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XX物業分公司績效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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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物業分公司績效考核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實現分級管理、全員考核的目的,考核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物業長春分公司考核各樓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經理;各下屬單位操作層員工由負責人按本制度進行考核??己斯ぷ髦杏胁粚嵤虑笫?、徇私舞弊等現象的,扣罰責任人50元;情節嚴重的,專題處理

  第2條考核數據應當及時、準確地予以提供如考核中出現有錯報、瞞報、遲報和不報現象的,每項扣罰當事人50元,責任人20元

  第二章 樓盤負責人專項考核(20條)

  第3條長春分公司樓盤責任區內總線、總信及網絡上兩次被同一業戶因同一件事的有效投訴使公司形象受損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

  第4條樓盤責任區內引起5人及以上業戶集體到公司本部或政府相關部門*的扣罰責任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專題處理

  第5條公司董事長安排的工作未在節點內完成的扣罰責任人200元

  第6條每月投訴至地產集團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的總有效投訴XX華府1個、XX名都1個、XX--1個、XX城2個、XX**天下3個。每超過一個,扣罰責任人200元

  第7條公司部門督辦安排的工作未在節點內完成的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8條樓盤按規范格式在園區內公布報修、投訴等電話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9條樓盤客戶服務部應確保前臺電話24小時暢通,接待業(用)戶時間為每天8:30-20:30或樓盤規定值班時間(不得低于公司要求)扣罰責任人50元/次,客戶服務部負責人30元/次

  第10條樓盤實行維修服務回訪制度,回訪率達到100%;急修必須在5分鐘內電話回訪業(用)戶;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1條樓盤有效投訴處理率100%,綜合滿意率90%以上;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2條樓盤綠化存活率達到98%以上;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3條樓盤清潔管理無盲點,管理服務范圍保持環境整潔,生活垃圾每日按要求清理2次并保存紀錄;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4條樓盤管理服務范圍內園區進出主入口崗實行24小時保安站崗服務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5條樓盤管理費收繳率每2個月考核一次,管理費收繳率達到92%以上;樓盤管理費實收加歷史欠費實收除以當月應收大于110%(每2個月考核一次);按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罰相關部門負責人50元,責任人15元

  第16條樓盤在接到總線、總信或公司下發的《投訴處理檔案》、《工作簡報》后必須在8小時內向客服監察返回第1次《回訪表》或《限期整改方案》;每遲交1小時,扣罰責任人20元

  第17條樓盤客戶服務部每月26日前更新一次商鋪檔案、老人、兒童、寵物及VIP業主(集團公司領導、政府單位、業務單位工作人員及與重點戶業主)檔案并建立臺帳每遲交1小時,扣罰責任人30元

  第18條影響業戶正常生活的事件應立即上報樓盤負責人或職務代理人并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負責人應在2小時內做出事故分析報告上報領導每遲1分鐘到達現場扣罰責任人5元,每遲報事故分析報告1小時扣罰責任人5元。

  第19條樓盤共用設施設備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改造及更新的項目應提前一個月填寫《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申請表》,報公司領導審核每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元

  第20條樓盤因管理不善,導致設備故障,影響業戶正常生活的有效投訴違者,專題處理

  第21條樓盤負責人必須在3個月前制定出物業管理方案,根據樓盤交樓進度提前30天制定交樓工作計劃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15元

  第22條對于15日內不能完成的重點投訴或需集團協調解決的投訴,樓盤需在接報2日內制定可行處理措施并擬寫專題報告反饋客服監察 、集團客服中心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5元

  第三章 “**物業公司總經理熱線”、“總經理信箱”制度專項考核

  第23條熱線電話專用、禁止撥打,電話鈴響三聲內必須接聽未達要求,由責任人以10倍話費承擔;超過三聲未接聽的,扣罰熱線專員5元/次

  第24條各樓盤至少安裝一個以上物業公司總經理信箱,客服監察每月至少開啟二次"物業公司總經理信箱"未達要求,扣罰責任人20元/次

  第25條總線、總信檔案資料保管完好,查閱方便,無關人員不得翻閱未達要求,每遺失1份或無關人員翻閱1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26條總信、總線投訴處理表格,按規范要求填寫未達要求,扣罰責任人10元/處

  第27條各樓盤必須在每幢樓宇大堂公告欄,長期公示、更新物業公司“總經理熱線”電話及“總經理信箱”服務舉措的宣傳單每少貼一處或遺失未補的,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0元/處

  第28條熱線專員接到總線、總信投訴后,準確、詳細地進行書面記錄(投訴臺賬、投訴檔案、報表)未達要求,扣罰熱線專員10元/次

  第29條熱線專員接到總線、總信投訴后20分鐘內反饋《投訴處理檔案》至相關樓盤;物業公司總經理批示后的信件,熱線專員在10分鐘內反饋至相關樓盤未達要求,扣罰熱線專員10元/次

  第30條總線、總信投訴由樓盤負責人或指派專人制訂處理措施,并在24小時內反饋客服監察未達要求,扣罰責任人20元/次

  第31條投訴處理不得出現虛報、錯報、漏報未達要求,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0元/次

  第32條各樓盤在接到公司轉來的《客戶投訴處理檔案》,必須在2小時內向客服監察和集團客戶服務部反饋處理措施及預計完成時間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元/次,樓盤負責人30元/次

  第33條樓盤負責人對處理完畢的投訴親自回訪未達要求,扣罰樓盤負責人10元/次

  第34條樓盤必須在投訴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向客服監察反饋《投訴處理檔案》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20元

  第35條熱線專員接到樓盤反饋的《投訴處理檔案》,24小時內進行回訪每延遲一天,扣罰熱線專員10元

  第36條投訴處理結果不得出現虛報、錯報、漏報未達要求,扣罰樓盤負責人30元/次

  第37條各樓盤每兩周(周四15:00前)將經樓盤負責人審核后的《客戶投訴跟進表》反饋客服監察未達要求,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第38條客服監察必須在每月30日前對總線、總信的處理情況進行總結未達要求,扣罰熱線專員10元,客服監察負責人20元

  第四章集團客戶服務投訴處理專項考核

  第39條各樓盤樓宇大堂長期公示集團客戶服務中心熱線電話未達要求,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0元/處

  第40條客服監察將各樓盤上報的《客戶投訴跟進表》匯總后,每周一反饋集團客戶服務中心未達要求,扣罰客服監察負責人30元

  第41條由于態度不好、跟進不及時引起業主二次投訴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元/次,樓盤負責人30元/次

  第五章客戶服務工作專項考核

  第一節客戶投訴處理考核

  第42條客戶服務部前臺接到業主求助、報修、投訴等必須在3分鐘內反饋相關責任部門并做好相關記錄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43條客戶服務部前臺按照相關的崗位服務規范要求接聽電話和接待業戶來訪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

  第44條前臺接待人員不得隨意換崗、脫崗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45條投訴處理責任人必須服從前臺的調度安排違者,每次扣罰投訴處理責任人10元,部門負責人5元

  第46條責任部門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單處理,并在當天將處理信息反饋于前臺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責任部門負責人5元

  第47條接待記錄本應保持工整、無亂涂亂畫現象違者,每頁扣罰責任人10元,部門負責人5元

  第48條接待記錄登記時不得有漏項違者,每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49條部門主管或負責人應每日在前臺記錄本上進行審核簽字違者,每項扣罰部門主管或負責人5元

  第50條客戶服務部值班人員應按規范做好交接班記錄違者,扣罰交班人與接班人各5元;造成財產損失的,由雙方共同賠償。

  第51條所有的接待記錄本應至少保存2年,不得丟失,缺損違者,每確1頁扣罰責任人10元,部門負責人5元

  第52條對于業戶的投訴,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填寫一式兩聯《客戶服務部工作單》,并派發至責任部門違者,每發現一次未填寫及派發的,扣罰責任人10元

  第53條《服務中心工作單》填寫必須完整、真實違者,每缺漏一項扣罰責任10元;弄虛作假,內容不真實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54條辦證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為業主(住戶)辦理裝修、轉名、住戶卡、業主證明等相關手續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55條辦證人員應該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關的費用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3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予以賠償,情節嚴重者辭退

  第56條辦證人員對業戶辦理證件的資料必須認真進行審核,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違者,資料審核有誤或遺失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元

  第57條對于2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投訴,接待人員必須填寫《投訴處理檔案卡》,派發相關責任部門跟進,責任部門須詳細做好投訴處理記錄違者,接待人員未填寫《投訴處理檔案卡》并派發的,每次扣罰接待人員10元,部門負責人5元;責任部門未做投訴處理記錄的,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責任部門負責人5元

  第58條認真跟進每一項投訴,避免業主的二次投訴違者,由于態度不好、跟進不及時而引起業主二次投訴的,每次扣罰投訴處理責任人20元

  第59條同一事項,出現業戶二次投訴的,責任部門負責人必須親自處理并報樓盤負責人違者,每次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0元

  第60條對于12小時內未完成的投訴,必須每24小時將處理情況和處理進度反饋至前臺,如與投訴人有約定處理時間的,以約定時間為準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61條首報24小時內未完成投訴處理的,必須逐級上報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62條投訴處理完畢后,投訴處理人必須在處理完成的當天反饋至前臺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63條已處理完成的投訴,客戶服務部必須在24小時內組織完成回訪工作違者,每戶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0元

  第64條在投訴處理過程中,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將公司內部文件(如工程質量鑒定書,公司內部請示報告等)或其他信息透漏給住戶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65條客戶服務部每半年必須組織一次面向轄區全體業戶的物業服務滿意度回訪活動,發放率達到100%,回收率達到60%,回訪率在85%以上違者,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0元;每少一個百分點,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0元

  第二節物業服務費收費及業主資料管理考核

  第66條收費員將水電表讀數錄入電腦,數據錄入差錯率為0違者,每戶扣罰責任人5元

  第67條收費員在每月劃帳前將新登錄的銀行賬號輸入電腦,賬號的輸入正確率為100%違者,每戶扣罰責任人10元

  第68條收費員應在每月的26日之前完成收費單的打印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元

  第69條收費單據不得出現錯誤違者,扣罰責任人每次10元

  第70條減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滯納金等相關費用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違者,每項扣除責任人當月全部獎金,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00元

  第71條收費員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完成劃賬工作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10 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

  第72條收費員每天必須做好銷帳工作,準確率為100%違者,每戶扣罰責任人10元

  第73條物業助理每月28日前完成《交款通知單》的派發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10元,每派錯一戶,扣罰責任人10元

  第74條物業助理必須清楚所管區域業主欠費房號、金額及原因,并建立業戶欠費明細臺帳,針對性地進行催繳違者,未建立業戶欠費明細臺賬的,每戶扣罰責任人(收費員)10元;無故不進行催繳的,每戶扣罰責任人(物業助理)5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30元

  第75條對于上門或電話催收3次后仍未交納,且欠費金額在400元或欠費在三個月以上的房號,客戶服務部應以書面形式每月上報公司領導違者,扣罰責任人5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30元

  第76條物業助理每月催繳物業服務費必須達到各自樓盤所規定的比率違者,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罰責任人50元

  第77條客戶服務部資料必須設專人(資料管理員)專柜管理違者,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0元

  第78條客戶服務部資料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各種資料,如業主資料等,不得遺失,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嚴重后果者,專題處理

  第79條每位業戶檔案卷宗上應貼有檔案清單違者,每戶扣罰資料管理員5元

  第80條業主檔案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外借違者,資料管理員作辭退處理,客戶服務部負責人降職降薪

  第81條公司內部人員借閱檔案必須由客戶服務部負責人審批,外單位借閱須由樓盤負責人審批違者,扣罰責任人5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3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82條不得對業戶檔案資料進行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毀違者,開除責任人,客戶服務部負責人降職降薪

  第三節樓宇管理考核

  第83條每棟樓宇至少每三層放置《巡查簽到表》。環境部員工每天巡查簽到不少于1次;保安員每兩天巡查簽到不少于1次;物業助理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并在《物業巡查日志》記錄;各樓盤部門負責人巡查簽到每周不少于1次,各樓盤負責人巡查簽到每月不少于2次,物業公司各職能部門到達樓盤應及時在《巡查簽到表》上簽到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84條樓宇、商鋪巡查中發現的各種違章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或反饋到位違者,扣罰責任人5元/天

  第85條客戶服務部每月對所管樓宇內的空置房(含未售空置房、已售未收樓房及已收未入住房)房號整理、統計、核對一次,并在《空置房統計一覽表》予以詳細登記違者,每漏一戶,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

  第86條物業助理每周對空置房門窗、水、電表及室內衛生巡查2次,并填寫《空置房檢查記錄表》,發現問題在當天報相關部門處理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5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

  第87條物業助理對空置房檢查完畢后,必須將其門鎖反鎖,并在當天歸還鑰匙,空置房不得出現私自使用和有人居住的情況違者,每延遲歸還鑰匙一天,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空置房鑰匙丟失的,由責任人負責更換鎖芯,并每戶扣罰30元;空置房出現私自使用或有人居住的情況,責任物業助理予以開除,客戶服務部負責人扣罰當月全部獎金

  第88條物業助理每日對裝修單位的巡查不得少于1次,并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89條業主裝修違章的,物業助理、保安員及維修監理必須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者,按照以下標準進行扣罰:業戶無證裝修的,扣罰物業助理每戶10元,責任保安員10元,客戶服務部及保安部負責人各5元;因管理不善,業主違規施工,導致破壞建筑物結構構件(柱、減力墻、承重墻、梁),及導致樓板開裂、滲漏水,分戶墻、外立面破壞、給排水管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的,影響結構安全的,每發現一戶,扣罰物業助理20元,維修監理2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和維修部負責人各10元;導致其它業主家中強、弱電線路受損,不能正常使用,每發現一戶,扣罰維修監理1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導致排水管堵塞的,每發現一戶,扣罰維修監理1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90條物業助理于每月28日前填寫《樓宇綜合情況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每月存檔一次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10元

  第91條辦證人員每周五應統計園區的裝修申報情況、違章情況及完工情況,制作《裝修情況周報表》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當事人 10 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

  第92條計劃性的停水停電,維修部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相關部門,客戶服務部必須于接到通知3小時內在各樓宇大堂公告欄上張貼《停水(停電)通知》。緊急情況的停水停電,客戶服務部必須在接到樓盤負責人通知1小時內張貼《停水(停電)通知》違者,維修部每延遲一天通知相關部門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元;客戶服務部未按時張貼通知,每次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5元

  第93條客戶服務部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對VIP業主回訪一次,并做好書面記錄違者,每少1次,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10元;每少1戶,扣罰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

  第94條物業助理每年做好回訪計劃,定期開展回訪,每年至少對轄區的業主全面回訪一次,回訪率達到100%未按計劃實施者,扣罰責任人5元/戶;未制定工作計劃者,扣罰責任人50元/次,客戶服務部負責人20元/次

  第95條物業助理必須于20號前將抄表記錄報客戶服務部收費組違者,每超過一天扣罰責任人5元

  第96條物業助理應確保水、電表抄錄準確率達100%,維修技工應按10%的比例對抄錄結果進行復核;違者,每漏抄一塊,扣罰責任物業助理5元;出現估表的,每塊扣罰責任人50元;因為抄錄錯誤引起業主投訴的,每塊扣罰責任人5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20元

  第97條對于須進戶抄表的情況,物業助理須提前3天張貼《抄表通知》,對于因客觀因素無法抄錄的表,估表戶數不得超過總戶數的20%違者,每遲貼1天,扣罰責任人3元;估表戶數每超過1戶,扣罰責任人3元

  第98條業戶換表時,需經物業工程師鑒定,確認核實。必須換表的,物業助理應聯系業主、工程技工現場確認并填寫《水電表更換記錄表》報客戶服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收費組計收費用違者,每塊扣罰責任人1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造成損失的,責任人承擔70%,客戶服務部負責人承擔30%

  第99條物業助理必須每月25日前完成自來水公司的《水表帳冊》的登錄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10元

  第六章工程維護與維修專項考核

  第100條工程維修時,必須對維修區域進行警示、圍閉,并按規范標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違者,每次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01條計劃性的停電,必須在停電前10分鐘啟動備用電源;如發生臨時停電,必須在5分鐘內啟用樓宇備用電源違者,每延遲1分鐘,扣罰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102條維修工在接到《工程維修單》后,必須在規定時間(華府、翡翠、**灣5分鐘,其他樓盤10分鐘)或按照與業主約定時間提前5分鐘到達現場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30元

  第103條 如果維修地點在室內,維修工必須按照《入戶維修服務規范》的要求開展室內維修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住戶家中物品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104條維修工必須立即將處置結果反饋到客戶服務部前臺,并將有償服務費現金和《工程維修單》第二聯投入回收箱中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05條屬于對外委托施工的,維修監理在開工維修前必須填寫《委托維修任務書》,在承接責任人簽字接單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違者,扣罰責任人20元,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06條保修期內,業主要求自行維修的,其維修方案、維修費用及工程量必須報樓盤負責人批準后實施,需開具含稅正式發票,經財務核銷違者,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07條維修監理每天必須對各維修點巡查不得少于兩次,物業助理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并有書面記錄違者,每戶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08條維修工作完成后,維修監理必須在24小時內現場填寫《維修項目工程簽證單》及《工程維修量明細表》,由業主、維修施工單位、維修監理及物業助理簽字確認后,每周報部門領導及樓盤負責人審批,每月28日前匯總后報集團違者,每次扣罰維修監理1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遲交,維修監理、維修部負責人各扣5元/天

  第109條維修完畢后,對不合格項,維修監理必須立即組織查出原因、確定處置方案,限期整改并當天執行違者,扣罰責任人20元,維修部負責人50元

  第110條維修監理必須對所有用于維修、報修的工程材料在使用前進行查驗,并有產品合格證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111條維修監理發現違規情況后,必須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維修施工單位違者,扣罰責任人20元,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12條維修部必須在每月25日前將上月20日到本月19日完成維修項目的《維修項目工程簽證單》匯總分類并報物業公司,同時填報《XX集團申請資金審批表》逐級上報審批,每月28號前必須上報集團公司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每次20元,維修部負責人30元

  第113條各樓盤維修部負責人必須按20%的比例現場抽查維修價格和資金審批表違者,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0元/次,如核定價格與實際價格不符、工程量與實際不符,扣罰維修監理1000元/次

  第114條維修監理必須將所有《維修項目工程簽證單》、《工程維修量明細表》、《委托維修任務書》及《維修工程項目費用匯總表》在每月月底前復印交樓盤檔案室存檔備案違者,扣罰責任人50元,維修部負責人15元

  第115條園區內的路燈、廊燈、公共照明燈具必須根據室外光線程度按時開啟與關閉,并確保完好率;違者,每次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元,客戶服務部負責人5元,物業助理、維修工2元/處

  第116條園區公共設備設施損壞,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5分鐘內必須到場,未維修完畢不得撤場違者,扣罰維修部負責人30元,責任人50元

  第七章公共設備設施管理專項考核

  第117條樓宇如發生電梯困人,保安部與維修部的救援人員必須在接報5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違者,每延遲1分鐘,扣罰維修部負責人50元

  第118條各類機電設施設備應由維修部負責人制定相關保養計劃,相關人員按規定的頻次、周期對設備進行巡視巡檢及保養,并做好書面記錄違者,未制定保養計劃的扣罰維修部負責人100元/次;未按計劃實施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次;未按要求做好書面紀錄的扣罰責任人5元/次

  第119條各類機電設備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檔案(移交的配套工資料、運行記表、維修記錄、大、中、小修記錄、保養記錄、更換配件記錄)違者,每少一處,扣罰專業工程師30元,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20條各類機電設備房內、外不得堆放雜物,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違者,扣罰責任人2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121條正式交接三個月后,各設備相關的開關、閥門、管網走向、運行標識應做有明顯的標識違者,每處扣罰責任人3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122條對高低壓設備進行檢修保養時必須按操作規程填寫倒閘操作票違者,每次扣罰維修部負責人20元

  第123條各類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操作,確保系統運行正常和配件完好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維修部負責人10元

  第124條各類機房應張貼設備責任卡,與之相關的運行管理規定,操作規程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維修部負責人5元

  第125條用于安全操作的絕緣工具應在規定的時間送供電維修部進行安全檢測違者,每次扣罰專業工程師20元

  第126條值班人員對當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上級領導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127條二次供水水池應每一個季度按規定標準清洗一次違者,每次扣罰維修部負責人50元

  第128條小區化糞池應每年按規定清理二次違者,每次扣罰維修部負責人50元

  第八章環境衛生管理專項考核

  第129條樓宇天面每天清掃一次,二層平臺、雨篷每周清掃三次,要求無垃圾、積水,下水口無堵塞、無青苔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0條樓宇垃圾每天定時收集、清運兩次,根據情況對垃圾桶進行清洗,無污漬、積垢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1條樓宇大堂地面每月刷洗一次,無垃圾、污漬及積水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2條樓宇大堂內的通告欄每天擦拭一次,無積塵、污跡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3條電梯轎廂,每天保潔三次,每周用不銹鋼油保養兩次,轎廂內無垃圾、異味,無亂張貼,不銹鋼表面光亮,無污跡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4條樓宇電梯前室地面每天拖擦一次,每月刷洗一次,無積塵、污漬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5條樓層防火門、水電房門、電梯門、消防箱、消防警鈴等設施,每兩周擦拭一次,住戶防盜門每月擦拭一次,無積塵、污跡,無亂張貼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6條樓層電梯按鈕、電燈開關、樓梯扶手等設施,每天擦拭一次,無積塵、污跡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7條樓層消防通道,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拖擦一次,無垃圾、污跡及異味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8條樓層墻壁、天花、踢腳線每月除塵一次,無積塵、污痕及蜘蛛網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39條樓宇排水管道周邊每天清潔一次,無垃圾、積水,無堵塞、無青苔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40條樓層燈具、消防管道每季度清潔擦拭一次,無明顯積塵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41條保潔主管每天巡查樓宇衛生不少于所有樓宇的20%,并做好日巡查記錄違者,每次扣罰保潔主管15元

  第142條保潔主管必須每周對工具存放地點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違者,每少一次扣罰保潔主管5元

  第143條公共道路、廣場及公共綠地、車庫、公共洗手間等公共區域每1小時巡回保潔一次,無垃圾、雜物,無明顯泥沙,無異味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44條室外標示牌、信箱、消防栓、箱和宣傳欄每周清潔、保養一次,無灰塵、污跡,無亂張貼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45條在樓宇二層平臺及雨篷等位置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帶和安全帽違者,每次扣罰環境口負責人5元、保潔主管5元

  第146條每月必須在樓宇內進行一次、樓宇外三次滅蟑螂、滅蚊子、滅蒼蠅、滅鼠的消殺工作并做好記錄,消殺前兩天須在公告欄上張貼《消殺通知》違者,每少一次環境口負責人5元

  第147條保潔員或垃圾清運員不得拾撿或變賣垃圾違者,第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第二次扣罰責任人50元,第三次予以開除

  第148條垃圾中轉站區域每天消殺一次,并做好消殺記錄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49條垃圾中轉站的垃圾清運工作必須做到日產日清違者,每次扣罰保潔主管5元

  第150條清掃垃圾不得直接用水沖掃地面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保潔主管5元,環境口負責人5元

  第151條客服部環境口必須落實防火、防盜、防病蟲害、防凍害、防操作及安全的保障措施違者,扣罰責任人20元,出現安全事故,專題處理

  第152條機械操作和高枝修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出現安全事故,專題處理

  第153條工作期間按要求必須穿戴作業防護用品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出現安全事故,專題處理

  第154條客服部環境口對大宗物品、材料、設施設備按采購規定購置;新購置物品管理調配井然有序,設施、設備出現故障及時維修,定期保養。無丟失,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原因致使設施、設備提前報廢并詳細記錄違者,扣罰環境口負責人20元,如出現大宗物品丟失、人為損壞的,專題處理

  第155條客服部環境口必須認真監督檢查綠化衛生現狀,嚴格控制管理成本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浪費成本情節嚴重者,專題處理

  第156條職能部門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各項問題客服部環境口在規定期限內按質按量整改完成違者,每項延期一天扣罰責任人20元

  第157條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各種資料,質量記錄填寫規范,清晰,完整,無污跡,無破損,分類存檔,封面統一違者,資料每延期上交一天扣罰責任人10元,存檔資料未進行封面統一、記錄保存不完整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58條草坪上無石塊、紙屑、垃圾等雜物,維護草地的衛生清潔,保潔率達99%不合格扣罰責任人5元

  第159條植物在節假日、人流高峰期、重要接待日、大型活動、大風天氣、雨天及有露水時,禁止修剪和噴施藥劑違者,扣罰責任人5元,噴施藥劑時出現安全事故,專題處理

  第160條草坪在3-5月每三十天修剪一次,6-11月每十五天修剪一次,12-2月草坪屬休眠季節,禁止修剪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161條草坪高度保持一致,花紋美觀,生長健壯,無黃土裸露違者,扣罰責任人5元

  第162條局部疏草:用鐵耙將被踩實部分耙松,深度約5cm,清除耙出的土塊雜物,施入土壤改良肥并進行培沙違者,未按此項操作的扣罰責任人5元

  第163條人工除草按區、片、塊劃分,定人、定量、定時地完成除草工作,應采用蹲姿作業,不允許坐地尋雜草,草坪沒有明顯高于8cm的雜草,8cm的雜草不得超過5棵/㎡,整塊草坪沒有明顯的闊葉雜草,整塊草地沒有已經開花結籽的雜草違者,未按規定作業的每次扣罰責任人3元;除草未達標的扣罰責任人5元

  第164條喬木修剪整形應達到均衡樹勢、完整枝冠和促進生長的要求,修剪后樹冠完整美觀,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膜不亂,通風透光較好,但不得擅自改變原植株的造型,不得擅自截剪直徑5cm以上的枝條違者,喬木修剪未達標的和擅自改變原植株造型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嚴重影響景觀效果的專題處理

  第165條地被植物修剪后頂面平整、線條美觀、造型飽滿,不同地被植物交界處,線條分明,間隙為3cm左右違者,每處扣罰責任人5元

  第166條新種喬木在3個月內按季節每天對樹干及葉片噴水,12月-2月每天噴水1-2次;3-11月每天噴水2-3次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如澆水不到位造成植物死亡,專題處理

  第167條三月到五月每周澆2-4次水,六月到十一月每天澆水一次。11:00-15:00高溫期禁澆水,十二月到二月每周澆2-3次水。每天11:00-15:00進行澆水,根椐植物土壤濕度進行澆水,澆灌必須澆透根系層10-15㎝,澆水后無遺漏,無大面積積水,無沖毀植物現象等違者,未按此項操作的每次扣罰責任人3元,澆水時間不當導致苗木燒苗或凍傷,專題處理

  第168條啟動噴灌系統噴水每25分鐘停止一次,待20分鐘左右后再行打開噴灌,保持綠地、道路無積水,在人流高峰期、重要接待日、大型活動、大風及雨水天氣禁止啟動噴灌系統違者,扣罰責任人5元,浪費水資源的,專題處理

  第169條在臺風暴雨季節提前做好樹木穩固工作由于沒有穩固造成樹木死亡的每株扣罰環境口負責人30元

  第170條暴雨后一天內,樹木周圍仍有積水,應予排除,對于低洼地可采取打透氣孔的方式排水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苗木積水死亡,專題處理

  第171條澆灌時水管不能從苗木上拖拉及擱放,以免損壞苗木違者,扣罰責任人5元

  第172條室外的盆栽時花夏秋季一般每天早晚各澆水一次,春冬季視天氣情況每一至兩天澆水一次,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73條根椐植物長勢情況在3月或4月、11月可施用長效有機肥,在5月到10月生長季節期每兩月施復合肥一次,1、2月生長緩慢期禁止施肥,施肥一般在修剪后一兩天進行,一般不在修剪前或剛剛修剪完施肥,植物施肥合理,無肥害發生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植物肥害發生,專題處理

  第174條施用的肥料種類應視樹種、生長期及觀賞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擴大冠幅,宜施氮肥;觀花、觀果樹種應增施磷、鉀肥;小區內喬木禁施用尿素等高氮速效肥違者,每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75條預防為主,綜合防治。藥劑應選用無公害、高效、低毒、無強刺激藥劑,施藥前三天客戶服務中心以書面形式告知各住戶,使各住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噴藥時應掛放明顯的噴藥標志違者,每次扣罰環境部負責人1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176條噴藥后喬木無蛀干害蟲、介殼蟲等為害,食葉害蟲咬食的葉片,每株控制在7%以下,灌木病蟲枝葉在8%以下,地被植物的蟲口密度控制在6%以下。室內時花嚴禁用劇毒、強刺激性或污染時花葉片和花瓣的農藥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77條因苗木老化、人為踐踏等各種原因導致草坪、苗木死亡,影響綠化景觀效果,需及時上報整改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整改不及時,專題處理

  第178條枯死苗木的挖除必須先填寫《苗木報損單》,經公司領導批示后方可實施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79條喬木缺株或死亡需補植時須通知環境監察員現場鑒定后,客戶服務中心環境口負責人進行申購,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補植的樹木應選用與原有樹種、規格相同的苗木,并詳細記錄在《苗木臺帳》上違者,扣罰環境口負責人20元

  第180條草坪在建植2-3年后長勢逐步衰減,應每年打孔一次;視草坪生長密度,1~2年疏草一次;舉行過大型活動后,草坪應局部疏草并培沙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81條喬木植物每兩月松土、除雜草一次,灌木、地被每月松土、除雜草一次,喬灌木保持無明顯雜草,地被植物每平方米闊葉雜草不得超過3株以上,沒有高出地被植物的雜草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182條各樓盤環境口每半年須對各區域喬木進行詳細的清點一次,填寫《苗木清點表》并記錄入《苗木臺帳》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九章經營管理專項考核

  第183條因驗收不細致,導致不合格品進倉.分別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采購員及部門指定人員5元.

  第184條購進物資未按規定辦理入庫手續.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185條倉管員不將使用說明書、保修卡、圖紙等相關資料移交或漏交檔案室存檔.每發現一次,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186條倉管員不按時在三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入帳.每發現一次,扣罰樓盤資產員10元.

  第187條公司資產不編號、不建帳的.每發現一件,扣罰樓盤資產員10元.

  第188條未按部門建立資產分帳.扣罰樓盤資產員5元.

  第189條物品不粘貼標簽.每發現一件,扣罰樓盤資產員5元.

  第190條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遺失或損壞的,由物品保管責任人按價賠償.情節嚴重的,對物品保管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樓盤資產員負連帶責任,扣罰10元.

  第191條重要設備及工具應統一由一級倉庫保管.每發現一件,扣罰樓盤資產員5元.

  第192條庫存材料分區不明或沒有標識.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3條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不隔離或沒有禁火標適.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4條易潮物品沒有上架或沒有防潮措施.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5條沒有物品領用申請表,倉管員不予辦理領用.違反規定,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6條購進物資未按規定辦理入庫手續就發放使用.每查實一次,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7條物資出倉不填寫出倉單.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198條出倉單、物不相符.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199條未辦出倉手續就予領用物資.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200條緊急搶修物品出倉后不在4小時內補辦出倉手續.分別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201條借用物品未按時歸還.扣罰領用人10元.

  第202條遺失或損壞,領用人須按價賠償.扣罰領用人10元.

  第203條工具領用憑舊工具(首次領用除外)、主管領導簽名的物品領用單領用.違反規定,分別扣罰樓盤資產員及領用人10元.

  第204條倉管員責任心不強,每少登記一件工具.分別扣罰樓盤資產員及領用人5元.

  第205條因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或物品損壞、丟失的.扣罰領用人5元.

  第206條私自挪用公司資產.一經查實.對挪用人處予被挪用資產價值2倍價錢的罰款.

  第207條未經批準私自調撥公司資產的.扣罰責任部門責任人10元.

  第208條資產調撥后,倉管員不及時更改資產登記資料的.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209條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資產盤點工作.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210條倉管員、部門負責人、資產管理員離職,要對相應人員管轄的資產進行盤點.不進行資產盤點,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211條盤點后不及時填報《資產盤點表》或帳物不符.每次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212條盤點時發現帳、物不符,按資產遺失處理,由責任部門責任人按價賠償.資產遺失沒有按程序上報,扣罰責任人10元.

  第213條倉管員或二級倉庫管理員不按時月底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或二級倉庫責任人5元.

  第214條倉管員沒有及時對二級倉庫的盤點情況進行核查.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215條報廢手續不齊全,倉管員給予換領新的工具或物品.每次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5元.

  第216條對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倉管員填寫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報廢單.沒有按要求辦理,每次扣罰樓盤資產管理員10元.

  第217條俱樂部(會所)前臺工作人員應按照《值班點接聽電話與接待服務十大規范》接待顧客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

  第218條俱樂部(會所)前臺工作人員須按照標準收取費用,前臺收費與開票須有兩人同時進行,違者,給予責任人開除,扣罰經營口負責人100元,

  第219條俱樂部(會所)收據填寫必須帳實相符,不得涂改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經營口負責人20元,部門負責人10元

  第220條保持場地干凈、整潔,俱樂部(會所)管理員發現設備故障必須當天報修違者,扣罰責任人3元,經營口負責人10元

  第221條顧客離場時,當值工作人員必須當面檢查設備設施完好性違者,顧客損壞了物品而當值人員未檢查到的,由當值人員給予賠償,扣罰經營口負責人10元

  第222條經營口負責人對各類消費卡的辦理情況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于每月30日對各類卡的辦理情況進行統計并上報部門負責人違者,每少統計一次扣罰經營口負責人10元,部門負責人5元

  第223條游泳池開放期間,必須有兩名救生員執證上崗,且上班期間嚴禁脫崗違者,扣罰責任人100元,經營口負責人50元,部門負責人20元

  第224條游泳池開放期間,泳池管理員每月協同維修部對泳池設備保養一次,每日對泵房設備及操作器具運行情況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3元,經營口負責人10元

  第225條泳池管理員應每天做好水樣檢測和消毒并做好記錄,出現異常須在1小時內上報部門負責人違者,每少一次扣罰責任人3元,經營口負責人10元

  第226條已售、已租物業臺帳齊全,且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每更新一次記錄,都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經營口負責人20元,部門負責人10元

  第227條街市衛生良好,擺放整齊,無亂拉亂接駁現象,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經營部負責人5元

  第228條合同履行終止時,各樓盤應如實填寫《商鋪(場地)退租申請表》并上報樓盤負責人審批違者,每次扣罰經營口負責人30元,部門負責人15元

  第229條各樓盤對外經營項目合同必須進行統一編號及存檔違者,扣罰經營口負責人15元

  第230條各樓盤經營口負責人應每天檢查室外場地租賃情況,并如實核對《室外場租簽到表》違者,扣罰經營口負責人30元,部門負責人10元

  第231條租戶在租用期內的經營活動避免擾民違者,扣罰經營口負責人30元

  第十章保安服務專項考核

  第232條保安部全體員工嚴格遵守“三大紀律、八項禁令”每違反一項扣罰責任人100元,保安部負責人50元;情節嚴重者,專題處理

  第233條全年治安、消防培訓、演練計劃實施率為100%每少實施一次扣罰保安部負責人30元

  第234條保安部負責人每月至少與兩名員工談心;并至少組織一次民主生活會,必須有會議記錄違者,每次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235條保安部負責人每周過量飲酒不得超過1次(公司接待除外)違者,扣罰保安部負責人30元

  第236條保安部負責人夜間對各值勤崗位進行不定時檢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違者,每少一次,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237條嚴禁出現私自或伙同他人侵占公司利益或謀取私利的行為違者,責任人賠償損失并開除,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保安部負責人下浮一級以上工資

  第238條保安部全體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軍事技能、交通手勢違者,每次扣罰保安員15元,中隊長10元,保安部負責人5元

  第239條保安中隊長每天必須作好班前準備及班后總結工作違者,每次扣罰當班中隊長10元

  第240條交接班時,崗位交接清楚,記錄詳細違者,扣罰交接人員各10元

  第241條當班期間對講機必須保持暢通,不得無故關機或偏離頻道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242條當班期間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應及時逐級上報有瞞報、錯報、漏報或不及時上報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243條保安員在值勤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崗位行為規范及服務禮儀要求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情節嚴重者,專題處理

  第244條執勤器材保管妥當,無損壞、丟失現象損壞或遺失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并扣罰保安部負責人30元

  第245條按保安部的內務要求做好內務工作違者,每項扣罰責任人10元,中隊長5元

  第246條按規范做好示范單位、樣板房的日常管理,空置房(含未售空置房、已售未收房)每日巡查1次,并有簽到記錄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247條保安部至少在每月月底前全面檢查一次樓宇及電梯對講系統與監控中心的聯通、監控功能,并記錄清楚違者,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248條保安部必須在每月25日前全面檢查一次樓宇天面試壓消火栓、噴淋末端試水、樓宇消火栓及滅火器,并做好月檢標識每延遲一天,扣罰消防專員10元,保安部負責人5元

  第249條樓宇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啟用因設備原因無法啟用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250條保安部必須參照《應急預案》處理搶劫、入室盜竊等不法行為違者,每次扣罰保安部負責人20元

  第251條保安部每月對商鋪進行消防檢查不少于一次,對存在的消防隱患必須簽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違者,每次扣罰消防專員10元,保安部負責人5元

  第252條樓宇發生消防、治安事故,保安部必須在接到通知2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警情確認后立即報告樓盤負責人;事故處理完畢前,保安員未經允許不得離開現場每延遲一分鐘,扣罰保安部負責人20元;事故處理中未經允許離開現場的,扣罰責任人30元

  第253條保安部負責每月月底前更新一次出租屋檔案違者,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254條出現緊急情況的,按《應急處理程序》處理違者,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255條保安部監控中心值班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監控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非工作原因玩弄監控中心電腦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30元,中隊長20元,保安部負責人10元;因操作不當產生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256條保安監控中心必須加強日常管理,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并設置《監控中心人員進出登記表》,對進出人員嚴格管理,詳細登記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元,中隊長10元,保安部負責人5元

  第十一章行政、人事專項考核及其他

  第257條辦公區域燈光根據辦公時間、使用區域和室外自然光線強度開啟,如因工作需要在非辦公時間開啟燈光,可根據使用區域開啟部分燈光;離開辦公區域后要及時關閉燈具、空調、電腦等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無法明確責任人的,扣罰行政部門負責人5元

  第258條公司及各客戶服務中心發文必須準確無誤違者,出現明顯文字錯誤或內容錯誤的,每處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10元

  第259條不得私自將辦公設備設施搬出辦公區域違者,扣罰責任人每次50元,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260條公司車輛必須經過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自使用車輛違者,扣罰責任人每次200元,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261條不得利用辦公電話打聲訊臺,不得私自并接或更改電話線路違者,各部門電話若發現有聲訊電話費用,可查清使用人的對使用人按該費用的10倍扣罰;若責任不清的,由該電話使用的責任部門按10倍扣罰;私自并接或更改電話線路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元

  第262條綜合管理部等行政人事部門須每季度對辦公區域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有損壞現象及時報工程部門維修違者,每次扣罰相關部門負責人10元

  第263條員工的人事檔案應當齊全、準確,并妥善保管,需要有擔保上崗的崗位,應按照規定辦理擔保手續違者,每次扣罰相關部門負責人15元,責令責任人立即辦理擔保手續,否則調離本崗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專題處理

  第264條物業公司員工的親屬入職物業系統的,必須知會部門,并上報物業公司負責人審批;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親屬入職物業系統的,必須上報地區公司董事長審批違者,給予責任人和介紹入職者予以辭退處理;部門知情不報的,給予降職降薪處理

  第265條各單位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入職條件做好員工的招聘錄用工作,到人才市場舉辦招聘活動需經過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違者,每次扣罰相關部門負責人10元,情節嚴重者專題處理

  第266條各單位每月召開人事專題會議,民主評議員工的轉正、晉級等,并將會議紀要上報物業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各單位按照人事權限辦理人員的任免、調動、工資晉級、轉正以及離職等手續違者,因部門的原因未按時辦理員工的轉正、調動等手續而又未向當事人講明原因的,每項扣罰責任人20元,部門負責人10元。引發勞資糾紛的,專題處理

  第267條考勤記錄應當真實、準確、有效違者,偽造考勤記錄或考勤記錄不真實的,每項扣罰責任人100元,部門負責人50元

  第268條工作時間必須著工作制服,佩帶工卡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269條公司員工應堅守崗位,工作時間內不得脫崗、竄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閑聊等)違者,脫崗按人事制度處罰;竄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270條飯堂從業人員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體檢違者,扣罰綜合管理部負責人15元;對拒絕體檢和體檢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處理

  第271條加蓋公司印章,必須履行“先審批,后蓋章”的程序違者,私自加蓋公章,給予印章管理人員開除處分;扣罰行政部門負責人100元

  第272條所有用印文件,印章管理員都必須存檔備查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元

  第273條會議紀要必須在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完成上報違者,扣罰責任人10元

  第274條樓盤負責人為樓盤培訓第一責任人,行政人事部門必須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培訓評估管理制度》的要求組織培訓,保證培訓效果違者,每次扣罰相關負責人10元

  第275條各樓盤應按照《培訓管理制度》的要求上報《培訓需求表》和《培訓計劃》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部門負責人5元

  第276條各樓盤必須按照《培訓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新入職員工的培訓工作違者,每延遲一天,扣罰部門負責人5元

  第277條物業公司本部員工以及各樓盤主管級(含主管級)以上干部,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30元

  第278條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文本必須經過行政人事部審核違者,每次扣罰責任人3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處理

  第279條各單位必須按照時間節點要求上報工作計劃、資金計劃、工作日志檢查結果等專項報表違者,每延遲一次扣罰相關責任人10元/次,情節嚴重的專題處理

篇2:公司宿舍PA績效考核標準

  公司宿舍PA績效考核標準

  有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將扣除相應分數。

  1、對上級分派的任務,不能很好的完成,甚至有意推卸。(2分)

  2、保持樓道地面的干凈,無明顯污濁,無衛生死角。(1分)

  3、天面,陽臺保持干凈,下水道口暢通。(1分)

  4、樓道欄桿上不準有易破碎物品和帶有異味的爛鞋、爛襪子。(1分)

  5、公共洗手間沒有明顯臟物、異味。(1分)

  6、沖涼房沒有明顯污濁、臟物及異味。(1分)

  7、樓道內不準擺放有非公共物品。(1分)

  8、痰盂保持干凈,無明顯沉淀物。(1分)

篇3:績效考核標準方法原則

績效考核標準方法及原則

1、選取考評內容的原則

考評內容主要是以崗位的工作職責為基礎來確定的,但要注意遵循下述三個原則:

(1)與企業文化和管理理念相一致

考評內容實際上就是對員工工作行為、態度、業績等方面的要求和目標,它是員工行為的導向??荚u內容是企業組織文化和管理理念的具體化和形象化,在考評內容中必須明確:企業在鼓勵什幺,并且在反對什幺,給員工以正確的指引。

(2)要有側重

考評內容不可能含概該崗位上的所有工作內容,為了提高考評的效率,降低考評成本,并且讓員工清楚工作的關鍵點,考評內容應該選擇崗位工作的主要內容進行考評,不要面面俱到。這些主要內容實際上已經占據了員工80%的工作精力和時間。另外,對難于考核的內容也要謹慎處理,認真的分析它的可操作性和它在在崗位整體工作中的作用。

(3)不考評無關內容

一定要切記,績效考評是對員工的工作考評,對不影響工作的其它任何事情都不要進行考評。比如說員工的生活習慣、行為舉止、個人癖好等內容都不宜作為考評內容出現,如果這些內容妨礙到工作,其結果自然會影響到相關工作的考評成績。

2、對考評內容進行分類

為了使績效考評更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應該在對崗位的工作內容分析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的管理特點和實際情況,對考評內容進行分類。比如將考評內容劃分為"重要任務"考評、"日常工作"考評和"工作態度"考評三個方面。

"重要任務"是指在考評期內被考評人的關鍵工作,往往列舉1至3項最關鍵的即可,如對于開發人員可以是考評期的開發任務,銷售人員可以是考評期的銷售業績。"重要任務"考核具有目標管理考核的性質。對于沒有關鍵工作的員工(如清潔工)則重要不進行"重要任務"的考評。

"日常工作"的考核條款一般以崗位職責的內容為準,如果崗位職責內容過雜,可以僅選取重要項目考評。它具有考評工作過程的的性質。

"工作態度"的考核可選取對工作能夠產生影響的個人態度,如協作精神、工作熱情、禮貌程度等等,對于不同崗位的考評有不同的側重。比如,"工作熱情"是行政人員的一個重要指標,

而"工作細致"可能更適合財務人員。另外,要注意一些純粹的個人生活習慣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要列入"工作態度"的考評內容。不同分類的考評內容,其具體的考評方法也不同。

二、編寫考評題目

1、編寫考評題目

在編寫考評題目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題目內容要客觀明確,語句要通順流暢、簡單明了,不會產生歧義;其次,每個題目都要有準確的定位,題目與題目之間不要有交叉內容,同時也不應該有遺漏;最后,題目數量不宜過多。

2、制定考評尺度

考評的尺度一般使用五類標準:極差、較差、一般、良好、優秀。也可以使用分數,如0至10分,10分是最高分。對于不同的項目根據重要性的不同,需使用不同的分數區間;使用五類標準考評時,在計算總成績時也要使用不同的權重。

為了提高考評的可靠性,考評的尺度應該盡可能細化,如果至作成"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很差"等比較抽象,考評人容易主觀判斷產生誤差,我們將每個尺度都進行細化,往往情況會好得多。

三、選擇考評方法

根據考評內容的不同,考評方法也可以采用多種形式。采用多種方式進行考評,可以有效的減少考評誤差,提高考評的準確度。

比如,我們可以安排直接上級考評直接下屬的"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部分,同事之間對"工作態度"部分進行互評。另外,還可以讓員工對"日常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自評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主要是讓考評人了解被考評人的自我評價m.airporthotelslisboa.com,以便找出自我評價和企業評價之間的差距,這個差距可能就是被考評者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資料可以為后面進行的考評溝通提供有益的幫助。

為了考評的近期誤差,人力資源部門可以建議考評人對被考評人的"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經常進行非正式考評,并記錄關鍵事件,在正式考評時,可以以此為原始材料。另外在考評時,考評人對所有被考評人的同一項目進行集中考評,而不要以人為單位進行考評。

1、目標考評

對"重要任務"考評采取目標考評方法。在一個考評周期前,考評人和被考評人要討論制定一個雙方都接受的"重要任務說明",該說明中要明確任務名稱、任務描述、任務工作量等內容。

2、自評

自評即被考評人的自我考評,考評結果一般不計入考評成績,但它的作用十分重要。自評

是被考評人對自己的主觀認識,它往往與客觀的考評結果有所差別??荚u人通過自評


結果,可以了解被考評人的真實想法,為考評溝通做了準備。另外,在自評結果中,考評人可能還會發現一些自己忽略的事情,這有利于更客觀的進行考評.

3、互評

互評是員工之間相互考評的考評方式?;ピu適合于主觀性評價,比如"工作態度"部分的考評?;ピu的優點在于:首先,員工之間能夠比較真實的了解相互的工作態度,并且由多人同時評價,往往能更加準確的反映客觀情況,防止主觀性誤差?;ピu在人數較多的情況下比較適用,比如人數多于5人。另外,在互評時不署名,在公布結果時不公布m.airporthotelslisboa.com互評細節,都可以減少員工之間的相互猜疑.

4、上級考評

在上級考評中,考評人是被考評人的管理者,多數情況下是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上級考評適合于考評"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部分。

5、書面評價

由于每位員工都有不同的特點,而標準化的考評方式則忽略了這個因素,將員工等齊劃一,不利于員工個人成長。書面評價則彌補了這個缺陷。一般來講,書面評價應該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肯定員工成績;指出員工不足;企業對員工的期望。書面評價可以由上級撰寫,也可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撰寫。

四、制定考評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在完成考評內容選取、考評題目編寫、考評方法選擇及其它一些相關工作之后,就可以將這些工作成果匯總在一起,來制定企業的"績效考評制度",該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關于績效考評的政策文件。有了"績效考評制度",就代表著企業的績效考評體系已經建立。

"績效考評制度"應該包括考評地目的和用途、考評的原則、考評的一般程序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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