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現金出納操作程序
1、現金收入操作程序
?。?)財務部專設總收款員負責收 集酒店各營業收款點(總臺、餐廳、酒吧、商場、商務中心等)每天的現金收入。
?。?)每天上午上班后需2人共同開啟投銀保險箱,取出昨天各營業點收款員投銀的"投銀袋"。
?。?)從前臺取得昨天的"投銀記錄單"。核對"投銀袋"是否相符,核查是否有哪個收款點未投銀,如有則要通過收款負責人查明原因。
?。?)逐個打開投銀袋,取出收款營業日報和現金:清點現金、支票、信用卡的金額同營業日報上的數額是否一致,核計現金收入總額同營業日報上的總額是否一致。
?。?)嚴格執行復點制(即一人點,另一人復核)。發現現金收入同營業日報上的數額不一致時,及時找收款負責人去查明原因,并做好記錄。
?。?)編制昨天現金收入的"總收款日報表",連同現金送款回單一起交收入審計。
?。?)如不實行"投銀袋"清點制度的,收到收款員交來現金營業收入時:1、當面清點現金。2、核對營業日報上的各項現金(人民幣、支票、信用卡單)數額同所收取的現金是否一致。如不符,當場要求收款員去查明原因并處理解決。3、請收款員在"每日交款員簽收表"上寫本人收款點、班次及姓名等。4、編制"總收款日報表",連同現金送款回單一起送收入審計。
2、報銷操作程序
?。?)支付酒店日常經營中發生有關現金報銷的費用。
?。?)熟悉掌握現金報銷的有關制度,嚴格執行酒店的具體規定。
?。?)接到需報銷的發票單據時,需審核:
A、是否屬于酒店經營應報銷范圍內的費用;
B、報銷憑單中的內容(單位名稱、項目、金額)是否清晰,有無涂改跡象;
C、是否按規定經部門主管人及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
D、報銷金額是否合理。
?。?)按報銷金額準確付款。
?。?)下班前核計當天報銷的總金額,同庫存現金進行核對,軋平現金帳。
?。?)每天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月底軋平當月現金收支帳。
?。?)及時補充庫存備用金,取現金需經財務部主管人員審核同意,開出現金支票前往銀行領取。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挪取庫存現金私用。嚴禁白條抵庫。
?。?)負責酒店各項經營收支的銀行往來業務。
?。?0)熟悉掌握酒店制定的銀行付款的有關規定,并予嚴格報告。
?。?1)發生銀行付款業務時:1、審核付款發票憑證的內容是否清晰,有無途改跡象。2、審核堆款單同付款發票憑單的項目、金額是否一致,是否已經主管負責人、財務部經理及總經理室簽字。對不符合手續的,可予拒付,或退回補辦有關手續。3、開出支票或委付單進行付款。正確填寫叫款單位名稱、付款內容、銀行帳號、開戶銀行、使用日期、大小寫金額等。4、蓋上酒店的單位印鑒,并送財務部主管負責人,經審核后加蓋酒店負責人的印鑒。5、將支票交經辦人辦理付款結算,或將支票、付委單送開戶銀行匯付。
?。?2)嚴格執行支票的管理制度:1、領用支票必須要有審批手續,有主管負責人的簽字。2、請領用人在支票領用本上登記。寫清領用日期、付款內容、金額并簽名。3、支票在規定的期限內使用。在規定的限期內辦理注銷手續。
?。?3)定期去銀行辦理付委手續,取回收入匯單。
?。?4)及時編制銀行存款的收支會計憑證。
?。?5)每天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6)保管好單位印鑒。
?。?7)及時取得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發現差錯及時糾正。月末做好余額調節表。
?。?8)保管好銀行存款有關單據、帳本。
篇2:地產公司現金出納崗位工作職責
地產公司現金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會計核算制度》及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出納的工作守則。
2、做好“現金日記賬”的登記工作。每周提交一份反映一周以來資金使用情況的周報表,每月底編制庫 存現金余額調節表。
3、完成日常帳務處理及現金支付工作,編制憑證及時入帳。
4、嚴格執行公司付款審批程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日常的報銷事項,并嚴格按“報銷守則”的要 求辦理,對不符規定且手續未完備的報銷事項應拒絕辦理。
5、負責現金的收付工作。對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并根據銀行有關現金庫存限額的規定,對超出庫存 限額部分的現金要及時送行。
6、負責辦理公司與銀行的現金業務往來。加強與銀行的溝通和互動,搞好公共關系。
7、及時完成并向政府部門提交各種統計報表,包括資金收付表、工程付款、物資付款、營銷付款及日常 費用統計表。
8、妥善保管各種銀行票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申請付款手續完備后方可支付現金。
10、定期向經理提交上述業務的各種財務信息和統計報表。
11、負責員工購房、購車借款合同辦理公證統計工作。
12、負責集團公司費用開支統計工作。
13、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篇3:出納員怎樣復核現金收款憑證
出納員怎樣復核現金收款憑證
現金收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入業務的依據。出納人員在辦理每一筆現金收入前,都必須首先復核現金收款憑證,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復核以下內容:
(1)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是否正確?,F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應為編制收款憑證的當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現金收款憑證的編號是否正確。主要是復核憑證是否按本單位規定的分類編號方法連續編號,如有重號、漏號或不按日期順序編號等情況,應將收款憑證退回制證人員,予以更正或重新填寫。
(3)現金收款憑證記錄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正確,其摘要欄的內容與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如果發現科目使用錯誤或記帳方向錯誤等情況,應立即退回制證人員,要求更正。
(5)復核收款憑證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是否一致。
(6)復核收款憑證“附單據”欄的張數與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相符。
(7)收款憑證的出納、制證、稽核、記帳、會計主管欄目是否簽名或蓋章。如有漏簽,要補簽后再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