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職務行為篇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1、員工守則:
?。?).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
?。?)、以公司為家,以工作為榮;
?。?)、尊重他人,團結互助;
?。?)、認真工作,追求卓越;
?。?)、不斷進步,完善自我;
?。?)、誠實守信,堅持原則;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
?。?)、保持環境衛生,注意個人儀表。
2、保密制度
由于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于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在離職或退休后,都要遵守這種規則。
1、每位員工務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未經授權或批準,不得對外提供有機密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3、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5、若因泄漏公司機密給公司帶來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公司將依照有關程序進行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3. 內外交往
3.1 員工須謹慎處理內外部的各種宴請和交際應酬活動。應謝絕參加的活動包括:
?。?)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和投標單位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設有彩頭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的活動。
3.2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應鋪張浪費。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應務實簡樸。員工在安排交際活動時須考慮以下重要因素:
?。?)是否屬于工作需要;
?。?)費用、頻率和時機是否恰當;
?。?)消費項目是否合法。
3.3 公司對外部單位或個人支付傭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饋贈等,應堅持下列原則:
?。?)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符合一般道德標準和商業慣例。
3.4 員工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職員于對外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傭金或其他獎勵,一律上繳公司處理,不得據為己有。對于對方饋贈的禮物,只有當價值較?。ò垂J標準),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且拒絕對方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下接受,并應在事后及時報告上司。
3.5 尊重客戶、業務關聯單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職業準則。員工不得在任何場合詆毀任何單位和個人。
4、其他
4.1 本準則的解釋權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篇2: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職務行為篇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職務行為篇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1、員工守則:
(1).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
(2)、以公司為家,以工作為榮;
(3)、尊重他人,團結互助;
(4)、認真工作,追求卓越;
(5)、不斷進步,完善自我;
(6)、誠實守信,堅持原則;
(7)、愛護公物,勤儉節約;
(8)、保持環境衛生,注意個人儀表。
2、保密制度
由于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于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在離職或退休后,都要遵守這種規則。
1、每位員工務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未經授權或批準,不得對外提供有機密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3、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5、若因泄漏公司機密給公司帶來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公司將依照有關程序進行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3. 內外交往
3.1 員工須謹慎處理內外部的各種宴請和交際應酬活動。應謝絕參加的活動包括:
(1)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和投標單位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2)設有彩頭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3)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的活動。
3.2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應鋪張浪費。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應務實簡樸。員工在安排交際活動時須考慮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屬于工作需要;
(2)費用、頻率和時機是否恰當;
(3)消費項目是否合法。
3.3 公司對外部單位或個人支付傭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饋贈等,應堅持下列原則:
(1)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2)符合一般道德標準和商業慣例。
3.4 員工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職員于對外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傭金或其他獎勵,一律上繳公司處理,不得據為己有。對于對方饋贈的禮物,只有當價值較小(按公認標準),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且拒絕對方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下接受,并應在事后及時報告上司。
3.5 尊重客戶、業務關聯單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職業準則。員工不得在任何場合詆毀任何單位和個人。
4、其他
4.1 本準則的解釋權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篇3:物業公司員工手冊:職務行為編
物業公司員工手冊--職務行為編
職員職務行為準則
1.總則
1.1本準則體現了人和價值觀的基本要求,職員應當熟知并遵守。
1.2公司尊重職員的正當權益,通過本準則界定公司利益與職員個人利益,避免二者發生沖突。
1.3職員違反本準則可能導致公司與之解除勞動合同。職員違反本準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職員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將報告司法機關處理。
2.職務權責
2.1經營活動
2.1.1職員應守法、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2.1.2維護公司利益是職員的義務。職員不得從事、參與、支持、縱容對公司有現實或潛在危害的行為。發現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職員應向公司匯報,不得拖延或隱瞞。
2.1.3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職員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1.4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職員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以公司名義進行考察、談判、簽約、招投標等;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1.5職員須嚴格執行公司頒布的各項制度。職員認為公司制度明顯不適用,應及時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釋該制度的部門反映。公司鼓勵職員就工作充分發表意見或提出合理化建議。
2.1.6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領導是職員的職責。職員應服從上司的指示。職員如認為上司的指示有違法律及商業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權越級匯報。
2.1.7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的事項,公司鼓勵勇于承擔責任和以公司利益為重的行為,倡導主動積極地行動,推動工作完成。在工作緊急和重要的情況下,職員不得以分工不明為由推諉。
2.1.8嚴禁職員超出公司授權范圍或業務指引的要求,對業主/用戶和業務關聯單位做出書面或口頭承諾。在公司內部,職員應實事求是地對工作做出承諾,并努力兌現。
2.1.9職員有貪污、受賄或作假欺騙公司的行為,無論給公司造成損失與否,公司均可無條件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2.2資源使用
2.2.1職員未經批準,不得將公司資產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單位或者個人。
2.2.2職員對公司的辦公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及網絡系統或其它資產,不得違反使用規定,做任何不適當的用途。
2.2.3公司的一切書面和電子教材、培訓資料等,均有知識產權,職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傳播。
2.2.4職員因職務取得的商業和技術信息、發明創造和研究成果等,權益歸公司所有。
2.2.5職員對任何公司財產,包括配備給個人使用的辦公桌、保險柜、櫥柜,乃至儲存在公司設備內的電子資料,不具有隱私權。公司有權進行檢查和調配。
2.3保密義務
2.3.1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信息、財務資料、人事信息、招投標資料、合同文件、業主/用戶資料、技術文件(含設計方案等)、企劃營銷方案、管理文件、會議內容等,均屬企業秘密,職員有保守該秘密的義務。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是否為企業秘密時,應由公司鑒定其性質。
2.3.2職員工資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掌握此信息的職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3.3職員接受外部邀請進行演講、交流或授課,應事先經上司批準,并就可能涉及的有關公司業務的重要內容征求上司意見。
2.3.4職員應對各種工作密碼保密,不對外提供和泄露。嚴禁盜用他人密碼。
3、內外交往
3.1職員須謹慎處理內外部的各種宴請和交際應酬活動。應謝絕參加的活動包括:
?。?)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和投標單位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設有彩頭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的活動。
3.2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應鋪張浪費。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應務實簡樸。職員在安排交際活動時須考慮以下重要因素:
?。?)是否屬于工作需要;
?。?)費用、頻率和時機是否恰當;?。?)消費項目是否合法。
3.3公司對外部單位或個人支付傭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饋贈等,應堅持下列原則:
?。?)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符合一般道德標準和商業慣例。
3.4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職員于對外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傭金或其它獎勵,一律上繳公司處理,不得據為己有。對于對方饋贈的禮物,只有當價值較?。ò垂J標準),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且拒絕對方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下接受,并應在事后及時報告上司。
3.5尊重業主/用戶、業務關聯單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職業準則。職員不得在任何場合詆毀任何單位和個人。
4.個人與公司利益的沖突
4.1個人投資
4.1.1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不得進行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活動:
?。?)參與經營管理的;
?。?)對公司的業主/用戶、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進行直接投資的;
?。?)借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