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節費考核辦法:
1、在冊在崗半年(含)以上的人員按全額發放;半年以下的人員按實際工作月份計發。出勤半個月(含)以上的,以一個月計發,不滿半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發。
2、病假、事假、停職一個月以下(含一個月)人員按50%發放,一個月以上的取消發放。
二、年終獎考核辦法: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全年年終獎:
?、?職工偷盜公司各種財物的;
?、?造成安全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按集團規定執行);
?、?一年內事假、停職累計超過30天(含)以上的。全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含)以上的;一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
?、? 違反計生規定;違反安全制度、規造成重大損失的。
?、?合同未到期,個人辭職的;
?、?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
?、?不配合公司做好計生及孕情調查的;
?、?創建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動期間違章違法被停職的;
?、?違反法律法規被刑事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百分比發放年終獎:(詳見附表)
?、?管理員考核表(雙擊圖標: )
?、?職工考核表(雙擊圖標: )
"序號"考核項目分數比例扣罰項目考核明細"每項考核分"
1出勤10%事假、病假超過規定天數的每增加一天扣2分
2曠工1天的扣5分扣5分
3曠工2天的扣10分扣10分
4曠工3天的扣20分扣20分
5曠工4天的扣40分扣40分
635% 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扣40分
7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至10萬元(含)的扣20分
8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下扣10分
9公司抽查,未發現消防設施統一標示的每次扣2分
10公司抽查,未發現消防設施按月檢查的每次扣2分
11未每年組織至少一次演練的少一次扣5分
12管理員安全百分制考核情況表得分未超過80分的扣50分
13行政管理資產管理:財產管理臺賬,清查表,請購單,物品領用表,及宿舍管理。"未完成一項扣5分
14收費管理:應收、應付款項管理,現金管理,票據管理,合同、協議跟蹤管理"未完成一項扣5分
15考勤管理:考勤表,值班表,巡更記錄,請假記錄。未完成一項扣5分
16文檔管理:各種文件、法律法規收集,ISO記錄表單、項目合同、協議歸檔管理"未完成一項扣5分
17員工培訓:員工培訓記錄(申請、簽到、記錄、評價)各種操作證、上崗證管理。"未完成一項扣2分
18計生工作:按計生工作制度要求的各類報表、身份證、暫住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復印件"未完成一項扣2分
19信息報送:公司要求及時報送的各項資料、總結及數據;年度送簡訊5次以上。"少一份扣2分
20服務20%新聞媒體出現對公司管理不良報道的一次扣40分
21未能有效回應業主述求或被業主投訴不作為的一次扣5分
22公司檢查,發現保潔不合格的一次扣2分
23公司檢查,發現未落實公司工作部署的一次扣2分
24管理不到位,發現偷盜事件一次扣5分
"說明:
1、年終考核項目分為四塊(總分400分):出勤、安全、行政管理、服務,所占年終考核比例為10%、35%、35%、20%。
2、每塊考核項原始分為100分,根據每塊具體扣罰明細扣分,扣完為止;將每塊得分乘以對應比例,所得值為每塊項目最終得分。
3、將四塊項目得分相加的總和除以4,最終確定年終考評分。
4、下表為加分明細,所得分數直接計入最終年終考評分內,作為增加職工積極性,共同維護公司規章制度。"
加分項目序號分數比例獎勵項目加分明細備注
1100%全年無事假或病假的加2分"直接計入總分"
2全年無發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3獲得公司或者上級部門表彰的表彰一次加5分
年終考核總分:
職工考核:"序號""考核項目""分數比例"扣罰項目考核明細每項考核分
1出勤35%全年累計病假10天的,扣5分扣5分
2全年累計事假5的,扣5分扣5分
3病假累計超過10天的,每增加一天扣2分每增加一天扣2分
4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每增加一天扣3分每增加一天扣3分
5曠工1天的扣5分扣5分
6曠工2天的扣10分扣10分
7曠工3天的扣20分扣20分
8曠工4天的扣40分扣40分
9安全35%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扣40分
10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至10萬元(含)的扣20分
11發生安全主責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下扣10分
12職工安全百分制考核情況表得分未超過80分的扣50分
13業務30%職工各類日常操作報表等"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一份扣2分"
14職工孕情調查報表、計生登記卡等"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一份扣2分"
15不服從組織、領導合理安排的各項工作或者活動的一次扣5分
16不參加管理處、公司會議、政治學習一次扣5分
17服務業主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
"說明:
1、年終考核項目分為三塊(總分300分):出勤、安全、業務,所占年終考核比例為35%、35%、30%。
2、每塊考核項總分為100分,根據每塊具體扣罰明細扣分,扣完為止;將每塊得分乘以對應比例,所得值為每塊項目最終得分。
3、將三塊項目得分相加的總和除以3,最終確定年終考評分。
4、下表為加分明細,所得分數直接計入最終年終考評分內,作為增加職工積極性,共同維護公司規章制度。"
加分項目序號分數比例獎勵項目加分明細備注
1100%全年無事假或病假的加5分"直接
計入總分"
2全年無發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3獲得公司或者上級部門表彰的表彰一次加5分
年終考核總分:
篇2:獎金管理辦法:年終獎金發給
獎金管理辦法:年終獎金發給
從業人員年終獎金發給辦法
第一條 依據 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39條訂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從業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聘約人員、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
第三條 獎金數額 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四條 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服務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一個月計)。
(一)準給特別病假或公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專案簽準其請假間得予發給的公傷假除外。
(二)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
(三)中途到職者。
第五條 發給前離職 從業人員于當年度年終獎金發給前離職或受停薪留職處分中者,不予發給。但退休、資遣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發放日期 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1月20日發給。
第七條 獎懲的加扣標準 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
(一)嘉獎1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記小功1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記大功1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申誡1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五)記小過1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記大過1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 請假曠職的扣減標準 從業人員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的(以元為單位)。
(一)病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事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婚假1日扣減1/4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喪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4日份薪的獎金。
(五)產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曠職1日扣3日份薪額的獎金,曠職半日扣1.5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九條 獎金提撥 凡符合本辦法第4條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
第十條 扣款處理 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
第十一條 實施及修訂 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附表6.5.1各公司年終獎金核發標準
表6.5.1
達 成 率 獎 勵 標 準
100%以上 3個月(同特別休假在14天以內者加發1個月份獎金)。
95%~100%未滿 2.5個月(同上)
90%~95%未滿 2個月(同上)
85%~90%未滿 1.5個月(同上)
85%以下 1個月(同上)
附表6.5.2 從業員年終獎金核發標準
(一)利益目標達成率在85%以下,獎勵標準1個月者,不分考績一律以1個月計算。
(二)利益目標達成率在85%以上,獎勵標準1個月以上者,其超過1個月的部分(不含特別休假在14天以內者所加發1個月的獎金),依下列核發基數計算。
表6.5.2
考 績 等 次 核發獎金基數
優 120%
甲 100%
乙 80%
丙 40%
(三)凡符合“年終獎金發給辦法”第四條規定,工作不滿一年者,采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
(四)依“年終獎金發給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
(五)年終獎金發給標準自發布的日起實施。
篇3:化學原料及成品制造公司年終獎金制度
化學原料及成品制造公司年終獎金制度
第一條 依據
本細則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從業人員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細則的規定辦理。
(二)本細則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試用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但得視情況另行發給)
第三條 獎金數額
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
第四條 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
從業人員在年度內中途到職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凡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以一個月計。
第五條 凡在當年度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年終獎金:
(一)辭職或解雇者。
(二)資遣者。
(三)停薪留職者(期間扣除)。
(四)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第六條 凡年終獎金的發放計算基數標準如下:
本薪+主管加薪+職務加薪+技術加薪。
第七條 獎懲的加扣標準
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年終獎金。
(一)嘉獎一次:加發一日份薪額的獎金。
(二)小功一次:加發三日份薪額的獎金。
(三)大功一次:加發十日份薪額的獎金。
(四)申誡一次:扣減一日份薪額的獎金。
(五)小過一次:扣減三日份薪額的獎金。
(六)大過一次:扣減十日份薪額的獎金。
第八條 請假曠工的扣減標準
(一)曠工者照天數計,每天扣減2日份薪額的獎金,不足一天者以一天計。 (二)凡年度內請事病假(合并計算)達10天以上者,每超過1天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服務未滿一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條 考績加發標準
凡年度考績依下列等級加發
(一)優等者加發10日份。
(二)甲等者加發3日份。
(三)乙等者不予加發。
第十條 年度計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 發放日期
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春節前發給。
第十二條 實施及修訂
本細則呈奉總經理核定后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