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大學處(室)文件
**大后字[20**]13號
Z大學關于加強后勤各單位公章管理的通知
根據學校要求,結合后勤實際,經后勤班子研究,就進一步加強后勤各單位公章管理作如下通知:
1、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時,須按照學校公章刻制程序和要求,逐級報批。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刻制公章。
2、各單位要嚴格公章使用范圍,切實明確負責人和保管人。若負責人或保管人工作發生變化,應及時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3、各單位公章不準用于影響和損害學校利益的經濟活動,更不準用于非法集資、貸款、抵押等帶有經營性質的活動及文件。
4、各單位因工作需要使用后勤黨委、后勤管理處公章時,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處長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使用。各實體、各科室的公章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附:目前后勤啟用的公章目錄
二Ο**年九月二十四日
篇2:公證處公章管理辦法范例
公證處公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公章行為、加強安全防范、簡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所有以公證處名義出具的文件需加蓋公章的,應嚴格履行用章手續:由經辦人在公章保管人處填寫用章申請表后,連同所需加印公章的文書,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用章。
審批權限劃分:凡屬辦公室出具的文秘類、財務類文件、合同、報表及監審部擬訂的業務類規范性文件、公函等需加蓋公章的,由主任審批;各業務部出具的業務文書需加蓋公章的,由各部分管領導審批。
第三條 當遇有審批權限的領導外出而又急需用章時,可電話征詢該領導同意后用章,事后由經辦人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印章管理人應積極督促經辦人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條 嚴禁在空白合同、空白介紹信等空白文件或紙張上加蓋公章,若遇特殊情況,應說明用途,報有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章。
第五條 用章后由經辦人按要求將所發文件備份交辦公室保存,以備查驗。
第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后施行。
篇3:某食品公司行政公章管理辦法
> 食品公司行政公章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行政公章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保證行政公章的權威性、嚴肅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公司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董事長印章及所屬各部門行政性公章。
第三條 本公司行政公章由所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條 本所印章由上級主管司局刻發,董事長印章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刻制。
第五條 所屬各部門刻制印章,必須先持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向公司辦公室提出刻章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報公安部門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私自刻制部門印章。
第六條 各部門印章正式啟用時,必須先到公司辦公室留存印簽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公司辦公室,董事長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計劃財務處,部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辦公室,未經存放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均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
第八條 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本所印章的,應經存放部門負責人同意,派遣專人攜帶前往。
第九條 本所印章管理,由公司辦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員負責,部門印章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第十條 印章不使用時,必須鎖于保險柜內。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 本所印章應根據或常務副總經理的指示,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印章管理人員代行使用權。各部門印章使用前,應報經本部門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 以本所名義發往所外的公文,必須經所領導簽發后,然后加蓋本所印章。在所內下發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蓋本所印章。
第十三條 上報的統計報表、有關證件、函件、報告等需加蓋本所印章的,應經呈報部門領導審閱簽名,經所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后方可辦理。需蓋所長印章的,經董事長簽名同意后,方可辦理蓋章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所有介紹信、說明、證明等一般往來信函,應一式兩聯,統一編號,方可加蓋印章,底聯應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屬常規性工作,成批辦理的證書、證件等(如培訓結業證、車輛年審表等),需蓋本所印章及董事長印章的,由主管部門確定1人負責辦理。每次蓋章須憑列有所需辦證人員名單、編號和部門負責人簽名的同意函,到所長辦公室登記并蓋章。
第十六條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辦公室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第十七條 使用行政公章,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部門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各部門業務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收費專用章、基建財務專用章、注冊專用章等,其管理辦法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