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金管理制度范文
1.0 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企業資金管理方面的具體要求,希望通過本制度規范資金管理工作,防范在管理資金過程中的各種風險。
2.0 要求
2.1 術語和定義
2.1.1 現鈔-指企業經營過程中用于收支目的的所有人民幣、各種外匯鈔票。
2.1.2 現金-指企業存放在銀行賬戶中,通過發給銀行指令、隨時可以用來支付各項開支的資金。即:通常所說的銀行存款。
2.1.3 資金管理-企業現鈔和現金收付管理。
2.2 資金管理制度
2.2.1 財務部是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編制企業資金管理制度。
2.2.2 資金管理制度包括:
• 現鈔收支管理
• 銀行存款收支管理
• 信用卡管理
2.3 現鈔收支管理
2.3.1 企業財務部出納負責企業所有現鈔的收付保管工作。
2.3.2 現鈔的收入來源主要有:
• 職工交回差旅費剩余款、處罰賠償款、備用金退回款。
• 收取不能轉賬的單位或個人的銷售收入。
• 處理各類廢舊物資的收入。
• 收取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設備車輛出租費、承攬外加工費等。
• 其他不足轉賬付款起點的小額收入。
• 客戶或其他單位或個人通過郵局以匯款單支付企業的現鈔。
2.3.3 現鈔支付范圍
•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差旅費、備用金。
• 職工小額福利補助。
• 轉賬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 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勵金。
• 小額零星采購付款。
2.4 現鈔收支管理政策
2.4.1 企業所有現鈔的收支核算均由財務部統一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除財務部特殊授權以外,一律不準辦理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
2.4.2 企業所有現鈔收入均由出納人員收取,并于當日存入公司的開戶銀行。由于收款太遲而來不及在當天存入公司開戶行的,出納應于第二天送存銀行。
2.4.3 企業現鈔管理制度應明確規定,所有收付業務無論金額大小原則上應通過銀行賬戶進行,現鈔收支業務應限制在最低水平。降低現鈔收支水平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
2.4.4 企業應書面規定現鈔支付的最高限額。超過限額的支付必須通過銀行賬戶辦理。
2.4.5 所有外匯現鈔的使用必須經過CFO批準;超過一定數額的外匯現鈔必須經授權董事批準。
2.4.6 公司所有現鈔必須存放在符合規定的保險柜中。出納人員不得將私人現鈔存放在公司保險柜中。
2.4.7 出納人員應對其保管控制下的現鈔負安全保管的責任。
2.4.8 企業現金保險柜必須設置在由適當防盜和報警裝置的辦公室內。
2.4.9 公司保險柜中的隔夜現鈔最高數額必須符合國家或當地銀行規定。
2.4.10 出納人員必須依據經授權人員批準后的付款申請單辦理付款。
2.4.11 出納人員原則上不得制作現金收付憑證并登記現金賬,即實行通常所指的賬錢分管制度。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允許由出納人員制作的現金憑證必須經過其他獨立會計人員的審核后方可過賬。
2.4.12 出納付款后應在記賬憑證及全部原始憑證上加蓋付訖章。
2.4.13 企業各部門嚴禁設立“小金庫”。
2.4.14 公司銷售人員原則上不得收取現鈔,特殊情況應經財務部事先書面授權批準。收到現金的銷售人員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將現金通過當地銀行或郵局匯回公司。
2.4.15 企業門衛或有關部門收到郵局匯款單后,必須立即交出納人員辦理簽收手續。出納人員收到郵局匯款單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送郵局承兌現鈔。
2.4.16 出納人員赴銀行、郵局收送現鈔(特別是大額提現)必須由內部保安人員或相關人員陪同。發生現鈔被盜被搶后,必須立即報警并向CFO & CEO 匯報。
2.4.17 銷售人員或其他授權收取現鈔的人員,如果將收到的公款不交或不及時交公司財務部(自收取之日起超過7個工作日)將視同挪用公款處理。
2.4.18 銷售人員或其他授權收取現鈔的人員,如果收到公款后,長期占用不報公司財務部,或被財務部及其它人員檢查發現占用公款超過60個工作日的,則視同貪污公款處理,企業將視金額大小報警。
2.4.19 公務出差返回人員不得長期占用差旅費借款。其借款余額必須在遞交報銷手續的同時交給企業出納人員。出差人員報銷后,如果占用借款余額超過規定期限者,財務部應與人力資源部共同從其個人工薪賬上進行扣款。
2.4.20 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工作變更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備用金余額退還財務部。財務部主管人員應定期向各備用金借款人核對備用金借款數額。
2.4.21 一切現鈔收入,出納人員都應開據收款收據。收款收據應交由其他非出納人員管理;出納人員領用后保管人員應辦理簽收登記手續。
2.4.22 每月末會計人員應根據開出收據的存根與已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金額逐張進行核對注銷。作廢的收據應全聯粘貼在存根上,要確保開出的收據無一遺漏地收到款項。
2.4.23 財務總監和財務經理應定期對庫存現鈔進行盤點,并按規定表格記錄盤點結果。發現短缺應立即查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2.4.24 遵循其他國家會計法有關現金管理規定的要求。
2.5 現金-銀行存款管理
2.5.1 企業財務部應根據本制度制定相應的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規范企業使用支票、辦理銀行匯款單等業務工作。
2.5.2 企業財務部銀行出納負責企業所有銀行存款的收付管理工作。
2.5.3 現金的收入來源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