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商戶裝修管理規定6
一、裝修申請
申請進場的商戶,首先到商管部領取《商鋪裝修申請表》,填妥后交于商管部。
二、申報裝修方案及更改工程項目
商鋪在裝修前,必須按本裝修規定及要求詳細填寫裝修單元平面圖、剖面圖、電力分布圖及配電簡圖(不超過線路承載的負荷)、裝修材料等相關技術資料(二樓以上還需提供物體重量參數),并提供裝修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名單報管理處審批。對公共設施電線、開關箱、消防栓、消防噴淋嚴禁更改。申報裝修圖內容要求如下:
1、單元平面圖清楚顯示
?、?鋪面總體布置
?、?新建室內隔墻
?、?地面更改設計資料,尤其是升高式鉆地面
2、天花平面圖清楚顯示
?、?夾層的設置
?、?天花吊頂設置
3、電力分布圖及簡圖清楚顯示
?、?配電簡圖并附詳細技術資料
?、?總耗電量之計算
?、?電話安裝位置
4、裝修效果圖
三、交繳裝修服務費及押金
1、商戶應在裝修開始前繳付裝修押金(裝修押金每鋪人民幣2000元),裝修期間綜合服務費3元/平方米。裝修服務費包含以下各項工作之開支:
?、?施工現場監察及管理、竣工驗收;
?、?裝修垃圾及廢料統一清運(垃圾及廢料由商戶集中到商場指定地點);
?、?保安及公共清潔。
2、商戶交繳裝修押金后,應妥善保管好收款收據。裝修完成之日起15日內經商場審核,驗查合格后,押金扣除相應費用后不計利息退還給商戶。具體費用包括向甲方購買的統一的服裝費,銷售單據費,滅火器,標價簽,POP等費用。
四、方案審批
商鋪裝修遵循以下要求:
1、本商場為封閉式經營場所,為保持商場良好形象,各商鋪門頭廣告位的高度均為 cm,寬度為 cm內置燈光廣告位,按商場統一規定的標準制作。
2、本商場內兩端為通透式商鋪,必須兩端安裝玻璃,保持商鋪的通透性,其他商鋪必須用鋼化玻璃裝飾門面,以保持商場的檔次。
3、公共通道任何地方不得安裝燈箱等其他廣告牌。
4、二、三樓商鋪地面均與公用通道地面在同一平面,一樓原地面高于通道的鋪位,其高出標準以走廊地面為準。
5、商鋪裝修方案經初審,并由商管部復審后,持商管部簽字的《裝修許可證》方可進場施工。未經商管部書面同意前,任何商鋪不得從事任何室內改動和裝修 ,一切未經商管部書面批準之裝修工程,商管部有權停止其施工,所有損失由該商戶負責。
五、裝修時間
1、商場開業前,裝修時間為全天24小時。
2、商場開業后,裝修時間為下午19:00至次日07:00,特殊情況需加班的,必須提前書面向商管部申請。
六、裝修物料進、出場規定
為確保商鋪施工商戶物料進場后的安全管理以及裝修場內秩序良好,特規定如下:
1、裝修期間,所有商鋪及施工人員進出必須佩帶商管部所發的《臨時出入證》,否則不得進入。
2、商戶在搬運材料時,必須嚴格遵循商管部安排的指定路線及程序,載貨車輛在裝卸貨物后,營業時間中不能停在落貨區。商戶在搬運貨物時,如對商場設施和裝修造成損壞,須負責賠償修補損壞之費用。
3、所有裝修物品,包括沙子、水泥等,必須用袋子裝好后,運至自己裝修鋪內,不得卸于商場外邊和路邊。
4、施工商戶物料運入商場后,若未能及時搬入自己鋪內,須派人員看管好物料,并在當天晚上七點前將物料搬入裝修鋪內。施工商戶如不按照上述規定堆放物料和搞好衛生,所發生任何問題,后果一律由施工商戶負責。
5、所有裝修材料及工具運出商場,必須填寫《物品放行條》,否則不予放行。
七、進場裝修
1、商鋪憑商管部審批后的《商鋪裝修申請表》復印件進場裝修。
2、保安部留存《商鋪裝修申請表》復印件,并根據施工人員數量發放進場《臨時出入證》,并要求記錄商戶現場裝修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3、商鋪進場裝修,應首先安裝電路系統,自接電源設備,電器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范的要求;所有電線必須套管,電線不準露在外面,電線與開關負荷必須匹配,電器安裝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施工。
4、商鋪間隔墻必須用石膏板或其它防火板,小量造型如確需木質材料,必須涂防火漆,并經商管部批準,地毯必須用阻燃質料。
5、未經許可,禁止將易燃、易爆、易帶腐蝕性、有毒等物品帶入現場,裝修工程所需有機溶劑、油漆等只允許帶進當天的裝修用量。
6、不得從公共區域處私自接駁電線,工程施工如需增加用電負荷,必須到商管部申請臨時用電。
7、裝修期間應加強消防安全措施,不得明火燒香或拜佛或使用燃氣具。每鋪必須配滅火器1-2個。
8、裝修期間,商戶不得對商場公共設施及消防系統等設備做出修改或接駁,廢料不得扔進下水管道。
9、裝修時嚴禁更改和擊打結構墻體、梁、柱等部位。商場二樓以上商鋪隔墻及裝飾需在地面加固時,必須在商管部指定的位置上打眼、加固。
10、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在施工過程中,管理人員發現工程施工有問題,施工人員必須停止施工。更改施工方案后,經商管部書面批準方能施工,以保證工程符合商場管理規范要求。
11、各商鋪不得擅自動用其它商鋪的設備、工具和材料。
12、未經許可,不得在場內外隨意制作和張貼廣告。
13、裝修時對可能產生強烈噪音和氣味以及對其它商鋪可能產生干擾的施工,必須經商管部同意后方可進行
。八、商鋪裝修用電安裝要求
1、臨時施工用電,必須有臨時用電配電箱,并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過流保護開關,電流不能超過20A,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套電線。
2、所使用的電動式工具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線。
3、臨時電源線不能有駁口外露。
4、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使用三相插頭。
5、現場的臨時線必須整齊、有條理,并掛起,不能隨地亂拖。
6、大型的電動工具或電焊機,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
7、施工進場嚴禁使用花線作為電源線。
8、各商鋪安裝用的電線不能小于2.5毫米的國標電線,嚴禁使用膠子線?;鹁€、零線和安
全接地線必須區分明顯。
9、所有的通電電線必須套阻燃的電線管、彎頭和各種分管頭,電線嚴禁露出阻燃管外。管內嚴禁有接線頭,電線接頭只允許在接線盒內連接。
10、每個商鋪內有一個配電盒,此盒不能隨意移動和拆除,特別情況需要移動的經商管部批準后才能行事。
11、電線安裝必須規范,固定符合消防電線安裝要求。
九、裝修竣工驗收
1、裝修工程完工后,商鋪填寫《商鋪裝修驗收申請表》,并交商管部。商管部、工程部根據已審批的《商鋪裝修驗收申請表》中的各項目要求與商鋪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者,需進行相關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2、經商管部在《商鋪裝修驗收申請表》中簽字驗收合格后,方可到財務辦理裝修押金退款手續。
3、對于在現場裝修期間,因裝修不規范對商場公共設施造成的損壞,由商鋪承擔。
篇2: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
篇3: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2008年)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政綜〔20**〕153號
二○○八年九月四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進漳州市家裝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建筑構件;
(六)影響建筑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負荷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裝修活動涉及以上兩款規定內容的(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裝修單位信用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并將評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
第十二條 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或
者房屋管理機構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 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四條 裝修人委托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相應從業資格的承包人、建造師。
第十五條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的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會同裝修人按雙方合同約定和相應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裝飾裝修企業向裝修人出具質量保修書。
第十八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裝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由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按市物價局批準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應提供有效服務。
(一) 協調處理住宅裝修業主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為業主提供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等相關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認真受理、反饋業主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設立熱線電話。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便謀取私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