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合格證及商標的管理規定
1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管理。
2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的管理內容。
2.1商標合格證的設計、印制程序。
2.1.1產品合格證及商標試樣由質量部負責設計,并提出印制計劃報企管辦審批后方可印制。
2.1.2新商標和合格證入庫后,由現場質量主管、企法辦審核后方可領用,并做好登記臺帳。
2.2商標合格證的管理、發放。
2.2.1商標合格證由質量部統一管理發放,并建立發放登記臺帳,按月盤存,將統計報表上交企法辦審核備查。
2.2.2商標合格證每月必須按“業務計劃”所規定的商品計劃及增補商品計劃發放,按需要數領發,做好記錄。
2.2.3商標合格證由質管員填寫領用單,現場質量主管審批發放。
2.3商標、合格證的補辦程序
2.3.1產品在售中出現合格證和商標損壞或遺失后,由營銷公司提出產品合格證及商標的補發申請,現場質量主管、企法辦審批后方可領用。并做好補發記錄。
2.3.2服務組對領用合格證和商標由服務統計員填寫好產品型號、名稱及數量,由服務組組長、企法辦審核后方可發放,并做好領用記錄。
3質管員發給成品庫的合格證,其數量、產品名稱、型號應文實相符,且合格證上的內容應完整真實。
4包裝工在包裝產品時,裝入的合格證應與所裝的產品型號和名稱相符,不能張冠李戴,成品庫所有人員對所有總成上配掛的商標及合格證應進行維護。
篇2:汽車維修企業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凡進廠進行二級維護以上級別維修(含總成)的車輛,竣工出廠均需發放合格證。
2、車輛維護竣工合格證由廠總檢驗員簽發。
3、總檢驗員應認真核對承修車輛的維修、檢驗(測)記錄,并進行最終檢驗,確認車輛維修項目符合技術標準后,方可簽發合格證。
4、合格證上應注明承修車輛進、出廠時間、車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等相關信息。
5、合格證必須按順序號簽發,經加蓋單位印章并由簽發人簽字后方為有效,存根歸入維修檔案。
6、不得對未經維修的車輛或外單位維修車輛簽發虛假合格證。
篇3:汽車維修廠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廠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竣工出廠合格證是汽車二級維護質量合格的憑證。
2.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檢驗員統一管理。核發出廠合格證時,應認真填寫[汽車維修竣工證]銷號單,銷號單應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送交運輸管理核發部門核銷。
3. 竣工出廠合格證憑質檢員簽發的“汽車維修檢驗簽證單”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核發??⒐こ鰪S合格證在發放使用中應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假維護、假修理、假發票等現象的發生。
4. 沒有經檢驗員簽署的汽車維修檢驗簽證單,或汽車綜合性能測不合格的車輛,都不得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