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臨床合理用藥監督管理規定
根據“河南省醫療機構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管理辦法”、“河南省臨床用藥督導制度”、“河南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為了真正將醫院藥學從傳統的購銷供應型轉變到“以病人為中心”,以“安全、高效、經濟、合理用藥”為核心的技術服務型上來,為患者提供科學合理的藥學服務;同時采取有力措施,糾正藥品購銷活動中的不正之風,堅決查處以“吃回扣”為目的的“大處方”等不正當用藥行為,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一條應嚴格掌握抗生素及各種藥品的適應征、禁忌證,以及藥物的配伍禁忌,臨床用藥應有依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減少醫療差錯及糾紛的發生。
第二條藥劑科應定期統計各種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類型。按規定對某些抗生素實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據本院常見病原菌的耐藥譜,調整用藥,以保證抗生素的活力和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
第三條醫務科或臨床用藥督導小組定期檢查門診和住院病人的用藥情況,對臨床使用頻率高、可能有回扣的藥品要重點督查,對科室及每個臨床醫生的藥費比率每月進行統計公布。
第四條臨床科室個別醫師的用藥比率最高限額:手術科室0.42,非手術科室0.52,感染科、中醫科0.56,如果連續三個月或連續一年內有三個月超過上述限額的,取消處方權,下崗學習合理用藥的理論知識,三個月后經考核合格,方重新上崗,下崗期間發基本生活費。
第五條臨床科室的藥費比率應每年有所降低,如果連續或一年內有三個月超過去年同期水平,給予科室全年獎金分配比率在原來的基礎上下降5個百分點的處罰(即內科系統、外科系統、感染五官、急診在17%、12%、20%、25%的基礎上下降為12%、8%、15%、20%)。
第六條臨床各科的出院帶藥經科主任及藥劑科主任簽字后,可不計入科室藥費比率統計。
第七條臨床各科室主任負責本科室合理用藥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科要根據相關文件及法規制定合理用藥制度。對醫務科或督導小組的反饋意見要認真負責整改,科室應組織有關業務學習,并定期進行合理用藥相關知識的考試考核工作。對價格昂貴或新藥以及可能有回扣的藥物(具體品種由藥劑科每月定期公布),須經科主任或上級醫師核準簽字方可應用。
第八條年終各類評先藥費比率實行一票否決制,違犯上述規定的個人及科室,取消評先的資格。
該通知自20**年9月1日起執行。
篇2:某醫院合理檢查合理用材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制度
> 醫院合理檢查合理用材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制度為規范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和用藥行為,減輕患者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以科學診治為原則,以合理為核心,以規范行為為目的,以降低費用為目標,重點針對診治過程中對醫療費用影響較大的檢查、用藥、耗材及治療措施制定本制度。
1.某些單純或典型的疾病,檢查項目要適可而止,能不做的檢查不做,如最常見的普通感冒,如臨床癥狀典型,胸部攝片檢查并非必須。
2.對疑難復雜患者的申請檢查應有針對性、階梯性,可檢查可不檢查的,盡量不檢查或少檢查,以減少衛生資源浪費,降低病人不合理檢查費用。如病人確需進行CT、磁共振、彩超等價格昂貴的大型儀器檢查,應與上級醫生商定,經科主任批準,并取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后方可實施。
3.在診療過程中,給病人的檢查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費用較低的檢查能明確診斷的,不得再進行同一性質的其他檢查項目。
4.應酌情有條件地實行“縣級以上醫院大型醫療設備檢查結果共享制度”,盡量為患者節省檢查費用。
5.醫生在手術和診療過程中要有計劃地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及低中值耗材,收取價格適中,以減少浪費,降低耗材費用,凡包括在手術費以內的消耗材料,不另行收費。
6.在檢查、診斷和手術過程中的特殊材料和高值耗材,應掌握適應癥,保證質量,不可濫用,且預先要將使用的必要性和材料的價格向患者和/或家屬交代清楚,征得其同意并簽字后報醫務科審批方可使用。
7.各級各類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對各類藥物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藥”的評價指標:安全、有效、簡便、及時、經濟。對臨床用藥應進行動態監控。
8.各科室應控制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簡稱藥占比),控制抗菌藥物收入占藥品總收入的比例。
9.醫生應盡量做到早期診斷、正確診斷、正確選用、合理使用,提高藥物使用效益,減少浪費,節約資源。同一類或同一性質的藥品應嚴格控制重復使用。
10.醫務人員在預防、診斷、治療疾病的過程中,針對具體病人選用適宜的藥物,采用適當的劑量與療程,在適當的時間,通過適當的給藥途徑用于人體,達到有效預防、診斷和治療疾病的目的,同時保護人體不受或少受與用藥有關的損害。
11.醫生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要按照藥品說明書所列的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制定合理的用藥方案,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范圍或更改、停用藥物,必須在病歷上作出分析記錄,執行用藥方案時要密切觀察療效,注意不良反應,根據必要的指標和檢驗數據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藥文案。門診部、急診科的用藥不得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
12.醫生不得隨意擴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癥等,因醫療創新確需擴展藥品使用規定的,應報醫院藥劑科、醫務科審批并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使用中藥(含中藥飲片、中成藥)時,要根據中醫辨證施治的原則,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選藥。
13.醫生制定用藥方案時應根據藥物作用特點,結合患者病情和藥敏情況,強調用藥個體化。要充分考慮劑量、療程、給藥時間、給藥途徑,同時考慮藥物的成本與療效比??捎每刹挥玫乃幬飯詻Q不用,可用低檔藥的就不用高檔藥,盡量減少藥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降低藥品費用,用最少的藥物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較易導致嚴重耐性藥性或不良反應較大以及價格昂貴的藥物實行審批制度。
14.抗菌藥物使用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婁底市中心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執行。各臨床科室嚴格掌握抗菌藥物治療性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嚴格抗菌藥物分類分線管理,嚴格二線、三線抗菌藥物審批簽字制度,嚴格控制抗菌藥物濫用和重復使用,并制訂相關的管理措施。
15.門診處方抗菌藥物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3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抗結核藥除外)。特殊情況下,經診醫生必須在病歷上予以記載。其他西藥或中成藥(包括袋裝或瓶裝中成藥)3-7天量,中藥湯劑3-7貼,復診時可續用。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量。某些慢性病(如心腦血管病、神經系統疾患、潰瘍病、肝膽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老年病、盆血等)門診處方可酌情給7-14天量,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復診時可酌情續用。相同類藥物不重復使用。
1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和醫保病人,醫師要按照《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合理用藥,凡使用自費藥品、乙類藥品治療時,必須告知患者家屬,并簽名同意。
17.檢驗科應重視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切實提高病原學診斷水平,提高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準確率,為臨床醫生正確選用抗菌藥物提供依據。對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要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以明確病原菌和藥敏情況,力求做到有樣必采。
18.臨床藥師應參與查房和協助用藥方案設計,主動開展專題用藥調查和病歷用藥分析;對重點患者實施治療藥物監測,提出合理用藥建議,促進安全、有效、經濟使用藥物。
19.臨床手術科室應嚴格執行《手術制度》,堅持“小病小治、大病大治”的原則,必須手術的就手術,不必要手術的盡量不要手術。
20.臨床手術科室應逐步推行無節假日手術制度,合理調整使用醫療、護理人員和手術間、手術設備等資源,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都應正常安排手術,原則上擇期手術病人的術前住院日一般不超過3天。
21.嚴格執行《輸血制度》,加強科學合理用血和成分輸血,堅持“缺什么,補什么,可不輸血的堅決不輸血”的原則,充分有效利用血液資源,減少浪費。嚴禁非法自采自供血液,控制輸血不良反應和經血液傳播的疾病。規范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提高工作效率,縮短病人住院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