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廳制度與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制度
POLICY 商場保管制度 編號
REF.NO.
執行職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商場全體員工 涉及部門
DEPT.
CONCERNED
商場保管制度
1、 根據不同的商品以及庫房條件,將商品分類保管:
(1)根據不同商品所需的不同保管條件安排合適的儲存場所,食品應存放在獨立間內;
(2)入出庫頻繁或笨重的商品應存放在進出庫方便之處;
(3)貴重商品要單獨存入專柜上鎖保管;
(4)消費上有連帶性的商品盡量放在一起儲存,但互相有影響的商品要分開;
(5)消防滅火施救方法不同的商品分區分類存放。
2、 統一貨物編碼,標明商品存放的精確位置,并以明顯的字跡將編碼標明于貨位、貨架上;同時繪制庫房商品儲存位置平面圖,以便全面反映庫存情況。
3、 保持庫房的清潔衛生,消除導致商品霉爛、變質及蟲蛀、鼠咬等隱患。
4、 控制庫房溫濕度,在庫房內設置溫濕度計,利用密封、吸潮、透氣等方法加以調節,以適應保管商品的需要。
5、 經常檢查在庫商品,及時發現商品在保養過程中數量質量的變化情況,采取措施加以預防和解決。庫存商品發現變質、破損、超過保管期時,或出現滯存情況,倉管員要及時上報主管,并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行日期--
篇2:家居商場易燃易爆危險品保管制度
家居商場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1.目的
通過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進行規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4.內容
4.1如有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氣、炔氣、火柴、石蠟、酒精等危險品,應設專用倉庫儲存,并有專人管理。
4.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開、分項存放、物品安放之間的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4.3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濕、漏雨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4.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物品,應當放置在陰涼通風地點,保持適當的室內溫度。
4.5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
4.6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火種入庫。
5.記錄
5.1突發事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