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員工關系篇勞動合同
第一章勞動合同
1、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延續
員工加入公司后,為了明確和公司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又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每年三月份,公司根據上一年考核結果和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續簽的勞動合同一般以一年為期限。
?、?、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員工提出辭職或公司對員工予以資遣或辭退,雙方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辭退
2.1辭職
員工因某種原因需辭職時,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部門負責人及相應專業職位員工辭職須提前1個月申請;其他副職主管需提前20天提交申請,普通員工需提前10天申請。
2.2資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員工應予資譴:
?、?、停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時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以安置時
?、?、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實不能勝任時
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曾受懲戒者較未受懲戒者
?、?、工作效率低者
員工資遣,通告日期如下:
?、?、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提前10日通告
?、?、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3年者,提前20日通告
?、?、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提前30日通告
員工接到資遣通告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補貼照發,如未能依照前條規定通告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以前條規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發,如經預告,發給預告期間工資。
員工如因受懲罰而被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員工資遣,根據以下規定發給資遣費:
?、?、在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者,發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與,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算。
2.3開除: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有下列情況者之一的員工,人力資源部經過調查并核實后,公司將予以辭退(不發資遣費)。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毆打同事或相互斗毆者;
?、?、在公司及辦公區域內賭博者;
?、?、偷竊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實者;
?、?、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消者;
?、?、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20日者;
?、?、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關系者;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件者;
?、?、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進入公司者;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在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參加非法組織者;
?、?、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其它違反法令法規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辭職、資遣和開除經過審批后,離職者須在離職之前完備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
?、?、交接工作;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工服、胸牌、員工卡及其他公物;
?、?、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
?、?、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如果與公司簽有其他協議,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離職手續完備后,公司向員工支付最后結算工資。
篇2:房地產公司員工手冊:員工關系篇勞動合同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員工關系篇勞動合同
第一章勞動合同
1、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延續
員工加入公司后,為了明確和公司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又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每年三月份,公司根據上一年考核結果和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續簽的勞動合同一般以一年為期限。
?、?、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員工提出辭職或公司對員工予以資遣或辭退,雙方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辭退
2.1辭職
員工因某種原因需辭職時,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部門負責人及相應專業職位員工辭職須提前1個月申請;其他副職主管需提前20天提交申請,普通員工需提前10天申請。
2.2資遣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員工應予資譴:
?、?、停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時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以安置時
?、?、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實不能勝任時
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曾受懲戒者較未受懲戒者
?、?、工作效率低者
員工資遣,通告日期如下:
?、?、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提前10日通告
?、?、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3年者,提前20日通告
?、?、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提前30日通告
員工接到資遣通告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補貼照發,如未能依照前條規定通告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以前條規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發,如經預告,發給預告期間工資。
員工如因受懲罰而被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員工資遣,根據以下規定發給資遣費:
?、?、在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者,發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與,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算。
2.3開除: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有下列情況者之一的員工,人力資源部經過調查并核實后,公司將予以辭退(不發資遣費)。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毆打同事或相互斗毆者;
?、?、在公司及辦公區域內賭博者;
?、?、偷竊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實者;
?、?、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消者;
?、?、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20日者;
?、?、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關系者;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件者;
?、?、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進入公司者;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在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參加非法組織者;
?、?、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其它違反法令法規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辭職、資遣和開除經過審批后,離職者須在離職之前完備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
?、?、交接工作;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工服、胸牌、員工卡及其他公物;
?、?、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
?、?、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如果與公司簽有其他協議,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離職手續完備后,公司向員工支付最后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