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灣小區裝修管理規定
(一)一般規定:
★業主/用戶委托裝修施工單位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
★業主/用戶與裝修施工單位應當簽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消防系統、供電系統、保安對講系統及燃氣管道的施工單位或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或要求;
★涉及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涉及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的,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提交批準文件;
★涉及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的,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準,并提交批準文件;
★涉及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并提交批準文件;
★涉及房屋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涉及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并做閉水試驗。
★商鋪裝修還需提供政府相關部門關于消防、環保等批文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裝修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業主/用戶及裝修施工單位在裝修期間,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業主/用戶及裝修施工單位不得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單位依據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對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二)、裝修范圍限定:
只限于所購房屋的自用部位(門窗框以內)室內裝修。
(三)、裝修期限:
根據《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確實需要延期,須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延期申請。
(四)、施工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本小區正式入伙之日起三個月內,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時間施工,之后為不影響已入住業戶的正常休息,節假日不得施工。
(五)、裝修垃圾:
★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由指定電梯或樓梯自行運至統一設置的專用裝修垃圾站;
★裝修垃圾搬出室內后應立即運送至專用裝修垃圾站,請勿堆放在公共區域;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照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嚴禁違反規定將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樓道或者其他地方。
★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或占用公共區域堆放的,【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及時處理,但其清運費由裝修施工隊或業主/用戶承擔。
(六)、裝修材料管理:
★進入【KD·長青灣】區域的運送材料的車輛不能污染【KD·長青灣】的區域環境,對容易污染的車輛必須經過清洗后方可進入【KD·長青灣】區域。
★容易散落、污染的材料,如砂、碎石等,須經妥善包裝。
★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必須使用指定電梯運輸;
★請勿使用電梯運輸超長超寬超重材料,應通過消防樓梯運送。
★搬運裝修材料,需小心維護公共設施,包括電梯、走廊、走道門窗、地面及其它設施。
★施工過程中,裝修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必須放置在所屬單元內,請勿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它公共區域。
(七)、技術管理要求:
1、公共及外觀統一要求:
★樓頂、外墻、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其它裝修活動必須符合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筑物外觀協調統一。
★用戶防火、防盜門:一般情況下不應拆除原配置的防盜門,如確需更換,應盡量保證其材料、格式、顏色、開啟方式一致性。防火門不得更換。
★門、窗更改的統一要求:室外門窗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更換的,需與原設計的形式、開啟方式、框架顏色、玻璃顏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證【KD·長青灣】的完整統一。
★陽臺欄桿的統一要求:不得隨意拆除陽臺欄桿,允許對陽臺欄桿進行除銹刷漆維護,其顏色需與欄桿原色一致;對有更換需求的陽臺欄桿,須保證與原有陽臺欄桿顏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
★墻洞的封閉:所有對外的墻洞(如空調管洞、排風排氣口等)的封閉,均需保證外觀的整潔美觀,用與墻面同色、同材進行封閉,確保封閉后的材料外墻面與周邊外墻面同顏色。
★天面、陽臺、窗臺: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設雨蓬。
★防雷:陽臺的欄桿經確定與防雷設施連接的,如需更改,需按技術要求進行防雷連接處理,費用由該業主/用戶全部承擔。
2、墻體:
★室內裝修時,嚴禁打、鑿結構墻體、梁、柱、板等部位;
★請勿在外墻裝設防盜網、雨蓬、懸掛招牌廣告等設施;
★未經許可,嚴禁拆除室內隔墻或自行做室內隔墻; >
★經備案同意自行做室內隔墻的,墻體的材料必須采用輕質材料(如空心磚、防火夾板、輕鋼石膏板等),如果采用木質架或板墻,則須涂刷防火漆。
★業戶進行凸窗窗臺裝修時,請勿打鑿窗臺,以避免破壞防水層。安裝凸窗窗臺時,須經客戶服務中心工程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封板,否則因裝修不當造成的窗臺滲水等問題,由業戶自行承擔責任。
3、地面及樓面:
★不得鑿除室內地面、樓面原結構和水泥面層或開溝鋪設管線。地面鋪設裝飾材料不得超過10毫米;
★衛生間、廚房地面裝修時,必須事先進行防水處理及48小時灌水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才能鋪設地磚。
★在室內裝設吊頂時,應在水管閘閥、電源箱或其它重要設備等位置預留檢修口。
4、電氣:
★設計中已充分考慮動力用電,如您須特別的動力用電,須向【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申請,經批準并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繳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費后方可增容;
★樓宇內所有電氣線路均已暗埋并配齊合適的管線,如需重新布置電氣線路,必須考慮每個配電箱的電容量,并按規范要求施工;
★所有弱電系統均已調試到最佳狀態,請勿擅自移位或修改對講機系統、安防系統線路及設備;
★室內弱電箱容量設計已滿足房間功能要求,請勿擅自改動;
★樓宇內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夠照明設備,請勿加裝任何燈飾及飾物;
★裝修時如需在天花樓板、外墻體上鑿孔、打洞,須由【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批準。
5、空調安裝:
★空調主機須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安裝;
★空調機冷凝水不可經外墻直接排放,必須經設計排水管排放。
★空調室外機支架應采用不銹鋼材料,所采用的膨脹螺栓均為不銹鋼材質。
6、管道系統:
★室內給排水系統均已調試安裝完畢,給水系統已暗埋,裝修時切勿隨意改動,
★以免造成滲漏,如確需改動,必須報經客戶服務中心備案;
★明確洗衣機具體安放位置,排水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改動給水管路的,應在完成改造后進行測壓試驗;
★排水主管檢查口請勿封閉。
7、燃氣管線、系統:
★嚴禁擅自改動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
★需移動燃氣管道、煤氣報警系統等,應提前向燃氣公司、【KD·長青灣】客戶服務中心申報獲準后,由燃氣公司負責施工。
(八)、嚴禁行為及注意事項:
★請勿改變房屋和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請勿改變和損壞房屋外觀及公共設施
★請勿改動或損壞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等結構;
★請勿改變陽臺形狀和樣式,請勿封閉陽臺或改變使用功能;請勿在陽臺和天臺上栽種高度超過1米的植物,請勿在陽臺搭建假山、石等較大型景觀;
★嚴禁在承重墻上穿洞,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
★嚴禁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大理石地板等。
★嚴禁鉆、創、鑿樓地面、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以及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嚴禁破壞或者拆改廚房、衛生間的地面防水層;
★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私自改動或損壞上下水(氣)主管道、消防設施(含進戶防火防盜門)、電視通訊系統、智能監控系統管線、對講設備、開關箱(含開關箱)以外的供電線路、屋面防水隔熱層。
★禁止將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禁止野蠻施工。
★禁止其它違章裝修活動
篇2: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
篇3: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2008年)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政綜〔20**〕153號
二○○八年九月四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進漳州市家裝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建筑構件;
(六)影響建筑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負荷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裝修活動涉及以上兩款規定內容的(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裝修單位信用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并將評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
第十二條 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或
者房屋管理機構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 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四條 裝修人委托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相應從業資格的承包人、建造師。
第十五條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的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會同裝修人按雙方合同約定和相應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裝飾裝修企業向裝修人出具質量保修書。
第十八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裝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由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按市物價局批準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應提供有效服務。
(一) 協調處理住宅裝修業主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為業主提供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等相關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認真受理、反饋業主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設立熱線電話。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便謀取私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