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圖書教材采購供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圖書、教材的采購供應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購書資金,保障教學需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各類高等學校教材和圖書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辦廳〔2006〕11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各類高等學校教材和圖書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辦〔2006〕15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圖書館是學校圖書教材采購供應單位,全面負責我校圖書教材的采購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教材采購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類紙質與電子教材。圖書采購包括:各類中外文紙質圖書、期刊及電子圖書、電子期刊、數據庫、音像資料及圖書資料光盤等。
第二章 教材的征訂
第四條 教材的征訂工作實行計劃管理。各系部根據招生計劃和教學計劃,認真做好全國統一進行的春、秋兩季教材征訂工作。為確保課前到書,教學計劃內用書,原則上均應在春、秋兩季預訂。報訂時間一般在各系部收到征訂目錄兩周內上報。各系部的臨時用書,應提前一個月報訂。
第五條 各系部應認真做好教材選訂工作。版本的確定程序如下:責任課教師根據圖書館提供的教材目錄提出用書申請,由教研室討論后填寫教材征訂計劃表(含版本和數量,下同),經系主任批準后報教務處。同一門課程由多名教師授課的,應采用相同教材。教材采購數量由各系部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根據學生意愿報訂。未注明數量的,教務處將根據實際在校生人數報訂??缦挡可险n的教材征訂計劃應經授、受課系部主任共同簽字后報教務處。教務處對各系部上報的教材征訂計劃進行審核,經教務處處長簽字后,由圖書館統一組織采購。成教教材訂購計劃由成教學院負責制定,圖書館負責采購。
第六條 教材選用是課程建設的重要環節,應堅持擇優選用的原則,優先選用近3年出版的國家規劃教材、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教材、國家及省級獲獎優秀教材、國家及省級精品教材,確保優質教材進課堂。學校鼓勵有條件的課程進行雙語教學。使用外國教材必須是原版或授權的國內版教材。有的課程確無適用教材,可選用我校教師自編的教材。選用由我校教師主、參編的教材或選用單一渠道采購的教材,由任課教師申請,系部主任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核,報主管校長批準。
第七條 一門課程教材選定后一般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教材的,由責任課教師提出,經系部學科組論證、主任批準、教務處審核,方可納入采購計劃。
第八條 為了避免給學生造成過重的經濟負擔,原則上一門課的一個教學流程只準選用一種教材,凡自編或參編的教參類圖書一律不能作為教材訂購。
第九條 教材計劃一經報訂,一般不能更改。確需變更時,要經所在系部批準,并負責處置原訂教材。圖書館訂購教材時發現所訂教材無貨時,要及時通報教務處,由教務處與各系部聯系,及時變更征訂計劃。
第十條 所有教材須經教務處批準,方能進入課堂,非教務處提供的計劃不能納入教材管理。未按規定選用教材的按教學事故處理,沖擊教材正常供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第三章 圖書教材的采購
第十一條 我校圖書教材按照《XX工業學院圖書教材招標采購實施辦法》通過招標確定書商的方式進行采購。圖書和教材可以不同標段同時招標,也可分別進行招標。
第十二條 圖書教材招標一般每年一次,每次中標書商原則上不少于兩家。經圖書教材招標領導小組評估,上年度中標單位各項服務滿足我校要求,優惠條件符合市場規律,也可以跟標采購。
第十三條 圖書教材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每年負責組織對當年圖書教材采購、供應情況進行評估。包括采購計劃的執行情況、供應商評價、年度采購情況統計、使用效益分析以及年度經費使用狀況等。
第十四條 為保證圖書教材建設的系統性和全面性,對中標單位不能提供或其他特殊需要零星采購的圖書教材,經學校領導小組同意,可不通過招標方式進行采購。采購方案須經招標領導小組批準,按程序采購并接受監督。非招標采購的圖書教材,單筆碼洋一萬元以上的,由圖書館館長簽字,并經主管校長批準后,連同入庫單、發票及發行單到財務處報銷。
第四章 教材的管理、發放
第十五條 教材供應實行分工負責制,圖書館收到教務處教材訂購計劃后,教材訂購、入庫驗收、結算,分別由專人負責,任何人不得同時兼任其中兩項工作。
第十六條 到庫教材要及時清點驗收,驗收時要仔細核對教材計劃中的版本、數量,并對教材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合格后按實收數量和碼洋填寫入庫單,保管和賬務分別由兩人負責。
第十七條 圖書館以學生班為單位供應教材,開學后除按規定集中發放教材和教師用書外一般不零星發放教材。
第十八條 為了保證教學質量,必修課課程須做到課前到書,人手一冊。無正當理由,凡上課無教材或造成教材積壓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課前無書的按教學事故處理;造成積壓的教材由責任人負責處置。
第十九條 成教教材由圖書館按成教學院提供的采購計劃采購、驗收后,交成教學院管理和發放。
第二十條 所有教材全部由圖書館統一采購,嚴禁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自選、自訂教材和經營教材或向學生發售教材,不得包銷、變相包銷或私自與出版發行部門議價。一般不得采取由教師指定教材、學生自行采購的辦法解決上課用書。確有正當理由不使用統一購買教材或部分學生自行解決所需教材的,須在征訂教材前提出申請,經系主任簽字、教務處批準后,可以自行解決。無正當理由或未經上述程序批準的一律使用統一供應的教材。
第五章 教材費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教材采購部門在保證時間和質量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節約資金。所有購進教材一律明折明扣,用支票或匯款通過銀行實洋結算。招標采購的按中標文件審核后由圖書館館長簽字,連同入庫單、發票及發行單到財務處報銷。
第二十二條 教材費實行預收制。新生入學和每學年開學前由財務處根據圖書館提供的教材費使用情況,按學年預收。教材費實行滾動使用,學生畢業時多退少補。成教學院教材經費每學期結轉一次。
第二十三條 教材管理部門憑財務處收款收據發放教材,一律不收現金。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教材采購中的折扣收益讓利給學生,讓利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圖書資料的征訂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圖書館要通過革新和健全科學規范的采訪體系,不斷擴大采訪范圍。讀者可通過圖書輔助采訪系統進行網上選書,各系部也可根據教學科研需要提出書目,向圖書館采編部門報訂。圖書館應當根據館藏需要,結合用書單位或讀者提出的書目,及時組織采購。
第二十六條 根據學校經費預算,將每年用于購買圖書資料的經費指標劃撥圖書館,??顚S?。圖書館應根據藏書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按第三章的規定進行采購。
第二十七條 圖書采購應兼顧紙質文獻、電子文獻和其它載體文獻的購買,注重重要文獻和特色資源的完整性與連續性,注重本校及與本校相關的出版物和學術文獻的收藏,逐步優化館藏結構,提高館藏質量,形成館藏特色。
第二十八條通過招標采購的圖書由圖書館采編部門負責驗收入庫,驗收時要審核采購計劃,檢查圖書質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等。驗收合格并經圖書館館長簽字后連同入庫單、發行清單、發票一起到財務處報銷。
第二十九條 我校音像資料實行歸口管理,一般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圖書館訂購。因急需或圖書館訂購不到時,可由申請單位采購,經單位領導簽字后到圖書館辦理入庫手續。憑圖書館入庫單和圖書館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處報銷。圖書館保存原件,使用單位只能使用復制品。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職院教材采購管理辦法
職業技術學院教材采購管理辦法
為規范教材采購行為,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保障公平競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招標的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教材采購的招標管理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長擔任,教務處長和監察處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教材科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法律顧問組成。
二、教材采購的范圍、方法
(一)教材采購的范圍:正式出版的教學用教材,包括基礎課、專業課、選修課、實踐課教材,專項訓練部門提供的教學用教材等。
(二)教材采購的方法:招標、邀標、特定教材采購和零星采購。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則為:
1、招標:主要用于春、秋兩季教材征訂,或一次性采購金額較大的(5萬元以上)臨時教材采購等。
2、邀標:主要用于學期中的教材采購,或金額不大(5萬元以下)的臨時教材采購等。
3、特定教材采購:上級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教材采購,與出版社有購書協議的特定教材采購,專項訓練的教學用教材采購等。
4、零星采購:主要用于數額不大的緊急教材采購,急需的教師備課用書采購,對已采購教材的缺損進行補充采購等,嚴禁拆整為零。
(三)教材采購方法的管理:
1、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定采購方法,采購方法確定時間應為:春季教材9月底前,秋季教材3月底。緊急情況下由組長和副組長(監察處必須參加)討論決定。
2、招標、邀標、特定教材采購、零星教材采購,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執行,并按照財務報銷制度進行。
三、招標、邀標以及詢價的程序及規定
(一)教材采購招投標規則
1、教材采購必須按照國家招投標法規定進行,除特定教材、零星教材采購外,一律進行招投標。
2、教材采購的招標要以確保教材質量、服務周到、兼顧價格優惠為原則。
3、教材采購招投標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招標時間在4月底以前進行。
4、參與投標者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資信和供書能力的書店。
5、招投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兩種,每次參與投標者不少于五家。當投標者超過八家時,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八家入圍供應商。
6、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開標、評標、定標”。
(二)招投標程序
1、由教務處編制招標文件,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網站上以通告的形式發布招標信息。
2、教務處負責收集投標書,匯總投標單位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
3、對投標單位的考察。必要時,由教務處組織有關部門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4、確定入圍書商。當超過八家投標單位時,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報告進行篩選。
5、成立評標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領導、教務處、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6、評標前,由教材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評標辦法。
7、依照招投標法規和評標辦法進行開標、評標、定標。在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根據綜合因素,確定中標者。
8、招標過程及結果應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9、發出中標通知書。由教務處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單位。
10、由教務處與中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教材質量、服務承諾、違約違規處罰等。合同由教務處起草,經監察處、審計處審簽,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簽訂。合同一式四份,教務處、審計處、財務處、中標者各執一份。
(三)特定教材和零星教材采購程序及權限
1、特定教材采購: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政策性采購不進行招標,按上級文件辦理;本院教師編寫的與出版社有購書協議的特殊教材,按經分管院領導審批過的購書協議執行。
2、零星采購額在2萬元以內的由教務處審批,教材科組織實施;超過2萬元的報分管院長審批。零星采購按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四、招標過程中的責任分解
(一)教務處教材科
教務處教材科是全院教材采購管理的責任部門,其基本職責是:
1、編制招標方案和標書。經審計處審查同意后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2、負責發布有關招標信息,接受投標單位的報名,發放和收取標書。
3、組織對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
4、主持評標會,制定評標辦法,并推薦評委,報監察處審定。
5、起草合同,經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6、將全院春、秋兩季征訂教材匯總,經有關程
序審批后按購書合同外訂。
7、組織驗收,負責合同的履行,及負責有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監察處
監察處是教材采購招標工作的組織協調單位,其基本職責是:
1、審查有關招標文件和合同。
2、參與確定評委會組成人員。
3、參加評標會,明確評標程序和有關紀律。
4、受理有關投訴,及時查處違紀違規事件。
(三)審計處
審計處參加教材采購招標過程,其主要職責是:
1、對教材采購招標文件進行審核。
2、參加評標會。
3、負責對標書的審核和合同的審簽。
(四)財務處
財務處參加教材采購招標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評標會。
2、根據學院資金情況,確定付款方式和時間,根據合同要求,對支付款項進行審查,負責把好資金出口關。
五、招標原則及有關要求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定標原則。
2、嚴格招標工作紀律,招標工作小組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親屬在招標過程中應實行回避。
3、招標必須集體討論m.airporthotelslisboa.com,嚴禁擅自指定中標單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標書。
5、學院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對杜絕商業賄賂,確保清廉有明確要求,供應商的讓利應全部入學院財務賬,并嚴禁學院工作人員收受供應商的任何饋贈和回扣。
6、禁止投標單位聯手哄抬標價,一經發現,將永久取消競標資格。
7、對違反國家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規定,造成學院損失的責任人,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實行招標的教材采購未進行招標的,所簽合同或協議,合同審核部門不得通過審核,未經審核的和審核未通過的合同或協議,學院財務處不得為其辦理付款和報銷。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行文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篇3:大學教材與文獻資源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州蘇大學教材與文獻資源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教材與文獻資源的采購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省有關采購的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高等學校教材和圖書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和《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教材包括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類紙質與電子教材;文獻資源包括各類中外文紙質圖書、期刊、特藏文獻、電子圖書、電子期刊、視聽音像資料、電子數據庫及其檢索系統等。
第三條 教材與文獻資源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教材及圖書資料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教務部、研究生院、繼續教育處分別具體負責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教材采購活動的組織實施;圖書館具體負責文獻資源采購活動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采購范圍及采購方式
第四條 教材與文獻資源的采購分為集中采購和零星采購。
第五條 集中采購以協議供貨為主要方式。協議供貨是指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供應商及其產品折扣率和服務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供應商及產品的采購形式。
第六條 采購的教材與文獻資源,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列入零星采購范圍:
(一)未列入供貨協議的;
(二)協議供應商提供的相應產品其價格、服務等不能滿足需求的。
第七條 零星采購教材與文獻資源的,根據其同一批次采購預算,分別采用以下方式組織實施:
(一)預算金額在3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可由各單位自行實施采購;
(二)預算金額在3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以談判等方式組織采購;
(三)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組織采購。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的,可以談判方式進行采購:
(一)供貨渠道單一,供貨商不足3家的;
(二)具有特藏價值的文獻資源,如古籍、歷代輿圖、印譜、碑帖拓片、重要手稿、抄本、老照片等。
第九條 經兩次公開招標失敗的,可直接以談判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并明確折扣率及服務等。
第十條 采購或續購電子資源項目(如數據庫、電子書等)的,經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可參加全國、地區圖書館行業或高校聯合體組織的集團采購,并根據集團采購確定的價格和服務直接采購。
第十一條 采購供貨渠道單一,且價格公開透明的文獻資源(如:中文報紙等),經招投標領導小組審批,可直接采購。
第三章 協議供應商
第十二條 招投標工作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將采購的教材與文獻資源按類型進行分類,結合能提供相應服務的供應商數量,分別提出學校所需各類協議供應商的數量,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每種類型教材與文獻資源的協議供應商一般為1家,特殊情況不超過4家。
第十三條 學校與協議供應商簽訂的協議中應明確供應商能夠提供的貨物名稱(或范圍)、價格(或折扣率)和服務條件等。根據供貨協議,供應商按學校要求提供貨物和服務,學校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四條 協議供貨商的協議供貨期一般為1年。
第十五條 學校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等方式確定協議供貨商,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組織程序按《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談判方式的組織程序參照本細則第二十條執行。
第十六條 協議供應商應具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若涉及國外教材或文獻資源則應獲得新聞出版總署許可具有出版物進口經營的資質。
第十七條 學校定期對協議供應商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到貨率、到貨周期、差錯率、邀請或組織現采次數、書目報道情況等反映供應商采購能力和服務質量的內容。
第四章 采購程序
第十八條 采購的教材和文獻資源屬于協議供貨的,可直接在協議供應商中選擇成交供應商,按協議約定的價格采購相應的貨物和服務。
第十九條 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方式采購教材和文獻資源的,按《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 以談判方式采購教材和文獻資源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對兩次公開招標失敗后轉為談判方式采購的,原投標人可直接確定為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對于供貨渠道相對單一的,可直接確定唯一供應商作為談判對象;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最終價格(或折扣率)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未盡事宜,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