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運輸公司交通違章考核辦法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實預防為主,降違在先、控制違章、降低道路事故的發生率,從而確保行車安全,提升公交在市民中的影響,經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對ZZ公司范圍內的從業駕駛員的道路交通違章實施考核辦法,具體如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部的所有從業駕駛員。
第二條:凡受到交巡警部門的抄告、電子警察、違章信息反饋的
均屬考核范圍。
第三條:凡受到執法部門的抄告,視違章性質而定,經責扣款為50—150元。
第四條:對當月連續發生三次違章的駕駛員強制調離崗位,進行辦班輔導,經學習考核合格后,寫好檢查及保證書,方可重新上崗。
第五條:對屢教不改的駕駛員,將根據公司獎懲條例給予行政處分。
篇2:供電所反習慣性違章獎懲規定
供電所反習慣性違章獎懲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獎懲分明,重獎重罰的原則,確保人身與設備的安全,根據省、市局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反習慣性違章獎罰規定。
?。ㄒ唬?、處罰
1、除規程規定允許無票作業和無票操作外,發現一次無票作業和操作,扣罰工作負責人100元,工作班成員50元或值班負責人和監護人50元,單位領導100元。
2、開工前不宣讀工作票,不向工作班成員講明工作任務和帶電部位者,罰工作負責人50元。
3、開工前未進行安全工作交底及危險點分析,罰工作負責人50元。
4、對工作票和配電修理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填寫不全和布置不當或與實際不符者,發現一次罰工作負責人50元,當事人20元
5、不按時巡視設備或巡視不到位者,罰當事人50元。
6、高、低壓線路上作業,未進行驗掛接地線或地線裝設不足及位置錯位者,罰工作負責人100元,工作班成員50元。
7、在高低壓同桿架設的線路上進行高、低壓線路停電作業,另一條線路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者,罰工作負責人100元,當事人50元。
8、在交叉跨越的線路上停電作業,對跨越的帶電線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罰工作負責人50元。
9、線路停電后,未驗電和掛地線就登桿作業或跨越線路者,罰當事人50元,罰工作負責人20元。
10、部分停電,應設專人監護而未設者,罰工作負責人50元。
11、操作時監護人不到位,失去監護作用者,罰監護人50元。
12、檢修中不經領導批準,擅自擴大或變更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者,罰工作負責人50元。
13、進入設備或作業不帶安全帽者,罰當事人50元。
14、高壓跌落保險或開關,三相停電后,用手摘掛保險或開關者,一經發現罰當事人200元。
15、發現領導違章指揮,工作班成員未提出者,罰領導100元,當事人50元。
16、絕緣工具不按規程規定期限按期試驗,罰領導50元。
17、工作中雖帶安全帽,但帽帶未系者,罰當事人20元。
18、使用不合格梯子和絕緣工具,或者不正確使用者,罰當事人20元。
19、用金屬絲片代替保險者,罰當事人100元。
20、在未停電的情況下,用金屬或非絕緣物測量設備或導線,罰工作負責人100元,當事人50元。
21、值班人員玩忽職守,脫崗,崗上睡覺,罰當事人50元,單位領導50元。
22、值班或線路作業期間飲酒、打撲克、打麻將,罰當事人50元,單位領導100元。
23、不辦理手續或作業未經批準,自行開工施工,罰領導100元,工作負責人50元,并追究領導責任。
24、未經安監部門同意,隨意拆除安全措施者,罰工作負責人50元,當事人20元,領導50元。
25、隱瞞事故不報者,罰單位領導和負責人各50元。
26、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造成擴大事態者,罰單位領導200元,專職人員50元。
37、對上級局或縣局檢查發現事故隱患不進行整改者,罰單位領導100元,當事人50元。
38、上級發放文件、規定,不認真傳達落實和保存者,罰單位領導和負責人各50元。
39、缺少防火器材超過一種以上者,每種罰單位領導100元,負責人50元。
40、各種記錄沒填或填寫不全者罰責任者50元。
?。ǘ?、獎勵
在全年生產中,沒有發生一次違章作業的單位,年終獎勵200元。
篇3:街道違法違章建筑工作制度
街道違法違章建筑工作制度
為加大對我街轄區內違法違章建設及違規栽植多年生植物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制止違法建設工作的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實行三級巡查制度。以社區為單位每天分片巡查,對發現的違章建筑拍照、登記、處理、建檔;確定1-2名信息聯絡員負責違法違章建筑巡查,做到摸底、匯報和停工、制止及時有效。
二、實行周報告單制度。各社區要將每周巡查的結果和治理情況匯總后上報城市管理科,對新發現的問題及時按程序處理。
三、實行投訴受理制度。專門設置違法違章建設投訴和舉報電話,對接到的來信、來電投訴,由執法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制止違法行為。
四、實行聯合執法制度。完善信息共享、相互協作的聯合執法機制,對各類渠道得到的信息,由城市管理科、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協調落實,及時組織聯合拆除。
五、實行定期通報制度。每周對各責任區、各社區自查和信息上報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瞞漏包庇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將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社區書記是第一責任人,主任是直接責任人,信息聯絡員是具體責任人,對因責任人不履行職責,未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出現違法違章建筑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