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定
1.0目的
為保證**物業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物業項目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3.0管理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工程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具體操作,物業經理負責監督管理。
4.0監視和測量設備
4.1物業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種類
P-壓力設備如:國家特種設備規定年檢的壓力表等,如消防總壓力表;
S-測量設備如:萬用表、鉗流表、兆歐表、點溫計、風速儀、游標卡尺等。
若有計算機軟件用于監視和測量的,在初次使用前,對其預期用途的能力進行確認,并在必要時重新確認,保持計算機軟件數據有關記錄。
4.2物業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識標編號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編號方式:*(類別)-***(順序號)
4.3物業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測
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國家相關標準及校準檢測周期規定進行校準或檢測,定期檢測結果應在《監視和測量設備校準記錄匯總表》和《監視和測量設備履歷卡》中登記,檢測憑證同時存檔保存。
6.0相關記錄
6.1監視和測量設備校準記錄匯總表
6.2監視和測量設備履歷卡
篇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圍
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全部管理和監控,確保設備能滿足生產各環節危險有害因素的測量。并確保設備有效數據精確。
二、職責
1.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設備的管理及校準工作,并委派相關人員對測量結果進行記錄。
2.生產技術部負責對設備的保養工作。
三、管理內容
1.所有安全測量、監視設備都要登記入冊,包括名稱、型號、規格、進公司日期等編號。
2.所有安全測量、監視儀器都需定期進行校準,以保證其所有安全測量、監視儀器都是合格的,新購入的器具要先進行校準合格后方能使用。
3.所有安全測量、監視器具要編寫操作指導書,并發放到相關操作者。
4.所有安全測量、監視器具應有相應責任人,明確其維護與保養的具體事宜。
5.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指定人員定期、定時對測量、監視數據的收集、整理、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向相關人員匯報情況,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附件
《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AQ-BZH53
篇3:物業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程序(2)
物業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程序(二)
1.0目的
為了對提供服務過程中的監視和測量儀器,比較標準進行控制,確保這些儀器在存放、搬運和使用過程中保持已知的準確度。
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所有監視和測量儀器的控制與管理。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管理監視和測量儀器的采購申請、驗收、送檢以及報廢的審批和建立總臺帳。
3.2各管理處負責監視和測量儀器的使用,以及管理處的《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的建立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的報告與采取相應措施。
4.0實施程序
4.1監視和測量儀器的管理和使用
4.1.1由工程部負責建立《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并對所有監視和測量儀器進行統一編號。
4.1.2所有監視和測量儀器應在檢定合格期內使用。
4.2監視和測量儀器的采購和驗收
4.2.1各部門需用監視和測量儀器時,由本部門填寫《請購單》,經工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實施采購。
4.2.2采購的監視和測量儀器由工程部負責安排驗收,驗收合格后在《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上進行登記,統一編號管理。
4.3監視和測量儀器的領用
驗收合格后,由工程部將監視和測量工具儀表分派到使用部門。
4.4監視和測量儀器的校準
4.4.1工程部負責根據監視和測量儀器的使用狀況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編制《監視和測量儀器校準計劃》,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4.4.2對于委外送檢儀器,由工程部選擇合格的計量服務供應商送檢。
4.4.3對于自檢的儀器,應按儀器的有關技術資料進行自檢,并將校準結果記入《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
4.4.4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儀器必須貼有《校準合格證》,《校準合格證》必須注明有效期,無有效合格證的不得使用。
4.4.5經校驗不合格的監視和測量儀器,應貼上標識。
4.5監視和測量儀器的修理和報廢
4.5.1監視和測量儀器損壞或失效時,由工程部統一安排送到合格的計量服務供應商處進行修理,重新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監視和測量儀器無法修復,需要報廢時,需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予以報廢,并在《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上注銷。
5.0相關記錄
**009-01請購單
**013-01監視和測量儀器管理卡
**013-02監視和測量儀器校準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