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進駐園區展銷收費管理規程
一、目的
為規范商家進駐園區展銷管理工作,明確收費標準,完善操作程序,拓展多種經營渠道,提高多種經營收入。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類商家進駐園區展銷的管理。
三、職責
1、客服中心負責對進駐小區展銷的商家資格審核與費用收取工作。
2、 秩序維護部負責現場監督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點
1、 收費標準
?。?)進駐展銷按天收費標準:150元/天。
?。?)進駐展銷一周收費標準:900元/周
?。?)進駐展銷15天(包括15天)收費標準:1500元/半個月。
?。?)進駐展銷按月收費標準:2500元/月。
?。?)進駐展銷期間發生的電費按實際用電量向物業公司交納。
2、展銷范圍
?。?)展銷地點:小區大門兩側或四號崗前的臨時車位
?。?)展銷范圍: 10㎡/攤位
3、押金收取與退還
?。?)每個攤位收取押金500元。(一周以內收取押金200元)
?。?)展銷期間,若損壞園區的公共設施或違反園區有關管理規定,則在押金中給予扣除。
4、 監控管理的主要工作:
?。?)接待客戶的有關咨詢并解答;
?。?)受理客戶展銷申請;
?。?)負責監控展銷場地的秩序;
?。?)協調、調度處理展銷場地突發事件。
?。?)安排、調度展銷場地。
5、展銷期間客戶需遵守的場地紀律:
?。?)客戶必須服從物業公司的安排,在指定的位置上開展營銷活動,不得擅自互換展銷場地或私自離開指定位置占地展銷;
?。?)客戶租賃展銷場地后不得擅自轉租,一經發現物業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展銷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租賃客戶負責。
?。?)客戶在園區展銷期間需服從管理,展銷期間不得影響樓盤的銷售,不得有影響嘉信物業品牌形象的經營活動行為。
?。?)展銷期間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自覺維護展銷攤位的秩序;
?。?)展銷期間自帶辦公用品;
?。?)展銷時間:8:30---18:30;
?。?)如有惡劣天氣,不能如期開展展銷活動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可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批準后,由客戶服務部負責人安排具體的延期展銷日期。
?。?)展銷期間不得在園區亂派宣傳單。
?。?)每天展銷完畢必須清潔干凈展銷現場。
6、秩序維護員監控的權力:
?。?)有權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及突發事件事態的發展狀況做出暫停展銷的處理或調整展銷日期;
?。?)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展銷攤位,展銷商家必須無條件服從。
7、操作流程
篇2:物業管理收費工作規程
物業管理收費工作規程
1.0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地收回各項費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租金、服務費及其他有償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3.0職責
3.1出納員或收費員負責按本規程辦理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及現金收取工作。
3.2各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相關有償服務項目計算與審核。
3.3財務部會計負責各項有償服務費用的計算、租金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3.4管理部管理員負責通知單的派發及催繳工作。
3.5財務部主管負責費用收繳工作的監督。
4.0程序要點
4.1費用收取的范圍。
4.1.1 租金。
4.1.2管理服務費。
4.1.3機電維修、清潔、綠化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4.1.4代收代繳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
4.1.5兼營的餐飲、娛樂等各項服務費。
4.1.6其他各項多種經營服務費用。
4.2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4.2.1對每月銀行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業管理公司用現金交納費用的客戶,公司財務部應自每月一日起按*%0計收其滯納金。(*為滯納金基數,按合同收取,若合同沒有約定,每日按1%0計收)。
4.2.2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本金*(1+*%0)N;(N為滯納天數)。
4.3各項費用的收繳。
4.3.1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A)寫字樓:2.00元/(月.平方米);
4.3.2租金、服務費、水、電費用的收繳程序。
A) 公司財務部從客戶簽定合同約定之日起開始計收租金及管理費。
B) 工程部電工每月3日前應根據客戶實際用水、電進行抄表工作送至財務部會計。
C) 財務部會計每月5日前應根據客戶資料編制下月《應收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姓名、房屋面積、租金、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月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D) 財務部會計將《應收費用明細表》于每月5日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如有差錯,應及時更正;如無疑問,財務部主管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日期。
E) 財務部主管應在7日前將審核無誤后的《應收費用明細表》交財務部會計打印《收費通知單》。
F) 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9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有誤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
G) 財務部主管在每月10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管理部管理員派發。
H) 管理部的管理員根據客戶資料填寫信封,裝入《收費通知單》,視客戶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派發方式。
----需要直接送達的,管理員應在2個工作日內送交客戶單位,并請客戶簽收;
----如客戶單位無人接收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送進客戶信箱。
----需要郵寄的,管理員應
貼足郵資,并在2個工作日內到郵局發送。
I) 管理部管理員應詳細的記錄《收費通知單》派發情況。
J) 出納員根據《應收管理費收繳明細》填制委托收款憑證及相關資料,在銀行規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開戶行。
K) 出納員在銀行每次托收后的2日內到銀行讀取已托收數據,并根據托收情況向已全額托收的客戶出具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有效收款收據。
L) 未辦理銀行托收的客戶租金、管理費,由客戶到公司財務部用現金支付。出納員在收取客戶用現金交納的費用時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收取。
M) 出納員應于規定收費日后的5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應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財務部會計。
N) 財務部會計將已全額收回的管理費用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賬務處理;對未能收取的費用,應在銀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內根據欠費資料填寫《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
O) 《催繳通知單》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無誤后,交管理部在3日內派發。
P) 管理部原則上應在規定期限內,將催繳通知單送交客戶或其單位人手中,并讓接收人在回執上簽收;特殊情況無法找到客戶及其單位人的,應將催繳通知單用郵寄的方法寄交客戶。
Q) 管理部應做好送達、郵寄的派發記錄,保管好客戶簽收的回執,并將派發情況向部門主管匯報。
4.4有償服務費用收繳。
4.4.1機電維修部、保潔部、園林綠化部等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為客戶提供各項有償服務時,應根據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計費,并請客戶對服務項目進行驗收,在服務單上簽字確認。
4.4.2各部門主管應根據用戶簽字后的服務單對本部門員工計費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在部門審核欄內簽名確認。
4.4.3各部門主管應在每月25日前將服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會計。
4.4.4財務部會計在2個工作日內根據《服務單》上的相關記錄本填寫《收費通知單》。
4.4.5財務部會計應在28日前將《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在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交管理部在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派發。
4.4.6委托銀行代收的,出納員應于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抄錄收繳數據,并向客戶提供填制完整的、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收款憑據;收取現金的,由出納員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4.4.7出納員在規定交費期限后的3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4.4.8財務部主管對費用收繳明細表進行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對已交納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處理,對尚未交納的費用,按照《應收賬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5氣、電話費用的代收代繳。(暫無)
4.5.1對已辦理銀行劃賬手續的客戶,出納員應及時到銀行抄錄托收記錄。
4.5.2對未辦理銀行劃賬,需用現金代繳的客戶,出納員應在煤氣公司或電信局等相關部門規定的交費日期到相關單位去交納相關費用。 4.5.3財務會計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收費單據,填制《收款通知單》。
4.5.4收款通知單經財務經理審核,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無疑問,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交管理部有關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派發。
4.5.5客戶用現金繳煤氣、電話費用時,出納員在向客戶提供煤氣、電信等公司的收費憑據的同時,還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
4.5.6出納員應在規定交費日后的三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部主管審核。
4.5.7經審核,如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對已如數收回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對尚未收回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相關的催繳工作。
4.6兼營的餐飲、娛樂等服務費用的收繳。(暫無)
4.6.1餐飲、娛樂部門的服務員應在客戶消費時開具消費項目清單(四聯)。
4.6.2該部門的收費員應根據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對消費明細單上的消費項目進行準確計費、收費。
4.6.3收費員應于每日下午3時前將當日(前日下午3時-當日下午3時)的收取的款項填制收款清單,交財務部出納員處;收費員同時應將消費清單的財務聯交財務會計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6.4每月31日,收費員應將當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細匯總后交財務部經理審核,如經審查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應根據《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4.7費用收繳資料的保管。
4.7.1財務會計應于每月末將費用收繳資料匯總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經理審核。
4.7.2財務部主管經審核存有疑問應責令會計及時更正;如無疑問應將收費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8本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4.9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原則上應達到98%,費用收繳的情況作為管理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5.0記錄
5.1《繳費通知單》。
5.2《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5.3《費用收繳明細表》。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應收賬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4《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
篇3:物業公司收費員工作規程
物業公司收費員工作規程
1. 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地收取各項費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客服中心收費員。
3. 職責
3.1 負責對管理費的收??;
3.2 負責對裝修相關費用的收??;
3.3 負責特約服務費用的收??;
3.4 負責各項經營性費用的收??;
3.5 各項服務費用的計算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3.6 負責各項費用的收取統計分析工作;
3.7 協助管理員對欠費進行催收。
3.8 其它財務工作。
4. 工作程序
4.1費用收取的范圍;
4.1.1 管理服務費;
4.1.2 工程、保潔、綠化、代辦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4.1.3 停車場費用;
4.1.4 裝修相關費用;
4.1.5 各項經營性費用;
4.2管理費的收繳;
4.2.1 管理費的收繳程序;
4.2.1.1 從業主收房之日起計收管理費,裝修辦理前按半價收取,裝修辦理之日始或未裝修已入住的按全價計收;
4.2.1.2 每季末月25日在物業管理系統中提取下季度《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業主姓名、房屋面積、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季度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4.2.1.3 將《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于每季度末月26日報財務部審核,如審核有差錯,應及時更正;
4.2.1.4 收銀員按照審核后的《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交由片區管理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并經仔細審核無誤后進行催繳;
4.2.1.5 收銀員于每季度末月29日前將《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交管理員手中;
4.2.1.6 每季度首月的1-10日是業主繳納管理費的時間,收銀員根據《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收取業主管理費;
4.2.1.7 收銀員收到當日現金后,每日將現金存入公司指定賬戶;
4.2.1.8 對未能按時繳納的業主,收銀員根據欠費資料填寫《首次催款通知單》,并加蓋公章后交管理員在收費當月20日前派發;
4.2.1.9 業主收到催款通知單后10日內仍未結清費用的,由收銀員填寫《第二次催款通知單》并交管理員派發;
4.2.1.10 業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單》10日內仍未結清費用的,由收銀員再次填寫《最后催款通知單》交管理員派發;
4.2.1.11 業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單》仍拒不結清費用的,管理處將采取其它方式進行催收。
4.3 有償服務費的收繳;
4.3.1 每月25-28日由前臺接待員匯總后交收銀員統一管理;
4.3.2 收銀員做好有償服務費明細,并做好月(季、半年、年)報表;
4.4各項經營性費用的收取嚴格按照收費標準計收,并做好相應的明細賬目;
4.5 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采取單獨建帳的方式進行管理,以確保該類費用的準確計收;
4.6 停車場費用實行車管員每天交帳的方式,收銀員應做好嚴格交接,并對收費細目進行核查,以確保收費率達100%;
4.7 上述所有費用的收取均應在每月的報表中詳細列出,并對欠費情況做出說明;
4.8 根據上級安排協助管理員對欠費進行催收,以確保綜合收費率達到95 %以上。
5. 相關文件及質量記錄
5.1《繳費通知單》
5.2《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5.3《費用催收通知單》
5.4《費用收繳明細表》
5.5《繳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