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重大環境因素評價規定
1.0目的
通過對環境因素進行量化評價,根據環境因素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大小,確定公司的重大環境因素。
2.0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環境因素匯總表》中的環境因素。
3.0評價規定:
3.1依據《環境因素匯總表》中將環境因素分成兩大類,即"資源消耗"和"廢物排放",并分別制訂評價方法進行評價。
3.2"資源消耗"類環境因素評價:
3.2.1"資源消耗"類環境因素從"年消耗量"及"利用現狀"兩方面進行打分評價。
A、年消耗量
消耗值
?。ㄈf元.年)>500500-20**00-5050-10<10
評價點
54321
B、利用現狀
利用現狀嚴重浪費利用效率較低利用效率一般利用效率較高充分利用,無人為浪費
評價點
54321
3.2.2評價點分別登記在《"資源消耗"環境因素評價表》上"年消耗量"和"利用現狀"欄。
3.2.3"資源消耗"環境因素總評分等于A、B兩項評價點的乘積,登記于《資源利用評價表》的"總評分"欄。
3.3 "廢物排放"類環境因素評價:
3.3.1"廢物排放"類環境因素如相應指標超過對應的環境排放標準,則此環境因素不需進行量化評價,直接定為重大環境因素,并在《"廢物排放"類環境因素評價表》中"備注"欄中直接注明"超標"。
3.3.2其它環境因素從下列五個方面進行評價:
A-環境影響規模
B-環境影響頻率
C-環境影響持續時間
D-相關方要求
E-污染嚴重程度
"廢物排放"類環境因素的評價總分等于A、B、C、D、E五項得分之乘積。其中E項"污染嚴重程度"的評價,又依據污染及危害類型不同分類,即"水體污染"、"大氣污染"、"環境噪聲排放"、"臭氧層破壞"、"職業健康"、"土壤污染"六類。
3.3.3 具體評價點設置:
A、環境影響規模:
影響規模全球性影響全國性影響地區性影響廠區性影響廠區局部影響
評價點54321
B、環境影響頻率:
發生頻率連續發生至每天一次每天一次至每周一次每周一次至每月一次每月一次至每年一次一年以上
評價點54321
C、環境影響持續時間:
持續時間不可恢復或極難恢復半年內可恢復一月內可恢復一周內可恢復一天內可恢復
評價點54321
D、相關方要求
關注 度合同要求或嚴重投訴相關方投訴相關方提出建議或期望社會關注相關方沒有明確要求
評價點54321
E、污染嚴重程度
?。?)廢水污染及廢氣污染:
排放值與相應標準比值(%)100-9090-8080-7070-50小于或等于50
評價點54321
注:如沒有相應標準對照,評價點以"1"計算。
?。?)噪聲污染:
標準值與排放值之差△(db(A))△≤24≥△>26≥△>4 8≥△>6△> 8
評價點54321
?。?)臭氧層破壞:
ODS物質消耗量(kg/ 年)大于100100-8080-6060-40小于或等于40
評價點54321
?。?)職業健康評價:
傷害程度致命或嚴重致殘致殘一般傷害不愉快或不舒服基本沒有影響
評價點108421
?。?)土壤污染:
污染度:污染面積(平方米) 大于5010-5010-11-0.1小于或等于0.1
評價點108421
3.3.4標準分的劃定:
3.3.4.1" 資源消耗"類環境因素的標準分為:15分
3.3.4.2"廢物排放"類環境因素的標準分為:120分
超過標準分的環境因素為公司的重大環境因素,公司應對其進行優先管理。
篇2:綠色飯店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工作程序
綠色飯店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序
1、目的
對酒店的服務中的重大環境因素進行識別和控制,確保在建立環境目標時考慮到這些重大環境因素。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酒店服務中能夠控制或可望對其施加影響的重大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考慮及更新。
3、職責
創綠領導小組
a.負責組織各部門對部門相關的重大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評價、考慮與更新;
b.對各部門環境因素進行匯總,編制各項環境影響因素及對策。
負責批準制定各項相關措施。
4、程序
?。?)環境因素的識別
a.應對酒店活動中存在或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確認。這應包括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及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的環境因素。
b.各部門應從酒店各種服務提供的生命周期出發對環境因素進行全面識別,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為指導思想,可采用服務流程圖分析、統計分析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酒店涉及到的所有環境因素進行調查,找出與空氣、水體、噪聲、固體廢棄物、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有關的環境因素。
c.在上述調查的基礎上,各部門應編制及本部門的重要環境因素分析表,報創綠領導小組。
d.領導小組跟據上述信息,根據下列原則判斷重要的環境因素。
?、俨环蠂曳煞ㄒ幰蟮沫h境因素:
?、跐撛谥卮蟓h境污染源;
?、塾绊懭梭w健康的污染源;
?、軉未闻欧帕侩m然達到法律法規要求,但總排放量過大。
?。?)對環境因素的評價
可采用下述的方法對環境因素進行評價:
a.是非判斷法:影響范圍廣,受到周圍社區、賓客強烈關注的直接判為重要環境因素;不符合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的可直接判為重要環境因素。
b.根據影響范圍和影響頻率評定分數:
?。?)酒店在確立環境目標時,應對這些產生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加以考慮。
?。?)每年12月,創綠領導小組應組織各部門對環境因素進行再評價,必要時還應隨時進行。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對環境因素進行更新。
a.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發生變更;
b.發生重大環境事故后;
c.酒店服務結構、流程、設施等有重大調整;
d.管理評審要求時;發生其他必要的情況時。
篇3:物業管理手冊: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管理手冊: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序
1、目的
對本公司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控制或可望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評價,確定公司的重要環境因素,實現對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有效控制,確保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夠控制或可能對其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更新。
3、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環境因素及重要環境因素的審批。
3.2品質部
3.2.1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對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更新。
3.2.2負責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
3.3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識別。
4、程序
4.1環境因素識別
4.1.1公司主要通過現場調查和評議的方法對公司活動、產品和服務全過程及可能施加影響相關方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
4.1.2環境因素覆蓋范圍
4.1.2.1業主入住和裝修
4.1.2.2社區文化活動
4.1.2.3清潔服務
4.1.2.4綠化服務
4.1.2.5公共秩序管理
4.1.2.6維修服務
4.1.2.7辦公過程
4.1.2.8納入計劃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4.1.2.9可施加影響的相關方(供貨方、承包方、業主)
4.1.3環境因素分類
4.1.3.1Ⅰ類:水、氣、聲、渣污染物排放或產生。
4.1.3.2Ⅱ類:能源、資源、原材料消耗。
4.1.3.3Ⅲ類:對相關方可施加影響環境問題及要求;
4.1.3.4Ⅳ類:其他。
4.1.4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
4.1.5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
4.1.6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八種類型
a.向大氣的排放;
b.向水體的排放;
c.向土地的排放;
d.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
e.能源使用;
f.能量釋放(如熱、輻射、振動等);
g.廢物和副產品;
h.物理屬性,如大小、形狀、顏色、外觀等。
4.1.7可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
不屬于本公司直接行為產生的環境問題,但可以通過對相關方施加影響促使其改善環境行為的應予以識別。
4.1.8識別環境因素時應進行預見性分析,確保環境因素全面、系統。環境因素識別主要從廢水、煙塵、噪聲、固體廢棄物、能源和材料的浪費、急性中毒、潛在污染(異常情況、緊急情況)幾方面進行。
4.1.9識別環境因素的依據
4.1.9.1客觀的能夠控制或能夠施加影響的。
4.1.9.2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有明確規定的。
4.1.9.3相關方有要求的。
4.1.10各部門采取上述識別依據和方法,對本部門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現場調查,識別出本部門環境因素,填寫部門《環境因素識別表》上報品質部,品質部匯總審核后,編制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表》,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2重要環境因素的評價
4.2.1環境因素評價流程
分析調查影響環境的因素→評價環境因素→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4.2.2重要環境因素評價依據
4.2.2.1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2.2.2環境影響的規模,嚴重程度和發生頻次。
4.2.2.3環境事故風險概率和危害程度。
4.2.2.4本公司的實際控制情況。
4.2.2.5相關方要求和關注程度。
4.2.3評價重要環境因素的方法
4.2.3.1評價指標:
重要環境因素評價考慮以下5個指標:
a.遵守法律法規和污染物達標狀況;
b.發生頻率(排放量);
c.控制狀況;
d.影響程度;
e.節能降耗增效。
4.2.3.2評價方法:
a.專家評定法;
b.綜合打分法。
計算E=B+C+D,A≥4或E≥10為重要環境因素;A:法律符合性,B:污染因素發生頻率;C:控制狀況;D:影響范圍;E:綜合值;詳見《環境因素評價表》。
4.2.4由品質部組織,管理者代表主持各部門依據環境因素評價,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對已識別的環境因素進行評價,填寫《環境因素評價表》,并由品質部對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填寫《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3環境因素清單的發放
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的《環境因素識別表》、《環境因素評價表》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由品質部執行《文件控制程序》發放辦法,發放到相關部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