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集團公司設立資金管理中心,在董事長的領導下,監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資金運營工作。資金管理中心具有管理、監督和服務三重職能,與分(子)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
第二條 在資金管理上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不準以任何形式坐支資金。各分(子)公司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設銀行存款帳戶,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多開設銀行帳戶。
第三條 日常費用開支采用限額備用金制度,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向集團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申報備用金限額,經批準后,在資金管理中心的監督下,各公司在備用金限額內周轉使用。
第四條 貨款支付采用集中支付和分批支付相結合的管理辦法,需支付的計劃內貨款支付前報集團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超計劃支付的貨款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 各分(子)公司應于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目標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集團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根據各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發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分(子)公司的資金狀況綜合平衡后,確定各分(子)公司的流動資金定額。
第六條 資金管理中心將嚴格按照定額控制各分(子)公司的資金規模,如遇周轉困難需向集團公司借款時,應專題報告說明原因,報董事長批準后實行有償使用,有關資金占用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七條 資金管理中心必須確保資金的安全性、高效益性、流動性,定期對分(子)公司的資金庫存、銀行存款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定期向董事長、董事會專題報告。
第八條 各分(子)公司必須于每天上午九點前將前一天的資金余額報集團公司資金管公司的銀行賬戶給其它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第十六條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經營業務需要使用銀行票據付款時,一律由經辦部門填寫銀行票據申請單,憑合法有效和批準手續齊備的依據經所在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方能辦理銀行票據領取手續。
第十七條 銀行票據領用者,必須在銀行票據登記簿上寫明領用日期、付款內容并簽字。
第十八條 財務部門簽發銀行票據時,應進行登記并將該票據項目填寫齊全。使用支票時,不得簽發空頭支票,若無法明確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時,應把付款用途、簽發日期寫明。
第十九條 實行計劃控制的費用或物資采購,在付款時應同時核實計劃。超過計劃的部分應在按規定先追補手續。
第二十條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財務部門應依本條規定確定專人辦理銀行票據事宜,并應同時遵守銀行的相關規定,確保銀行票據使用安全。
1. 銀行票據包括: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銀行承兌匯票。
2. 業務員將收到的票據交給會計,由會計對收到的銀行票據進行審核(日期、金額、收款單位全稱、印章齊全與否)。審核后交出納保管,出納將票據號碼、金額、背書轉讓等進行登記,然后進帳。出納進帳后將單據及時交會計入帳。
3. 銀行承兌匯票由出納保管,可到期收款,也可背書轉讓。
4. 銀行票據使用時其票面金額、用途、時限應與經批準的內容相符,并隨附有關憑證。
5. 公司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由出納登記清單,并提前籌劃資金,以確保銀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項。
6. 銀行票據經辦人或結算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外來銀行票據并代客承兌,特殊情況下應經所在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一條 銀行存款管理人員應正確使用和審核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及時辦理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并及時審核銀行往來對賬單,如月末有未達賬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二十二條 貨幣資金的清查:
1. 現金及有價證券的清查,由財務部經理或主管會計主持,出納員在場,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實存數,再與其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盈虧。盤點結束后,根據盤點結果,填制“現金、有價證券盤點表”。
2. 銀行存款的清查,由財務部經理或主管會計主持,采用與開戶銀行對賬的方式進行。核對完畢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 現金、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的清查應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第二十三條 所有應收性質的款項,如應收帳款、其它應收款及各類預付款項,均應按季進行帳齡分析,編制《帳齡分析表》,上報集團公司,并向欠款單位和經辦人落實追收工作,規范各類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對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報董事會核銷。
第二十四條 應收款項的清查由財務部和業務經辦部門共同負責,一般一年應全面核對一、二次,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應收款項的清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存貨主要指儲存在倉庫內的貿易商品、原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及其它原輔材料等有形有價物品,房地產開發中未銷售的房產按存貨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存貨購入與領用和銷售的計價與管理采用“先進先出法”。
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應科學合理地制定存貨定額。對存貨不同類別要根據經營業務的要求,分別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限量,以此防止積壓或不能保證業務需要的情況出現。
2. 實行存貨驗收制度。購進的各項物品應履行驗收入庫程序。對數量、質量同時進行驗收。保管責任人應在驗收憑證上簽章。
3. 建立健全存貨保管制度。對庫存的各項物品,要建立專人負責的保管制度,并設置有數量與金額的輔助明細賬,以供核算與查對。
4. 健全存貨出庫制度。嚴格按倉庫管理的制度辦理出庫手續,保管人員憑手續齊備的出庫單發貨。
5. 實行先進先出制度。保管人員對庫存的物品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執行,以防止物品的損壞霉爛變質和成本變動。
6. 勤進快銷,壓縮庫存。對貨源供應正常的物品盡可能勤進快銷,降低庫存以加速資金周轉。
7. 及時處理庫存積壓的物品,對近保質期或將要變質的物品要及早發現并依程序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存貨的清查:由財務部、各公司倉儲部共同負責,對原材料、庫存商品進行清查。每月的定期盤點一般由會計人員和對應的倉管人員配合進行,年度清查或重點清查,一般由各方組成清查小組配合進行。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費用計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從國外進口的,其進價還包括所支付關稅及附加稅。
2. 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資產評估后并經投資各方商定的價格計價。
3.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以制造和建筑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也可按市場評估計價)。
4. 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所發生的能夠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支出,應調整固定資產的原值。
5.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應按原值(或重置完全價值)入賬,入賬后固定資產價值不得隨意變動,屬下列情況方可進行賬務調整:
1. 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工程。
2. 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
3. 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折余價值。
4. 發現原有固定資產計價有錯誤。
6.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資產重新評估。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
1. 固定資產統一按直線折舊法進行折舊,不計提殘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根據行業特點,按國家規定標準計提折舊。
2. 折舊方法經確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財務部必須嚴格按照此方法進行折舊,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經公司財務部門報經董事長決定,并應在財務報表中予以說明。
3.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不計提大修理基金,發生的日常修理維護費用直接計入當月成本。
第三十八條 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資產管理部門:為本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購置、處置和報廢。并按固定資產類別和責任人建立實物臺賬和卡片,詳細記錄單臺固定資產的購置時間、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價值、存放地點、使用人、轉移或報廢等情況。
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資產的具體操作人(使用人)負責資產的安全、完整,是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對保管不妥造成固定資產丟失的要追究責任,給予經濟處罰。資產核算部門:為本公司財務部,負責辦理固定資產購建、驗收入庫、領用、轉移、報廢等財務手續,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從價值方面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對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監督。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
1. 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行政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 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批準。超權限的報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3. 由行政部門責任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 由行政部門、財務部門、資產使用部門組成資產驗收小組,進行嚴格的驗收、鑒定、簽章手續,由行政部門填寫資產驗收單,與申請報告、采購合同原件一起交財務部入帳,并建立新資產的臺賬和卡片,進行定物、定人管理。
5. 銷售貨款抵債換回的設備、車輛、房屋等,首先由營銷公司提出申請,報經分管領導、董事長批準,再簽署貨物抵款協議,在辦理資產的接交手續時,必須將合格票據與移交單一并辦理。財務憑申請報告、貨物抵款協議、合格票據及移交單的原件進行賬務處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據,應有詳細說明文件,經分管領導、董事長簽字認可。有關票據的借用必須有交接人員簽字。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
1. 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和行政部門批準。
2. 行政部門對內部轉移的固定資產必須辦理內部移動手續,并經移入移出資產的部門和資產的使用人雙方簽字認可,若資產轉移手續不全,造成資產損失,其責任由原管理部門和原使用人負責賠償。
3. 行政部門對內部轉移的固定資產,必須及時通知財務部,財務部門接到通知的當月進行賬務調整。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定的出借、出租:
1. 任何固定資產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
2. 固定資產出借、出租,必須申請報經批準,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并按合約及時收回其固定資產。
第四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清理、盤存:由行政部門和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共同負責,每半年進行一次清查,主要抓好以幾點:
1. 查物點數,核對賬目,財務人員要深入現場逐項清查。
2. 檢查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及維護情況。
3. 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或報廢要認真記錄,查明原因,落實責任,按制度規定報經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批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理:
1. 對于長期閑置不需用、不能用或使用成本超過其使用所能創造的價值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的報廢或處理申請,詳細填寫固定資產的名稱、型號規格、購置時間、報廢理由。
2. 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經行政部門核實并出具資產處理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3. 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處理批示及處理的變價收入,由行政部門一并交至財務部,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篇2:物業公司公共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公共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博盈投資廣場各項設備設施售后的維修管理,維護租戶的利益。
公共維修資金,由法律規定的專項用于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基金;建立公共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物業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的維修、改造、更新等
公共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
公共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主要是:大樓的共用部位即大樓主體承重結構部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即大樓內的電梯系統、中央空調系統、照明系統、消防設施、中央監控系統、保安系統等;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墻等。
公共維修資金的繳納:
物業的公共維修資金應該由該物業的業主繳納,業主按照物業的2%比例繳交首期公共維修資金。原因有:一是比較科學,同類物業不管在市區或郊區,不管房價差別有多大,本體造價差不多,維修的成本比較接近。二是比較公平,具備可操作性。主管部門可對多層、高層等幾種主要不同物業分時段、定期確定一個平均價,統一參照執行。三是數額不大。
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
物業公共維修資金的產權屬于業主,不應由物管公司收管,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顚S?,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維修,不能自由取出,為了保證公共維修資金的安全,公共維修資金閑置時,除可用于購買國債或者用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公共維修資金自存入公共維修資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公共維修資金利息凈收益轉作公共維修資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公共維修資金的使用:
公共維修資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審定后實施,公共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業主研究決定,業主續籌。在監督機制上,接受市、區兩級物業管理部門會同指定銀行對物業公共維修資金的建立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篇3:物業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為加強**物業公司各項貨幣資金的管理,避免因收支不清、出納手續不全、管理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和浪費,同時加大資金監管力度,保證各項資金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凡本公司及所屬各管理處現金、銀行收支及視同有價證券進行管理的票據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2、凡收入款項存入銀行的,收款員應將繳款單存根聯附于收款收據之后,以便會計核查;
3、收款員收到的轉帳支票,經銀行交換入戶后,方可視為收訖并出具收款憑證;
4、所有現金收入當日必須全部存入銀行,當日來不及豐入銀行的須放入保險柜,于收款次日繳存銀行。不得直接用當日現金收入補充備用金和支付各項支出。
二、現金收入的處理
1、收款員應根據公司統一制定的各項有關收費標準執行收款、不得擅自變通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凡收入款項存入銀行的,收款員應將繳款單存根聯附于收款收據之后,以便會計核查;
3、收款員收到的轉帳支票,經銀行交換入戶后,方可視為收訖并出具收款憑證;
4、所有現金收入當日必須全部存入銀行,當日來不及存入銀行的須放入保險柜,于收款次日繳存銀行。不得直接用當日現金收入補充備用金和支付各項支出。
三、現金支出的處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經審核批準的合法支出憑證、票據時,應立即通知經辦人或收款人前來領取;
2、凡對外付款一經批準后,不得無故拖延支付。對由于經辦人員拖延支付時間而造成的罰款、滯納金支出,由經辦人承擔相關經濟責任;
3、對達到結算起點以上的支付業務,除必須支付現金外,一律以轉帳形式支付。簽發支票時,應寫明收款單位、用途和金額。
4、每張付款憑證的制單、復核、審批、付款都應有經辦人員簽章,付訖后應由領款人在"領款人"欄或支票存根聯簽收,并及時加蓋"收訖"和"付訖"章,作廢的票據或收付款憑證應加蓋"作廢"戳記,并連同存根一并保存。
四、備用金使用管理規定
為避免因報銷程序問題而影響各管理處工作的正常進行,便于零星支付及應急支付,特制定本規定:
(一)備用金限額:各管理處備用金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管理處主任批準支付權限為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開支。
(二)備用金使用范圍:
1、備用材料缺貨時零星購買材料用款;
2、一日內難以批復的緊急支付用款;
3、符合專項費用報銷制度規定和報銷標準的正常開支;
4、臨時性緊急業務接待(在公司規定標準范圍內)開支;
5、對超出上述使用范圍的各項支付,需由各管理處單獨向公司填報用款申請,報物業公司有關歸口部門審批后,由財務部填寫請款單或支票領用審批單清款支付,各管理處不得從備用金中直接支付。
(三)備用金支付程序:
1、經辦人填寫報銷單;
2、部門主管審核簽字;
3、購入材料物資需辦理入庫手續,對于直接領用的同時需辦理出庫手續,并須有第三人證明簽字;
4、管理處主任審批,對特殊支付或緊急支付應特別注明,并簽署同意支付字樣;
5、收款室審核付款,對超出本規定之批準權限及使用范圍的支出(除特殊情況口頭經公司經理同意外,但事后需立即補辦批準手續),各收款室有權拒絕支付。
6、各收款室應根據備用金的使用情況,及時集中報銷費用支出交易所報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報銷補充備用金手續。
(四)備用金經管:
1、各管理處的定額備用金由各收款室負責保管、支付和補充,各收款室應嚴格按備用金使用范圍和用途進行支付,不得擅自挪用備用金;
2、發生短款必須按數賠償;
3、經管人員調動、辭工必須與接任人交接清楚,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或結算工資等手續。
(五)傾向資金經管人員:
1、必須由會計專業人員來擔任;
2、具備深圳戶口,或在**集團從事財務工作多年、有深圳戶口擔保人作經濟擔保的人員擔任;
3、不得兼任財務部其他會計崗位工作。
4、從事現金、銀行出納、收款人員,應盡職盡責,如因疏忽職守而導致公司蒙受損失,應負責賠償責任(其經濟擔保人負有連帶責任);如有挪用庫存、侵占公款等違法行為,除責令賠償外,應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