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城服務中心收費管理規程
1.0目的
對管理處運作過程中所有收費予以控制。
2.0范圍
適用于服務中心收費員對業主(用戶)各項費用的收繳過程。
3.0職責
3.1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管理處業主(用戶)各種費用的收取。
3.2公司財務部負責收費管理工作,清繳服務中心收費員上繳的各種款項。
4.0服務中心向業主(用戶)按月收費項目
4.1物業管理費及公共費用分攤的收取
4.1.1工程部每月根據供水供電部門的抄表時間抄取小區公共設施的水表電表讀數,并計算出本期的實際用水用電量,于每月20日前報服務中心收費員處。
4.1.2 收費員按照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正確計算各業主(用戶)當期應交物業管理費和應分攤的水、電消耗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費用,填寫在收費記錄臺帳上。
4.1.3 收費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并由相關護衛員及時送達業主(用戶)信報箱。
4.1.4 收費員按照《繳費通知單》存根或收費臺帳收取、催繳業主(用戶)應交費用,開具相關票據。
4.1.5 每月商戶的水電費,由工程部水電工根據供水供電部門的查表時間實地查取,報工程主管核計,由收費員填寫《水電費繳費通知單》并向商戶收取。
4.1.6收費員根據合同約定日期、金額填寫《繳費通知單》并及時送達商戶,收取商戶租金及物業管理費,開具相關票據。
4.2 暖氣費
4.2.1每個采暖期開始前一個半月,工程部統計本小區本季用暖戶數及面積報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將審核后的結果報辦公室,辦公室與熱力公司簽訂本季供暖相關協議。
4.2.2收費員根據年度采暖計劃及經批準的每平方米采暖價格,結合市熱力公司及市物價局收費文件,計算用暖戶應交暖氣費及相關費用。
4.2.3收費員將計算結果報服務中心經理處,由經理安排人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并由相關護衛員及時送達業主(用戶)信報箱。
4.2.4收費員按《繳費通知單》存根,向業主(用戶)收取、催繳各項費用,開具相關票據。
4.3 其他按月收費項目
4.3.1服務中心收費員根據具體收費項目,認真填寫《繳費通知單》并由相關護衛員送達業主(用戶)。
4.3.2收費員按《繳費通知單》收費并向業主(用戶)開具相應票據。
4.3.3零修費用的收取,由收費員匯總每月維修后經業主(用戶)簽字確認的《派工單》,填寫《繳費通知單》并向業主(用戶)收取相關費用,開具相應票據。
5.0一次性收費項目
5.1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在業主(用戶)辦理裝修手續時,向業主(用戶)收取各項服務管理費用。
5.2需退還業主(用戶)的收費項目,如符合退還條件的,由相關部門簽字,報管理處主任確認后,辦理退款手續退還業主(用戶)費用。
6.0其他收費項目
6.1收取臨時車位費
6.1.1由指定的車場護衛員收取臨時車位費并開具相關票據,護衛主管定期向服務中心收費員領取定額發票,每次每種發票限領一本。
6.1.2車場護衛員每半個月向服務中心收費員交清所收車位費,收費員按照護衛員上交的"當班收入統計",計算護衛員應交車位費同時核對其所用定額發票數額后,收取現金,核銷已開發票存根。
6.2會所服務費
6.2.1由指定的會所接待員收取并開具相關票據。
6.2.2會所接待員向經營部經理提出領購發票申請,經其簽字確認后到服務中心收費員處領取所需發票。
6.2.3會所接待員每半個月向收費員交清所收現金,收費員按照接待員同時上交的"當班收入統計"收取已收服務費并存入公司銀行帳戶,核銷已開發票存根。
7.0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本小區收費及匯總其他部門的收費工作,正確使用、填開各類票據,登記收費明細臺帳 ,保證票款相符,票帳相符,及時準確的向公司財務部上繳所收款項。
8.0服務中心收費員及時準確地匯總并提供業主(用戶)及會所各項費用的收繳情況,按公司規定時間準時上報各種收費報表。
9.0管理處實行財務公開,服務中心收費員每季度向業主(用戶)公布公司財務部提供的小區的收支情況。
10.0對于欠費的業主(住戶),服務中心詳細了解欠費的具體原因,根據具體情況分類處理,分別采用電話、發《欠費催交單》、上門等多種催交形式。
11.0收費員對業主的服務態度應禮貌、熱情、堅持"微笑服務",耐心解答業主的疑問。
12.0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管理處各項費用的收取工作,收費員不在時,可由服務中心當班接待員代收,開具相關票據,并在收費員回來后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13.0管理處日常經濟業務支出,不允許從管理處收取的費用中直接支付
14.0相關文件和記錄
《繳費通知單》
《欠費通知單》
《商戶繳費通知單》
篇2:物業管理收費工作規程
物業管理收費工作規程
1.0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地收回各項費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租金、服務費及其他有償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3.0職責
3.1出納員或收費員負責按本規程辦理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及現金收取工作。
3.2各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相關有償服務項目計算與審核。
3.3財務部會計負責各項有償服務費用的計算、租金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3.4管理部管理員負責通知單的派發及催繳工作。
3.5財務部主管負責費用收繳工作的監督。
4.0程序要點
4.1費用收取的范圍。
4.1.1 租金。
4.1.2管理服務費。
4.1.3機電維修、清潔、綠化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4.1.4代收代繳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
4.1.5兼營的餐飲、娛樂等各項服務費。
4.1.6其他各項多種經營服務費用。
4.2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4.2.1對每月銀行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業管理公司用現金交納費用的客戶,公司財務部應自每月一日起按*%0計收其滯納金。(*為滯納金基數,按合同收取,若合同沒有約定,每日按1%0計收)。
4.2.2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本金*(1+*%0)N;(N為滯納天數)。
4.3各項費用的收繳。
4.3.1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A)寫字樓:2.00元/(月.平方米);
4.3.2租金、服務費、水、電費用的收繳程序。
A) 公司財務部從客戶簽定合同約定之日起開始計收租金及管理費。
B) 工程部電工每月3日前應根據客戶實際用水、電進行抄表工作送至財務部會計。
C) 財務部會計每月5日前應根據客戶資料編制下月《應收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姓名、房屋面積、租金、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月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D) 財務部會計將《應收費用明細表》于每月5日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如有差錯,應及時更正;如無疑問,財務部主管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日期。
E) 財務部主管應在7日前將審核無誤后的《應收費用明細表》交財務部會計打印《收費通知單》。
F) 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9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有誤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
G) 財務部主管在每月10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管理部管理員派發。
H) 管理部的管理員根據客戶資料填寫信封,裝入《收費通知單》,視客戶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派發方式。
----需要直接送達的,管理員應在2個工作日內送交客戶單位,并請客戶簽收;
----如客戶單位無人接收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送進客戶信箱。
----需要郵寄的,管理員應
貼足郵資,并在2個工作日內到郵局發送。
I) 管理部管理員應詳細的記錄《收費通知單》派發情況。
J) 出納員根據《應收管理費收繳明細》填制委托收款憑證及相關資料,在銀行規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開戶行。
K) 出納員在銀行每次托收后的2日內到銀行讀取已托收數據,并根據托收情況向已全額托收的客戶出具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有效收款收據。
L) 未辦理銀行托收的客戶租金、管理費,由客戶到公司財務部用現金支付。出納員在收取客戶用現金交納的費用時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收取。
M) 出納員應于規定收費日后的5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應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財務部會計。
N) 財務部會計將已全額收回的管理費用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賬務處理;對未能收取的費用,應在銀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內根據欠費資料填寫《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
O) 《催繳通知單》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無誤后,交管理部在3日內派發。
P) 管理部原則上應在規定期限內,將催繳通知單送交客戶或其單位人手中,并讓接收人在回執上簽收;特殊情況無法找到客戶及其單位人的,應將催繳通知單用郵寄的方法寄交客戶。
Q) 管理部應做好送達、郵寄的派發記錄,保管好客戶簽收的回執,并將派發情況向部門主管匯報。
4.4有償服務費用收繳。
4.4.1機電維修部、保潔部、園林綠化部等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為客戶提供各項有償服務時,應根據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計費,并請客戶對服務項目進行驗收,在服務單上簽字確認。
4.4.2各部門主管應根據用戶簽字后的服務單對本部門員工計費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在部門審核欄內簽名確認。
4.4.3各部門主管應在每月25日前將服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會計。
4.4.4財務部會計在2個工作日內根據《服務單》上的相關記錄本填寫《收費通知單》。
4.4.5財務部會計應在28日前將《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在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交管理部在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派發。
4.4.6委托銀行代收的,出納員應于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抄錄收繳數據,并向客戶提供填制完整的、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收款憑據;收取現金的,由出納員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4.4.7出納員在規定交費期限后的3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4.4.8財務部主管對費用收繳明細表進行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對已交納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處理,對尚未交納的費用,按照《應收賬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5氣、電話費用的代收代繳。(暫無)
4.5.1對已辦理銀行劃賬手續的客戶,出納員應及時到銀行抄錄托收記錄。
4.5.2對未辦理銀行劃賬,需用現金代繳的客戶,出納員應在煤氣公司或電信局等相關部門規定的交費日期到相關單位去交納相關費用。 4.5.3財務會計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收費單據,填制《收款通知單》。
4.5.4收款通知單經財務經理審核,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無疑問,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交管理部有關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派發。
4.5.5客戶用現金繳煤氣、電話費用時,出納員在向客戶提供煤氣、電信等公司的收費憑據的同時,還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
4.5.6出納員應在規定交費日后的三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部主管審核。
4.5.7經審核,如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對已如數收回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對尚未收回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相關的催繳工作。
4.6兼營的餐飲、娛樂等服務費用的收繳。(暫無)
4.6.1餐飲、娛樂部門的服務員應在客戶消費時開具消費項目清單(四聯)。
4.6.2該部門的收費員應根據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對消費明細單上的消費項目進行準確計費、收費。
4.6.3收費員應于每日下午3時前將當日(前日下午3時-當日下午3時)的收取的款項填制收款清單,交財務部出納員處;收費員同時應將消費清單的財務聯交財務會計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6.4每月31日,收費員應將當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細匯總后交財務部經理審核,如經審查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應根據《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4.7費用收繳資料的保管。
4.7.1財務會計應于每月末將費用收繳資料匯總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經理審核。
4.7.2財務部主管經審核存有疑問應責令會計及時更正;如無疑問應將收費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8本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4.9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原則上應達到98%,費用收繳的情況作為管理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5.0記錄
5.1《繳費通知單》。
5.2《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5.3《費用收繳明細表》。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應收賬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4《會計核算標準作業規程》。
篇3:物業公司收費員工作規程
物業公司收費員工作規程
1. 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地收取各項費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客服中心收費員。
3. 職責
3.1 負責對管理費的收??;
3.2 負責對裝修相關費用的收??;
3.3 負責特約服務費用的收??;
3.4 負責各項經營性費用的收??;
3.5 各項服務費用的計算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3.6 負責各項費用的收取統計分析工作;
3.7 協助管理員對欠費進行催收。
3.8 其它財務工作。
4. 工作程序
4.1費用收取的范圍;
4.1.1 管理服務費;
4.1.2 工程、保潔、綠化、代辦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4.1.3 停車場費用;
4.1.4 裝修相關費用;
4.1.5 各項經營性費用;
4.2管理費的收繳;
4.2.1 管理費的收繳程序;
4.2.1.1 從業主收房之日起計收管理費,裝修辦理前按半價收取,裝修辦理之日始或未裝修已入住的按全價計收;
4.2.1.2 每季末月25日在物業管理系統中提取下季度《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業主姓名、房屋面積、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季度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4.2.1.3 將《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于每季度末月26日報財務部審核,如審核有差錯,應及時更正;
4.2.1.4 收銀員按照審核后的《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交由片區管理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并經仔細審核無誤后進行催繳;
4.2.1.5 收銀員于每季度末月29日前將《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交管理員手中;
4.2.1.6 每季度首月的1-10日是業主繳納管理費的時間,收銀員根據《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收取業主管理費;
4.2.1.7 收銀員收到當日現金后,每日將現金存入公司指定賬戶;
4.2.1.8 對未能按時繳納的業主,收銀員根據欠費資料填寫《首次催款通知單》,并加蓋公章后交管理員在收費當月20日前派發;
4.2.1.9 業主收到催款通知單后10日內仍未結清費用的,由收銀員填寫《第二次催款通知單》并交管理員派發;
4.2.1.10 業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單》10日內仍未結清費用的,由收銀員再次填寫《最后催款通知單》交管理員派發;
4.2.1.11 業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單》仍拒不結清費用的,管理處將采取其它方式進行催收。
4.3 有償服務費的收繳;
4.3.1 每月25-28日由前臺接待員匯總后交收銀員統一管理;
4.3.2 收銀員做好有償服務費明細,并做好月(季、半年、年)報表;
4.4各項經營性費用的收取嚴格按照收費標準計收,并做好相應的明細賬目;
4.5 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采取單獨建帳的方式進行管理,以確保該類費用的準確計收;
4.6 停車場費用實行車管員每天交帳的方式,收銀員應做好嚴格交接,并對收費細目進行核查,以確保收費率達100%;
4.7 上述所有費用的收取均應在每月的報表中詳細列出,并對欠費情況做出說明;
4.8 根據上級安排協助管理員對欠費進行催收,以確保綜合收費率達到95 %以上。
5. 相關文件及質量記錄
5.1《繳費通知單》
5.2《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5.3《費用催收通知單》
5.4《費用收繳明細表》
5.5《繳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