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陽光用藥工作總結
我院是一所以革命先烈**烈士英名命名的縣級綜合醫院,擔負著海豐縣及周邊地區群眾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承擔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搶救任務。醫院現開放病床750張,年門診量50萬人次,年出院病人約2萬人次,年手術量約6000人次。在陽光用藥的工作上,我院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陽光用藥制度建設評價標準》的要求,積極推行和落實陽光用藥監管制度,加強藥品使用管理效能,努力提高醫務人員合理用藥的自覺性,防止商業賄賂的行為,不斷加強用藥監督,保障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提高醫療質量的目的?,F就我院的陽光用藥工作總結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建設
在認真學習和充分體會《廣東省醫療機構陽光用藥制度實施意見(試行)》精神的基礎上,制定了《*********醫院陽光用藥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把陽光用藥的制度建設作為主要工作,定目標、定任務、抓落實。其次,我院還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的要求,經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制定并印發了《*********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遴選管理辦法》、《*********醫院藥品增補與新藥引進管理辦法》、《*********醫院藥品臨時采購管理辦法》、《*********醫院基本用藥品種替換管理辦法》和《*********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品種淘汰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
二、切實執行藥品陽光采購制度
我院嚴格按照《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醫療機構藥品遴選實施辦法》、《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等規定組織醫院藥品的遴選工作:
藥品遴選工作開始前,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對臨床用藥和供應情況進行回顧總結,并就有關遴選工作進行討論部署,按規定對藥品遴選專家庫進行及時充實或調整(如有退休或調離人員時)。
遴選工作開始后,縣糾風辦、監察局、縣衛生局均派出人員會同醫院藥品遴選監督小組在現場進行全程監督。首先遴選監督小組從藥品遴選專家庫中隨機抽出遴出專家并通知其在半小時內到達遴選現場。
遴選專家根據醫院臨床實際用藥的需求從廣東省的入圍品種目錄中遴選我院的藥品供應目錄。每位專家均在每一頁目錄中簽名,實行實名制。
遴選結束后,醫院抽調人員對遴選結果進行統計匯總,根據遴選情況確定我院采購目錄,全程均有藥品遴選監督小組現場監督。
藥品品規和經銷商遴選結果在院內進行公示,保證各方面做到公正、公開、公平。
其次,我院采購的品種全部通過廣東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進行網上采購,確保采購的藥品質量合格、價格合理;同時也加強對藥品的驗收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堅決拒收,確保不合格藥品不流入醫院,不用于患者。
對新藥引進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進行辦理,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后交遴選專家投票確定。
三、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按省市有關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清退了一批抗菌藥物,保留的抗菌藥物有32種53個品規。加強對臨床醫生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和專業知識面的全員培訓,并進行考核。其次,我院還嚴格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從嚴控制、管理抗菌藥物的使用。
四、加強陽光用藥工作監管
我院建立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確保陽光用藥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陽光用藥監控小組,負責對陽光用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制訂陽光用藥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定期對陽光用藥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分析,并進行通報和公示,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具體做好以下幾點:
(一)建立健全陽光用藥相關規章制度。制定了《*********醫院陽光用藥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處方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和《處方點評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規定陽光用藥的具體實施、監督管理與獎懲措施,為陽光用藥的監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臨床藥師制度,協助臨床合理用藥。藥劑科成立了臨床藥學辦公室,建立臨床藥師工作制度,由3位本科畢業的并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藥師定期深入臨床科室參加查房,查看病人的病程記錄、檢驗結果、用藥等情況,結合病人的臨床癥狀、檢驗和檢查數據對用藥的合理性進行分析和審查,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合理用藥,提高治療質量。
(三)完善處方點評,加強內部監督。為規范處方點評工作,我院制作了《*********醫院醫囑點評個案分析表》、《門診處方點評表》,按我院《處方點評工作方案》每月抽取各病區的住院病歷和門診處方進行了處方點評,并將點評結果與各自的績效掛交,對超常處方的,進行約談,填寫反饋表。
(四)加強用藥情況公示,根據省衛生廳要求,我院開辟陽光用藥公示欄,加強對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公示,接受全院醫務人員、社會人士的監督,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
1、每月全院各臨床科室和各臨床醫生的藥品比例,并對用藥比例前10名的臨床醫生的用藥情況進行合理性分析,對存在嚴重不合理用藥的情況,將由院長、業務副院長、監察股股長等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2、每月公布銷售前十位的藥品的規格、單價、使用數量、總金額、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3、加強對大金額處方篩查,對抗菌藥物(品種、用量等)、營養輔助用藥等不合理使用或存在明顯配伍禁忌的處方,進行重點檢查與公示。
4、加強處方點評結果的公示:根據處方點評的結果,對不合理處方(包括不規范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及超常處方)進行公示。
五、目前存在問題
目前我院電子信息系統正在建設中,所以合理用藥管理、陽光用藥電子監察系統尚未上線使用。因此,我院在陽光用藥監管某些方面仍未能達標,預警不夠及時。其次,臨床藥學工作因開展得較晚,質量仍亟待提高。********醫院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篇2:某醫院合理檢查合理用材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制度
> 醫院合理檢查合理用材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制度為規范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和用藥行為,減輕患者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以科學診治為原則,以合理為核心,以規范行為為目的,以降低費用為目標,重點針對診治過程中對醫療費用影響較大的檢查、用藥、耗材及治療措施制定本制度。
1.某些單純或典型的疾病,檢查項目要適可而止,能不做的檢查不做,如最常見的普通感冒,如臨床癥狀典型,胸部攝片檢查并非必須。
2.對疑難復雜患者的申請檢查應有針對性、階梯性,可檢查可不檢查的,盡量不檢查或少檢查,以減少衛生資源浪費,降低病人不合理檢查費用。如病人確需進行CT、磁共振、彩超等價格昂貴的大型儀器檢查,應與上級醫生商定,經科主任批準,并取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后方可實施。
3.在診療過程中,給病人的檢查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費用較低的檢查能明確診斷的,不得再進行同一性質的其他檢查項目。
4.應酌情有條件地實行“縣級以上醫院大型醫療設備檢查結果共享制度”,盡量為患者節省檢查費用。
5.醫生在手術和診療過程中要有計劃地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及低中值耗材,收取價格適中,以減少浪費,降低耗材費用,凡包括在手術費以內的消耗材料,不另行收費。
6.在檢查、診斷和手術過程中的特殊材料和高值耗材,應掌握適應癥,保證質量,不可濫用,且預先要將使用的必要性和材料的價格向患者和/或家屬交代清楚,征得其同意并簽字后報醫務科審批方可使用。
7.各級各類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對各類藥物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藥”的評價指標:安全、有效、簡便、及時、經濟。對臨床用藥應進行動態監控。
8.各科室應控制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簡稱藥占比),控制抗菌藥物收入占藥品總收入的比例。
9.醫生應盡量做到早期診斷、正確診斷、正確選用、合理使用,提高藥物使用效益,減少浪費,節約資源。同一類或同一性質的藥品應嚴格控制重復使用。
10.醫務人員在預防、診斷、治療疾病的過程中,針對具體病人選用適宜的藥物,采用適當的劑量與療程,在適當的時間,通過適當的給藥途徑用于人體,達到有效預防、診斷和治療疾病的目的,同時保護人體不受或少受與用藥有關的損害。
11.醫生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要按照藥品說明書所列的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制定合理的用藥方案,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范圍或更改、停用藥物,必須在病歷上作出分析記錄,執行用藥方案時要密切觀察療效,注意不良反應,根據必要的指標和檢驗數據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藥文案。門診部、急診科的用藥不得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
12.醫生不得隨意擴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癥等,因醫療創新確需擴展藥品使用規定的,應報醫院藥劑科、醫務科審批并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使用中藥(含中藥飲片、中成藥)時,要根據中醫辨證施治的原則,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選藥。
13.醫生制定用藥方案時應根據藥物作用特點,結合患者病情和藥敏情況,強調用藥個體化。要充分考慮劑量、療程、給藥時間、給藥途徑,同時考慮藥物的成本與療效比??捎每刹挥玫乃幬飯詻Q不用,可用低檔藥的就不用高檔藥,盡量減少藥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降低藥品費用,用最少的藥物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較易導致嚴重耐性藥性或不良反應較大以及價格昂貴的藥物實行審批制度。
14.抗菌藥物使用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婁底市中心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執行。各臨床科室嚴格掌握抗菌藥物治療性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嚴格抗菌藥物分類分線管理,嚴格二線、三線抗菌藥物審批簽字制度,嚴格控制抗菌藥物濫用和重復使用,并制訂相關的管理措施。
15.門診處方抗菌藥物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3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抗結核藥除外)。特殊情況下,經診醫生必須在病歷上予以記載。其他西藥或中成藥(包括袋裝或瓶裝中成藥)3-7天量,中藥湯劑3-7貼,復診時可續用。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量。某些慢性病(如心腦血管病、神經系統疾患、潰瘍病、肝膽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老年病、盆血等)門診處方可酌情給7-14天量,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復診時可酌情續用。相同類藥物不重復使用。
1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和醫保病人,醫師要按照《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合理用藥,凡使用自費藥品、乙類藥品治療時,必須告知患者家屬,并簽名同意。
17.檢驗科應重視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切實提高病原學診斷水平,提高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準確率,為臨床醫生正確選用抗菌藥物提供依據。對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要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以明確病原菌和藥敏情況,力求做到有樣必采。
18.臨床藥師應參與查房和協助用藥方案設計,主動開展專題用藥調查和病歷用藥分析;對重點患者實施治療藥物監測,提出合理用藥建議,促進安全、有效、經濟使用藥物。
19.臨床手術科室應嚴格執行《手術制度》,堅持“小病小治、大病大治”的原則,必須手術的就手術,不必要手術的盡量不要手術。
20.臨床手術科室應逐步推行無節假日手術制度,合理調整使用醫療、護理人員和手術間、手術設備等資源,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都應正常安排手術,原則上擇期手術病人的術前住院日一般不超過3天。
21.嚴格執行《輸血制度》,加強科學合理用血和成分輸血,堅持“缺什么,補什么,可不輸血的堅決不輸血”的原則,充分有效利用血液資源,減少浪費。嚴禁非法自采自供血液,控制輸血不良反應和經血液傳播的疾病。規范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提高工作效率,縮短病人住院天數。
篇3:某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制度
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制度
一、根據醫院宗旨、患者需求和醫院所提供的服務,制定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嚴格控制藥品種類和規格。
1、按照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內除特殊診療需要,原則上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分別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不得超過兩種。(以下簡稱:一品二規原則)特殊情況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批準備案。
2、在引進同類新藥或新增不同規格的藥品時,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結合醫院用藥現狀和控制藥品總量決定引進與否。
3、嚴格控制臨床治療非必須的輔助性藥品的引進。
二、藥劑科負責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的編制,并根據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決定及時增減目錄中的品種數量。
1、醫院《藥品處方集》每一年修訂一次,由藥劑科依據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會議紀要負責統一匯總編寫并印制(也可以使用嵌入醫囑系統的電子版處方集),經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在醫院內使用。
2、根據每次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決定,及時修改醫院電腦系統中的用藥目錄和用藥控制權限。
三、藥劑科所配備的藥品應與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中的藥品相一致。當《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中的藥品臨時短缺時:
1、調劑部門聯系藥庫保管員。
2、如此藥無庫存,由藥庫采購員聯系采購。
3、藥劑科值班人員備有醫藥公司應急電話,急救藥品由醫藥公司急送。
4、醫藥公司短缺的急救藥品,可向其它醫院調撥,由藥劑科負責聯系,行政總值班落實交通工具獲取藥品。
5、藥劑科工作人員及時告知醫生或護士藥品送達的可能時間。
四、臨床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以外的藥品,應當由臨床科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由主管院長批準,可臨時予以采購或調劑,具體見《目錄外藥品采購制度》
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對醫院基本用藥目錄和全院藥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定期統計在庫藥品中長期不用(超過6個月)的藥品,如非急診、搶救用藥,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備案,作停藥處理。
2、對重點藥品(如抗生素等)的使用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對新藥使用范圍和合理性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