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廳制度與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制度
POLICY 前廳部各崗位規章制度 編號
REF.NO.
執行職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前廳部全體員工 涉及部門
DEPT.
CONCERNED
前廳部各崗位規章制度
F.O Department Regulation System
前廳部考核細則
(一)考勤、勞動紀律
1、 早中夜班分別提前10分/15分/10分鐘進入工作崗位,完成交接工作,遲到5分鐘之內扣除2分,15分鐘內者扣8分,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半小時之內一次扣浮動工資5元。
2、 進入工作崗位必須檢查自己的儀表儀容是否符合規定,凡經督導查出者扣1分,部門經理,值班經理、大堂副理查出者扣5分,三次以上者過失提醒(半年內)。
3、 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征求直接上級同意,并簽離簽到,否則按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離崗10分鐘扣5分,離崗超過20分鐘扣10分,違反三次以上者發過失提醒單。
4、 前臺人員不得扎堆聊天,大聲說話,說粗話,對客人評頭論足,經督導檢查,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10分,大堂值班經理或客人投拆者發過失提醒一次。
5、 各崗上班時不準打私人電話,若有急事可征得直接上級同意在后臺使用,前臺絕對不得打私人電話,違反一次即發過失提醒單,后臺打電話聊天者一次扣2分,兩次以上者累計扣分。
6、 上班時間竄崗,下班后無故逗留者扣5分。
7、 夜班睡覺者一次扣發當月浮動工資20%,如因身體不適,應事先向部門經理或當班督導反映。
8、 對公共財產不注意愛護致使損壞者扣5分,影響工作或造成較大者除發過失提醒單外,按價賠償。
9、對工作環境衛生應負起責任:
A:當班環境必須整潔,做完一件事后必須整理好臺面。
B:當班人員負責前后區域衛生。
C:辦公設備和對客服務用品承包到個人,以上情況不符要求,查出一次第1、2條者當班人員2次,第3條扣當班人員3分。
D:每月衛生檢查超過三次不合格者,過失提醒一次。
a)每月的班組例會必須按時到達,遲到者扣1分,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經同意缺席者扣10分,身體不適須提供病假條,否則扣10分,情節嚴重且態度不好者提醒一次。
b)不服從指揮和管理者過失提醒一次。
c)病假必須提前電話通知,上班時必須交上病假條,請病假必須在班前,之后按遲到處理,超過4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論處,二天以上扣發當月浮動工資的50%,三天以上扣發當月浮動工資。
d)培訓缺席,遲到以及培訓考試成績同勞動紀律,考勤掛鉤。
(二)工作質量、服務質量
a)對當日客情必須掌握:VIP姓名,房號,接待要求,了解團隊/會議客情情況,檢查中對VIP情況不熟悉者扣5分,連續檢查不合格者按倍數扣分。
b)熟悉交班內容,白板信息,凡查不合格者扣1分
c)對客服務不主動招呼,不使用禮貌用語或動作不規范者每查出一次扣2分,引起客人不滿或值班經理投訴過失提醒一次。
d)打制歡迎卡和客人資料夾不合格,房卡寫錯,制錯房卡者各扣1分,團隊/會議進店未報,每查出一次扣2分,將住客房開給客人,當事人和造成錯誤人扣5分。
e)團隊/會議檢查不認真,排房不按要求,換房不通知,電腦未修改或未填寫換房變更者每項扣1分,鑰匙裝錯者扣2分,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引起客人投訴者過失提醒一次。
f)客人進店,電腦未立即輸入者扣2分,造成損失者自理。
g)發出信息不準確:電腦姓名錯,名單錯,登記單未簽名,每項扣2分,登記單不符合要求每張扣3分,當月累計三張者過失提醒一次。
h) 漏送商務房/套房,VIP房鮮花水果單者扣2分,引起客人投訴,過失提醒一次。
i)房卡與電腦中價格不一致扣5分,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70%,同時當天夜班查房租報告者扣30%。
j)對VIP客人進店不按程序辦者扣2分,引起客人投訴者或值班經理查出者過失提醒一次。
k)當面頂撞客人者發過失提醒單,若此類投訴累計達三次者(含以前),則按警告處分。
l)班組業務技能考試成績高于95分者加5分,低于90分者扣3分,低于85分者扣5分,滿分者加10分。
m)確認書上未標明用餐地點或用餐地點錯誤者扣3分,未確認其它項目者,扣2分。
n)未按規定與旅行社核對或制作通知單錯誤者扣3分。
o)接到變更未能及時通知有關班組,以及做相應的修改,造成后果者扣3分。
p)未按規定接送團隊/會議/散客者扣2分,沒有填寫相應的表格和報表者扣2分。
(三)說明
a)各班組考核條例若與部門相抵觸,以部門的為準。
b)每發一張過失提醒單扣發當月浮動工資的25%。
(四)獎勵
a)發現他人錯誤并能及時彌補,減少損失者按相同處罰的分數給予獎勵。
b)主動加班加點或獲得客人點名表揚者加20分。
c)每月有兩周連續推銷量最高者加5分,每月最高者加10分
d)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并成績顯著者按飯店有關條例嘉獎.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行日期--
篇2: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1、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安排,若對領導交待的事情有疑問需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議,必須先執行,過后再提。任務執行中必須堅持“反饋制度”,不允許交待執行后,無任何反饋的現象。部門員工需有高度的團隊精神,團結一致,互相協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及行為。
2、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時間指到崗時間而非打卡時間,到崗前須到部門簽到本上簽到,下班時間要簽退。
3、日常排班由部門的領班或經理進行,員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須提前說明,工作中必須服從排班安排,若需換班需征得領班或經理及當事人同意,并寫書面申請。不允許私自或強行換班,領班的換班需知會部門經理的同意。
4、前廳部工作人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經發現則按開除處理。
5、前廳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客人資料保密制度,非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打印、復印報表,若因報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廢報表應進行銷毀。
6、借用門卡者需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允許私自做門卡,若有違反,按酒店規定嚴肅處理。
篇3:酒店客房部前廳部管理人員獎懲制度
酒店客房部、前廳部管理人員獎懲制度
處罰制度:
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調動各級管理人員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其責任心和工作讀到檢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門的任務,特制定此制度:
一、堅決執行逐級負責制,即經理發現問題處罰主管,主管發現問題處罰領班,領班發現問題處罰員工;不允許越級管理或越級匯報,越級處罰。
二、經理(主管)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主管或服務中心文員(領班),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整改,并由經理(主管)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對于既無匯報又無注明者處罰2分。經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檢查當日發現問題的完成情況,對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務給予5分人處罰。
三、經理(主管)對于頭一次發現的問題給予提醒不處罰,對于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給予2分的處罰。
四、經理(主管)每日根據昨日的工作檢查情況安排當日工作,對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時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對于執行的表格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如未按制度執行且主管(領班)又未發現未及時督導的,給予直接領導2分的處罰。如服務員報告表的要求。
六、經理發現下屬員工不講普通話的,給予主管2.5分的處罰;經理(主管)發現下屬員工犯錯誤,視錯誤的輕重給予主管(領班)1-5分的督導不利的處罰。
七、服務中心表格如房態表、維修日統計、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認真填寫。特別是房態更改表,應將所有15:00前退房寫至上面,若發現退房房號在此表上未顯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務中心本班次人員應對各種表格做好監督檢查,若發現未簽還或未及時催還等現象發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對于某些部位出現積塵,或垃圾較多(垃圾袋5個,或煙頭10個),將對主管進行2分的處罰。
九、服務中心衛生夜班每日打掃,經理將一周內不定期檢查,發現衛生不到位,將給予2分處罰。
十、部門出現客人投訴或不滿,給予主管2分的處罰。
十一、其他未按規定完成工作的,視情況給予2-5分的處罰。
十二、領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則(不允許將手機帶到工作崗位,只有自己做到,員工才能做到),為員工樹立榜樣。
獎勵制度:
1.本月所管轄員工未發生一般過失以上的過失,主管(領班)+2分。
2.得到總經理表揚,主管(領班)+2分
3.受到客人書面表揚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領班)+2分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并實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誠報上發表文章。+2分
6.每月優秀干部將考核分數、處罰情況作為參考,15日、29日領班以上會議召開。
7.PA每天專查扣分不超過5分,主管(領班)+2分
本規定自20**年4月30日起試行。
客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