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二初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方案
阜南縣第二初級中學是在原城關中學的前身發展起來的,從她所處的地理位置和生源來看,大多學生是縣城周邊鄉村孩子,留守生很多,為了能更好的推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開展,探索適合我校學生身心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促進學生心理素質的提高,根據上級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精神,特擬定本實施方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務,一是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學生不斷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調控自我、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二是對少數有心理困擾或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咨詢和輔導,使他們盡快擺脫障礙,調節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強發展自我的能力。三是對留守生的生活,心理指導,培養他們自立能力。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領導
學校將組成由李朝勇校長為組長的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并逐漸形成以校中層班子、團隊、各班班主任以及思想政治課教師為骨干,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途徑
(一)調查、摸底。學校將以問卷調查的方式,重點放在留守生上,加大與他們交流,了解我校學生的心理狀況,摸清學生中較為突出的心理問題,為今后的教育工作指明方向。
(二)舉辦心理健康教育的專題講座
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學校將每學期開展一至兩次的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參加的對象包括在校學生和家長,以期通過講座,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解決學生的心理困擾。
(三)組建心理健康小組
學校團委將在學生中組建心理健康小組,對參加的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知識的培訓,使他們能夠成為信息員、“小教員”。
(四)辦好學習園地,使之成為心理健康教育的平臺。
(五)加強對班主任、中層班子、骨干教師的培訓,提高他們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能力,使之能在班級、日常管理工作中有針對性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六)全面滲透在學校教育的全過程中,在學科教學、各項教育活動中,注重對學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形成全員育人的氛圍。
(七)建立學校與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溝通的渠道,優化家庭教育環境,學校將通過家長學校的授課,引導和幫助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以良好的行為,正確的方式去影響和教育子女。
(八)充分發揮校園廣播站、板報和校園網絡的輿論導向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推動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
篇2:第二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第二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滲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教師要為人師表,言傳身教,要求學生做到的教師必須首先做到。
三、班主任工作要扎實,要成為學生發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在指導班集體和團隊工作中,要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意識,培養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四、心理輔導室輪值人員要熱情接待學生和家長來訪,進行個別輔導,隨時保密,并做好記錄。
五、切實開展好咨詢信箱心理熱線,接受不愿當面咨詢的學生的咨詢,并做好記錄。
六、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去提高認識,全面促進心理素質。
七、搞好宣傳板報,用黑板報集中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
八、定期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并做好家長學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篇3:世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例
世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改進學校德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第三條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根據學生心理發展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有針對性的實施教育。
(二)面向全體學生,通過普遍開展教育活動,使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有積極的認識,使其心理素質逐步得到提高。
(三)關注個別差異,根據學生的不同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以學生為主體,充分啟發和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積極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針對性相結合;面向全體和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尊重、理解與真誠同感相結合;預防、矯治和發展相結合;教師的科學輔導和學生的主動參與相結合;助人與自助相結合。
第四條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通過心理科學的各種手段和方式,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導,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優化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和社會生活適應能力,預防和緩解心理問題;引導學生處理好環境適應、自我管理、學習成才、人際交往、人格發展和情緒調節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進德智體美能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第五條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以課堂教學、課外教育指導為主要渠道和基本環節,實行課內與課外、教育與指導、咨詢與輔導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和體系。
第六條 心理健康教育必須堅持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的心理學、教育學為理論基礎,確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確方向。
第七條 心理輔導教師應符合如下條件:
(一)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熱愛并樂意從事學生心理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奉獻精神和協作精神,有開拓進取和創新意識;
(三)具有一定教學、科研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無條件尊重求詢者;有較強的自我分析、調節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接談、測量、指導和矯治能力。
第八條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與形式有:
(一)個別心理輔導與團體心理健康教育課;
(二)電話咨詢、信函咨詢、心理健康普查以及心理健康檔案等;
(三)幫助學生在能力、性格、氣質以及心理健康狀況方面了解自己、發展自己。
第九條 心理輔導教師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提高承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以及社會生活適應能力;
(二)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幫助學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礙。
(三)開展心理健康調查,建立學生心理檔案,為學生了解個人能力、興趣、人格、氣質以及心理健康狀況提供咨詢服務,為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團體輔導以及改進學校德育工作提供資料和依據;
(四)為廣大教師的生活、工作提供心理指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