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2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泥企業管理,保證和穩定水泥及水泥熟料產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相關水泥、水泥熟料的產品標準,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第三條 水泥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標準,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確保有效運行。水泥企業應建立質量考核制度,實行質量否決權,并設立質量基金,用于開展質量活動和獎勵對企業質量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者。
企業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權負責質量管理,化驗室主任在企業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領導下對產品質量具體負責。
第五條 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和省級建材(水泥)行業協會應加強對水泥企業產品質量管理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執行本規程。
第二章 質量管理機構
第六條 質量管理機構的設置
(一)企業應確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負責的質量管理組織和設立符合《水泥企業化驗室基本條件》(附件1)的化驗室。
(二)質量管理組織設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負責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各車間和職能部門設立相應的質量管理組織,負責本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三)企業化驗室內設控制組、分析組、物檢組和質量管理組等,分別負責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質量的檢驗、控制、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七條 質量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質量管理組織的職責
1、編制適合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2、組織制定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3、負責和監督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4、制定質量獎懲制度,負責協調各部門的質量責任,并考核工作質量;
5、組織企業內部質量審核;
6、負責重大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7、監督企業質量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8、組織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
(二)各車間和職能部門的職責
1、保證質量管理體系在本單位得到有效運行;
2、組織開展質量管理活動;
3、嚴格執行質量管理組織和化驗室的質量指令;
4、完成本單位涉及的質量指標或質量目標。
(三)化驗室的職責和權限
1、質量檢驗
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對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按規定做好質量記錄和標識,及時提供準確可靠的檢驗數據,掌握質量動態,保證產品檢驗的可追溯性。
2、質量控制
根據產品質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業內控質量指標,組織實施過程質量控制,運用數理統計方法掌握質量波動規律,不斷提高預見性與預防能力,并及時采取糾正措施、預防措施,使生產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3、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確認和驗證
嚴格按照相關產品標準和企業制定的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確認程序進行確認和驗證,杜絕不合格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廠。
4、質量統計和分析
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及時進行質量統計,做好分析和改進工作。
5、試驗研究
根據原燃材料、助磨劑、混合材等材料的變更情況及用戶需求,及時進行產品試驗研究,提高水泥和熟料質量,改善產品使用性能。
6、化驗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廠決定權。
第八條 化驗室人員配備
(一)化驗室應配備主任、工藝、質量調度、統計及檢驗等人員。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配備一定數量科研人員。檢驗人員人數應能滿足檢驗工作需要,一般不得低于全廠生產職工總數的4%,或不得少于12人。
(二)化驗室人員任職要求
1、化驗室主任:必須具備中級職稱以上資格,或從事化驗室工作多年,具備較豐富的質量管理經驗和良好職業道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堅持原則,熟知生產工藝、相關標準和質量法規,并取得省級(含省級)以上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材行業協會或其授權的建材質檢機構簽發的水泥企業化驗室主任資格證書?;炇抑魅蔚娜蚊妥儎討獔笮袠I主管部門備案。
2、工藝、質量調度人員:具備初級職稱以上資格,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經過專業訓練,掌握水泥生產理論知識和檢驗技術,熟知有關標準和規章制度。
3、質量統計人員:具備初級職稱以上資格,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經過專業訓練,掌握水泥生產理論知識和相關統計技術,熟知有關標準和規章制度,并取得省級(含省級)以上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材行業協會或其授權的建材質檢機構簽發的水泥企業質量統計員資格證書。
4、檢驗人員: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知本崗位的操作規程、控制項目、指標范圍及檢驗方法,經專門培訓、考核,取得省級(含省級)以上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材行業協會或其授權的建材質檢機構簽發的崗位資格證書。
5、化驗室人員要相對穩定,化驗室業務骨干的任用和調動應征求化驗室主任的意見。
第九條 企業化驗室的認定
(一)化驗室需取得合格證:日產熟料4000噸(合計產能)及以上規模的企業需取得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頒發的化驗室合格證,其他水泥企業需取得各省級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各省級建材行業協會頒發的化驗室合格證。
(二)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管理辦法、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評審員管理辦法、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表見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章 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條 企業結合實際情況,按照本規程的要求,制定企業質量管理實施細則,編制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圖表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內控指標,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標準編制為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
第十一條 化驗室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與檢驗制度,主要包括:
(一)各組職責范圍、崗位責任制和作業指導書。
(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三)對比驗證制度(如與國家級、省級對比驗證;內部抽查對比驗證;使用國家有證標準樣品/標準物質對比驗證)。
(四)檢驗和試驗儀器設備、化學試劑的管理制度。
(五)標準溶液配制和專人管理制度。
(六)標準砂采購和管理制度。
(七)文件管理制度。
(八)樣品管理制度。
(九)人員培訓和考核制度。
(十)檢驗原始記錄、臺帳和檢驗報告的填寫、編制、審批制度。
(十一)月報、年報的填寫和上報制度。
(十二)質量統計管理制度。
(十三)出廠水泥(熟料)的合格確認制度。
第十二條 檢驗環境條件、試驗儀器設備和化學試劑的管理要求
(一)檢驗環境條件必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二)儀器設備必須按相關水泥產品標準和《水泥企業化驗室基本條件》要求配置齊全,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并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三)檢驗用的化學試劑應驗明其生產企業名稱、產品等級、執行標準及生產許可證的編號,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學試劑。
第十三條 產品對比驗證檢驗和抽查對比的管理要求
(一)企業應按《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管理辦法》(附件5)的要求,定期向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建材行業授權的質檢機構寄(送)樣品,進行對比驗證檢驗,不斷提高檢驗水平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檢驗結果以相應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為準。凡無故不按規定寄(送)樣品者,當年對比合格率按零統計。
(二)參加國家或省級建材行業質檢機構組織的水泥物理性能檢驗和化學分析對比。
(三)為了確保檢驗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化驗室對各檢驗崗位人員要組織內部密碼抽查和操作考核。
抽查次數:生產控制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個樣品;
化學全分析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個樣品;
單項物理檢驗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個樣品;
強度檢驗崗位每月不少于2個樣品;
同一崗位的對比檢驗每月應進行一次。
(四)企業檢驗中所用基準物質,必須是國家有證標準樣品和標準物質。
(五)試驗允許誤差應符合《試驗允許誤差表》(見附件6)規定。
第十四條 質量記錄、檔案、資料、報表管理及上報的要求
(一)按照《檔案法》的要求,做好質量技術文件的檔案管理工作。原始記錄和臺帳使用統一的表式,各項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和分類臺帳,并按月裝訂成冊,由專人保管,按期存技術檔案室。原始記錄保存期為三年。臺帳應長期保存。
(二)各項檢驗原始記錄和分類臺帳的填寫,必須清晰、完整,不得任意涂改。當筆誤時,須在筆誤數據中央劃兩橫杠,在其上方書寫更改后的數據并加蓋修改人印章,涉及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的檢驗記錄的更正應有化驗室主任簽字或蓋章。
(三)對質量檢驗數據要及時整理和統計,每月有月統計報表和月統計分析總結,全年應有年統計報表和年統計質量總結。
(四)質量月報、年報要按統一表式填報齊全,月報于每月10日前,年報于次年2月10日前報相應的管理部門(附件7)。
(五)企業應創造條件,建立計算機質量管理數據庫,利用互聯網在企業內部和省級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建材行業質檢機構建立質量信息交流平臺。
第十五條 人員培訓和考核
(一)提高企業職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術素質,是保證產品質量的重要環節,每年應制定培訓和考核計劃,并按期實施。
(二)每年按計劃對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建立檢驗人員培訓檔案,考核成績應作為評價其技術素質的依據之一,對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應調離質檢崗位。
第四章 原燃材料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應根據質量控制要求選擇合格的供方,以保證所采購的原燃材料符合規定要求,供應部門應嚴格按照原燃材料質量標準均衡組織進貨。建立原燃材料供貨方的檔案,并對其符合性進行評價。原燃材料質量控制指標應符合《過程質量控制指標要求》(以下簡稱《指標要求》,見附件8)。
第十七條 原燃材料的質量應能滿足工藝技術條件的要求,建立預均化庫或預均化堆場,保證原燃材料均化后再使用,使用前應先檢驗。對于同庫存放多種原料時,應按原料種類分區存放,存放現場應有標識,避免混雜。原燃材料初次使用或更換產地時,必須檢驗放射性,確認能保證水泥和水泥熟料產品放射性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混合材、石膏、水泥助磨劑、水泥包裝袋等質量應符合相關的標準要求。
(一)企業在初次使用時,必須按相關標準進行檢驗,確認能保證產品質量后方可使用。
(二)供方應按品種和批次隨貨提供貨物出廠檢驗報告或型式檢驗報告。
(三)水泥企業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四)對質量波動大的材料應及時記錄,并在生產時注意搭配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材料,應及時通知供方,可采取退貨或讓步接收的辦法處理;當采取讓步接收的辦法處理時,應不影響下道工序產品的質量;當雙方發生糾紛時,可委托省級或省級以上建材質檢機構進行型式檢驗或仲裁檢驗;
(五)混合材的品種和摻量必須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
第十九條 原燃材料應保持合理的貯存量,其最低貯存量為:石灰石質原料5天(外購10天);粘土質原料、燃料、混合材10天;鐵質校正原料、鋁質校正原料、石膏20天。企業根據原燃材料供應的難易程度,在保證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其最低貯存量。當低于最低貯存量時,企業應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限期補足。
第二十條 礦山開采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制定開采計劃和質量指標時,首先要滿足配料要求,不同品位的礦石應分別開采,按化驗室規定的比例搭配進廠。企業自備礦山外包開采時,應對分包方進行能力評定,簽訂外包協議書,并進行有效的控制。
第五章 半成品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一條 化驗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半成品的質量管理和控制方案,經企業質量負責人批準后執行?;炇邑撠煴O督、檢查方案的實施。
第二十二條 生料
(一)為保證生料質量,應配備精度符合配料需求的計量設備,并建立定期維護和校準制度,生料配料應按化驗室下達的通知進行,配料過程應及時調控,確保穩定配料;出磨生料的質量控制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二)出磨生料要采取必要的均化措施,并保持合理庫存。出磨生料和入窯生料的質量控制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入窯煤粉
煤粉質量應相對穩定。入窯煤粉應配置準確的計量控制裝備。煤粉質量控制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熟料
熟料質量是確保水泥質量的關鍵。要求:
(一)窯操作員應經培訓持證后上崗。
(二)入窯風、煤、料的配合應合理,統一操作,確保窯熱工制度的穩定,并根據窯況及時采取調整措施,防止欠燒料、生燒料的出現。
(三)出窯熟料的質量控制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四)出窯熟料按化驗室指定的貯庫存放,不應直接入磨,應搭配或均化后使用,可用貯量應保證5天的使用量。熟料中不得混有雜物,對質量差的熟料,化驗室應采取多點搭配或分開存放并標識,經檢驗后按比例搭配使用,同時對出磨水泥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第二十五條 水泥粉磨
(一)為保證水泥質量,水泥磨喂料設備應配備精度符合配料需求的計量設備,并建立定期維護和校準制度。發生斷料或不能保證物料配比準確性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
(二)熟料、石膏、混合材和水泥助磨劑等入磨物料的配比應按化驗室下達的通知進行,并有相應的記錄。
(三)粉磨中改品種或強度等級由低改高時,應用高強度等級水泥清洗磨和輸送設備,清洗的水泥全部按低強度等級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入磨熟料溫度控制在100℃以下。
(五)出磨水泥溫度不大于135℃。超過此溫度應停磨或采取降溫措施,防止石膏脫水而影響水泥的性能。
第二十六條 出磨水泥
(一)出磨水泥的質量控制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二)水泥庫應有明顯標識,出磨水泥應按化驗室指令入庫,每班應準確測量各水泥庫的庫存量并做好記錄,按化驗室要求做好入庫管理。
(三)同一庫不得混裝不同品種、強度等級的水泥。生產中改品種或強度等級由低改高時,應用高強度等級水泥清洗輸送設備、水泥貯存庫和包裝設備,清洗的水泥全部按低強度等級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專用水泥或特性水泥應用專用庫貯存。
(五)出磨水泥要保持3天以上的貯存量。
(六)出磨水泥應按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進行檢驗,檢驗數據經驗證可以作為出廠水泥相關指標的確認依據,但不能作為出廠水泥的實物質量檢驗數據。檢驗項目、頻次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在生產過程中重要質量指標三小時以上或連續三次檢測不合格時,屬于過程質量事故,化驗室應及時向責任部門反饋,責任部門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做好記錄并報有關部門。
第六章 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八條 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廠決定權屬于化驗室?;炇覒鋫鋵I技術人員負責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的檢驗和過程管理,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廠應有化驗室通知方可出廠。
第二十九條 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質量必須按相關的水泥產品標準嚴格檢驗和控制,由于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檢驗結果滯后,企業必須建立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質量合格確認制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質量合格確認制度由化驗室負責制定,內容如下:
(一)按照水泥產品標準規定,出廠水泥所有的技術指標均應建立相應的質量合格確認制度(出廠前已有檢驗結果的項目除外),并形成書面文件。
(二)以出廠水泥進行確認時,其中強度指標應根據出廠水泥品種和強度等級分別建立早期強度與實物水泥3天和28天強度的關系式。早期強度檢驗方法按JC/T738《水泥強度快速檢驗方法》進行。
(三)以出磨水泥進行確認時,出磨水泥質量應穩定,且28天抗壓強度月(或一統計期)平均變異系數滿足Cv≤5.0%(強度等級32.5)、Cv≤4.0%(強度等級42.5)、Cv≤3.5%(強度等級52.5及以上)。其中強度指標應根據出磨水泥品種和強度等級分別建立早期強度與實物水泥3天和28天強度的關系式。早期強度檢驗方法按JC/T738《水泥強度快速檢驗方法》進行。
(四)當出磨水泥質量出現波動或28天抗壓強度月(或一統計期)平均變異系數Cv>5.0%(強度等級32.5)、Cv>4.0%(強度等級42.5)、Cv>3.5%(強度等級52.5及以上)時,應按出廠水泥進行確認。
(五)出廠水泥的合格確認制度應定期根據生產條件、原料變化等及時修正。
(六)水泥熟料的出廠合格確認制度參照出廠水泥制定。
第三十條 出廠水泥質量控制
為保證出廠水泥的實物質量,企業應制定嚴于現行標準要求的內控指標。出廠水泥的內控指標要求應符合《指標要求》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均化
水泥出廠必須均化后出廠。保證水泥的均勻性,縮小標準偏差,嚴禁無均化功能的水泥庫單庫包裝或散裝,嚴禁上入下出。每季度應進行一次水泥28天抗壓強度勻質性試驗。水泥勻質性試驗方法按GB12573附錄B規定進行。
第三十二條 根據化驗室簽發的書面通知,按庫號和比例出庫,并做好記錄。同時水泥庫應定期清理和維護,卸料設備保持完好,確保正常出庫。
第三十三條 包裝
按照水泥產品標準的規定,應建立水泥包裝質量的確認程序,形成書面文件,并定期根據包裝質量的變化進行修正。水泥包裝質量的確認內容要求如下:
(一)選擇水泥包裝袋定點生產企業,建立供方資質、生產能力等檔案。每批包裝袋應有出廠檢驗報告,每年至少一次型式檢驗報告,每月或按包裝袋的批次進行牢固度驗收檢驗。
(二)建立包裝質量抽查制度。每班每臺包裝機至少抽查20袋,其包裝質量、標志等應符合標準要求,發現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散裝水泥應出具與袋裝水泥包裝標志內容相同的卡片。
(三)袋裝水泥在確認或檢驗合格后存放一個月以上,化驗室應發出停止該批水泥出廠通知,并現場標識。經重新取樣檢驗,確認符合標準規定后方能重新簽發水泥出廠通知單。
第三十四條 取樣和編號
(一)出廠水泥必須按產品標準規定取代表性樣品進行檢驗并留樣封存,封存日期按相關產品標準規定。
(二)出廠水泥的編號,應嚴格執行產品標準的規定,禁止超噸位編號。
第三十五條 交貨與驗收
出廠水泥質量交貨與驗收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標準砂
標準砂是檢驗水泥膠砂強度的法定標準物質,企業應在國家指定的各省(區、市)定點經銷單位購買標準砂,并保存購買發票和標準砂標準樣品證書復印件等。根據水泥產量和試驗需求制定合理的標準砂年采購數量。杜絕使用和購買假砂。
第三十七條 不合格水泥的處理
(一)出廠水泥檢驗結果中任一項指標不合格時,應立即通知用戶停止使用該批水泥,企業與用戶雙方將該編號封存樣寄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建材行業質檢機構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按合同要求進行實物質量驗收中,雙方共同簽封的樣品在有效期內被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建材行業質檢機構判為不合格的,企業應及時查明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三)出廠水泥自檢或經過復檢,富裕強度不符合《指標要求》時,企業應及時查明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程未指明的其他品種水泥和商品熟料生產企業應參照本規程制定對出廠產品的要求,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積極做好售后服務,建立和堅持訪問用戶制度,廣泛征詢對水泥質量、性能、包裝、運輸及執行合同等方面的意見,建立用戶檔案,持續改進和追蹤。
本規程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原《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水泥企業化驗室基本條件》和《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本規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附件:1. 水泥企業化驗室基本條件
2. 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管理辦法
3. 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評審員管理辦法
4. 水泥企業化驗室評審考核表
5. 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管理辦法
6. 試驗允許誤差表
7. 水泥企業產品質量月報
8. 過程質量控制指標要求
篇2: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管理規程(2)
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管理規程(2)
一、安全護衛管理
管理處護衛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三班輪流,每班8小時。早班7:00到15:00;中班15:00到23:00;夜班23:00到次日7:00,各管理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特殊情況可自行調整。
管理處通常下設三個護衛班,即:護衛一、二、三班。每班分為四個崗,即:大堂崗,巡邏崗,車庫(場)崗,道口崗。特殊情況下,可增(減)崗位設置。
護衛人員是維護小區內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主要力量,在維護大廈治安秩序和維護客戶的安全中,必須及時處理各種問題。處理問題應遵循的原則是:依法辦事,照章執行,不徇私情,以理服人。安全護衛服務具體操作由護衛班負責;護衛主管具體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護衛規章,具體組織實施本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處理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對不同性質的問題,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1、對客戶之間一般違規行為和問題,如糾紛等,可通過說服教育辦法解決,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
2、對一時解決不了而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急、可順不可逆"的處理原則,盡力勸開,耐心調解,把問題引向緩解,防止矛盾激化。
3、在處理上,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如違反法紀情節明顯輕微,不需要給予處罰的,可當場予以教育或協助其所在單位、家屬進行教育;需要給予治安處罰的,交公安機關處理;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交管理處辦公室處理。
4、對于犯罪行為,必須及時予以制上,設法把犯罪嫌疑人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防止違反安全護衛規章的行為出現和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
管理處護衛主管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管理處管理層負責每月不少于四次的夜間查崗。對以上檢驗中發現的嚴重不合格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并認真填寫糾正措施報告上報品質部;發現隱患應及時采取預防措施,并認真填寫預防措施報告上報品質部。
二、清潔綠化管理
對清潔、綠化、消殺等服務公司的工作質量進行控制,控制方式分日檢、月檢兩種方式。
1、日檢:清潔綠化主管每日對管轄范圍內的清潔狀況進行不間斷地巡查,并填寫每日檢查紀錄。在日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項要求服務公司當日整改,并在日檢紀錄中注明;如有發現服務公司對我司榮譽和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管理處即時將情況上報公司品質部,由品質部向相關服務公司發出書面警告,一年內書面警告累積達三次,有權要求終止分包合同。
2、月檢:公司每月樓檢進行抽樣檢查,檢查中發現不合格項由管理處限定服務公司定期整改,如因對方失誤造成我司的榮譽和聲譽受損的,可考慮在該公司當月服務費中扣除部分費用作為罰金。
3、抽查項目與方式:
1)首層地面(含綠化帶):抽查紅線范圍內80平方米的地面(每次抽查的范圍不同)。
2)首層大堂的地面、墻面:抽查其中兩棟的大理石地面、墻面保養情況。
3)標準層通道的地面磚、墻面磚、公共設施、設備:每棟抽查八層標準層,檢查地面磚、墻面磚、消防栓、防火門、排風口、后樓梯扶手、垃圾桶擺放處等地是否按合同規定標準進行保潔。
4)寫字樓每座各抽查10個標準層,檢查通道內公共設施、洗手間、茶水房是否清潔衛生。
5)地面的下水道、污水井(含地下室內部分):抽查下水道20米長,沙井、污水井各5個。查看是否達到規定的清潔標準。
6)地下室停車場的管線、天棚、地面抽查管線30米長,天棚80平方米,地面80平方米范圍的清潔程度是否達到標準。
7)樓宇的天臺、設備層地面、公共設施抽查兩棟樓宇的天臺、設備層地面及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態。
8)不銹鋼部分(電梯轎廂、外廳門、地面警告牌、圍欄等):電梯轎廂每棟抽查一部電梯;電梯外廳門在檢查標準層公共設施時一并檢查。每棟抽查8層電梯外廳門;地面警示牌、圍欄抽查3-4處。
9)垃圾清運:垃圾要日產日清,垃圾清理過程要有地面清潔工進行監督,如有遺留的垃圾沒有清運,管理處有權要求重新清運并作相應處罰。對垃圾不能及時清運的,服務方應給出書面原因,并保證不再違反。
10)消殺:必須對消殺服務公司進行控制,要求派來的消殺人員必須到管理處簽到后,方可進行消殺。消殺人員必須持有政府頒發的"除四害"許可證。消殺的標準必須達到《廣東省"除四害"管理規定》的城鎮"除四害"控制標準。
11)綠化:確保綠化井然有序,管理過程包括:植物養護、植物造型和修剪 、植物的病蟲害防治、植物的澆水與施肥等。
三、維修管理
為確??蛻籼岢龅姆找蟮玫綕M足,使樓宇各部分能安全、長久、有效的使用??刂品绞椒譃槿諜z、周巡及月檢。
1、維修主管負責每日對派工單進行檢驗;
2、維修主管每周對管轄范圍內的維修狀況進行不間斷地巡查,并填寫檢查紀錄。
3、公司每月樓檢進行抽樣檢查,檢查中發現不合格項由管理處限期整改。
4、檢驗規則:
1)服務及時性:從接到維修要求起至到達目的地的時間不超過25分鐘。維修時間視工藝復雜程度而定:一般性維修不超過8小時;對于特別困難的,從接到維修要求到維修完成最多不超過72小時(工藝要求特殊的例外);不能當天完成的,應向客戶解釋原因。
2)服務質量:按維修服務標準進行檢驗。功能性維修,以恢復原有功能為準;外觀性維修,表面應無色差、高低不平現象,與原有部位相比較,應無突兀感;滿足客戶的合理要求;嚴格按
工作標準執行。篇3:物業工程部對業主房屋質量管理規程細節要求
物業工程部對業主房屋質量管理規程及細節要求
1.0目的
規范新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確保業主房屋的質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新接管驗收的業主房屋。
3.0職責
3.1物業工程部指派專業人員協同業主進行房屋質量接受驗收。
3.2地產公司售后服務部具體負責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處理。
4.0程序內容
4.1接管驗收的準備工作
按《物業接管驗收管理規程》的第4.1條進行接管驗收的準備工作。
4.2房屋硬件設施的具體驗收標準
4.2.1主體結構:
a)外墻不得滲水;
b)屋面排水暢通、無積水、不滲漏;出水口、檐溝、落水管安裝牢固、接口嚴密、不滲漏。
4.2.2樓地面面層與基層粘結牢固,不空鼓。整體面層平整,無裂縫,無脫皮,起砂;塊料面層表面平正,接縫均勻順直,無缺棱掉角,粘貼牢固,色澤均勻一致,無明顯色差。
4.2.3內墻面:
a)抹灰面平整,面層涂料均勻,無漏刷。無面層剝落,無明顯裂縫,無污漬;
b)塊料(如瓷磚)面層:粘貼牢固,無缺棱掉角;面層無裂紋、損傷,色澤一致;對縫沙漿飽滿,線條順直。
4.2.4頂棚抹灰面平整,面層涂料均勻,無漏刷,無脫皮,無裂紋,無霉點,無滲水痕跡,無污漬。
4.2.5衛生間、陽臺地面應低于相鄰地面2厘米左右,不應有積水、倒泛水和滲漏。
4.2.6木地板平整牢固、接縫密合、色澤均勻、油漆完好光亮。
4.2.7門、窗
a)門開啟自如,無晃動和裂縫,零配件齊全,位置準確,無翹曲變形;
b)門鎖、窗銷連接牢固,開啟靈活;
c)玻璃安裝牢固,膠封密實,無明顯刮花痕跡,無損傷;
d)油漆均勻,色澤光亮新鮮、完整;
e)電子防盜門通話清晰,完好,無銹跡;
f)不銹鋼房門表面光亮,無刮花、變形;
g)高檔裝飾門裝飾完整。
4.2.8樓梯、扶手:
鋼木樓梯安裝牢固,無銹蝕、彎曲,油漆完好,色澤均勻,表面平滑;砼樓梯無裂縫,無表皮剝落。
4.2.9木裝修工程表面光潔,線條順直,對縫嚴密、牢固。
4.2.10飾面磚表面平整,無空鼓、裂縫、起泡和缺角,對縫平直。
4.2.11油漆、刷漿色澤一致,無脫皮、滲漏現象。
4.2.12電器插座安裝牢固,符合“左零右火”規定,電源已接通正常。
4.2.13光纖已開通,收視良好。
4.2.14開關安裝牢固,開關靈活,接觸良好。
4.2.15燈具安裝牢固,完好無損,反應靈敏,發光正常。
4.2.16水表、電表、氣表安裝牢固,讀數正常,無損傷。
4.2.17衛生潔具安裝牢固,配件齊全,無污漬和刮花,接口密實,無滲漏現象、無堵塞,排水通暢。
4.2.18給水設施安裝牢固,接口密實,無滲漏、銹跡,流水通暢,有足夠壓力。
4.2.19地漏、排水管道安裝牢固,配件齊全,接口密實,無滲漏現象,無堵塞,排水通暢,完好無損。
4.2.20門鈴、對講電話安裝牢固,操作靈活,效果良好。
4.2.21防盜網、晾衣架安裝牢固,焊接密實,面漆完好均勻,無脫皮、
4.2.22其他配備設施要求齊全、完好,型號與設計相符,工作正常。
4.3接管驗收遺留問題的處理
4.3.1遺留問題的登記確認:
a)對資料驗收中發現的資料不全、不真實、不合格等問題,接管驗收小組應當將問題逐項記錄在《接管驗收資料遺留問題登記表》中并交發展商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b)對業主硬件設施接管驗收中發現的不合格等問題,接管驗收小組應當將問題逐項記錄在《業主房屋驗收單》中。
4.3.2對資料遺留的問題,接管驗收小組應當積極同地產公司聯系補齊。
4.3.3對業主硬件設施、設備遺留問題,一般問題接管驗收小組應當要求地產公司在兩周內解決;重大問題接管驗收小組應當要求發展商在一個月內解決。
4.3.4對于長期解決不了,勢必會影響物業管理的問題,物業部應當以備忘錄的形式將問題登記后交給地產公司進行備錄。
5.0記錄
業主房屋驗收單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物業接管標準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