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有效采取預防措施,消除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發生。
2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預防措施的策劃、實施與驗證,適用于局、公司(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為消除潛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預防措施實施和跟蹤驗證。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質量手冊》
3.2中建三局ZJS.QM205《管理評審控制程序》
3.3中建三局ZJS.QM214《內部審核控制程序》
3.4中建三局ZJS.QM215《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3.5中建三局 ZJS.QM21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術語和定義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和局
《質量手冊》中相關的術語和定義。
5職責
5.1局企業管理部負責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潛在的不合格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其原因,責成歸口責任部門針對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措施,督促各級相關部門予以實施并跟蹤驗證。
5.2局科技部負責針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潛在的不合格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其原因,責成歸口責任部門針對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措施,督促各級相關部門予以實施并跟蹤驗證。
5.3公司、分公司工程技術部門負責針對公司、分公司范圍內的工程施工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潛在的不合格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其原因,責成歸口責任部門針對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措施,督促各級相關部門予以實施并跟蹤驗證。
5.4項目技術部門負責針對項目施工過程中潛在的不合格信息分析其原因,針對主要原因制訂預防措施,督促各級相關部門或責任人予以實施并跟蹤驗證。
5.5各級職能部門對本業務范圍內潛在的不合格信息,分析其原因,針對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措施,經同級主管部門評價、審核同意后實施,由同級主管部門負責跟蹤驗證。
6 措施和方法
6.1預防措施工作流程
潛在不合格信息分析原因確定預防措施并實施
跟蹤檢查記錄評價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6.2潛在不合格的信息來源,包括:
a)顧客需求和期望;
b)內審、外審及管理評審的信息;
c)數據分析的輸出;
d)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e)顧客投訴意見和質量分析會記錄;
f)外來信息。
6.3預防措施的提出及實施
6.3.1局科技部、工程部和企業管理部均要收集與產生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況的潛在原因有關的質量信息和資料,局工程部將收集的質量信息和資料提供給局科技部。
6.3.2局科技部和企業管理部分別就施工質量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明確問題的歸口責任部門并向該部門出具《預防措施》表,提出預防措施的要求。
6.3.3問題的歸口責任部門按分析的原因制定預防措施計劃,經局科技部或企業管理部認可后付諸實施。實施中應作好記錄,實施完成后報請局科技部或企業管理部檢查驗證。
6.3.4局科技部或企業管理部對預防措施未達到預期的效果時,責成歸口責任部門重新制定預防措施計劃并實施。
6.3.5達到預期效果的預防措施落實到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作業指導書、施工和作業方案或其他文件中。
6.3.6公司、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應的職能部門或責任人員按照上述措施和方法在其負責的區域內開展預防措施工作。
6.3.7局科技部、企業管理部和公司各級主管部門將預防措施的狀況形成報告提交局管理評審。
7支持性文件
無
8記錄
8.1表218—01《預防措施》
8.2表218—02《預防措施跟蹤檢查記錄表》
篇2:房地產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 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 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 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 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 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 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 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 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 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 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 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 QR16-01 糾正措施通知單
5.2 QR16-02 預防措施通知單
篇3: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QR16-01糾正措施通知單
5.2QR16-02預防措施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