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出勤獎金辦法
(一)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請假,恪遵公司規章,特訂定本辦法。
(二)出勤獎金按點計算,每點20元,每月計分30點(600元)凡本廠員工(包括契約工)在廠工作每出勤1天給予1點。
(三)凡員工于當月份內請假者,不論事病假均按下列標準扣減獎金。
1.請假一天扣7點(140元)。
2.請假二天扣14點(280元)。
3.請假三天扣21點(420元)。
4.請假四天扣30~31點(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請假,且輪休不超過2日者另加給全勤獎金8點(160元)凡請假曠工(包括1小時)或輪休超過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員均不加給。
(五)兵役公假、婚、喪、生育假:
1.身家調查、點閱召集、后備軍人召集等出勤獎金照給。
2.動員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訓20天以上者不予給點。
3.婚、喪、生育假所請假日不予給點(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給的8點只扣1次)。
(六)公傷與國內公差出勤獎金照給。
(七)曠工:每曠工1天扣10點(4小時以內扣5點,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八)當月份請事病假累計4小時以內獎金不扣,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九)為顧念員工確患重病必須住院(限公立或勞保醫院治療,情節特殊,其住院期間經取得醫院證明者得予從輕扣點,即每住院1天扣發獎金5點,其余門診仍按本辦法第3條、的規定計扣獎金。)
(十)星期例假及輪休、特休:
1.常白班員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輪休日獎金照給,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獎金10點。
2.已排輪休的人員除輪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應一律請假否則視作曠工。
3.特別休假必須于前一天下午5點鐘前提出申請經核準者,出勤獎金照給,事后(包括當天)申請者不準,視作事假論。
4.應休未休的特別休假在年限屆滿后均按現支日資的1.6倍發給獎金,但中途離職者不予發給。
(十一)本辦法經核準后公布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二、全勤獎金給付辦法
(一)本公司為使員工勤于職務,提高生產效率起見,特訂定本辦法以資獎勵。
(二)凡本公司生產線作業人員(領班除外),守衛人員及長期臨時性生產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三)本獎金每季頒給一次,其給付日期為次月20日。
(四)凡當季內未請假(包括年休假),遲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標準給予全勤獎金:
1.月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日薪×6天。
(五)頒發獎金前,人事部將名單送廠長核閱后公布。
(六)新進人員如到職日恰為當季第1日者,獎金自該月份起計算,否則于次季第1日起計算。
(七)當季服務未滿3個月而離職者,不予計算獎金。
(八)停薪留職期間不適用本辦法。
(九)本辦法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三、年終獎金發給辦法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39條、訂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從業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聘約人員、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
第三條、獎金數額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
第四條、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
(一)準給特別病假或公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專案簽準其請假間得予發給的公傷假除外。
(二)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
(三)中途到職者。
第五條、發給前離職從業人員于當年度年終獎金發給前離職或受停薪留職處分中者,不予發給。但退休、資遣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發放日期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1月20日發給。
第七條、獎懲的加扣標準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
(一)嘉獎1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記小功1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記大功1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申誡1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五)記小過1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記大過1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請假曠職的扣減標準從業人員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的(以元為單位)。
(一)病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事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婚假1日扣減1/4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喪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4日份薪的獎金。
(五)產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曠職1日扣3日份薪額的獎金,曠職半日扣1.5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九條、獎金提撥凡符合本辦法第4條、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
第十條、扣款處理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
第十一條、實施及修訂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下表為各公司年終獎金核發標準
達成率 獎勵標準
100%以上 3個月(同特別休假在14天以內者加發1個月份獎金)。
95%~100%未滿 2.5個月(同上)
90%~95%未滿 2個月(同上)
85%~90%未滿 1.5個月(同上)
85%以下 1個月(同上)
篇2:地產集團獎金管理制度
一、員工出勤獎金辦法
(一)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請假,恪遵公司規章,特訂定本辦法。
(二)出勤獎金按點計算,每點20元,每月計分30點(600元)凡本廠員工(包括契約工)在廠工作每出勤1天給予1點。
(三)凡員工于當月份內請假者,不論事病假均按下列標準扣減獎金。
1.請假一天扣7點(140元)。
2.請假二天扣14點(280元)。
3.請假三天扣21點(420元)。
4.請假四天扣30~31點(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請假,且輪休不超過2日者另加給全勤獎金8點(160元)凡請假曠工(包括1小時)或輪休超過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員均不加給。
(五)兵役公假、婚、喪、生育假:
1.身家調查、點閱召集、后備軍人召集等出勤獎金照給。
2.動員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訓20天以上者不予給點。
3.婚、喪、生育假所請假日不予給點(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給的8點只扣1次)。
(六)公傷與國內公差出勤獎金照給。
(七)曠工:每曠工1天扣10點(4小時以內扣5點,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八)當月份請事病假累計4小時以內獎金不扣,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
(九)為顧念員工確患重病必須住院(限公立或勞保醫院治療,情節特殊,其住院期間經取得醫院證明者得予從輕扣點,即每住院1天扣發獎金5點,其余門診仍按本辦法第3條、的規定計扣獎金。)
(十)星期例假及輪休、特休:
1.常白班員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輪休日獎金照給,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獎金10點。
2.已排輪休的人員除輪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應一律請假否則視作曠工。
3.特別休假必須于前一天下午5點鐘前提出申請經核準者,出勤獎金照給,事后(包括當天)申請者不準,視作事假論。
4.應休未休的特別休假在年限屆滿后均按現支日資的1.6倍發給獎金,但中途離職者不予發給。
(十一)本辦法經核準后公布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二、全勤獎金給付辦法
(一)本公司為使員工勤于職務,提高生產效率起見,特訂定本辦法以資獎勵。
(二)凡本公司生產線作業人員(領班除外),守衛人員及長期臨時性生產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三)本獎金每季頒給一次,其給付日期為次月20日。
(四)凡當季內未請假(包括年休假),遲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標準給予全勤獎金:
1.月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日薪×6天。
(五)頒發獎金前,人事部將名單送廠長核閱后公布。
(六)新進人員如到職日恰為當季第1日者,獎金自該月份起計算,否則于次季第1日起計算。
(七)當季服務未滿3個月而離職者,不予計算獎金。
(八)停薪留職期間不適用本辦法。
(九)本辦法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三、年終獎金發給辦法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39條、訂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從業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聘約人員、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
第三條、獎金數額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
第四條、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服務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一個月計)。
(一)準給特別病假或公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專案簽準其請假間得予發給的公傷假除外。
(二)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
(三)中途到職者。
第五條、發給前離職從業人員于當年度年終獎金發給前離職或受停薪留職處分中者,不予發給。但退休、資遣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發放日期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1月20日發給。
第七條、獎懲的加扣標準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
(一)嘉獎1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記小功1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記大功1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申誡1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五)記小過1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記大過1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請假曠職的扣減標準從業人員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的(以元為單位)。
(一)病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事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婚假1日扣減1/4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喪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4日份薪的獎金。
(五)產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曠職1日扣3日份薪額的獎金,曠職半日扣1.5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九條、獎金提撥凡符合本辦法第4條、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
第十條、扣款處理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
第十一條、實施及修訂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下表為各公司年終獎金核發標準
達成率 獎勵標準
100%以上 3個月(同特別休假在14天以內者加發1個月份獎金)。
95%~100%未滿 2.5個月(同上)
90%~95%未滿 2個月(同上)
85%~90%未滿 1.5個月(同上)
85%以下 1個月(同上)
篇3:公司員工獎金管理制度(5)
公司員工獎金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合理分配員工勞動報酬,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企業全體員工。
第三條 獎金分配的原則。
?。?)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獎勤罰懶。
?。?)貫徹多超多獎、少超少獎、不超不獎的獎金分配原則。
第二章 獎金的類型
第四條 獎金是員工工資的重要補充,是激勵員工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對員工超額勞動部分或勞動績效突出的部分所支付的勞動報酬。獎金的設計在薪酬設計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對員工有較強的激勵作用。企業主要設立如下六項獎金項目。
?。?)全勤獎。
?。?)績效獎。
?。?)項目獎金。
?。?)優秀部門獎。
?。?)優秀員工獎。
?。?)創新獎。
第三章 全勤獎
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員工請假,特設立此獎金項目。
第五條 獎金數額:**元。
第六條 獎勵周期:月度。
第七條 發放標準。
?。?)當月全勤者,計發全額獎金。
?。?)于當月請假者,事假一次,扣除全勤獎的*%,事假兩次,不計發全勤獎;病假,扣除全勤獎的20%~40%不等,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四章 績效獎金
第八條 績效獎金分為季度績效獎金和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第九條 績效獎金的發放總額由企業經營績效決定,其具體獎勵標準可以根據獎勵指標完成程度來制訂。
第五章 項目獎金
第十條 項目獎金是針對研發人員而設立的獎項,一般以項目的完成為一個周期。其評定指標和獎勵標準見下表。
項目獎金的評定標準
評定指標
獎勵標準
項目完成時間
項目產值的 *%
成本節約
項目產值的 *%
項目完成質量
項目產值的 *%
項目專業水準
項目產值的 *%
第六章 其他獎項
第十一條 其他獎項包括優秀部門獎、優秀員工獎、創新獎三種。下表給出了各自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
優秀部門獎、優秀員工獎、創新獎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
獎項類別
獎勵條件
獎勵標準
優秀部門獎
1.業績突出
2.企業評選得票最高者
獎勵 ** 元
優秀員工獎
1 .連續三次及以上績效考核被評為優秀者
2 .獲得所在部門其他員工的認同
獎勵 ** 元
創新獎
1 .努力革新新技術、新工藝,且在實踐工作中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
2 .開拓新業務且切實可行,為企業帶來了較高的效益
由總經理核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獎金制度原則上每年修訂*次。
第十三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