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通過對監視測量設備、器具進行管理,確保監視測量設備的能力滿足使用要求。
2.0 范圍
適用對監視測量設備從配置、校準、檢測、使用至管理各個環節的控制。
3.0 職責
3.1 工程維護部負責提出監視測量設備采購、檢定計劃的申請;負責監視測量設備的使用、校準和管理。
3.2 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監視測量設備采購、檢定計劃的審批。
3.3 工程維護部負責保存監視測量設備相關技術資料及檢定報告,并報業務總部一份備存。
3.4 業務總部負責對監視測量設備的檢測、使用進行技術指導、支持。
3.5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監視測量設備的檢定、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4.0 工作內容
4.1 監視測量設備的范圍。
4.1.1 按用途可分為向顧客計費用的;維護和檢修設備用的;對設備運行參數進行監視的。
4.1.2 按裝置可分為安裝于固定管道、設備上的;移動使用的;
4.1.3 按來源可分為公司原來已有的、新購置的、借用的;
4.1.4 按形式可分為儀器、儀表、磅秤、天平、量具、測試軟件等。
4.2 監視測量設備配置要求
4.2.1 數量滿足使用需要。
4.2.2 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級滿足被測對象精密度、準確度的要求。
4.3 監視測量設備的檢定和采購
4.3.1 系統工程師在每年12月26日前根據相關標準、設備使用特點制定年度《監視測量設備檢定計劃》,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
4.3.2 系統工程師根據審批的年度檢定計劃將計量器具送檢。
4.3.3 系統工程師應根據監視測量設備的現狀和需要,提出采購計劃或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審批,按《采購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采購。
4.3.4 采購計劃或申請應詳列所需采購監視測量設備的下列資料:
a.名稱、型式或型號、規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級等;
b.數量、該產品的標準代號(盡可能做到)、用途、參考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名稱。
4.3.5 采購人員應嚴格按采購資料進行采購,如有變動,應事先征詢系統工程師的意見。
4.3.6 監視測量設備采購回來后,應按相關規定辦理進出倉手續。系統工程師應核對實物是否與所申報采購資料相符,并核查驗證包裝、外觀及所附帶證明、證件。
4.4 監視測量設備的管理。
4.4.1 系統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監視測量設備,其職責為:
a.建立《監視測量設備臺帳》,其內容應包括:設備編號、名稱、出廠編號、型式或型號、量程參數、精度等級、生產廠家、數量、使用部門(人)、開始使用日期、檢定周期等惟一性標識和可追溯性資料,并隨監視測量設備的變化而保持臺帳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對監視測量設備逐一進行編號標識,其要求為:
--采用符號和順序進行編號,示例如下:
--符號規則如表一:
裝置符號:
H:移動使用監視測量設備
G:固定裝置上的監視測量設備
類型符號:
C:測量尺寸的監視測量設備
D:測量電參數(如電壓、電流、電阻、電功率)
Z:測量重量用監視測量
篇2:房地產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1.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主要適用于公司的房屋銷售面積測量、工程施工建設,并對施工和監理單位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歸口管理工作,項目部負責監督檢查供方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請,由工程部審查后,報經公司經營副總經理批準,統一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和相應產品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并建立相應的裝置檔案,包括裝置的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
3.工程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外委檢定工作,委托具備相應檢定資格的單位進行檢定,索取保存檢定的有關資料。并根據裝置的檢定周期,及時進行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周檢。經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由工程部進行檢定合格標識,一般采用檢定單位的標識方法。
4.現場必須使用檢定合格并有合格標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未經檢驗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確保在規定的操作環境和使用條件下使用,嚴格遵守使用操作規程。
5.對供方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要提供進場設備的明細及出廠合格證、前次周檢合格證,由項目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場使用。項目部質量安全員要對供方現場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抽查,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抽查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a. 裝置的校準資料,是否經過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b. 選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是否滿足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6.監視和測量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不使用時應貯存在適宜的條件下,以保持其準確度和適用性。
7.當發現監視和測量裝置損壞或失準后,應及時進行修理和檢定,并將修理情況在臺帳中進行備注。同時,工程部應組織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予以記錄。
測量、分析和改進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總則
公司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采用適當的方法包括統計技術,實施以下方面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
a) 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 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2監視和測量
8.2.1顧客滿意
顧客滿意是公司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目標。
8.2.1.1顧客信息的主要內容:
a) 有關產品及服務的顧客反映;
b) 顧客需求的變化
8.2.1.2信息收集的方法
a) 接收顧客的意見和投訴;
b) 定期對顧客和市場(針對潛在顧客)進行走訪,采取調查問卷、顧客意見調查表、召開座談會、實施維修維護時的意見反饋等方式,征求顧客意見;
c) 利用參展會或促銷會,聽取并記錄顧客對公司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8.2.1.3顧客信息的處理
a) 策劃營銷中心負責顧客信息的收集、匯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投訴處理規定》。
b) 策劃營銷中心每半年或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統計技術和其它計算方法,對顧客信息進行統計,統計出顧客滿意度和其它信息,從顧客的角度,評價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以及存在的差距,并提交公司的管理評審會議,用以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
篇3:房地產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程序
7.6 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
7.6.1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主要適用于公司的房屋銷售面積測量、工程施工建設,并對施工和監理單位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歸口管理工作,項目部負責監督檢查供方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7.6.2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請,由工程部審查后,報經公司經營副總經理批準,統一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和相應產品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并建立相應的裝置檔案,包括裝置的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
7.6.3工程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外委檢定工作,委托具備相應檢定資格的單位進行檢定,索取保存檢定的有關資料。并根據裝置的檢定周期,及時進行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周檢。經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由工程部進行檢定合格標識,一般采用檢定單位的標識方法。
7.6.4 現場必須使用檢定合格并有合格標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未經檢驗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確保在規定的操作環境和使用條件下使用,嚴格遵守使用操作規程。
7.6.5對供方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要提供進場設備的明細及出廠合格證、前次周檢合格證,由項目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場使用。項目部質量安全員要對供方現場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抽查,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抽查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a.裝置的校準資料,是否經過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b.選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是否滿足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7.6.6監視和測量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不使用時應貯存在適宜的條件下,以保持其準確度和適用性。
7.6.7當發現監視和測量裝置損壞或失準后,應及時進行修理和檢定,并將修理情況在臺帳中進行備注。同時,工程部應組織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