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置架構圖
企業管理部設立部門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經營管理、投資企劃、證券事務主管、綜合主管各一名、公司律師一名、企管助理一名,部門秘書由企管助理兼任。根據公司發展和實際工作的需要,確定各主管的定編。
崗位設置及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一)、企業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1、概述
在公司常務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組織企業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領導并組織制訂、實施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審核公司重大投資項目,全面組織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同時確保公司科學技術與法制化發展的正常進行。
2、工作職責和范圍
(1)統籌領導、主持監督部門各項工作,協調各方資源,確保部門各項職能的實現;
(2)領導本部門人員搞好公司經營情況分析工作,組織人員對公司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監測和分析工作,并在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指導下,組織本部門人員編制適合本公司的經營發展戰略和年度經濟運營計劃;
(3)組織人員并協同各下屬經營機構落實、控制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發展計劃;完成對下屬經營機構日常管理的指導、控制以及經營數據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4)組織、領導本部門人員做好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計劃和前期可行性分析等工作;
(5)在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并負責重大經濟合作項目的立項、洽談、審批及其他管理工作;
(6)領導本部門人員并協調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完成對各部門、下屬經營機構的經營業績考核等工作;對照季度、年度等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和作業程序所規定的時效,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價部門和下屬的各項成果與貢獻;
(7)領導本部門人員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各項作業流程的建立、修訂和完善;
(8)公司各部門之間綜合協調及對各項工作的督導和檢查,以及各階段重大會議的參與、組織與主持;
(9)組織并負責整個公司的技術進步和科技管理工作;
(10)領導并組織公司法制化管理工作。
工作標準與要求:
(1)優質高效管理本部門員工,做到分工合理,人員和睦相處;
(2)于新的經營年度前兩個月,組織部門相關人員編制年度經營計劃;
(3)最大程度地保證公司投資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并使投資活動符合公司發展戰略要求;
(4)保證經濟合同立項和談判工作的正常進行,提高合作項目的簽約率;
(5)建立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標準;
(6)提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率,降低由此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和勞動糾紛等案件的發生率,使公司經營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7)全面領導公司科技進步與科技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公司在同行業中科技的領先水平。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