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程序文件范例
服務標識與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目的
為明確本中心服務過程的標識狀態以及一旦出現不符合項可以追溯到服務過程的歷史,特制訂本程序。
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中心各室服務過程的服務標識和追溯。
3.0職責
略
4.0工作程序
●投資服務中心硬件服務標識
(1)在大堂入口處設立中心各室平面分布圖,平面分布圖上應清楚地標明各室所處位置。
(2)中心各室門外掛貼顯著標牌,以識別其職能。
(3)中心工商室、公安室、海關室、地稅室、國稅室、環保室工作人員依各單位制服統一著裝,中心其他各室男性工作人員穿襯衫戴領帶,且全部工作人員配戴“工作證”以識別。
●投資服務中心服務過程服務標識
(1)中心各室可以使用“文件處理表”作為文件審批過程中的服務標識。
(2)當中心各室在傳遞文件與資料過程中需要時,可使用未用檔案袋,并在檔案袋上按使用需要可自行決定是否注明下列信息:
?、倨髽I名稱、性質;
?、诓牧闲再|及種類;
?、劢涋k人姓名;
?、芙涋k日期。
資料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根據各部門情況不同,可以是回執,也可以是移交簽名記錄。
●申報材料處理狀態的追溯
中心各室收到外商的申報材料處理狀態的追溯要求時,可依據收文回執、文件處理表和移交手續等進行適當追溯并答復客戶。
5.0支持性文件
●《中心各室過程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無
篇2:酒店服務標識可追溯性制度
酒店服務標識可的追溯性制度
1.目的
為了對服務進行監控,區別不同類型的物資、服務,便于管理,防止混淆,以便需要時對所出現的問題能及時地查找出其發生的地點、場所、部位、班次等,并及時糾正。
2.范圍
適用本酒店的所有服務標識。
3.職責
3.1銷售公關部負責酒店所有標識的管理,包括企業標識(CI)在工作中的運用,服務場所標識,服務設施標識、內部辦公場所標識的設計、制作。
4.2人事部負責員工服務標識的審定、發放。
4.3財務部負責各類物資原有標識的入庫檢查及庫存標識的建立。
4.4餐飲部負責各餐桌的確定及臺號夾的正確使用與保存。
4.5客務部負責所轄范圍、公共區域標識及鑰匙標識位置的確定及管理。
4.6康樂部負責所轄區域標識位置的確定及管理。
4.7保衛部負責安全消防等標識的實施。
4.8工程部負責實施樓層走廊、層號的指示標識。
4.9當值員工負責崗位標識的維護與清潔。
4.10主管負責檢查崗位標識的狀況,使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5.程序
5.1標識的方法、要求和內容
5.1.1倉庫貯存標識.
物資以分供方原始標識進行標識。
5.1.1.1 原始標識:即物資的原有標識,庫管員須于物資入庫前檢查確認其原有標識。注:此類標識所含項目應有:名稱、重量或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生
產廠家、進口食品衛生檢疫標志等。
5.1.1.2庫存標識:即物品入庫后建立的庫存卡,庫管員須于物資入庫后逐一為其建立庫存卡。注:庫存卡應含有如下項目:名稱、供貨廠家、單位、包裝率、出/入庫日期、出/入庫數量等。
5.1.2客房及公共區域標識方法及要求。
5.1.2.1樓層號碼及房間號碼、房間電話號碼。
5.1.2.2清理、維修狀態m.airporthotelslisboa.com指示牌。
5.1.2.3樓層號碼、房間號碼、房間電話號碼須標識于各樓層及各房間統一位置且字體、顏色一致。
5.1.2.4服務場所及服務設施標識須執行LB/T001-1995《旅游酒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5.1.2.5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器材標識和停車場標識須使用固定字體且顏色一致。5.1.2.6客房鑰匙的標識由前廳部實施。
5.1.3餐飲服務標識方法及要求.
5.1.3.1 各餐廳、會議廳標牌須統一設計并置于正門之固定位置。
5.1.3.2用餐及會議舉辦場所的指示牌由公關部統一設計制作,餐飲部負責布置、更換及收回。
5.1.4康樂部服務標識方法及要求.
5.1.4.1各處提醒告示牌,如:客人須知。
5.1.4.2各場所指示牌,如:男女更衣室指示牌。
5.1.5酒店標識內容。
5.1.5.1企業形象標識系統,按賽特酒店CI系統要求執行。
5.1.5.2辦公場所的標識要統一設計且標識位置一致。
5.1.6人員標識:酒店對各級員工分別以工服、名牌標識。
5.1.6.1員工入職后由人事部制作名牌。5.1.6.2客務部按酒店工服制作標準及相關規定為員工配發工服并統一編號。
5.1.7酒店對客人財產的標識分別按OP-MH-07《顧客財產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執行。
5.2標識的檢查
5.2.1各類物資入庫前,庫管員必須對原始標識進行檢驗,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
5.2.2庫管員每日檢查庫存卡并保證其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或遺失須及時補充。
5.2.3客房服務員須每日對樓層、房間及電話號碼等進行檢查,保持標識的清潔與完好。
5.2.4保衛部須經常檢查消防安全標識,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2.5公共區域員工須每日對服務標識進行檢查,保持標識的清潔與完好。
5.2.6餐廳、大堂吧經理每日對所轄范圍的標志牌、指示牌的完整及正確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2.7各服務場所標識由其所在區域之主管每日檢查,保證標識處于正常狀態。
5.2.8辦公場所的標識須由各相關場所主管每日予以檢查,發現損壞及時報修。
5.2.9工服房須每日檢查洗凈后的工服號碼是否清晰,如有模糊不清須補號清楚。
5.2.10對員工名牌的檢查由人事部負責,員工名牌丟失或損壞須由本人向人事部提出申請修復或復制。
5.3標識管理
5.3.1銷售公關部須建立所轄酒店標識臺賬及圖示,定期對酒店標識實施檢查并填寫標識檢查記錄,記錄標識狀況。
5.3.2銷售公關部須對標識的方法、內容做出規定,各相關部門執行。
5.3.3各部門如需放置、制作標識須提出申請,由公關部設計圖樣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3.4各服務場所、服務設施及企業形象系統標識的修補,復制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銷售公關部負責實施。
5.3.5標識損壞,及時向工程部報修。
5.3.6標識丟失或報廢,上報部門經理申請更換或采購。
5.3.7各部門須建立本部門所轄標識臺賬,填寫標識檢查記錄。
6.相關/支持性文件
LB/T001-1995《旅游酒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OP-MH-07)《顧客財產控制程序》
(OP-MH-28)《不合格服務控制程序》
7.記錄
《標識臺賬》(FM-SM-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