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1.1 本指導書規定了物業附屬設備的管理辦法,使設備在使用中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滿足服務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管理處工程組對物業附屬設備的管理。
3.0 職責
3. 1 工程部負責組織指揮重大故障的維修,編制年度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和設備外委保養計劃。
3.2 管理處工程組組長負責組織設備運行、維修、保養管理和技術資料與檔案的收集、保管、歸檔。
3.3工程組人員對各自責任區內的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運行操作,做好標識及記錄。
4.0工作程序
4.1設備的標識、建帳和資料管理
4.1.1設備的標識
所有設備實行單機掛《設備卡》,標識該機的名稱、型號、編號、功率、電壓、電流、折舊年限、負責人、使用日期、生產廠、出廠日期、存放位置、運行狀況等。
4.1.2 設備的建帳
4.1.2.1工程組負責建立《設備臺帳》,臺帳內容包括:設備名稱、統一編號、型號、安裝位置、生產廠家、技術資料、保養人等。
4.1.2.2 工程技術人員對重大的、主要的設備建立單機檔案(以機組為單位,大型附件對應主機另立檔案,小型附件歸入主機一體建檔)。
4.1.2.3設備資料原件由管理處統一建檔保管,工程組持復印件。
4.1.3 設備資料歸檔
4.1.3.1管理處工程組負責組織建立《設備臺帳》。
4.1.3.2 每臺設備資料依次編入:每臺設備所涉及的《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設備保養記錄表》、《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記錄表》及說明書、合格證等。
4.1.3.3 管理處工程組指定專職人員集中保存《維修單》、《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清單》、《設備臺帳》等資料。
4.1.4設備資料的管理
4.1.4.1 所有資料案卷,集中存放于管理處工程組并標識清楚,每年定期集中歸檔。
4.1.4.2 管理處工程組組長對所有資料的記錄、立卷進行指導檢查、保證資料記錄和使用的有效性。
4.2設備的運行
設備按不同的系統劃分責任區域,責任區域內確定責任人。對應不同的設備,制定運行管理規程,由工程組人員遵照執行,并做好《設備運行交接班記錄》。
4.3設備的維修
4.3.1 發現設備損壞,管理處工程組組長要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對重大故障報工程部,由工程部組織維修、驗收、填寫記錄和編寫故障報告書。
4.3.2 對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的設備故障需要外委維修的,由工程部起草合同,經合同評審、審批后,按合同制訂保養計劃,并通知管理處;再由管理處聯系保養商,并知會工程部工程師;由管理處跟進施工、工程部監督檢查;維修結束,由工程部、管理處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填寫記錄和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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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通訊設備管理規定(2)
酒店通訊設備的管理規定(二)
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及原有規定,特將酒店管理人員對外聯系電話及話費報銷制度規定如下,總經理簽批后即日執行。
酒店部門經理(含營銷經理)及以上人員,每人酒店將配備手機一部(含手機卡、號),酒店并統一印制名片;私人手機號不得印制,作為酒店的聯絡工具,并要求24小時開機。
酒店統一配備的手機(含卡),應倍加愛護,丟失或損壞原價賠償(當月工資中扣除),自然維修除外;離職時必須交回酒店,否則按原價扣除。
主管不再配備手機,但享有話費。
管理員電話費隨每月工資發放,標準為:
主管:50元/月
部門經理:100元/月
總經理、助理:150元/月。
篇3:公司辦公設備管理規定
公司辦公設備管理規定
(一)電腦
1.行政部根據公司文件類別建立完整清晰的目錄及子目錄系統;
2.根據保密原則需要,由行政部對行政、業務文件目錄設定統一管理的電腦密碼;
3.員工在所屬部門目錄下設立個人子目錄
4.員工不得私設電腦密碼
(二)傳真機、復印機:
1.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與使用
2.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制度
3.未經許可,個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三)可運用狀態維護
行政部負責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設備的可運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