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過對原材料、半成品、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檢驗和試驗進行控制,確保經檢驗和試驗合格的產品才能放行和交付。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產品的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的類型、內容和方法,適用于工程局工程施工中對各種原材料、半成品、工序產品、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檢驗和試驗。
3 引用文件
3.1 中建三局ZJS.QM101《質量手冊》
3.2 中建三局ZJS.QM21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3 GB50300-20**《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3.4 TJ305-77《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通風機械設備安裝工程)》
3.5 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4 術語和定義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標準和局《質量手冊》中有關的術語以及以下定義:
4.1 隱檢:指在施工中上一工序的產品被下一工序所掩蓋之前的檢驗。
4.2驗收:指工程項目施工活動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綜合檢驗。工程項目的施工活動包括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分部分項工程)和工程項目全部
5 職責與權限
5.1生產副局長、局總工程師組織局工程部、科技部對工程局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工作進行檢查與指導。局工程部掌握和分析全局工程項目的質量狀況,每年至少對全局的工程質量進行一次檢查。
5.2 公司工程部負責過程產品和最終產品的監視和測量工作。
5.3 公司物資部負責對物資的進貨檢驗、試驗及其工作的管理。
5.4試驗室負責對各項目送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進行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反饋到送樣單位。
5.5 項目經理部
5.5.1 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的總負責人,負責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
檢員等人員對分項工程質量進行評定與核定,其中地基與基礎分部和主體分部
必須通知公司工程部參加。
5.5.2項目材料組負責進場材料的外觀質量檢查,對外觀質量是否合格作出判
定,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對于需要進行物理力學試驗的材料,應在材料進場后
及時會同項目試驗員一同取樣,必要時,請監理代表現場見證,并及時提供材
質證明材料。
6 措施與方法
6.1 監視和測量的策劃
6.1.1 監視和測量的范圍包括:
a) 自行采購的和顧客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設備的監視和測量;
b)施工過程的監視和測量,包括工序、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
程的檢查、評定、核定、驗收;施工過程中的半成品的檢驗與試驗,如:砼、
砂漿試驗、鋼筋焊接接頭、鋼筋機械連接、防水試驗等;
c)單位工程竣工交付前的檢查、評定、驗收;
d)分包工程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
e)工程保修的監視和測量。
6.1.2 產品監視和測量的原則
6.1.2.1 只有經過外觀檢查和物理力學試驗被確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才能被
允許進入現場用于施工。其中,屬國外進口的鋼材還需進行化學分析測試。
6.1.2.2 只有上道工序經檢驗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1.2.3 所有工序經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分項工程質量的評定與核定,所有分項
工程經檢驗合格才能進行分部工程質量的評定與核定,所有分部工程經檢驗合
格后才能進行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與核定檢驗。
6.1.3項目經理部在開工前應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中明確需進行監
視和測量的項目及監視和測量的標準、方式、部位及檢驗和試驗的機構、放行
的單位和人員。若需監視和測量的項目無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項目經理部
技術負責人應負責編制相應的規程,由顧客(監理)、設計方審批后才能實施。
6.2 進場物資和半成品的監視和測量
6.2.1 外觀質量檢驗
6.2.1.1 原材料、半成品進場后,由項目材料員負責按照材料質量標準的規定進
行外觀質量的驗證。
6.2.1.2 驗證的內容包括:產品的名稱、規格、品種、型號、數量、質量證明書
的指標是否符合質量標準要求,是否與實物一致,如有要求時應進行外觀檢查
如測量其幾何尺寸等。
6.2.1.3 顧客提供的產品在進場時應與顧客代表共同驗證。
6.2.1.4 現場加工的半成品,由主管施工員負責進行外觀質量檢驗。
6.2.2 取樣和送樣
6.2.2.1 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或政府主管部門規定必須取樣送檢的產品,由項
目試驗員通知顧客代表進行見證取樣,并填寫見證取樣單,封樣后送試驗室(檢
測中心)或顧客、質量監督站指定的試驗檢測機構,需進行現場養護的試件,
由項目試驗員進行養護。
6.2.2.2 需要進行現場試驗檢測的,由項目試驗員負責進行聯系。
6.2.3 試驗工作流程
6.2.3.1 送樣人向委托的試驗機構辦理委托試驗登記手續。
6.2.3.2 試驗機構由具有相應資格的試驗員按照相應的規范和標準進行試驗,將各項試驗數據按規定的格式填寫《試驗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經試驗室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及時反饋。
6.2.3.3 試驗委托
現場試驗的,由項目試驗員及試驗單位受理人分別填寫《現場檢驗委托單》,室內試驗的,項目試驗員及試驗單位受理人分別填寫《室內檢驗委托單》。
6.2.3.4 試驗報告
項目試驗員填寫
委托試驗單后,應記錄委托試驗單編號、試驗名稱(編號)、送檢日期及試驗報告的領取日期,到期后,由項目試驗員到試驗機構領取試驗報告。原材料、構配件的試驗報告由項目試驗員交項目資料員保存。6.2.4 凡用于工程的 A 類材料和半成品一律不允許緊急放行。經檢驗合格的原材料、構配件材料才準許用于現場施工。
6.2.5 不合格品的處理
經檢驗和試驗確定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執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6.3.1 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應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檢驗標準,并按規定進行工程質量等級的檢驗和試驗,過程產品的檢驗和試驗應由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
6.3.2未經監視和測量的產品或監視和測量不合格又未糾正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工程質量檢驗遵照先工序、再分項、再分部工程,最后單位工程的順序進行。
6.3.3 工序檢驗
6.3.3.1 現場澆灌混凝土時坍落度的控制,由項目質檢員監督,項目試驗員或砼工長負責檢驗,并將檢驗結果填在混凝土施工日志內。
6.3.3.2 隱蔽工程中一般隱檢項目在班組施工完畢并自檢合格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驗,由專業施工員填寫隱檢記錄送相關人員完善其簽字認可手續。重大隱檢項目如地基驗槽則由項目經理組織業主代表、監理、設計、質監站等共同檢驗,并由專業工長填寫隱檢記錄送參檢各方人員簽字認可。
6.3.3.3 過程產品的試驗(如砼試塊、砂漿試塊、焊接接頭、機械連接等)由施工員通知試驗員取樣,必要時,須通知監理見證取樣。
6.3.4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
6.3.4.1 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施工員應隨時督促班組按規范及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操作,質檢員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分項工程完工后,施工員應在班組進行自檢的情況下,按檢驗批的規定進行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并填寫《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交專職質檢員核定。
6.3.4.2 項目質檢員在核定分項工程質量時,若發現問題或評定失真或評定的等級不合要求,應通知施工員組織整改,經施工員組織重新評定符合要求后再重新核定。并在質量檢查日志中記錄其部位和整改情況。
6.3.5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檢驗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指定專人填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一般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由項目質檢員進行核定,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工程質量由公司工程部負責進行核定。
6.3.6 工序產品、分項工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經檢驗評定為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
6.4 最終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6.4.1 單位工程按設計內容及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同時水電安裝調試檢測和消防、電梯檢驗等專項驗收均已完成且符合規范要求,相關資料已匯齊,項目經理部可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竣工內部驗收申請。若遇顧客原因需甩項交工的由顧客作出甩項報告送主管部門審批。
6.4.2 工程竣工內部驗收前必須將竣工工程技術資料整理齊全或基本齊全,由公司工程部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核查表》,對缺損的質量保證資料要求項目經理部及時補齊。
6.4.3 公司工程部組織項目內部有關人員進行建筑工程的外觀觀感質量檢查,并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綜合評定,將檢查結果分別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評定表》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評定資料送公司工程部辦理法人代表簽字、蓋章手續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向顧客提供竣工驗收申請。
6.4.4 參加顧客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會,并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6.4.5 項目經理與顧客簽定《房屋建筑質量保修書》,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單位工程備案檢查申請表》,申請備案。
6.4.6 分包工程的質量檢驗
由各分包商對所承建的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并評定質量等級。并將有關記錄交項目部,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6.5 工程保修的監視和測量
工程保修的監視和測量參照 6.1、6.2、6.3、6.4 的規定執行。
7 支持性文件
7.1 中建三總工字[20**]第 95 號文《中建三局工程總承包公司質量管理辦法》
8 記錄
8.1表215-01《物資檢驗通知單》
8.2表215-02《物資驗證記錄》
8.3表215-03《鋼材、木材進場計量驗收記錄》
8.4表215-04《水泥進場計量驗收記錄》
8.5表215-05《大宗材料進場計量驗收記錄》
8.6表215-06《緊急放行購進產品記錄》
8.7表215-07《取樣記錄統計表》
8.8表215-08《 ___年___月份(季度)工程質量統計報表(一)》
8.9表215-09《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月報(二)》
8.10表215-10《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驗收申請報告》
8.11表211-15《料具驗收單》
8.12表216-01《不合格品評審處置記錄》
8.13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規范中規定的記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監理單位規
定的記錄按各有關規定執行
篇2:房地產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1.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主要適用于公司的房屋銷售面積測量、工程施工建設,并對施工和監理單位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歸口管理工作,項目部負責監督檢查供方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請,由工程部審查后,報經公司經營副總經理批準,統一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和相應產品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并建立相應的裝置檔案,包括裝置的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
3.工程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外委檢定工作,委托具備相應檢定資格的單位進行檢定,索取保存檢定的有關資料。并根據裝置的檢定周期,及時進行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周檢。經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由工程部進行檢定合格標識,一般采用檢定單位的標識方法。
4.現場必須使用檢定合格并有合格標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未經檢驗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確保在規定的操作環境和使用條件下使用,嚴格遵守使用操作規程。
5.對供方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要提供進場設備的明細及出廠合格證、前次周檢合格證,由項目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場使用。項目部質量安全員要對供方現場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抽查,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抽查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a. 裝置的校準資料,是否經過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b. 選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是否滿足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6.監視和測量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不使用時應貯存在適宜的條件下,以保持其準確度和適用性。
7.當發現監視和測量裝置損壞或失準后,應及時進行修理和檢定,并將修理情況在臺帳中進行備注。同時,工程部應組織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予以記錄。
測量、分析和改進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總則
公司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采用適當的方法包括統計技術,實施以下方面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
a) 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 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2監視和測量
8.2.1顧客滿意
顧客滿意是公司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目標。
8.2.1.1顧客信息的主要內容:
a) 有關產品及服務的顧客反映;
b) 顧客需求的變化
8.2.1.2信息收集的方法
a) 接收顧客的意見和投訴;
b) 定期對顧客和市場(針對潛在顧客)進行走訪,采取調查問卷、顧客意見調查表、召開座談會、實施維修維護時的意見反饋等方式,征求顧客意見;
c) 利用參展會或促銷會,聽取并記錄顧客對公司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8.2.1.3顧客信息的處理
a) 策劃營銷中心負責顧客信息的收集、匯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投訴處理規定》。
b) 策劃營銷中心每半年或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統計技術和其它計算方法,對顧客信息進行統計,統計出顧客滿意度和其它信息,從顧客的角度,評價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以及存在的差距,并提交公司的管理評審會議,用以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
篇3:房地產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8.2.4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8.2.4.1為驗證交付的產品、融資貸款利息和本金償還情況滿足規定要求,公司對項目的開發、資金運作過程以及房屋的建筑質量實施連續的監視和測量。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對采購材料和設備、施工質量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公司的稽查小組負責對項目開發的全過程,包括:前期調研、投資決策、前期運作、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市場營銷、前期物業管理、售后服務等環節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2.4.2進貨檢驗和試驗
a)項目部負責對施工單位是否對進貨按規定進行了檢驗和試驗進行監督;
b)對施工用的主要材料設備,進行重點監督控制,對大宗物資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
c)材料設備的監視和測量,具體執行Q/TZH-WI-015《材料設備管理制度》中的有關條款。
8.2.4.3過程檢驗和試驗
a)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和檢查,對重要過程和分項分部工程進行重點控制,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22《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情況,執行本手冊第七章節的《工程施工控制程序》和《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b)公司的稽查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和項目運作中的綜合協調組織能力,對項目部的控制檢查是否到位、項目的前期運作、資金調度、工期進度、市場營銷等項目運作的重點環節,進行階段性地把關驗收。檢查的方式主要通過現場檢查、專項檢查和周例會、月度經營計劃會的形式進行。
8.2.4.4最終檢驗和試驗
a)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遵照當地政府部門關于工程竣工驗收的法規要求,組織質監部門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確保工程的最終實物質量滿足規定的要求。具體執行《工程監理控制程序》和Q/TZH-WI-022《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的規定。
b)在項目開發建設結束后的適當時機,由策劃營銷中心組織編寫《項目運作報告》,根據各部門提供的以下有關資料,對項目的整體運作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總結:
1)策劃營銷中心負責提供執行《項目運作方案》的情況;
2)工程部和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實物質量的控制和狀況;
3)財務與資產經營部負責提供資金的運作狀況和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
8.2.4.5 對所有檢驗和試驗的結果,都應進行記錄,并有相應授權人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