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控制管理,確保其有嚴格的分類、編號、審核、批準、
發放、管理和更改的規定。
2.0范圍
適用于所有質量體系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控制。各單位是指各部門和各管理處的統稱。
3.0職責
3.1質管部對各單位質量體系文件的控制進行指導和監控。
3.2各單位文件管理員負責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接收、分類、編號、整理、存檔、更改及發放等工作。
4.0程序
4.1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制定、審核、批準
4.1.1 公司所有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制定、審核、批準按下列規定執行。
序號文件名稱文件級別制定及修改審核批準
1質量手冊一級質管部管理者代表總經理
2程序文件二級質管部質管部主管管理者代表
3作業指導書三級各部門部門主管主管領導
部門管理手冊三級各部門部門主管主管領導
管理處工作手冊三級各管理處管理處經理管理者代表
4質量記錄表格四級相關單位單位主管單位主管
5法規標準等外來文件 五級外部機構單位主管單位主管
4.2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發放
4.2.1 質量手冊的《文件發放名單》由總經理審批,由質管部建立發放記錄。
4.2.2 程序文件的發放名單由質管部確定,并建立發放記錄。
4.2.3 作業指導書由相關制定單位確定發放名單,并建立發放記錄。
4.2.4 工程類標準、技術圖樣等由工程部建檔、編號,設備標準、圖紙等由工程部負責管理。法規和條例由質管部控制,蓋受控章發放,文件管理人員建立文件發放的記錄。
4.2.5 法律法規類文件由質管部負責收集,對收集到的文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識別,確定其時效性和發放范圍等。
4.2.6 以上文件的發放情況應由相關單位人員填寫《發放記錄》,各部門只需在《發放記錄》上簽字即可,管理處應在收文后2日內填寫《收文記錄》。
4.2.7 文件使用人員必須使用封面加蓋紅色受控章的受控文件。
4.3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保管。
4.3.1 質量手冊、程序文件、部門的工作手冊、項目管理方案、質量記錄表格及法規、國家及行業標準類(工程、設備標準類文件除外)文件的原件,由發出部門專人保存,并在質管部備案一份復印件。文件保管人與持有人應妥善保管文件,不得隨意損壞、復印、拷盤及丟失。
4.3.2 對各級文件的管理,各單位均應建立相應的《文件清單》,其內容應及時更新。
4.3.3 存檔作廢文件在封面加蓋"作廢章"。
4.4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有效性控制
4.4.1 為確保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有效性能夠得到控制,對其采用版本號、修改狀態
號控制最新版本。版本號用A、B、C……表示第一、第二、第三版……;用0、1、2……
表示未經修改、第一、第二次修改……。當本冊內容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章節發生修改
或運行三年后,在本冊文件需更改的即由A版升B版、B版升C版等依次執行。
4.4.2 相關部門在文件更改后,將最新更改頁及修改記錄發放至受控文件部門,并將原頁蓋作廢章收回,保留一份存檔,其余銷毀。
4.5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更改
4.5.1文件的更改可由公司各級人員根據文件實施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更改意見,責任部門主管確定更改意見并執行,填寫《文件修改記錄》報主管領導審批。
4.5.2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更改一般由原審批人批準, 如因特殊情況必須獲得審批的需供依據的背景資料,以保證更改的適宜性。
4.6 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分類和編號
4.6.1質量手冊:STJT─WY/A─AQ
4.6.2程序文件:STJT─WY/B─COP
4.6.3作業指導書:STJ
T─WY/C-WI《人事工作管理手冊》中STJT-WY/R-001 "人力資源部職責"。
部門單項工作手冊:STJT-WI/
工程部的《建筑、裝飾管理手冊》為WI/Z*。
4.6.4標書:STJI─WY─BS/
4.6.5管理方案:STJT─GL─FA/
4.6.6技術圖樣STJT─WY─JT/
4.6.7圖紙:STJT─WY─TZ/
4.6.8標準:STJT─WY─BZ/
4.6.9法規:STJT-WY-FG/
4.6.10 程序文件記錄表格:WY/C/B── QR-01A
4.6.11各單位記錄表格:001--QR-STJT/WY
4.7文件借閱
4.7.1 根據工作需要,經單位主管批準后本公司人員可以借閱有關文件,借閱人應在借出方的《借閱記錄》上簽字,并注明借閱期限,一般文件借閱期為一周。
4.7.2 文件管理人員和借閱人有責任在雙方協議期內溝通,并辦理相關歸還手續。
4.7.3 對借閱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或私自復印。
4.8公開文件的控制
4.8.1 公開文件是指公司面向顧客公布或發放的各類文件,如業主公約、住戶手冊、住戶須知、收費標準、通知、公開信等。
4.8.2 公開文件的內容和標識的控制由負責編制或收集的單位負責。
4.8.3 公開文件的標識應結合實際給予管理,如業主公約、住戶手冊等印刷品不必有狀態標識,但在文件清單中應有明確編號和狀態號;通知則應按公司統一格式和要求進行標識。
4.8.4 各類公開文件在得到相應權限的批準后方可發放給顧客,審批記錄應留用備查。
5.0相關文件與記錄
5.1 《文件發放名單》
5.2 《文件清單》
5.3 《文件修改記錄》
5.4 《發放記錄》
5.5 《收文記錄》
5.6 《借閱記錄》
5.7 《五類文件清單》
篇2:公司文件控制程序(十三)
公司文件控制程序(十三)
1.目的:
對文件進行控制,確保文件的使用場所使用有效文件,并及時從所有發放或使用場所撤回失效或作廢的文件,防止作廢文件被錯用、誤用,從而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所有部門或個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包括外來文件)的控制,規定了文件的編寫、審批、發布、實施、標識、歸檔、借閱、修改、作廢、處置的方法。
3.職責:
3.1總裁負責管理文件的批準。
3.2管理者代表負責管理文件的審核。
3.3辦公室負責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外來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有使用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4.程序:
4.1文件的編寫、審批。
4.1.1公司文件根據文件的性質有相關部門起草。
a) 管理體系文件由總裁批準。
b) 行政文件由辦公室起草或委托有關部門起草,辦公室主任審核,總裁批準。
c) 作業性文件如產品標準圖樣、工藝、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確認規定、規章制度等文件由各部門負責編制,經部門領導人審核后,由主管領導批準。
4.2文件的編號
所有文件都應有唯一的編號,以便區別、歸檔、保存。具體編號方法:
a)管理手冊的編號方法
SY MM ****
年代號
管理手冊代號(MM-Management Manual:管理手冊)
公司代號()
b)程序文件的編號方法
SY PF **
順序號
程序文件代號(PF-Procedure File:程序文件)
公司代號()
c)作業文件的編號方法
SY OF ***
順序號
作業文件代號(OF-Operantion File)
公司代號()
d)記錄文件的編號方法
RF ** **
順序號
程序文件順序號
記錄代號(RF-Record File:記錄文件)
e)行政文件和技術文件按公司文件方法編號。
4.3文件的發布
4.3.1文件發放前應規定文件的發放范圍,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并填寫好《文件發放范圍簽收表》(QR0501)
4.3.2經審批后的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性文件(管理性)統一由辦公室發放。收件人需在簽收表上簽收。
4.3.3各部門內部文件由部門負責人發放。收件人需在簽收表上簽收。
4.4文件的標識
4.4.1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性文件由辦公室需在文件的封面的中間標明受控狀態、分發號、持有者。
4.4.2非受控文件由辦公室在文件封面打上非受控字樣。
4.4.3作廢文件由辦公室在文件的封面或文件的第一頁右上角加蓋作廢章。
4.4.4對需要保留的作廢文件由辦公室在文件的封面或第一頁右上角加蓋的保留章。
4.4.5內部文件、外來文件、照片、膠底片由該文件的管理部門用標簽標識。
4.4.6電子媒體文件由電腦操作員在軟件或光盤的背面貼上標簽,標明編號及標識類別(受控、非受控、作廢、作廢保留)。并要進行必要的書面記錄。
4.5文件的使用的實施
4.5.1辦公室編制好公司《文件控制清單》(QR0502)控制文件使用情況。
4.5.2受控文件不可轉抄、外傳,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經管理者代表審批方可復印。作業文件及外來文件由辦公室審批方可復印。
4.5.3工作場所如發現過期或作廢文件,應交辦公室處理,過期作廢文件以及作廢保留文件不得在工作場所使用。
4.5.4文件要完好保存,如損壞或缺頁應及時向辦公室申請更換。文件卷面要保持整潔,不可亂涂亂畫。
4.5.6各部門應編制本部門所使用的受控文件清單,控制本部門文件使用情況。
4.5.7辦公室每季度至少一次對文件進行檢查,以監督文件的完好保存及貫徹實施,并做好《文件檢查記錄表》(QR0503)
4.5.8文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或操作性不強,可申請更改,更改程序按本程序4.6條執行。
4.5.9公司電子媒體文件電腦操作員不準擅自拷貝和外泄,并妥善保管。
4.6文件的更改
4.6.1文件更改程序
4.6.1.1更改申請由文件更改人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QR0504),經審批后交原發放部門執行更改。
4.6.1.2更改審批由原文件的審批部門進行,若指定其他部門審批時,該部門應獲得審批所需依據的有關背景資料(委托、授權、或其他)。
4.6.1.3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評審、內部質量審核涉及的文件更改由辦公室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QR0504),經管理者代表審核,總裁批準后,辦公室統一發放。
4.6.2文件更改方式
4.6.2.1筆誤可用劃改。
4.6.2.2文件只改動某頁內容時,可用換頁方式。
4.6.2.3文件內容多處或多次改動,可用改版方式。
4.6.3辦公室編制好《文件修改狀態控制清單》(QR0509)并保存,以控制文件修改狀態。
4.6.4《文件更改申請單》(QR050
4)應注冊更改性質:筆誤、更改、刪除、新增。
4.7作廢文件處置
4.7.1更改后的文件發放由原發放部門按原《文件發放范圍/簽收表》范圍發放, 并從原使用場所收回失效文件。
4.7.2收回的作廢文件以及過期文件由辦公室填寫《文件銷毀(保留)控制清單》(QR0505),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后銷毀。
4.7.3因需要保留作廢文件,由辦公室確定并填寫好《文件銷毀(保留)控制清單》(QR0505)經管理者代表審批,辦公室按4.4.4標識后方可繼續保留作廢文件。
4.7.4電子媒體文件作廢處置程序
4.7.4.1由申請人填寫《文件銷毀(保留)控制清單》。
4.7.4.2經管理者代表審核,總裁批準。
4.7.4.3由電腦操作員進行清除。
4.7.5其它媒體文件(例照片、底片)由該文件的管理部門填寫《文件銷毀(保留)控制清單》,經總裁批準后自行銷毀。
4.8文件的歸檔
4.8.1文件經批準發布后,經批準人簽署的原件及打印件,由辦公室歸檔并登記。
4.8.2外來文件由辦公室對其運用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再登記歸檔。需貫徹執行的外來文件,經審批后(審批手續按4.3)將復印件轉發到相關部門貫徹執行。
4.9文件和資料的借閱
4.9.1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借閱文件,應填寫《文件和資料借閱登記卡》(QR0507),在公司內閱覽由管理者代表審批,借出公司外由總裁審批,并登記。
4.9.2副總裁以上人員可直接向資料室借閱,并作好登記。
4.9.3公司以外人員借閱資料由總裁審批,并作好登記。
4.9.4外來文件的管理控制:標準和法規、分承包方提供的圖片和資料、顧客提供的資料、技術性的外來資料分別由辦公室、營銷部、技術開發部、總裁或其委托人按本程序進行管理控制,并作好登記。
4.10行政文件由辦公室,管理體系文件由質管部,技術文件由技術部按本程序控制。
5.相關文件:
SYPF02 《記錄控制程序》
6.記錄:
QR0501《文件發放范圍/簽收表》
QR0502《文件清單》
QR0503《文件檢查記錄表》
QR0504《文件更改申請單》
QR0505《文件和資料銷毀(保留)控制清單》
QR0506《文件和資料歸檔登記卡》
QR0507《文件和資料借閱登記卡》
QR0508《文件和資料編號登記卡》
QR0509《文件和資料修改狀態控制清單》
篇3:房地產公司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質量體系運行有關文件的控制,確保在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能得到和使用相關的有效文件。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與質量活動有關的文件控制,包括外來文件和資料。
3.職責
3.1 工程部是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指導、監督各部門對文件控制的執行情況;
b.質量手冊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的歸口管理工作。
3.2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以及圖書、標準、規范、信函傳真等外來文件和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3.3 各部門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文件管理工作;
3.4 項目部負責圖紙及工程項目的有關文件的歸口管理工作。
4.控制程序
4.1 受控文件的范圍:
4.1.1 用以指導質量體系運行的文件和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
4.1.2 用以指導項目具體運作的文件和資料;
4.1.3 外來文件和資料,包括: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圖書資料以及信函、傳真等其它外來文件和資料。
4.2 文件和資料的編制與審批
4.2.1根據質量體系文件中的有關規定,由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文件,并由規定的授權人進行審核和批準:
a.《手冊》和程序文件由工程部編制,管理者代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b.質量管理作業文件由各歸口管理部門編制,部門經理審核,管理者代表批準;
c.項目運作性文件由歸口管理部門編制,根據各業務活動的有關規定,由相應人員進行審核和批準。
d.外來文件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審核、登記,由總經理工作部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下發。
4.2.2 文件的編寫要求,執行Q/TZH-WI-007《質量體系文件編寫導則》的規定。
4.3 文件的標識與發放
4.3.1文件的編制部門依據Q/TZH-WI-006《文件編碼規定》所規定的范圍和方法,對文件進行編號。
4.3.2 對質量手冊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需加唯一性標識以識別,對合同、工程圖紙以及其它項目運作性文件,具備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后即為有效,日常使用的法律法規等資料,不需加蓋受控章。
4.3.3根據文件的發放范圍,由發放部門做好發放登記,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公司內部編制的文件,可在文件的原件上加蓋發放章,登記發放情況。
4.3.3 各部門資料員負責簽收文件,填寫"文件接收登記表"。
4.4 文件的更改
4.4.1 文件需要更改時,由更改部門填寫"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說明更改的理由和內容,并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因故不能審批時,應向指定的審批人提供審批所需要的背景資料。
4.4.2 文件的原編制部門負責將審批通過的"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發至各部門資料員。
4.4.3 各部門資料員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通知單"進行更改,在文件的"更改記錄"中做好記錄。對于局部改動,采用手寫更改方式,并在更改處注明更改狀態,以字母"G"加順序數字表示,如"G3"代表本文件和資料的第三處更改。如一頁中有多處改動或考慮到文件的完美性,可采用換頁的方式進行修改。文件經過多次修改或主要內容修改后,應換版發行。
4.4.4對圖樣的修改,執行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4.5 文件的保存與回收
4.5.1 對歸檔文件和資料的保存和管理,執行Q/TZH-TY-WI-008《檔案管理辦法》。
4.5.2對各部門保存的文件資料,由部門資料員負責妥善保管,防止污損遺失,保存期限為一般為3年,超過保存期的,由各部門資料員負責進行銷毀并做好記錄。
4.5.3 受控文件不得隨意復印,需要時,應向其歸控管理部門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4.5.4文件換版后,由原發放部門負責將作廢版本進行回收,并進行記錄,對作廢的文件和資料需保留以備參考時,應加蓋"作廢"章予以標識。
4.6 外來文件的控制
4.6.1對外來文件,由接收部門負責進行簽收、登記和處理,納入到受控文件的管理范圍。
a)上級機關下發的行政和管理性文件以及房地產開發的法律法規,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簽收登記,交分管領導簽批后貫徹實施;
b)工程施工技術類文件,由工程部負責保存和處理,對建筑施工類的國家、地區和行業標準、工藝、技術規范等,由工程部審核其是否為有效版本,并提供有效版本清單,發放項目部使用。
c)項目經營運作的有關文件和顧客提供的文件等,由策劃營銷中心負責處理。
4.6.2 各部門按照分工管理范圍,負責主動收集相應的外來文件(如: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等),并對文件的落實情況進行相應的跟蹤。
4.7 項目部負責工程項目的圖紙使用管理,執行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4.8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各部門按分工做好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執行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
4.9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信函管理,做好信函的收發和處理工作,執行Q/TZH-WI-011《信函管理辦法》。
4.10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圖書資料管理,執行Q/TZH-WI-009《圖書資料管理辦法》。
4.11 工程部負責對各部門的文件控制情況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并結合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以及整改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5.質量記錄
5.1 QR05-01 文件發放登記表
5.2 QR05-02 文件接收登記表
5.3 QR05-03 文件借閱登記表
5.4 QR05-04 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
5.5 QR05-05 受控文件清單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06《文件編碼規定》
6.2 Q/TZH-WI-007《質量體系文件編寫導則》
6.3 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
6.4 Q/TZH-WI-009《圖書資料管理辦法》
; 6.5 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6.6 Q/TZH-WI-011《信函管理辦法》
6.7 Q/TZH-WI-012《文件受控專用章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