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對外使用范圍及審批
1、在管理中心,對外公文使用公章,須經部門負責人審簽(上報省、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資料須經管理中心綜合部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及行政副總以上領導審定,方可用章,重要文件用章前須經總經理審定;
2、各籌建處、項目,對外公文使用公章,須經部門負責人審簽(上報省、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資料須經籌建處綜合部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及行政管線副總(特殊情況管理中心總經理助理以上其他領導)以上領導審定,方可用章;若管理中心、籌建處、項目需用到集團公章,需經過管理中心總經理、集團分管行政副總經理批準,方可用章;
3、辦理證件使用鋼印,須由綜合部門負責人審簽,方可用章;
4、原則上所有合同和協議須按照《合同訂立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會審手續齊全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未經過合同會審程序,只有管理中心、籌建處分管副總經理及行政副總經理在《用章審批表》上簽字同意用章的合同及協議,也須經管理中心、籌建處法律部門對合同或協議條款審核無誤后,方可用章;
5、對外常規業務(各種年檢、年審、報建、招投標、工程資料等)使用公章,須經管理中心或籌建處總經理審簽,方可用章;
6、銀行新開賬戶,經集團公司財務部審批,方可用章;
7、所有財務、稅務登記報表(包括對外提供有關資料),統一由管理中心或籌建處財務部經理審簽,方可用章;
8、凡涉及財產抵押、財產產權、貸款、借款、擔保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須經管理中心總經理審簽,方可用章;
9、未經集團及管理中心領導小組授權批準,擅自進行投資經營活動,對外擔保,對外借貸款,對外簽訂合同等活動,印章管理人員不得蓋章。
篇2:中心小學申請更換公章報告
中心小學關于申請更換公章的報告
縣公安局:
我校公章為舊式木質刻印公章,使用時間久,平時使用頻繁,磨損較嚴重,輪廓殘缺,現我校上交紙質材料蓋公章時,均被對方單位指出所蓋公章的印跡不合格,為推進我校工作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現急申請更換學校公章。
特此申請,望審批。
zz中心小學
20**年06月**日
舊公章圖樣:
篇3:Z大學加強后勤各單位公章管理通知
*農業大學處(室)文件
**大后字[20**]13號
Z大學關于加強后勤各單位公章管理的通知
根據學校要求,結合后勤實際,經后勤班子研究,就進一步加強后勤各單位公章管理作如下通知:
1、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時,須按照學校公章刻制程序和要求,逐級報批。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刻制公章。
2、各單位要嚴格公章使用范圍,切實明確負責人和保管人。若負責人或保管人工作發生變化,應及時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3、各單位公章不準用于影響和損害學校利益的經濟活動,更不準用于非法集資、貸款、抵押等帶有經營性質的活動及文件。
4、各單位因工作需要使用后勤黨委、后勤管理處公章時,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處長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使用。各實體、各科室的公章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附:目前后勤啟用的公章目錄
二Ο**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