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公司在上游優秀供應商的支持下,及時地采購到具有最優性價比的所需貨品。
2.目標
把握一批優秀供應商,使采購程序合理化、采購行為規范化、談判過程透明化、審批權限明確化、貨品性價最優化、貨品供應及時化、采購成本節約化,存貨庫存最小化。
3.范圍
本公司及下屬各分公司或控股公司所需各項貨品的采購工作。
4.職能化分
4.1計劃部:生產性物資、設備、設施及各類儀器儀表的采購工作及生產安裝過程中配套之安全保護設施與設備的采購工作。
4.2管理部:行政用車輛、辦公設備及用品、各類保險服務及通信、消防用品、廣告服務及辦公環境維護設施的采購工作。
4.3公司其他部門在非極特殊情況下無權行使采購職能 ,須嚴格遵守本制度規定的采購職能化分。
4.4各分公司/參控股公司應按《分公司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行使其采購職能。
5.采購計劃與采購預算的編制
5.1業務部于每年十二月份,提供公司下年度每種型式組合房屋的“銷售預測計劃”,生產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結合庫存能力、生產需要量及生產周期,由生產部編制下年度“年度生產計劃”。 計劃部根據《年度生產計劃》編制《年度采購計劃》和《月度采購計劃》,經領導班子審核通過后,將副本送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編制《采購資金預算年計劃與月計劃》。
5.2 《年度采購計劃》和《月度采購計劃》及《采購資金預算年計劃與月計劃》報董事會執委會批準同意后,計劃部開始實施。
5.3業務部變更銷售計劃或有臨時性重大銷售決策(例如緊急訂單),應與生產部、計劃部、財務部協商,以排定生產日程,并據以修改采購計劃及采購預算。
6.需求貨品請購
6.1請購申請工具為:《請購單》、《請購貨品清單》、《內呈報告》,其中《請購貨品清單》為《請購單》或《內呈報告》的明細附件并與之組成請購文件?!墩堎弳巍愤m用于經常性或預算內貨品請購;《內呈報告》適用于非經常性或非預算內貨品的請購。
6.2請購部門經辦人員在發生貨品需求時,應提前開具請購文件填寫貨品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注意事項,預估貨品額度的大小等,填好后送相應的職能采購部門,采購部門按照請購貨品審批程序及權限報上級審批。
6.3緊急請購時,由請購部門于《請購單》下方空白處加蓋“緊急采購”章,以緊急件卷宗遞送采購部門。
6.4日常辦公用品由管理部按月依照消耗狀況,并考慮庫存情況,填制請購文件提出請購。
6.5用量穩定的材料請購前,由需求部門依據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參酌今年營業的銷售目標與生產計劃設定,若產銷計劃有重大變化(如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應修定月用量,制定生產用料計劃交計劃部編制采購計劃。
6.6計劃部應與生產部共同確定原材料及成品“基準存量”,由計劃部填寫“基準存量設定表”呈生產副總、常務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計劃部物管負責人依“基準存量”為底線將庫存情況報計劃部副經理及經理,計劃部經理依此并結合采購周期的長短及倉儲容量做出采購計劃和請購計劃。
6.7 生產用料差異量的設定是指當每10天統計實際用量與設定量差異5%以上時,或每月統計三次并匯總數據也相差5%以上時,生產部管理人員應于每月5日前針對上月開具《用料差異表》,查明差異原因及擬訂處理措施,確定是否修正“基準存量”的偏差。生產部與計劃部協商修改基準存量后,計劃部依此做出請購變更計劃。
6.8審批《請購單》前,采購職能部門應利用電腦(人工作業)查詢在途量、庫存量及安全存量,將上述材料作為審核與審批的說明依據。
7.請購核準權限及撤消請購審批權限
7.1《請購單》或《內呈報告》請購貨品的核準權限嚴格按《深圳市雅致輕鋼房屋系統有限公司財務資金審批權限暫行規定》及《深圳市雅輕鋼房屋系統有限公司財務資金審批一覽表》中的“審核”與“審批”權限執行。
7.2確需撤銷已請購貨品時,需求貨品部門立即通知采購部門停止采購,同時在已填制《請購單》第一、三聯下方空白處加蓋紅色“撤銷”的戳記并注明撤銷原因,送回原貨品需求部門。 原《請購單》已送物管員待辦收料時,計劃部應通知物管員將《請購單》退回原請購部門。
7.3如貨品需求部門發生請購項目變化,應在第一時間告知采購部門并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當原《請購單》已無法撤銷時,采購職能部門應通知原請購部門,并共商處理措施,并報告需求部門的公司分管副總。
8.采購作業
8.l各請購部門依需求計劃填寫《請購單》后交采購職能部門辦理請購審批手續。計劃部應核定常用材料項目類別,定期集中辦理采購。對超大型項目大規模集中采購設備或材料時,可采用招標完成,招標的形式及程序由計劃部按專案提出招標方案,報常務副總審核,領導班子復議,總經理批準。
8.2對各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的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宗的材料,采購職能部門應事先選定廠商(見《供應商評鑒辦法》),議定長期供應價格, 采購經辦人員詢價完成后,在《請購單》上詳填詢價或議價結果及擬訂“訂購廠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按上面第7條規定的審核及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通知需求部門已開始辦理采購,并告知到貨期限。
8.3采購經辦人員接獲批準的《請購單》后應依據請購貨品的緩急,并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采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精選三家以上的供應商辦理比價或經分析后議價。
8.4若供應商提供的規格與請購材料規格略有不同或屬代用品,采購經辦人員應檢查所附資料并于《請購單》說明,先由需求部門或請購部門簽注意見后辦理,并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8.5屬于買賣慣例超過實際需求量的情況(如最低購買量超過請購量),采購經辦人員于議價后,應于《請購單》中注明,經計劃部經理審核,常務副總審批后辦理。
8.6對廠商的報價資料經整理后,經辦人員應深入分析市場行情,先以電話等聯絡方式向廠商議價,定價談判應由計劃部經理及副經理共同參加,如為專業性強的設備或儀器還必須由公司指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一次性大宗采購(超500萬元)應至少有一名公司主管領導參加,報價談判結果應及時向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匯報。
8.7采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以電話聯絡的緊急采購貨品情況時,采購部門負責人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進行詢價、議價,待接到批準的《請購單》后,按采購程序優先辦理。
8.8采購經辦人員接到經審核審批后的《請購單》后,應嚴格按《請購單》向廠商訂購,并以傳真件確定交貨(到貨)日期,同時要求供應商于《送貨單》上注明“請購單編號”和“運輸及交付方式”。
8.9若屬分批交貨者,采購經辦人員應于《請購單》上簽署“分批交貨”字樣。計劃部應制定“采購進度控制表”控制采購作業進度,采購經辦人員未能按既定進度完成作業時,應填制“進度異常反應單”并注明“異常原因”及“預定完成日期”,經計劃部經理審核后轉送請購部門,與請購部門共同擬訂對策及處理意見,如無法達成一致,須報公司常務副總審訂。
8.10采購貨品經審核及審批后,如發生采購數量、金額的變更時,請購部門應依更改后的采購金額所需的審核審批權限重新呈報;
8.11請購部門所請購材料,如系華南建材公司系統內各公司的制品或材料,請購部門應優先采購本系統內公司的產品(其價格采中間價解決)。
8.12 采購部門在接到《請購單》時,立即辦理詢價、議價,并將詢議價結果記錄于《請購單》,但必要時須事先送請購部門簽注意見
8.13《請購單》批準后送回采購部門向供應商辦理訂購,應與供應商簽訂買賣《合同書》一式四份,第一份正本存采購部門合同管理員處,第二份正本交公司財務部,第三份及第四份交供應商。
8.14因缺貨以致無法按期采購,采購職能部門應立即通知請購部門
8.15采購部門或請購部門與供應商接貨時,先將《請購單》與供應廠商的托運單據封存,并實際清點件數及量度規格后再與《請購單》核對,相符后簽收,如發現不符時,立即通知供應商送貨人員,并簽字說明不符。
9.采購運輸
9.1采購貨品,原則上由供應廠商負責直接運送到公司倉庫或公司計劃部指定的交貨地點。
9.2采購貨品直接送工廠或指定地點,由供應商自備運送單據,交計劃部物管人員簽收后取回,留作交貨憑證。
10.采購驗收管理
10.1貨品正式訂購后,計劃部即通知廠商按時送貨,并將《請購單》第一聯留計劃部,第二聯交物管人員,第三交請購部門、第四聯交財務部,物管人員據此驗收。
10.2所有采購的貨品收貨時都要有已批準的《請購單》作證,收貨應由貨品需求部門同計劃部物管人員檢查、點數、量度,至少應抽查驗收貨品質量。若有必要出具檢驗報告,則所有購進貨物的驗收報告必須由請購或采購之外的人員編制。
10.3采購部門應對所有來貨備有記錄,標明供應商、運輸人員、《請購單》編號等。部分交貨有短少時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以保證正常的會計處理和及時的后續追索。
10.4所有采購貨品必須經受質量控制檢查,必須儲藏在另設的分開的隔離區內并明顯地標明“不得移動”等字樣,一直保持到驗收入庫為止。采購部門應提前1日通知物管人員,以便于接貨調度。
10.5從儲藏倉庫轉移原材料和包裝材料,必須有批準的《出庫單》,才能辦理轉移工作。
10.6凡發生應由供應商、運輸人造成的材料損壞或退貨等情況,應在收貨時明確責任,辦理追蹤索賠。
11.價格及質量的復核
11.1計劃部應經常性地調查主要材料的市場與行情,建立供應商資料,作為采購及價格審核的參考。特別是所需大宗材料的項目,提供市場行情資料,作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準成交價格的參考。
11.2貨品需求部門應就企業內所使用的材料質量定期予以復核(如材料選用、質量檢驗)等。
12.異常處理
12.1需求貨品部門在數量與質量審查作業中,若發覺所送來的材料與《請購單》上所核準的數量內容不符時,應及時在《請購單》驗收欄注明數量不符并將差異量注明;如存在明顯質量問題則在《請購單》上注明質量不符情況,并填寫《采購貨品意見反應處理表》(或附檢驗報告資料),驗收后將《請購單》復印留底,原件及《采購貨品意見反應處理表》(或附檢驗報告資料)轉計劃部處理,并通知計劃部主管人員是否將該批貨品存放在拒收貨品隔離區內,原則上非《請購單》上所核準的材料不予接受。
12.2發現供應商以次充好現象,如確定為惡意的情況,則我公司不給辦理結算和退貨,并給予罰款處理。
13.采購結算
13.1 辦理付款時,物管直接簽收人應將已辦妥收料的《請購單》(必要時附上《材料檢驗報告表》)送計劃部。經與發票核對無誤后,計劃部經理在《請購單》上簽字“收訖”字樣后送財務部。財務部應按相應財務管理制度辦理付款手續。如為分批收料,《請購單》的第四聯須于第一批收料后送財務部,計劃部用第一聯留底。請購部門用第三聯留底,物管人員用第二聯存底。
13.2如果到貨為短交應補足的情況,財務部應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
13.3財務部在發現超交情況時,要求計劃部必須提供正常的審批手續,方能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否則僅依據訂貨數付款。
13.4供應商領款時,必須將托運單據簽收聯、入庫單、發票先到計劃部對帳后,再繳回我公司財務部,經財務 人員核對無誤后,再憑供應廠商法人委托書或其他有效簽字領款,或辦理電子轉帳。
13.5已訂貨品的退貨,原則上要求廠商重做或修改至通過合格驗收時為止,如只能部分符合使用要求而貨品需求部門同意接受者,則依實際情形,酌扣貨款。被退貨品應依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14.采購紀律
14.1采購項目的招標、詢價和談判,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
14.2采購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商業機密,不得單獨與供應商接觸談及采購實質性問題,更不能向對方泄露公司擬定的標底和談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將我公司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對方。
14.3在采購工作過程中,除正當的業務禮節需要接受少量價值不高的紀念品外,不準單獨接受超額饋贈禮品,確實難以拒絕的應交公司管理部處理。
14.4對于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4.5 凡每批采購金額在300元以上,采購人員應至少向三家供貨商詢價,按同品種的最低價采購。對詢價資料(含聯系電話)需書面報采購部門負責人,采購部門負責人如發現自己的詢價比采購員的報價低于5%時,即應展開調查,調查該采購人員是否有惡意欺詐或吃回扣行為,書面調查結論交常務總經理審批處理。
14.6采購人員應按《請購單》保質保量采購,收貨時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發現違約行為,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換貨或退貨,并報告所屬采購部門負責人。
14.7貨品驗收人員如在驗收中不認真履行驗收工作,人為發生重大差錯,將對當事人給予罰款乃至開除處理。
篇2:物業公司物資采購管理程序
物業公司物資采購管理程序
1.0目的
對物資采購過程及供方進行控制,確保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要求,價格達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麗江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對服務所需的原材料采購的控制,對供方進行選擇、評價和控制。
3.0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物資采購(各相關部門協助),負責按要求組織對供應采購物資及承包合同的供方進行評價,編制合格供方名錄,對供方的供貨、服務業績定期進行評價,建立供方檔案,執行采購作業。
3.2各部門或機構負責提供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采購物品驗收依據、準則或標準。技術部或使用部門、機構負責采購物品的檢驗或驗證,協助核定分類物品及有關費用支出的價格。行政組織各使用部門的質量信息反饋,對分類物品供應的評價。
3.3財務部負責從資金上保證審批后項目的實施。
3.4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核合格供方名錄,并上報總經理批準。
3.5使用物品的相關部門人員負責對采購物資的質量進行檢測。
4.0定義
4.1采購物資分類,根據對服務質量影響程度分為:
4.1.1A類:次采購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零星采購。
4.1.2B類: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4.1.3C類: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4.1.4D類:緊急物品采購。
4.1.5E類:所有經常性采購的物品。
4.2供方:提供產品的組織或個人。
示例:制造商、批發商、產品的零售商或商販、服務或信息的提供方。
注1:供方可以是組織內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況下供方有時稱為“承包方”。
5.0工作程序
5.1物資采購的審批
5.1.1審批要填寫《用款/采購計劃》,由部門經理確認,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5.1.2E類物品采購需專題報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D類物品由行政部組織,各相關部門協助進行招標,工作程序參照RGPM-7.2.1-B-01執行;C類物品采購由需求部門根據年度費用預算提出采購計劃;B類物品采購需專題報告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批準后由行政部組織貨比三家,必要時簽訂合同,結果報財務總監、董事長批準;A類物品采購參照B類程序進行公開招標,并簽訂合同。
5.1.3《用款/采購計劃》應清楚寫明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申請購買時間、用途、質量要求等。
5.2采購實施
5.2.1行政部負責實施采購,各相關部門協助。對于重要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方名錄》中選擇供方。
5.2.2采購前采購員必須對《用款/采購計劃》核實,在與供方溝通前,應確保規定的采購要求是充分的。
5.3采購物資的驗證方式
5.3.1對采購的物資可以有如下幾種驗證方式:
a)由行政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進貨驗證;
b)由本公司在供方現場實施驗證;
5.3.2行政部應在采購文件中規定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
5.3.3驗證活動可包括:檢驗或試驗、外觀檢查、試用、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等方式。根據《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在相應的檢驗規程中規定不同的驗證方式。
5.4采購信息
采購信息表達擬采購的產品,適當時包括:
5.4.1產品采購批準的要求。
5.4.2對產品的驗收要求。
5.4.3適用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5.4.4其他要求,如價格、數量、交付、人員等。
5.5公司的采購文件
文件包括:《用款/采購計劃》、《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采購合同》及附件等,由行政部保管。在與供方溝通前,原則上,應確認采購要求是,應由相應的發放部門負責人對采購要求是否充分進行審批。
5.6對采購物資供方的評價
5.6.1合格供應商的條件
a)有營業執照和相應的經營資格,具備持續穩定的合格產品供貨渠道;
b)具有良好的供應物資業績;
c)具有質量保證能力的證明(必要時);
d)價格合理;
e)服務良好。
5.6.2行政部根據采購物資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對物資的質量、價格、履約率等進行比較,選擇合格的供方,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對同類的供貨物資,應同時選擇幾家合格的供方以作比較。行政部負責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質量記錄。根據供方物資的類別及其質量保證能力,明確對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5.6.3對有多年業務往來的重要物資供方,應提供其質量證明文件和定期檢查記錄,以證實其質量保證能力,適當時包括以下內容:
a)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b)本公司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審核的結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顧客的滿意程度調查;
d)供方產品的質量、價格、交貨、服務能力等的檢查記錄;
e)供方的財務狀況及服務和支持能力等。
5.6.4對第一次供應重要物資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書面證明材料外,對物資應經樣品檢驗及小批量試用,證明合格才能供貨。具體步驟如下:
a)新供方根據提供的技術要求提供少量樣品;
b)使用部門對樣品進行驗證,并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
c)樣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樣,但最多不能超過兩次;
d)小批量進貨驗證或試用不合格則取消其供貨資格。
e)樣品驗證、小批量試用均合格的供方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列入《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5.6.5零星采購物資供方,使用部門對其進貨驗證記錄即為對此供方的評價。
5.6.7對連續兩次供應物資有嚴重不合格的物資供方,應取消其供方資格。
5.7對合格供方的定期復評
行政部每年對合格物資供方進行一次跟蹤復評,填寫《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評價時按百分制,質量評分占60%,交貨期評分占20%,其他(如價格、售后服務等)占20%。評定總分低于60(或質量評分低于42),應取消其合格供方資格;如因特殊情況留用,應報管理者代表批準,但應加強對其供應物資的進貨驗證,連續第二次評分仍不合格,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6.0相關文件
6.1《土建維修材料采購標準》RGPM-7.4.1–C-01-01
7.0質量記錄
7.1《用款采購計劃》RGPM–7.4.1–D-01-01
7.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RGPM–7.4.1–D-01-02
7.3《采購合同》RGPM–7.4.1–D-01-03
7.4《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RGPM–7.4.1–D-01-04
7.5《物資供方調查表》RGPM–7.4.1–D-01-05
7.6《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RGPM–7.4.1–D-01-06
7.7《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RGPM–7.4.1–D-01-07
7.8《物資供方評價檔案》RGPM–7.4.1–D-01-08
篇3:物業管理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1.0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兼顧效率及成本,在保證公司日常運營所需物資按時、按質、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風險,減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證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性價比的采購物資,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活動所需的所有物資的采購管理。
2.0 采購職能部門劃分
2.1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申購單》的申報及物資質量的把關。
2.2采購部門:負責物資具體的采購以及采購資料的管理。
2.3倉庫管理部門:負責采購物資的數量、外觀質量的驗收。
2.4財務部門:負責采購貨款的支付結算。
2.5總經理:負責權限內的采購、貨款的審批和超出權限范圍的審核,以及采購的監督。
2.6集團采購部:對采購的監督和檢查。
3.0 采購管理
3.1采購物資分類
3.1.1A類物資:辦公用品類物資。為滿足公司正常辦公而所需的IT設備、備件、網絡設備及備件、開發工具、軟件產品、計算機外設與耗材及其維護服務;公司用車輛、家具、辦公設備、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印刷類產品、禮品、財產保險、場地修飾、設施維護以及其它行政類物資及服務。
3.1.2B類物資:工程水電類物資。為滿足各小區物業維護而需要的各種水電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3.1.3C類物資:清潔綠化類。包括小區清潔所需常用設備、工具、消耗品;小區綠化所需的設備、工具、消耗品、補種的花草、樹木以及維護。
3.1.4D類物資:勞保類物資。包括辦公室、保安、綠化、工程、清潔等全集職工的工服及勞動保護用品。
3.1.5E類物資:固定資產類物資。會同集團采購部統一采購。
凡本制度定義范疇內的采購物資類型,均按照本制度執行。未包括物資管理應參照本制度逐步統一集中管理。
3.2購方式
3.2.1計劃采購:各部門根據正常經營活動、以及工作計劃于每月25日編制申購計劃,并填寫《申購單》報主管經理、管理處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如超出審批權限,上報集團審批。
3.2.2緊急采購:采購人員得到總經理口頭允許,可以先行采購,而后補辦《申購單》手續。
3.3采購流程
申請人填寫《申購單》--主管審核--區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采購人員按計劃采購--物資使用部門和倉庫驗收接受--采購人員辦理財務等相關手續并登記管理。
3.4采購審批權限
3.4.1為提高工作效率,采購在2000元以下的,由總經理審批權后,可進行采購;
3.4.2采購在2000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審批,方可進行采購。
3.5采購價格管理
3.5.1采用貨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購人員與使用人員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向幾家供應商發放詢價表,進行比價、議價到最后定價,并做好詢價、定價表的管理。
3.5.2由集團采購部提供價格參考表,再進行市場詢價、定價。
3.6采購實施
3.6.1采購人員根據審批的《申購單》,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詢價、定價后,確定供應商,進行采購。
3.6.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物資,與有關廠家、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協議,以保證質量以及合理的價格供應。
3.6.3與集團采購部保持信息共享,做好物資采購保障工作。
3.6.4原則上采購人員應尋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各方面的比較后再確定最終供應商。
3.7采購貨款的支付與報銷
3.7.1采購人員報銷時,必須具備正式發票、手續齊備的《申購單》、送貨單、倉庫的《入庫單》。
3.7.2由經辦人在發票上簽字確認、主管經理審核、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結算工作。
3.8采購協議和合同以及各種采購資料的管理
3.8.1長期供應商。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都要與公司簽訂供貨協議(合同),以確保其供應物資的質量、規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2臨時供應商。要求與其達成口頭協議,保證物資質量、規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3表格管理。規范各種表格,做好各種表格的管理
4.0 供應商管理
4.1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原始詢價表的管理,以及對供應商定期評價,包括產品質量、價格、送貨時間觀念等各項評價。
4.2不達標的供應商。及時調整,減少對公司的損失。
5.0 采購的監督和檢查
5.1采購人員每月5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月度采購報告》,每年1月20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年度采購報告》。
5.2集團采購部、審計部對**物業采購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審計。
6.0 采購人員職業規范
6.1本規范適用于采購人員及公司其它部門直接或間接參與采購工作人員(以下統稱為采購人員)。
6.2采購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己任,不允許向供應商索要禮品或接受禮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個人利益,一經發現,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予以辭退。
6.3采購人員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況下,經主管經理認可后,方可接受供應商的宴請;在采購談判過程中,無論任何原因,都不允許接受供應商的邀請。
6.4采購人員只有在有利于商業合作及協調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應商的邀請,前往參觀公司、觀摩產品展示公開商務活動。
6.5采購人員代表公司形象,對于供應商方面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到有禮有節,公平對待,不允許傲慢的舉止和不公平的態度。
6.6采購人員在與供應商的談判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絕任意或無意的泄密行為。
6.7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包括必要時對嚴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解聘,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7.0 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7.2本制度報集團總經辦審批備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