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1目的
對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需的能力予以確定,提供培訓或采取其它措施,以確保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策m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工程局所有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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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4術語
4.1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中有關的術語和
下述定義。
4.2 特殊崗位人員:項目經理、內部審核員、施工員、預算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焊工、電工、起重工、架子工、機操工(中小型機械作業)、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特殊崗位人員。
5職責
5.1工程局各級領導對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需的能力予以確定,審批年度培訓計劃,對于提供的培訓或采取的其它措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與監督。
5.2 局人力資源部
5.2.1 負責組織編制從事與質量有關的管理、執行和驗證工作人員的《職位說明書》。
5.2.2 根據工程局的施工生產情況和管理需要以及人事管理權限搞好人力資源配置。
5.2.3 結合局相關部門(單位)提出的年度培訓需求,制定局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或指導對培訓等有關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5.3 局總部各職能部門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結合本系統管理工作需要,提供培訓建議或需求計劃,協助人力資源部作好本業務系統的培訓工作。
5.4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按公司生產情況和項目培訓需求,提出公司年度培訓需求,于每年 12 月 20日前報局人力資源部。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所屬單位員工上崗資格及下崗、轉崗培訓。負責對自辦培訓等有關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6工作程序
6.1 人力資源配置
6.1.1局人力資源部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單位)編制工程局各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經局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6.1.2 根據局的職位說明書及有關規定,依照人事管理權限對相關崗位人員進行競聘和解聘;
6.1.3 競聘上崗人員必須是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
6.1.4 上崗后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按規定解聘,同時補充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
6.1.5 解聘員工可通過培訓后再競聘或轉崗。
6.2 員工考評
6.2.1 考評依據
a)《職位說明書》;
b)《職工績效考評表》。
6.2.2 考評實施
按局有關規定對員工實施績效考評,及時公布與反饋考評結果,并驗證績效改進計劃的有效性。
6.3 培訓
6.3.1 培訓計劃
6.3.1.1 每年 12 月 31日前由局人力資源部依據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目標、局各單位(部門)提出的年度培訓需求,結合員工績效考評和管理評審匯總反映出員工在知識結構、專業技能或經驗等方面的不足,制定局年度培訓計劃,經局主管領導審批后下發各單位(部門)。
6.3.1.2 年度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目的、內容、對象、時間、地點、方式、負責人等。
6.3.1.3 局年度培訓計劃由局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或督促各部門(單位)組織實施。
6.3.1.4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應于次年元月 15 日前根據局年度培訓計劃,提出公司實施安排意見,并報局人力資源部。
6.3.1.5 局年度培訓計劃和公司員工培訓實施安排意見由局人力資源部負責保存。
6.3.2 培訓實施
6.3.2.1新員工上崗前基礎培訓,由各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
a) 工程局及公司概況;
b)局、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國家適用的法律、法規;
c) 局、公司質量方針( 目標)及 GB/T19000-2000 基礎知識;
d) 安全和質量法規、意識。
6.3.2.2 上崗資格培訓包括:
a) 第一次上崗培訓:新參加工作員工由各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適時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所在崗位職位說明書和相關作業文件、操作規程、實際工作技能、本專業及相關專業知識等內容;
b)轉崗培訓:組織符合轉崗條件的員工參加新崗位知識的培訓;
c) 業務提高培訓:以自辦班形式為主,送外培訓為輔進行;
d)特殊崗位人員培訓:按國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及公司規定的上崗要求接受培訓考核[不含見(實)習員工],達到要求獲得資格認證后方可正式上崗。
6.3.2.3 其它培訓:按局年度培訓計劃實施。
6.4 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培訓外的其他措施(如崗位競聘、職稱調整、職務調整等)以滿足員工能力的要求。
6.5 培訓及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評估
6.5.1 每年 12 月20日前,由局人力資源部組織局相關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其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不定期對員工的培訓和其他措施進行有效性評估,征求改進工作(培訓和其他措施)的意見、建議,以便及時調整培訓計劃,為更好的制定下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培訓工作提供參考,或為改進其他措施提供依據。
6.5.2 培訓及其他措施有效性評估應注重對員工質量意識和能力提高及適應現崗工作的評估。
6.5.2.1 培訓有效性評估的內容包括:
a)培訓內容本身的評估,包括教材、場地的準備、師資、方法、時間等;
b)學員考試(核)成績評估,包括筆試、現場提問、答辯等;
c) 學員實際操作能力評估,包括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工作的相互協調與配合、創新能力等;
d) 工作績效評估,以各單位按局有關規定對員工培訓前后各六個月的績效考評的績效為依據進行評估。
6.5.2.2 其他措施有效性評估的內容包括:
a) 措施的評估,包括措施的內容、方式、方法等;
b)實際效果評估,包括采取措施前后員工質量意識與能力的差異。
6.5.3 有效性評估的分值確定
評估采用百分制,各單項分值由評估人員根據當年員工培訓情況討論確定。
6.5.4 評估結果的運用:
a) 了解培訓及各項措施的效果;
b)調整培訓計劃,酌情采取更換培訓教材、更換師資、重新培訓、強化或減少培訓等相應措施;
c) 為制定下年度培訓計劃提供參考;
d) 改進措施;
e) 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應及時安排培訓并考核,或轉換工作崗位等其他措施,使其具備的能力與從事的工作相適應。
6.5.6 通過各種培訓教育和其他措施的實施,使員工質量意識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6.6 培訓記錄
6.6.1員工的每次培訓(包括送外培訓和內部培訓) 由其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記入《員工培訓登記卡》,并保存。
6.6.2 局內部舉辦的培訓,培訓時間超過 20學時的,須由培訓舉辦單位按如下規定辦理:
a) 培訓開始前,應向局或所在單位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培訓目的及教學計劃(課程表)、學習制度及要求;
b)培訓結束后,應做好員工培訓報告表、員工培訓考勤表、受訓人員成績或考核、鑒定、培訓總結等記錄報送局或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
6.6.3 每年底,各單位向局或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填報《基層單位員工培訓匯總表》。
6.6.4 委托外單位進行的培訓由局或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保存受訓人員花名冊或培訓合格證書影印件。
6.6.5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學歷(影印件)、《員工培訓登記卡》、資格或職稱證書(影印件)、工作簡歷等資料存入保存,并隨員工工作單位變動及時傳遞。
7支持性文件
7.1 ZJS.GL0508 《職位說明書》
8記錄
8.1表206-01《員工培訓需求表》
8.2表206-02《員工培訓登記卡》
8.3表206-03《員工培訓報告表》
8.4表206-04《基層單位員工培訓匯總表》
8.5表206-05《員工培訓備案表》
8.6表206-06《培訓有效性評估表》
8.7表206-07《其他措施有效性評估表》
篇2:房地產公司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公司員工進行聘用、考核、評價和培訓,確保所有員工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均應達到本職崗位的要求,滿足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需要。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人力資源的管理與控制。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是公司人力資源控制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員工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訓等工作;
3.2其它職能部門和項目部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核和內部培訓工作。
4.工作程序
4.1員工的聘用、考核和管理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的引進和招聘,按照所招聘崗位的素質技能要求,對引進和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對現有員工每年一次進行考核評價和日常管理工作。執行Q/TZH-WI-042《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和Q/TZH-WI-043《聘用職工管理辦法》。
4.2公司各級人員基本素質技能要求
公司對各級人員的崗位基本技能和素質要求進行了規定,見Q/TZH-WI-031《崗位資格要求》,并定期對公司職工進行考核評價,公司管理層和中層干部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考評,確保在崗人員滿足本崗位的素質技能要求。
4.3教育和培訓
公司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對職工進行適當的教育和培訓:
a)內部培訓;
b)外委培訓;
c)組織到其它成功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和開發項目進行參觀學習;
d)組織或參加學術論壇、經驗交流會等;
e)鼓勵職工根據自己的崗位專業開展自學,并采取相應的獎勵措施。
4.3.1 培訓計劃的編制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項目開發運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培訓需求,于每年12月底編制公司職工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4.3.2 培訓的實施
a)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安排的培訓內容和時間,組織進行本部門或分管專業范圍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各部門做好教師的聘任、教材準備等工作。
b)培訓結束后,由培訓部門對整個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將有關的培訓資料報人力資源部,包括"職工培訓出勤考勤表"和"培訓總結"。
c)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整理有關的培訓資料,進行存檔保存。
4.3.3 公司職工培訓工作主要包括:
1)崗前培訓
a)崗前培訓的對象主要包括:分配的大中專生、技校生、復轉軍人和新錄用(招聘)的人員。
b)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房地產開發的基本知識、工程管理概況、安全質量管理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等。
c)通過崗前培訓,要使上崗人員對公司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提高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認識和安全質量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崗位工作的相關性和重要性,增強對公司的榮譽感。
d)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記錄保管有關的培訓資料。
2)專業技術培訓
結合各崗位工作的實際要求、公司開發經營和工程建設的需要,由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或業務范圍,進行有關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崗位技能和管理水平,滿足公司各項業務運作的要求。
3)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使公司的各級人員掌握運用國家和上級的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業務的順利開展。
4)安全培訓
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學習和掌握安規知識和現場施工等安全管理規定,執行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匯編》中的"安全培訓管理辦法"。
5)外委培訓
公司的外委培訓主要包括:特殊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和執業資格的取證培訓、專業知識培訓、專業任職資格培訓等。具體實施規定,執行Q/TZH-WI-036《職工外委培訓實施辦法》。
4.3.4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學習管理知識、專業技術,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素質,為公司發展多做貢獻,對在考試、考核取得優秀成績者,公司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4.3.5人力資源部負責每年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進行一次評價,并提出下一年培訓建議。
4.3.6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保存和管理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的相關記錄和證書。
4.4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登記、保存和管理相關人員的上崗資質證書,確保國家政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崗位,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
5.質量記錄
5.1 QR21-01 培訓出勤考勤表
5.2 QR21-02 培訓總結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匯編》
6.2 Q/TZH-WI-031《崗位資格要求》
6.3 Q/TZH-WI-036《職工外委培訓實施辦法》
6.4 Q/TZH-WI-042《勞動用工管理辦法》
6.5 Q/TZH-WI-043《聘用職工管理辦法》
篇3: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人力資源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公司員工進行聘用、考核、評價和培訓,確保所有員工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均應達到本職崗位的要求,滿足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需要。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人力資源的管理與控制。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是公司人力資源控制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員工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訓等工作;
3.2其它職能部門和項目部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核和內部培訓工作。
4.工作程序
4.1員工的聘用、考核和管理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的引進和招聘,按照所招聘崗位的素質技能要求,對引進和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對現有員工每年一次進行考核評價和日常管理工作。執行Q/TZH-WI-042《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和Q/TZH-WI-043《聘用職工管理辦法》。
4.2公司各級人員基本素質技能要求
公司對各級人員的崗位基本技能和素質要求進行了規定,見Q/TZH-WI-031《崗位資格要求》,并定期對公司職工進行考核評價,公司管理層和中層干部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考評,確保在崗人員滿足本崗位的素質技能要求。
4.3教育和培訓
公司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對職工進行適當的教育和培訓:
a)內部培訓;
b)外委培訓;
c)組織到其它成功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和開發項目進行參觀學習;
d)組織或參加學術論壇、經驗交流會等;
e)鼓勵職工根據自己的崗位專業開展自學,并采取相應的獎勵措施。
4.3.1培訓計劃的編制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項目開發運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培訓需求,于每年12月底編制公司職工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4.3.2培訓的實施
a)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安排的培訓內容和時間,組織進行本部門或分管專業范圍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各部門做好教師的聘任、教材準備等工作。
b)培訓結束后,由培訓部門對整個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將有關的培訓資料報人力資源部,包括“職工培訓出勤考勤表”和“培訓總結”。
c)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整理有關的培訓資料,進行存檔保存。
4.3.3公司職工培訓工作主要包括:
1)崗前培訓
a)崗前培訓的對象主要包括:分配的大中專生、技校生、復轉軍人和新錄用(招聘)的人員。
b)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房地產開發的基本知識、工程管理概況、安全質量管理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等。
c)通過崗前培訓,要使上崗人員對公司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提高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認識和安全質量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崗位工作的相關性和重要性,增強對公司的榮譽感。
d)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記錄保管有關的培訓資料。
2)專業技術培訓
結合各崗位工作的實際要求、公司開發經營和工程建設的需要,由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或業務范圍,進行有關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崗位技能和管理水平,滿足公司各項業務運作的要求。
3)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使公司的各級人員掌握運用國家和上級的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業務的順利開展。
4)安全培訓
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學習和掌握安規知識和現場施工等安全管理規定,執行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匯編》中的“安全培訓管理辦法”。
5)外委培訓
公司的外委培訓主要包括:特殊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和執業資格的取證培訓、專業知識培訓、專業任職資格培訓等。具體實施規定,執行Q/TZH-WI-036《職工外委培訓實施辦法》。
4.3.4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學習管理知識、專業技術,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素質,為公司發展多做貢獻,對在考試、考核取得優秀成績者,公司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4.3.5人力資源部負責每年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進行一次評價,并提出下一年培訓建議。
4.3.6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保存和管理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的相關記錄和證書。
4.4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登記、保存和管理相關人員的上崗資質證書,確保國家政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特
殊崗位,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
5質量記錄
5.1QR21-01培訓出勤考勤表
5.2QR21-02培訓總結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匯編》
6.2Q/TZH-WI-031《崗位資格要求》
6.3Q/TZH-WI-036《職工外委培訓實施辦法》
6.4Q/TZH-WI-042《勞動用工管理辦法》
6.5Q/TZH-WI-043《聘用職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