定形式呈請領導批示或商請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五、上級機關和領導批辦的問題,應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黨辦、院辦對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要及時催辦。
六、對重要事件的處理結果,要按有關要求將情況整理出材料歸檔備查。
篇3:某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一、來信、來訪中提出的各種問題,包括建議、要求、批評、申訴、檢舉、控告等,均屬信訪工作范疇。
二、對信件來訪,要進行登記,視信訪內容對口或逐級提交解決。
三、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要督促催辦,屬辦公室承辦的,承辦者要積極主動辦理。需做回復的要及時回復信訪人。
四、對上級領導機關和院領導交辦的信訪事由,要及時匯報辦理結果。
五、對來訪者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意見。對正確的意見和要求,能解決的要盡量解決;對不符合政策和難以辦理的,要耐心說明情況,做好疏導工作。
六、重要來信、來訪,要向有關領導請示,并按領導要求辦理,不得自作主張。
七、重要來信來訪記錄和有關材料要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