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家政服務的提供及控制程序
為保證家政服務工作的規范性運作,及時高效地為顧客提供服務,保證家政服務的工作質量,特制定此管理程序。
一、管理職責
1、管理處經理負責簽訂長期服務協議書,監督服務質量及回訪工作,并研究開發新的服務項目。
2、客戶服務主管負責與顧客進行溝通及服務質量回訪工作,研究分析挖掘顧客潛在的服務需求。
3、保潔組長負責服務工作的安排、人員的調配,服務內容及價格的確定和說明,服務質量的監督。
4、服務人員按照與顧客商議的服務內容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二、家政服務:
1、家政服務按服務內容分為:
1)普通服務:指家庭日常清潔衛生打掃、清洗衣物(不含大件、毛料衣物和手洗內衣)、清理物品等。
2)特定服務:指綠化養護、地板打蠟、清洗窗簾等。
3)外包服務:如干洗衣物等由管理處指定分包的服務?! ?、家政服務按服務時間分為
1)鐘點服務:是指連續服務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服務。
2)定點長期服務:是指連續服務時間在一個月以上,須與顧客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的服務。
3、當有顧客提出需要普通或特殊鐘點服務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保潔組長,并將有關服務的需求記錄在《值班記錄表》上。
4、由保潔組長負責與顧客明確服務內容,通報服務價格,并經顧客同意后,安排家政服務員及時為顧客提供服務。
5、家政服務完成后,須請顧客簽單確認,如收費有疑問時,須由保潔主辦或客戶服務主管(主辦)予以確認。
6、外包服務的提供應事先對分承包方資信和服務質量進行評估,并與分承包方簽訂協議書,明確相關責任。
7、當顧客提出需要定點長期服務時,由保潔組長負責確認我方的服務能力,明確服務對象、時間、內容、范圍、要求、價格后,報部門經理與顧客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并指定專人進行服務。如因故須中途停止服務,應書面知會顧客。
8、家政服務操作禮儀規范
1)到顧客家門前,應先按門鈴或敲門三聲(敲門聲音應適中),若沒有應答,應等候30秒鐘進行第二次按門鈴或敲門。
2)進入顧客家中前,應穿好鞋套,整理好衣物及隨身所帶物品。
3)顧客開門后,應主動說:"先生/小姐,您好!"同時鞠躬30度。"我是管理處的保潔員,請問是您家里需要提供家政服務吧。"
4)得到顧客確認后,主動說:"請問現在可以開始嗎?"在得到顧客許可,說"謝謝"后方能進入顧客家中。
5)進入顧客家中后,主動詢問:"請問您需要我做些什么?"或重復已知的服務事項。
6)在顧客交待完工作內容后,應說:"謝謝,我會盡快做完。"并開始服務。
7)服務完畢,應先收拾好服務工具,然后對顧客說:"先生/小姐,您好!您安排的工作我已經完成,麻煩您檢查一下。"顧客看后若滿意,應說:"謝謝,麻煩您確認一下。"
8)若顧客有異議,家政服務人員應盡量滿足顧客意見,并主動道歉:
"對不起,我馬上處理好。"
9)顧客簽完單后,應說:"謝謝,請問還有其他事情需要幫忙嗎?" 顧客應答后主動講"再見!"
10)得到顧客應答后,再拿起工具出門,關門時,應面向顧客主動講:"打擾您了,再見!"并點頭致意,替顧客關好門后(注意關門動作要輕),脫下鞋套。
9、在進行家庭服務時,如需搬動顧客家中的貴重物品,須征得顧客的同意。
三、代客購物服務
1、當有顧客需要代購物品,并且代購物品單價達到拾元時,現場受理人需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寫明顧客的房號、姓名、所購物品的名稱、品牌、性質、數量、規格、價格及采購的時限等內容。
2、有關人員根據購物登記表的要求進行購買,并開具購物發票。
3、有關人員將所購物品及時地送到顧客手中,并交驗購物發票,核對后請顧客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中的"顧客簽名"欄內予以簽名確認,并結清代購物品的費用。
4、不能及時或不能購到顧客所需的物品時,應將不能購物的原因知會給顧客,并表示歉意。同時,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中予以說明。
5、無論采購服務是否完成,必須保留《代客購物登記表》財務聯,以備財務人員查驗。
6、《代客購物登記表》必須連號,出現飛單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屬人為原因者須嚴肅處理。
四、家政服務回訪要求
1、家政服務完成,請顧客在《家庭服務情況記錄表》的"顧客簽名"欄簽字確認。
2、客戶服務主管負責每月對當月的家政服務對象(以戶為單位)進行一次電話回訪,內容包括服務及時性、服務技能、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等,并記錄在《家庭服務情況記錄表》上,對已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的顧客,在必要時可采用上門方式回方,家政服務外包的管理處也需按上述要求進行回訪。
3、客戶服務主管應對收集到的顧客需求予以記錄,每月就服務需求進行總結分析,填寫《客戶服務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報部門經理,以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滿足顧客需求。對于各類重要的服務信息,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篇2:物業家政服務提供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家政服務的提供及控制程序
為保證家政服務工作的規范性運作,及時高效地為顧客提供服務,保證家政服務的工作質量,特制定此管理程序。
一、管理職責
1、管理處經理負責簽訂長期服務協議書,監督服務質量及回訪工作,并研究開發新的服務項目。
2、客戶服務主管負責與顧客進行溝通及服務質量回訪工作,研究分析挖掘顧客潛在的服務需求。
3、保潔組長負責服務工作的安排、人員的調配,服務內容及價格的確定和說明,服務質量的監督。
4、服務人員按照與顧客商議的服務內容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
二、家政服務:
1、家政服務按服務內容分為:
1)普通服務:指家庭日常清潔衛生打掃、清洗衣物(不含大件、毛料衣物和手洗內衣)、清理物品等。
2)特定服務:指綠化養護、地板打蠟、清洗窗簾等。
3)外包服務:如干洗衣物等由管理處指定分包的服務。
2、家政服務按服務時間分為
1)鐘點服務:是指連續服務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服務。
2)定點長期服務:是指連續服務時間在一個月以上,須與顧客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的服務。
3、當有顧客提出需要普通或特殊鐘點服務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保潔組長,并將有關服務的需求記錄在《值班記錄表》上。
4、由保潔組長負責與顧客明確服務內容,通報服務價格,并經顧客同意后,安排家政服務員及時為顧客提供服務。
5、家政服務完成后,須請顧客簽單確認,如收費有疑問時,須由保潔主辦或客戶服務主管(主辦)予以確認。
6、外包服務的提供應事先對分承包方資信和服務質量進行評估,并與分承包方簽訂協議書,明確相關責任。
7、當顧客提出需要定點長期服務時,由保潔組長負責確認我方的服務能力,明確服務對象、時間、內容、范圍、要求、價格后,報部門經理與顧客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并指定專人進行服務。如因故須中途停止服務,應書面知會顧客。
8、家政服務操作禮儀規范
1)到顧客家門前,應先按門鈴或敲門三聲(敲門聲音應適中),若沒有應答,應等候30秒鐘進行第二次按門鈴或敲門。
2)進入顧客家中前,應穿好鞋套,整理好衣物及隨身所帶物品。
3)顧客開門后,應主動說:"先生/小姐,您好!"同時鞠躬30度。"我是管理處的保潔員,請問是您家里需要提供家政服務吧。"
4)得到顧客確認后,主動說:"請問現在可以開始嗎?"在得到顧客許可,說"謝謝"后方能進入顧客家中。
5)進入顧客家中后,主動詢問:"請問您需要我做些什么?"或重復已知的服務事項。
6)在顧客交待完工作內容后,應說:"謝謝,我會盡快做完。"并開始服務。
7)服務完畢,應先收拾好服務工具,然后對顧客說:"先生/小姐,您好!您安排的工作我已經完成,麻煩您檢查一下。"顧客看后若滿意,應說:"謝謝,麻煩您確認一下。"
8)若顧客有異議,家政服務人員應盡量滿足顧客意見,并主動道歉:
"對不起,我馬上處理好。"
9)顧客簽完單后,應說:"謝謝,請問還有其他事情需要幫忙嗎?"
顧客應答后主動講"再見!"
10)得到顧客應答后,再拿起工具出門,關門時,應面向顧客主動講:"打擾您了,再見!"并點頭致意,替顧客關好門后(注意關門動作要輕),脫下鞋套。
9、在進行家庭服務時,如需搬動顧客家中的貴重物品,須征得顧客的同意。
三、代客購物服務
1、當有顧客需要代購物品,并且代購物品單價達到拾元時,現場受理人需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寫明顧客的房號、姓名、所購物品的名稱、品牌、性質、數量、規格、價格及采購的時限等內容。
2、有關人員根據購物登記表的要求進行購買,并開具購物發票。
3、有關人員將所購物品及時地送到顧客手中,并交驗購物發票,核對后請顧客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中的"顧客簽名"欄內予以簽名確認,并結清代購物品的費用。
4、不能及時或不能購到顧客所需的物品時,應將不能購物的原因知會給顧客,并表示歉意。同時,在《代客購物登記表》中予以說明。
5、無論采購服務是否完成,必須保留《代客購物登記表》財務聯,以備財務人員查驗。
6、《代客購物登記表》必須連號,出現飛單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屬人為原因者須嚴肅處理。
四、家政服務回訪要求
1、家政服務完成,請顧客在《家庭服務情況記錄表》的"顧客簽名"欄簽字確認。
2、客戶服務主管負責每月對當月的家政服務對象(以戶為單位)進行一次電話回訪,內容包括服務及時性、服務技能、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等,并記錄在《家庭服務情況記錄表》上,對已簽訂《家庭服務協議書》的顧客,在必要時可采用上門方式回方,家政服務外包的管理處也需按上述要求進行回訪。
3、客戶服務主管應對收集到的顧客需求予以記錄,每月就服務需求進行總結分析,填寫《客戶服務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報部門經理,以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滿足顧客需求。對于各類重要的服務信息,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管理處經理針對分析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或顧客的需求進行研究,
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確定相應改進措施,或增加新的服務項目,以滿足顧客需要.5、客戶服務部負責每季度對各管理處家庭服務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50%(以戶為單位),并記錄在《家庭服務回訪記錄表》。
五、家政服務收費標準
1、管理處開展的常規服務項目,在《常規服務項目表》范圍內,價格可上下浮動20%,但管理處須制定統一標準,并報綜合管理部、客戶服務部備案,同時保證透明度,接受顧客監督。
2、超出常規服務范圍內的家政服務項目,必須由管理處進行評審,價格由管理處自行制定,報綜合管理部、客戶服務部審批后方可執行。
3、在節假日及非工作時間內(8小時外)開展家政服務,費用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