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獎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公司項目管理的能力,公平公正的評價項目人員的工作績效,充分調動項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負責公司項目的項目人員,項目人員特指項目工程師與電氣工程師。
第三條項目獎金額度
項目獎金的發放額度為:項目工程師項目獎金額度=項目合同凈價*5‰;電氣工程師項目獎金額度=項目合同凈價*3‰。對超額完成項目指標的項目人員,公司額外再發給特別獎勵。
當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調整項目獎金額度的,由人事部提出方案,總經理最終審核。
第四條項目獎金評估
在下發《項目任務書》的同時,由總經理助理將《項目工程師獎金評估表》(附件一)與《電氣工程師獎金評估表》(附件二)分別發放給負責此項目的項目工程師與電氣工程師。項目工程師和電氣工程師通過此表可以明確項目考核指標、項目考核辦法及相應的項目獎金額度。待項目驗收完成后,由項目工程師和電氣工程師提交項目獎金評估表及項目相關資料,人事部負責對項目獎金評估表的內容及相關項目資料進行核查,總經理負責對項目獎金評估表進行最終評審。
第五條項目人員變動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如遇項目人員在項目中途離職的,其項目獎金由接替其工作的項目人員領取;如遇項目人員在項目結束后離職的,但當時項目獎金尚未發放的,其項目獎金取消發放。
第六條項目獎金申請流程
項目驗收完成,拿到客戶簽字的項目驗收單
將《項目獎金申請表》交財務部
批準通過
填寫《項目獎金申請表》(附件三)報批
評審通過
評審不通過
將《項目工程師獎金評估表》和《電氣工程師獎金評估表》交人事部核查,報總經理評審
表單直接至人事部歸檔
財務部發放項目獎金
第七條附則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附表一》
項目工程師獎金評估表
項目工程師姓名
項目合同編號
項目客戶名稱
項目設備名稱
項目合同凈價
項目下單日期
項目交貨日期
項目工程師工作職責
負責整個項目的統籌、規劃與執行;編制項目計劃表與項目進度表,監控項目進度,召開項目會議;解決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碰到的各種問題;負責與客戶、項目組成員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
注:項目工程師為本項目的唯一責任人。
項目考核指標
1、時間要求:在項目交貨日期之前完成項目的驗收工作(以客戶簽字的項目驗收單的日期為準)。
2、質量要求:客戶在驗收單上簽字則視為達成客戶質量要求。
項目考核結果
1、時間要求是否達標
□Yes
□No
2、質量要求是否達標
□Yes
□No
注:以上兩項均為Yes的,則項目成功;其中有任何一項為No的,則項目失敗。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影響項目考核的,請在此說明(可附頁):
項目最終考核結果
□項目成功
□項目失敗
項目工程師獎金額度(即項目考核成功時公司給出的獎金額度)
項目合同凈價*5‰
特別獎勵(超額完成項目指標公司給出的獎金):
公司無盈利情況說明:
總經理審批意見:
日期:
注:本表在總經理助理下發《項目任務書》的同時發放給項目工程師,待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工程師將此表交由人事部,人事部核查相關資料無誤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附表二》
電氣工程師獎金評估表
電氣工程師姓名
項目合同編號
項目客戶名稱
項目設備名稱
項目合同凈價
項目下單日期
項目交貨日期
電氣工程師工作職責
根據設備方案制作電氣原理圖、排版圖;列出編程工藝圖,進行PLC編程;負責設備電氣元件的申購;進行設備安裝的調試工作;協助項目工程師完成項目相關工作。
項目考核指標
1、時間要求:在項目交貨日期之前完成項目的驗收工作(以客戶簽字的項目驗收單的日期為準)。
2、質量要求:客戶在驗收單上簽字則視為達成客戶質量要求。
項目考核結果
1、時間要求是否達標
□Yes
□No
2、質量要求是否達標
□Yes
□No
注:以上兩項均為Yes的,則項目成功;其中有任何一項為No的,則項目失敗。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影響項目考核的,請在此說明(可附頁):
項目最終考核結果
□項目成功
□項目失敗
電氣工程師獎金額度(即項目考核成功時公司給出的獎金額度)
項目合同凈價*3‰
特別獎勵(超額完成項目指標公司給出的獎金):
公司無盈利情況說明:
總經理審批意見:
日期:
注:本表在總經理助理下發《項目任務書》的同時發放給電氣工程師,待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電氣工程師將此表交由人事部,人事部核查相關資料無誤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附表三》
項目獎金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申請人崗位
項目合同編號
項目客戶名稱
項目設備名稱
項目合同凈價
項目完成情況
□項目成功
(附總經理審批的項目評估表)
項目獎金金額
特別獎勵金額
總計金額
申請人簽字:
部門負責人確認:
項目工程師確認:
總經理審批:
篇2:地產集團獎金管理制度
一、員工出勤獎金辦法
(一)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請假,恪遵公司規章,特訂定本辦法。
(二)出勤獎金按點計算,每點20元,每月計分30點(600元)凡本廠員工(包括契約工)在廠工作每出勤1天給予1點。
(三)凡員工于當月份內請假者,不論事病假均按下列標準扣減獎金。
1.請假一天扣7點(140元)。
2.請假二天扣14點(280元)。
3.請假三天扣21點(420元)。
4.請假四天扣30~31點(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請假,且輪休不超過2日者另加給全勤獎金8點(160元)凡請假曠工(包括1小時)或輪休超過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員均不加給。
(五)兵役公假、婚、喪、生育假:
1.身家調查、點閱召集、后備軍人召集等出勤獎金照給。
2.動員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訓20天以上者不予給點。
3.婚、喪、生育假所請假日不予給點(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給的8點只扣1次)。
(六)公傷與國內公差出勤獎金照給。
(七)曠工:每曠工1天扣10點(4小時以內扣5點,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八)當月份請事病假累計4小時以內獎金不扣,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九)為顧念員工確患重病必須住院(限公立或勞保醫院治療,情節特殊,其住院期間經取得醫院證明者得予從輕扣點,即每住院1天扣發獎金5點,其余門診仍按本辦法第3條、的規定計扣獎金。)
(十)星期例假及輪休、特休:
1.常白班員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輪休日獎金照給,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獎金10點。
2.已排輪休的人員除輪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應一律請假否則視作曠工。
3.特別休假必須于前一天下午5點鐘前提出申請經核準者,出勤獎金照給,事后(包括當天)申請者不準,視作事假論。
4.應休未休的特別休假在年限屆滿后均按現支日資的1.6倍發給獎金,但中途離職者不予發給。
(十一)本辦法經核準后公布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二、全勤獎金給付辦法
(一)本公司為使員工勤于職務,提高生產效率起見,特訂定本辦法以資獎勵。
(二)凡本公司生產線作業人員(領班除外),守衛人員及長期臨時性生產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三)本獎金每季頒給一次,其給付日期為次月20日。
(四)凡當季內未請假(包括年休假),遲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標準給予全勤獎金:
1.月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日薪×6天。
(五)頒發獎金前,人事部將名單送廠長核閱后公布。
(六)新進人員如到職日恰為當季第1日者,獎金自該月份起計算,否則于次季第1日起計算。
(七)當季服務未滿3個月而離職者,不予計算獎金。
(八)停薪留職期間不適用本辦法。
(九)本辦法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三、年終獎金發給辦法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39條、訂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從業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聘約人員、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
第三條、獎金數額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
第四條、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服務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一個月計)。
(一)準給特別病假或公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專案簽準其請假間得予發給的公傷假除外。
(二)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
(三)中途到職者。
第五條、發給前離職從業人員于當年度年終獎金發給前離職或受停薪留職處分中者,不予發給。但退休、資遣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發放日期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1月20日發給。
第七條、獎懲的加扣標準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
(一)嘉獎1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記小功1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記大功1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申誡1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五)記小過1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記大過1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請假曠職的扣減標準從業人員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的(以元為單位)。
(一)病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事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婚假1日扣減1/4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喪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4日份薪的獎金。
(五)產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曠職1日扣3日份薪額的獎金,曠職半日扣1.5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九條、獎金提撥凡符合本辦法第4條、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
第十條、扣款處理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
第十一條、實施及修訂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下表為各公司年終獎金核發標準
達成率 獎勵標準
100%以上 3個月(同特別休假在14天以內者加發1個月份獎金)。
95%~100%未滿 2.5個月(同上)
90%~95%未滿 2個月(同上)
85%~90%未滿 1.5個月(同上)
85%以下 1個月(同上)
篇3:房地產發展公司營銷獎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營銷獎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營銷獎金分配的管理,明確責任,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整個營銷系統。
第二章 案場獎金發放方案
第三條 根據各個項目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銷售獎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華府"案場銷售提成發放方案:
1,銷售人員提成比例
?、倜吭峦瓿射N售任務者,按當月銷售金額萬分之十二的比例作為銷售獎金。
?、诿吭挛赐瓿射N售任務者,按當月銷售金額萬分之十的比例作為銷售獎金。
2,案場主管按當月項目銷售總金額的萬分之六的比例作為銷售獎金。
3,案場經理按當月項目銷售總金額的萬分之八的比例作為銷售獎金。
第三章 銷售獎金計算標準
第四條 各銷售人員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總套數為本銷售員當月成交套數(或按當月成交套數對應的銷售總金額結算當月任務量)。
第五條 每月銷售任務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場經理在例會上宣布。
第四章 銷售獎金發放按實際回款速度發放
第六條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實際帳金額結算當月獎金發放金額。
第七條 銷售人員每月獎金發放時,留存當月獎金總額的5%,待項目結束后一次性發放銷售人員。
第八條 案場主管、案場經理的獎金發放同銷售人員。
第五章 留存發放或扣除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本項目銷售率達到總銷金額的90%視同銷售完畢,發放銷售留存。
第十條 銷售人員在項目銷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辭職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發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縣級以上正規醫院出據證明)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發放。
第十二條 因公司經營需要縮減編制,正常裁員者,留存在7日內發放。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在工作期間若有重大違規事項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留存根據實際情況相應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銷售提成。
第六章 部門獎金的標準
第十四條 部門獎金根據各個項目的具體情況,分別占其銷售業績的0.1‰~0.2‰。
第七章 部門獎金的組成
第十五條 部門獎金分為部門活動基金、部門獎勵基金和個人業績獎金三部分。具體分配比例如下:
獎項比例主要適用范圍
部門活動基金5%用于部門集體活動支出
部門獎勵基金10%用于獎勵工作表現、業務技能優秀或為部門工
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部門經理不參與)
個人業績獎金85%用于獎勵個人業績的獎金
第八章 部門獎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條 個人業績獎金根據部門成員具體分工進行分配。獎金分配的比例范圍如下:(基數為部門總獎金額)
序號崗位比例
1部門經理20%-35%
2案場經理、案場主管20%-30%
3主案企劃、主案平面20%-30%
4企劃專員15%-20%
5銷售人員、銷售文員10%-15%
注:① 營銷部門個人業績獎金總比例為85%;
?、?獎金分配的具體比例根據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如項目操作過程中,人員發生變化(或分工發生變化),獎金分配比例也隨之改變,具體比例由部門經理擬定,經分管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九章 部門獎金發放時間
第十七條 個人業績獎金在公司實現階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則上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獎金的核算及發放工作。
第十八條 個人業績獎金預留5%在年終集中發放,若員工在獎金發放之前出現辭職、離職或辭退等情況,不再享受任何業績獎金,其個人業績獎金預留部分納入部門獎勵基金。
附:營銷部個人業績獎金發放流程
第十九條 部門獎勵基金分季度發放和年終發放兩種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終各占50%,部門獎勵基金的發放對象為表現優秀的員工及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具體獎項設立及發放由部門經理提出方案,報分管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附:營銷部獎勵基金發放流程
第二十條 自20**年4月28日起,營銷部獎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執行。
附1:營銷部獎金分配方案申報流程
附2:營銷部個人業績獎金發放流程
附3:營銷部獎勵基金發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