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小學教職工崗位聘任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執行《z區教育局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激活用人機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特制定教職工崗位聘任方案如下:
一、聘任原則:
1、因崗定人、擇優聘任
學校根據工作需要設定崗位,以崗招聘人員。教職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相適應的工作崗位。學校聘任以教職工的德、能、勤、績為主要依據,采用競爭上崗,擇優聘用。
2、雙向選擇
教職工聘任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教職工有自由選擇崗位的權利,以更好地發揮特長。聘任領導小組有權選擇教職工,以達到優化師資隊伍的目的。如教職工自身的意愿和學校崗位需要發生矛盾,由聘任領導小組進行協調,教職工應服從聘任領導小組安排。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黨支部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辦公室主任、教導主任為組員的聘任領導小組。聘任領導小組要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設置的崗位、人數、任職條件,供教師選擇。
三、聘任程序:
1、招聘:學校公布崗位設置表。
2、應聘:聘任領導小組發放聘任意向書,教職工提出應聘申請。
3、聘任:根據逐層聘任原則,校長聘學校中層干部,中層干部提名年級組長和教
研組長,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提名本年級本教研組教師,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劑,確定聘任崗位以及是否試聘和待聘。
四、聘用形式與待遇
教職工的聘用形式為聘任、試聘、待聘三種。
1、聘任:
中層干部崗位聘任:
根據學?!妒行W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通過公開、平等的競爭,選擇德才兼備的干部上崗。原則上中層干部崗位任期三年,三年期滿則重新進行競爭上崗。
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崗位聘任:
德育處、教導處根據本人申請,月考核,學期、學年考核情況,擇優推薦考核優秀的教師作為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候選人,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人選,經公示后產生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人選。為保證隊伍的穩定性,原則上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任期為兩年,兩年后根據情況再做調整,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有優先確定聘任崗位的資格,有優先外出學習的機會。
教師崗位聘任:
教研組長可根據本學科實際情況,本著有利于教學工作開展的需要,安排任課教師的組合;年級組長可根據本年級實際情況,本著擇優選擇的原則,參考教研組長的安排組合,提出本年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名單,聘任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加以調劑,最終確定聘任還是試聘和待聘。
?、偻毱溉危嚎己私Y果合格,教師學年考核成績排名在全校70%以上,學校與教職工建立同職聘用關系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各級政府和教育局規定的福利獎金等全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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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職高聘:已具備小學高級教師資格但未聘為小學高級教師以及小學一級教師連續兩學年考核為優秀,教育教學等級評定為A等,且學年教學質量測查高于常模,教師自主研修積分排名在前10位的,以上條件均具備的當年可高聘為小學高級教師,就近就高靠入高一等級的崗位工資。檔案工資不變,但已具備小學高級教師資格但未聘為小學高級教師的在學校高級職位有空缺的情況下可優先考慮聘為小學高級教師。
高職低聘:教師學年考核成績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學評定C等以下,教學質量明顯下降,凡有上述情況出現的教師將被低聘一級。時間一年,在此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根據基礎性績效考核照發,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按人均數的80%發放。
轉崗聘用:如存在崗位要求和應聘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或工作能力有明顯差距的現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均未提名,經學??己祟I導小組協調也未能聘用,同時又存在學年考核成績排名位于后10%,教育教學評定C等以下,教學質量明顯下降的情況,將由學校聘任領導小組直接安排非教學工作,時間一年,在此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根據基礎性績效考核照發,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按人均數的50%發放。
2、試聘:
學年考核基本合格者,將作為試聘。試聘期間工資待遇為: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根據基礎性績效考核照發,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不再發放。
如聘用人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也可轉為試聘:
?、龠`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歧視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出現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以書面投訴、電話投訴或者上級部門投訴反饋為準。)
?、谶`規從事有償家教的。
?、鄄荒苈男袓徫宦氊?,并在教育、教學中造成較大損失和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當月發生嚴重教育教學事故,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有曠工現象的。
?、苓`反信訪政策法規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行為的。
?、莶蛔⒁饩S護教師與學校的形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
?、捱`反計劃生育或其他違法犯紀事實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試聘期時間為半年。如連續二次試聘,即轉為待聘。
3、待聘:
學年考核不合格者,視為待聘。待聘即為未被聘用的教職工。
此類人員要控制在總數的10%以內,待聘期一般為半年,學校對待聘人員要安排臨時性崗位,如能服從安排的,按市人事局[98]226號文件執行,并要在臨時性崗位上給予必要的再培養和學習機會,為其創造上崗的條件。不服從安排的按拒聘待遇處理。
4、拒聘:
教職工應以主人翁姿態積極應聘,并努力完成各崗位所要求的任務。如教職工拒絕學校聘用,經協商也不能達成協議的為拒聘。拒聘期限一般為3個月,從第4個月起按自動離職處理。拒聘期間待遇與待聘期間一樣處理。
篇2:小學(學校)教職工職數聘任制度
小學(學校)教職工職數聘任制度
1、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崗位職數聘任小學高級教師。
2、每學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為一年。
3、外校調進來的教職工,根據學校職稱名額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現情況由考評組討論決定。
4、根據教職工工作表現和學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職高聘或高職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擔任工作者,不能聘技術職務。
6、教職工要求在校內調換技術崗位工作,職稱從相應的技術職務的最低一級試用,取得相應的資格后,才能聘用相應的技術職務。工資和相應的職務掛鉤。
篇3:小學教職工職數聘任制度
小學教職工職數聘任制度
1、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崗位職數聘任小學高級教師。
2、每學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為一年。
3、外校調進來的教職工,根據學校職稱名額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現情況由考評組討論決定。
4、根據教職工工作表現和學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職高聘或高職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擔任工作者,不能聘技術職務。
6、教職工要求在校內調換技術崗位工作,職稱從相應的技術職務的最低一級試用,取得相應的資格后,才能聘用相應的技術職務。工資和相應的職務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