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百貨有限公司專柜裝修管理規定
編號:營專03-001
為了加強商場的經營管理,為商戶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務,建立商場及專柜的良好形象,特此制定本規定。
一、專柜裝修前必須向營運部提供裝修方案,填寫"專柜裝修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向財務部交納裝修保證金。新入場專柜需附裝修平面圖、立面圖及效果圖。
二、專柜裝修效果須與商場整體裝修效果相協調,裝修效果、裝修檔次符合商場整體經營定位。
三、裝修效果及平面布置不得過密,必須保障人流暢通,專柜與專柜之間不得使用板墻,立柜阻隔。
四、裝修期間,商場向商戶收取裝修管理費。專柜裝修管理費按建筑面積每天每平方米伍元收取。若自行清理裝修垃圾,按建筑面積每天每平方米叁元收取,該費用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
五、裝修完畢后,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在扣除裝修管理費后,若無其它抵扣,裝修保證金在七天內退還余額。如商戶在裝修結束一個月內,不辦理退款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余款退還權利。
六、專柜進場裝修起止時間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申請表"上所擬的起止時間,否則"專柜裝修申請表"將視為過期無效。"專柜裝修申請表"需延期必須經過營運部的批準。
七、專柜裝修必須在"專柜裝修申請表"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超期裝修,裝修管理費將按所規定的兩倍收取。
八、專柜裝修必須由專柜裝修隊自行在專柜范圍內用木板(或布)圍起,否則不予裝修,由此而引起的時間拖延由專柜負責。::專柜裝修時間規定在商場結束營業之后進行。如需在營業時間裝修的,必須得到營運部的批準。在營業時間內專柜必須做到無塵、無響、無味。
九、專柜夜間裝修,必須在早上離場前將專柜衛生貨架、雜物、工具整理好,不得影響商場的正常營業,否則裝修押金不予退回。
十、專柜非營業時間裝修,必須在員工通道防損部登記領取臨時工牌方可進場。裝修期間需服從防損部值班人員的管理。
十一、裝修過程中避免損壞商場的公共設施及設備,如"電梯、消防器材、地磚、天花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使用同等材料負責修復。
十二、靠墻周邊專柜裝修過程中避免原有墻體裸露,充分利用墻面進行商品陳列或制作本柜品牌形象廣告,中島區陳列架不得高于1.35米,首層靠墻背柜統一2.80米,2層以上靠墻背柜統一2.30米,玻璃柜不得高于1米.
十三、專柜內地面須根據自身品牌特征,使用采用地磚大理石、木地板、地毯等材料進行裝修,但必須與公共通道保持在一個平面.
十四、專柜用電設施(如:照明、插座等)的設置必須符合商場的規定要求,并在工程部的陪同下進行有關安裝。
十五、沒有電工在場不能動場內所有的一切線路。凡需再裝燈、插座等其它用電設施的,必須請專職電工安裝,并帶上操作證。
十六、專柜須在公共區域設制燈箱廣告、招牌、指示牌,必須經過商場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
十七、裝修期間嚴禁明火操作,嚴禁工作人員在場內吸煙。
十八、裝修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改動原有裝修方案及平面布局,否則商場將不予退回裝修保證金,強制停止裝修,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專柜承擔。
十九、裝修相關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上崗證書(如電工上崗證),如屬違規上崗工作而引起的后果由專柜獨自承擔。
我專柜已清楚了解商場裝修管理規定的各項條款,并將清楚轉告我方其它裝修人員。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篇2:百貨公司廠商專柜合同
重慶***百貨公司廠商專柜合同
出租方:重慶***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繁榮市場,促進消費,加快商品流通,提高經濟效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招商管理,共同開拓市場,經友好協商在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租位置及面積
甲方同意將位于重慶市********,由甲方完全擁有房產使用權及經營權的南方百貨第 層 號鋪位及其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營本合同約定的業種,乙方承租面積(含公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鋪位位置參見本合同附件A平面圖所示的指定部分,該示意圖僅做識別用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乙雙方不論何種原因對上述承租面積發生異議,雙方同意以政府房管部門確定的承租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租期
1、承租期自雙方正式交接鋪位并簽署《鋪位交付表》之日起計算,共計為 個月。若乙方超過甲方通知期限未能接收鋪位,承租期將自該通知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2、,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屆滿后繼續承租,乙方應在承租期屆滿三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就承租條件重新洽商后,另行訂立書面合同予以續展。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若在承租期屆滿三個月前,甲方未收到乙方希望繼續承租的書面通知,甲方可以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將鋪位向未來的承租人介紹、展示,或對鋪位進行必要和合理的維修等(但不防礙乙方正常經營),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三條:承租費及其他費用
1、承租費及繳納的時間
乙方同意在承租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承租費為人民幣 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承租費為人民幣 元。承租費應按期足額繳納,每 個月為一期,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日期前,乙方須足額向甲方繳納首期承租費,以后每期承租費須于當期首日或之前足額向甲方繳納。
2、代收代支費用
1)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內,每月按獨立安裝的計量表或甲方出示的票據向甲方繳納乙方實際使用水、電、燃氣、電話、m.airporthotelslisboa.com閉路電視系統等發生的甲方代收代支費用。乙方因獨立安裝計量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之獨立計量數與甲方計量數不相吻合時,不相吻合數占甲方計量數的 %時,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不相吻合數若超過 %時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內,按承租面積以每平方米 瓦的功率計算用電量,以每日營業時間12小時計算,乙方的日用電量為 度,乙方每月的電費按當月的實際天數和甲方承擔的實際費率及本條款核定的日用電量計算。乙方應于次月首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電費。
第四條:資質條件
1、在簽定本合同前,乙方必須提交政府規定之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明、注冊商標證明、法人委托書、產品出廠合格證、有效期一年的質檢報告等有效證件及商品完稅證明。以上所有證件必須加蓋證件原申辦方章。
2、經營項目與下列證照有關者應連同上述證照一并提交。
1)化妝品衛生許可證批件,特殊用途化妝品審查批件
2)進口商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3)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4)黃金飾品經營許可證
5)生產許可證或準產證批件
6)甲方為保證合法經營的需要而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
3、 乙方保證所提交之證照均為依法取得,確無虛假偽造之情事,乙方如違反本款之約定,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五條:鋪位用途及經營范圍
1、乙方銷售的商品以下列表中所列項目為限:
商品類別商品品牌名稱商品說明產 地
乙方銷售的商品品牌之數量嚴格按照甲方有關商品管理規定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內,任何時候對鋪位的使用均應滿足雙方對該鋪位用途的約定,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重慶市制定的法規和政策開展經營活動,除非事先得到甲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鋪位用途及經營范圍。
3、乙方不得經營與本商場其他專柜品種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以誰先上柜誰經營的原則處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4、乙方保證嚴格按本合同簽署的經營種類及品牌進行經營,甲方如基于統一營業管理或乙方所經營業種更換無法配合甲方需求時,必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方經營業種規劃事宜進行調。
5、乙方擅自增加及調換經營類別和經營品牌均構成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每次500-1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違約后拒不整改,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擅自增加及調換的違約經營品種,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已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6、由于商品質量問題引起糾紛,乙方對索賠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任何責任。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應在乙方退還所承租鋪位及付清應繳承租費、商場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且乙方對甲方再沒有任何債務責任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九十天內,如數退還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乙方同意履約保證金自繳付之日至根據本合同約定退還乙方之日期間不計算任何利息。
第七條:柜位裝修
1、乙方自接收鋪位之日起,必須按照本商場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統一要求進行裝修,乙方裝修前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經甲方認可辦理裝修手續后方可進行,裝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涉及的消防及其他安全責任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的裝修行為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的裝修行為給商場或任何第三者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甲方同意乙方自接收鋪位之日起,給予乙方&nb
sp; 天的裝修期,但裝修包括在承租期限內。裝修期內,甲方同意免收乙方應繳之承租費,但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其余應付費用仍須按本合同約定繳付,且根據合同規定的其他一切義務和約束乙方均不能免除。
3、 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對鋪位之裝飾予以改建或部分改建,仍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本商場相關裝修之規定予以辦理。乙方應負責在承租期屆滿時,對甲方要求乙方返還原狀的所有裝飾及改建部分予以恢復原狀。
4、 為保持商場的對外統一風格,乙方同意對櫥窗的布置,包括廣告宣傳、招牌標記、商品和貨架的陳列等都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5、 在承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裝潢、貨架及雜器進行拆除、移動或變更。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由乙方自行處理,但不得損壞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物品或影響甲方營業。
6、 在乙方承租區域裝修時,甲方給乙方提供場地和燈光,以便乙方裝修順利進行。
7、任何裝修事項不得在營業時間內進行,不得妨礙商場正常營業。
第八條:開業時期及營業時間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裝修工程(包括驗收,)及其他開業準備并開始正常營業。商場營業時間為每日 時至 時,公眾假期及周末照常營業,乙方保證遵守由甲方制定的上述統一營業時間。甲方有權對商場營業時間依特殊情況作出調整,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九條:交易管理
1、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統一之收銀單據,并接受甲方之監督、協助及管理,在本商場的營業款一律交甲方指定之收銀臺統一點收,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每 天與乙方結算一次(銀行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結算原因除外)。
2、無論何種原因,乙方營業人員不得私自收受營業款或拒開、漏開、短開收銀單據,如有違反者,視為違約。乙方除負一切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每次500-1000元的罰款,如乙方違約后拒不整改或執意繼續私自收銀等違反本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已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3、 顧客在使用信用卡簽帳消費,乙方需接受并負擔銀行手續費用,該手續費由甲方從支付乙方營業款中扣除。
第十條:販促管理
1、為便于整個商場統一宣傳,布置,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每月營業款中提取 %作為商場促銷費。另甲方若舉辦之各種營銷策劃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展覽、展示、抽獎、表演及贈品等),乙方應通力合作并分擔經費(依個案而定),以求共同發展。但如涉及經費開支,甲方應于事前告知乙方并與乙方協商具體分擔金額。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
3、甲方舉辦的各種營銷策劃活動所發生的各類優惠卡(券),屬于甲、乙雙方共同利益,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對顧客贈送贈品或優惠卡(券)酬賓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可配合乙方進行(例播音等)。
3、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制作特殊陳列及宣傳用品等費用,悉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承租區域范圍以外的通道、墻面、柱體、玻璃、扶梯等使用權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使用上述部位用于銷售、推廣及其他用途。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場或專柜內隨意展示任何廣告、布告。
5、乙方因本身營業上之銷售活動有需要使用甲方標記、標章、名冊資料或自行發送媒體有牽涉甲方時,應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送交甲方核定,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衍生費用),否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發現乙方之促銷行為已防礙他人營業時,有權予以制止,乙方如未立即停止該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同意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認可以外之禮券、提貨券或其他任何形式之商品兌換(卡),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收售部分二倍違約金,甲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8、商場內POP廣告必須使用本商場統一定制的紙張,由本商場專業美工人員書寫。乙方每月可在本商場免費書寫三張POP,超出部分按照甲方制定之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商品管理
1、乙方在承租區域內陳列待售之商品或所提供之服務,不得有以下欺詐行為:
a、利用他人進行欺騙性的誘導;
b、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等價格欺詐方式銷售商品;
c、銷售"處理品""殘滯品"等商品而不予標明;
d、采用"貼標、換標"的欺詐方式銷售商品;
e、發布虛假廣告、信息;
f、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
g、其他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2、乙方在承租區域內陳列待售之商品或所提供之服務,應合乎一切政府令規定并具備法令規定上應有之證照,不得陳列販售"三無"及"假冒偽劣"商品,如有違反法令之行為,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情事而致使甲方承受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此請求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約罰款或終止本合同。
3、乙方一切商品或服務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標、著作權、服務標章、代理權及專利權之情事,并不得陳列展售政府規定之違禁品,乙方一切營業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法律責任,甲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并得請求損害賠償。
4、乙方對售出的一切商品(服務)質量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商品的售后服務。若因商品質量問題及售后服務不當引致顧客訴怨及索賠,甲方有權依據商場相關商品管理規定統一處理裁決并先行賠付,乙方應服從甲方之任何裁決決定并負有積極配合義務,及時向甲方補繳因處理顧客訴怨及索賠產生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履行配合義務,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作為賠償顧客之所需,若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仍享有對乙方的追索權。若乙方有嚴重損害消費者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對商場名譽造成的不良影響。
5、乙方在承租期內提供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必須有對應的標價簽(必須使用物價局監制的),明碼實價,保證沒有價格欺詐行為。
6、乙方承諾在承租期內進行經營時,杜絕出現討價還價行為,所有商品價格均以POP廣告或對應之標價簽為準,乙方不得在此基礎上再次私自打折。
7、乙方從業人員不得有詆毀他人商品,招徠正在鄰柜選購商品的顧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8、無論何種原因,乙方售價與標價所示價格有差異均構成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處以每次100-500元的違約罰款。如乙方違約后拒不整改或執意繼續私下講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已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商場管理
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在本大樓之樓梯間、商場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作任何布置、廣告、加裝設備、儲存危險品及存放貨物。
2、乙方對商場內之商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定期盤點并不得儲存危險品。
3、乙方在甲方限定
之承租區域內,涉及裝潢改動、增減照明器材、水電、瓦斯等,或增用任何電器設備、瓦斯裝置等,均應事先報備甲方管理部門及當地消防部門,經其審核認可,并由甲方工務及保全單位監督管理方可進行,乙方并負責所發生之一切費用。
4、乙方因業務需要,需使用甲方傳真機、復印機、電話機及其他設備,或需甲方之販促、美工、工務、清潔及其他服務事項,都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申請,經核準后方可使用,乙方并負擔所有發生一切費用。
5、甲方大樓建筑物及商場所包含之財產商品流通及人員(包括其他廠商之財產、商品流通及人員),如因乙方及乙方營業員等之故意或過失,致財產、商品及人員蒙受損失,乙方應負完全損害賠償責任。
6、乙方在承租區域使用范圍之清潔由乙方負責,但受甲方監督管理,甲方專為乙方提供有關服務之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人員管理
1、乙方申請派駐商場營業員共計 人,雙方約定營業員的底薪標準為每人每月人民幣 元,即合計乙方營業員底薪人民幣 元由甲方代為發放,乙方須于每月首日或之前向甲方足額支付當月之營業員底薪。提成由乙方自行發放。
2、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營業人員,但乙方的營業人員不得少于本合同約定的人數,乙方不得拖欠或欠繳本合同約定的營業員底薪,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營業款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予以扣除。
3、乙方雇傭人員的使用須經甲方面試、考核、培訓后方可辦理上崗手續,并事先將姓名、簡歷、照片與身份證影印件、相關從業許可證明等送交甲方保管。
4、中途辭退、更換或申請營業人員離職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辦理相應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5、除在本商場辦理上崗手續的營業人員外的乙方其他人員不能進入商場從事銷售及推銷商品。
6、乙方雇傭人員之聘用、勞動合同簽署、派遣、社會保險、福利及工作時間,一切均應遵守國家勞動法令之規定自行辦理,乙方與雇傭人員的勞動關系與甲方無關,如有違反,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7、乙方雇傭人員除經甲方核準者外,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工號牌,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8、乙方同意甲方對其營業人員實行統一管理(乙方不得干涉),無條件遵守甲方統一管理的各項規定,如有違規行為,除愿接受甲方罰款處分外,重大違規行為經甲方通知后,乙方應立即撤換該人員,若因此而影響甲方的信譽、權益,乙方應負全部連帶及賠償責任。
9、乙方營業人員應接受甲方舉辦的各種教育及訓練活動,相關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雙方其他權利及義務
1、甲方
1)甲方享有本合同及其附件確定的一切權利。
2)甲方應對商場中央機電系統、扶梯、電梯及其他共用設施和公共場地及附屬設施妥善予以管理和維護。
2、乙方
1)乙方享有本合同及附件確定的一切權利。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為商場策劃、管理、協調商場總體運行而發布的有關條規、守則、指南或指引。
3)乙方在承租期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虧損、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承租期間與商品供應廠商發生經濟往來應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此外,在承租期間,乙方應對其銷售的商品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
4)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能向任何第三者轉讓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乙方在承租期內,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承租鋪位發包、轉租、分租、轉借給第三者或變相達到發包、轉租、分租、轉借之目的。
5)承租期內,乙方應負責承租鋪位及該范圍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以保證商場的正常經營。
6)無論在承租期之內或之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甲方或"南方百貨"的名義對外借貸或以所承租鋪位對任何第三者債務設定抵押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
7)在商場內屬于乙方之財產或商品,乙方必須自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無論任何事件造成損失,乙方同意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下述任一事件的發生構成一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鋪位。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或未能按時足額交納承租費及其他費用。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承租條件及其他約定對所承租鋪位進行經營。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和本商場相關裝修規定對承租鋪位進行裝修。
2、一方因上述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違約,應向乙方退還已收保證金,并承擔支付按保證金總額自收取之日起至實際退還日止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發生的損失,甲方尚應賠償乙方其不足部分的損失差額,但最多不超過保證金的三分之一。
2)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約,應向甲方就其所欠繳的任何部分支付按所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的滯納金或向甲方賠償一切違約所發生的損失。此外,若乙方欠繳或違約達30天則乙方行為構成嚴重違約,甲方除有權向乙方征收滯納金或索取違約賠償外,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已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發生的損失,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3)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四項中任何一項發生的違約,應向甲方賠償一切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此外,若乙方違約達30天則乙方行為構成嚴重違約,甲方除有權向乙方征收滯納金或索取違約賠償外,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已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發生的損失,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4)乙方因本商場其他管理規定發生的一切違約,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管理要求進行整改,如乙方拒絕服從甲方的管理要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沒收營業收入直至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發生的損失,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5)如果任何第三者因人員傷亡或其他原因與乙方產生糾紛,乙方應直接對其承擔全部責任。如遇第三者直接或同時向甲方進行追索致使甲方承擔或連帶承擔責任,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及一切與此有關的費用。
3、乙方同意就甲方在管理商場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責任予以如下特殊免除:
1)甲方將不對因甲方之過失所導致的以下事件及其引致的任何后果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雇員、鋪位營業員、占用人、訪客及顧客)承擔賠償及其他法律責任。
a、商場內之機電系統、扶梯及電梯,給排水、天然氣等系統的泄漏、故障或失靈;
b、商場內任何地方發生煙火、水淹或漏水漏電;
c、緊急停電或其
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機械故障引發的損害;
d、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戰爭或勞工糾紛所導致的損害;
e、高層部位跌落(跌下)煙頭、玻璃片等雜物;
f、乙方承租鋪位內財產被盜及所遭受的破壞;
g、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或其他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h、其他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損害。
2)除非由于甲方故意引致的后果,乙方保證免除甲方對任何第三方因上述事件所蒙受的一切損失及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
3)對甲方在承租鋪位之外的商場范圍內根據需要進行維護、維修、改建、裝修、裝飾等工程封閉或更改公共通道,乙方不應以此類工程及后果對乙方產生干擾或不便為由要求賠償或補償。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事先給予乙方書面通知,并盡量減少對乙方可能產生的影響。
4、本合同因屆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后,乙方應于期滿之日或接到終止通知三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若因客觀原因確需延長撤離期限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故意拖延逾期視為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處理,倘有遺失毀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乙方于本合同終止日前,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甲方對乙方商品行使質押權,同時甲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合同解除
在承租期,如未發生前述解除合同之條件,經乙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解除合同。
2、本合同將因下述任一事件的發生而終止
1)承租期屆滿。
2)乙方在合同履約期間,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人員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3)在承租期內,任何一方因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并由另一方給予書面通知。
4)其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結清承租費及其他費用手續,同時將所有承租鋪位及設施在保持完好無損狀態下退還甲方。在此情況下,若乙方以甲方名義或乙方自己名義與第三者仍有未了糾紛,在乙方未能妥善解決之前,甲方有權置留乙方所繳的履約保證金作為賠償第三者所需。若該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仍享有對乙方的追索權。
4、本合同解除,違約方就其在合同有效解除前的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本合同終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第十七條: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房地產E網:m.airporthotelslisboa.com)雙方協商后以書面方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端,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本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附件
1、附件A:鋪位平面示意圖
2、附件B:鋪位交付表
3、特別約定(有/無)
甲方:(章)重慶***百貨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章)
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篇3:百貨公司專柜經營合同
百貨公司專柜經營合同
甲方:深圳zz百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乙方租賃(專柜經營)甲方的營業場地一事,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乙方所租賃(專柜經營)場地位于位置,建筑面積為平米。合作方式為:出租場地。
1、按每筑建平米每月收取元租金,合計月租金為元;
2、開據 ?。ㄔ鲋刀惼保胀òl票/收據),如是普通發票或收據按月應結銷售款扣除 %的稅款;
3、按每建筑平米每月元收取經營管理費用;
4、自行安裝水電設備費用另行計算為每月元。
專柜經營。
1、按每月實際銷售營業總額的%收取傭金提成,月保底銷售額為元,月保底傭金為元,未達月保底銷售額的按月保底傭金計算,超過月保底銷售額部分按%收取傭金提成,開據(增值稅票/普通發票/收據),如是普通發票或收據按月應結款額扣除%的稅款;
2、按每建筑平米每月元收取經營管理費用;
3、每月所使用的水電費用按實際使用結算。
二、結算期:實銷實結。
三、付款方式: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匯票。
四、乙方經營范圍:品牌,商品。
五、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裝修
1、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費用為:。
2、如屬乙方裝修,乙方需于日內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簽訂《裝修合同》后方可實施。
3、乙方自行裝修的,必須于裝修前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裝修效果圖,經甲方審核認可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場裝修.
4、裝修期經甲方批準之日起計算,甲方提供日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場租),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元收取因裝修
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
七、乙方不得將場地轉租,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商品品種或品牌,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將無條件收回使用場地,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經營面積,如甲方一經發現,除甲方單方可解除合同外,還有權按照每平米3000元對乙方超出面積進行處罰。
九、商品管理:
1、乙方專柜(含租賃柜臺)經營的商品零售價格由其自行決定,但必須報甲方采購部批準同意,并不得高于同一區域內同類商品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照所售商品零售價格的高出額部分給予10-50倍向乙方收取損害商業信譽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專柜新商品入場需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針對乙方專柜提出商品更新的意見時,乙方須配合并做出相應調整。
3、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的商品必須完好無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三包,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假冒偽劣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并處于商品零售價總額10倍以上的罰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十、營業管理
1、乙方須在入場經營前辦妥專柜經營所必須的有關證照及從業人員健康證。
2、乙方指派專柜營業員名,并交納營業保證金元/人,所派人員須經甲方認可并經甲方培訓后方可上崗。乙方保障所指派專柜營業員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乙方按時給付專柜營業員工資和法定福利待遇。因乙方專柜營業員引起的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同時乙方所派專柜營業員在甲主營業場所工作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相關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專柜營業員須接受甲方統一培訓,并支付相應的培訓費。
4、乙方專柜營業員須接受甲主統一的員工制服,配戴統一工牌。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合格或出現嚴重違規的專柜營業員,因乙方專柜營業員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除甲乙雙方另有協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若甲方因整體或局部裝修改
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時,乙主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7、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需經甲方采購部批準后方可實施。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同樣須遵守甲方采購部的規定并報批。乙方同類產品在其它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進行,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整體促銷宣傳活動并承擔相應費用。
8、乙方在甲方賣場所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占用甲方的通道、N架端時,必須承擔一定的通道費用。
9、乙方銷售款統一由甲方收銀,不得自行收取現金。
10、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陳列布局及經營場地進行調整,乙方必須配合并做出相應調整。
十二、合同終止或解除:
?。ㄒ唬?、如乙方違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項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賠償不低于5000元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包括消費者名譽、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徑直從乙方的營業款中扣付該損失。當乙方營業款不足以彌補該損失時,甲方有權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追償。
1、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地的。
2、擅自更換經甲方認可之專柜設施或改變裝修的。
3、擅自終止營業8小時以上(含8小時)的。
4、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接受管理的。
5、經營中有嚴重侵害甲方利益及第三方(包括消費者)行為的。
6、銷售款不經甲方收銀臺入賬擅自收取現金的。
?。ǘ?、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銷售狀況不佳,甲方有權對其予以清場。乙方須于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撤出場地。
?。ㄈ?、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柜臺及設施撤出,但不得破環場地原有設施及影響甲方正常經營,因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ㄋ模?、乙方由于商品滯銷需要撤場,應提前十五日書面申請,并于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撤走商品。過期仍未撤出商品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商品所有權,甲方將自行處理。
?。ㄎ澹?、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所發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訴訟等均由乙方負責。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前需交納元作為商品售后服務的質量保證金,以備可能發生的"三包"費用。
十三、甲方制定的有關專柜管理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首先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了的,任一方可向甲方爭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取訴訟。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見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