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云水苑小區管理規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社會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本管理規約。
第二條本管理規約由業主大會通過,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須自覺遵守。
第二章業主的共有權
第三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云水苑小區 ;
坐落位置: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6號大街328號;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總建筑面積: 12.437萬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文濱路(27號路)
南至:6號大街
西至:云水苑雙號商鋪
北至:云水苑單號商鋪
第四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約定,業主共同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ㄒ唬﹩未苯ㄖ锶w業主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戶外墻面、屋面等;
?。ǘ﹩未苯ㄖ锶w業主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筑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電梯、冷暖設施、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等;
?。ㄈ┪飿I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圍墻、池井、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小區綠地、花園、文化體育設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統等。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有關規定,全體業主同意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五條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建設單位行使所屬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不得影響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三章 物業的裝飾裝修
第六條業主、物業使用人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將裝修項目、裝修部位、裝修時間等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為、注意事項和有關裝修備案等事項書面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可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處置費;還可向裝修單位(裝修人)協商收取一次性修復補償服務費,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為 200元/戶。
第七條業主、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時,應自覺遵守《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八條 在裝飾裝修中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唇浽O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ǘ┻`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ㄈ┙浳飿I服務企業確認的違章裝修材料不得進入物管區域內;
?。ㄋ模]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廚房間;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
?。ㄎ澹┻`法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U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ㄆ撸p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ò耍┻`法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ň牛┢渌绊懡ㄖY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第九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對住宅房屋裝飾裝修需進行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在裝飾裝修前向物業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ㄒ唬┎鸶?、變動非承重結構;
?。ǘ┰銎鰤w、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ㄈ╅_鑿非承重墻體、擴大或移動門窗尺寸、位置。
非住宅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向物業所在地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或備案手續。
第十條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合理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一條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裝飾裝修具體時間規定:
作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拆打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原則上不允許在節假日進行裝修。因特殊情況需要裝修,應事先取得相鄰業主的同意,報物業服務企業備案,并盡可能縮短裝飾裝修時間。
第十二條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章 物業的使用
第十三條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十四條業主、物業使用人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規約的約定,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秩序維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五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物業規劃設計用途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書面同意后,報規劃、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批準,并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六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物業使用中,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遵守下列約定:
?。ㄒ唬┓辣I窗、網安裝:統一有序、色調一致,與建筑物外立面齊平 ;
?。ǘ┎辉趹魞炔AТ?、玻璃門上張貼廣告類的標識、企業銘牌等;
?。ㄈ┓忾]陽臺:(√可以/□不可以)
可以封閉陽臺的,要求統一有序,色調一致,不超出外墻面,并事先報物業服務企業備案;
?。ㄋ模┨柲軣崴靼惭b:(√可以/□不可以)
可以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業主應統一安裝在本幢建筑物指定位置,并報物業服務企業備案。
?。ㄎ澹┪唇浵嚓P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挖溝渠、綠地硬質化以及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等;
?。┓煞ㄒ幒凸芾硪幖s禁止的其他行為。
> 第十七條業主、物業使用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管線。
第十八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使用電梯、扶梯時,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電梯、扶梯的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業主、物業使用人車輛行駛和停放,應遵守以下規定:
1.5 噸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大型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
2.機動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 10 公里,禁止鳴笛、練車等行為;
3.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車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消防井蓋、綠化帶等場地停放;
4.實施車輛停放收費,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5.禁止在公共停車位上擅自安裝地鎖等裝置,車輛停放期間,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以防發出噪音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6.非機動車輛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區域;
第二十條房屋出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及物業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無論出租或者轉租的,業主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時,須將本管理規約作為轉讓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由受讓人或承租人作出書面承諾。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后,當事人應當于物業轉讓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和通訊方式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房屋出租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和布局,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者轉租,或者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者轉租。
對違反本管理規約出租或者轉租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委員會應當書面責成業主、物業使用人立即終止租賃行為。
第二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飼養寵物的,應遵守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以下約定:
?。ㄒ唬┘皶r清理寵物糞便;
?。ǘ┻M入公共場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防傷及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寵物主人為第一責任人;
?。ㄈ┏俗娞莸?,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峰時間;
?。ㄋ模┎坏蔑曫B藏獒等大型兇猛、攻擊性較強的動物;
第二十二條業主、物業使用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遵守政府相關管理規定。
第五章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二十三條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存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須經專有部分占相關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2/3上業主同意。業主分戶賬戶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第二十四條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或給予適當補償,相關業主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相關業主阻撓維修養護而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下,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搶修但無法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鄰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派出所)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搶修,事后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并做好善后工作,搶修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綠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征得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直接利害關系人同意,并依法辦理手續,事后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八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和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九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
第六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三十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授予物業服務企業以下權利:
1.根據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本管理規約的規定,由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各項規章制度;
2.以告知、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物業服務合同、管理制度和本管理規約的行為;
3.除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當面送達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相關通告外,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上張貼通告連續15日后,即視為已向每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送達相關通告;
第三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采取包干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關系到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和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在辦理物業交付手續后,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自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
第三十二條業主出租物業時,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負連帶責任。轉讓物業的,業主應自覺與物業服務企業結清各項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經書面催交,無正當理由欠費 6月以上或長期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大會授權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公示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催繳。
第三十四條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按照以下第 3種方式約定:
1.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2.按戶數確定;
3.由業主代表大會根據實際情況表決定。
第三十五條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督本管理規約的實施。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違反本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
第三十六條利用物業管理商業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進行經營的,所得經營性收入扣除合理經營成本后(經營成本占經營性收入比例不得超過 50 %)的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ㄒ唬I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
?。ǘ┪飿I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
?。ㄈ┭a充專項維修資金;
?。ㄋ模浹a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
具體比例由開發建設單位、業主大會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后,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七條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在另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業主委員會可以書面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縣、市)物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上述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臨時代管,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與臨時代管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臨時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按臨時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支付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自覺遵守本管理規約,違反(臨時)管理規約,造成業主物業損害或導致全體業主共同利益受損的,其他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管理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擾亂業主委員會選舉以及實施其他損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可以限制其行使以下第1、2、3項共同管理權:
1.不得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或候補委員;
2.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權;
3.共有部分經營收益分配權;
第三十九條 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不按規定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企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可加收違約金或滯納金。
第四十條 違反本管理規約或者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其他業主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相關業主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的,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規約每位業主各執一份,物業服務企業留存一份。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規約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規約如與現行法律法規有相抵觸的條款,則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承諾書
本人(單位)為(物業名稱及具體位置,以下稱該物業)的買受人,為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單位)聲明如下:
一、確認已詳細閱讀(建設單位)制定的“(物業項目名稱)管理規約》”(以下稱“本管理規約”);
二、同意遵守本管理規約;
三、本人(單位)同意承擔違反本管理規約的相應責任。
承諾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篇2: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小區整修工程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5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12月7日上午9:30在長新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業主代表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使用專項維修基金應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次投票范圍為小區居住區內107戶業主(不含6戶裙房業主),建筑總面積13653.48平方米,委托居委會發放表決票107張,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開票,結果如下:
1)回收表決票 73張, 占總發放票數68%
2)同意《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60 張
3)反對《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10 張
4)棄權《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3張
5)同意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0 張
6)反對進行小區整修工程7張
7)棄權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張
依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當未投票數<40%時,未投票業主視為同意大多數人意見,最終加權得出: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 ||||||||
同意 | 人數比 | 面積比 | 反對 | 人數比 | 面積比 | 棄權 | 人數比 | 面積比 |
94 | 87.9% | 87.9% | 10 | 9.3% | 9.7% | 3 | 2.8% | 2.7% |
小區整修工程 | ||||||||
同意 | 人數比 | 面積比 | 反對 | 人數比 | 面積比 | 棄權 | 人數比 | 面積比 |
94 | 87.9% | 87.9% | 7 | 6.5% | 6.5% | 6 | 5.6 |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符合法律規定的占建筑物總面積過1/2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1/2的業主同意通過,將于20**年1月1日實施。
小區整修工程符合法律規定的經占建筑物總面積過2/3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2/3的業主同意通過。
小區整修工程尚需經獨立第三方審價機構批準后實施。
如業主對本次表決有任何疑問請聯系:
上海市/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第一辦事處)或/區長新居委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20**年12月09日
篇3:《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修訂建議
《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修訂的建議
廣大業主:
本小區已有十年歷史,小區治理逐步完善的同時,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為了繼續保持本小區優質的物業品質,建議對20**年業主大會通過的《**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有關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改。具體如下:
一、對《規約》第九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小區確實存在改變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客廳改為臥室以用于群租或轉租的現象,建議此條修改為:
第九條居住房屋租賃,須遵守下列約定:
?。?)居住房屋租賃,應當遵守國家、本市關于房屋……(以下同原文)。
?。?)居住房屋租賃,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且每套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20平方米/人,不得將廚房、衛生間改為臥室。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并按床位出租或轉租,或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須將……(以下同原文)。
?。?)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出租或轉租房屋的,將認定為群租行為。
業主委員會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書面責成業主或承租人限期糾正;在還未糾正期間,對上述房屋將按照本小區住宅收費標準的10倍收取該房屋的物業服務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且租賃該房屋的使用人還需要憑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辦理出入證才能進入本小區。超額收取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可用于補貼該單元公共部位及設施維修的費用。出租或轉租房屋的行為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對《規約》第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會所和地下車庫的存在的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原本條第二十一款變為第二十三款。
2、第二十一款改為:遵守《ZZ園住宅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3、增加第二十二條:遵守《ZZ園住宅小區地下車庫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4、增加第二十三條:即原來的二十一條"法律、法規和業主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對《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得修改建議
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原條文為:未經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許可不得在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建議修改為:
未經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小區內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在小區開展商業促銷活動應遵守《**ZZ園住宅小區內開展商業促銷活動的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此規定負責實施管理。
四、對《規約》第十三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電梯、門禁、水電基礎設施的維修實際情況,為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建議增加第七點:
?。ㄆ撸┪飿I服務企業在電梯、門禁、道閘、供電供水供氣設施出現故障時,可以先行維修,再履行報批和維修資金支付手續。
五、對《規約》第二十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停車管理制度需要明確管理措施,防止嚴重妨礙公共利益的行為發生。同時為了鼓勵業主積極主動維護小區秩序,制止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第二款改為:對堵門車輛,物業服務企業有權立即采取措施
移動堵門車輛,對給其他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堵門車主須予以賠償。對撞壞道閘的車主,除照價賠償外,還須以書面方式向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賠禮道歉,并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理。
2、原第二、三款順次變更為第三、四款
3、原第四款變更為第五款: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對業主違約行為攝像、拍照,并在小區內公示。
六、對《規約》第二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鼓勵業主積極維護小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管理規約和各項管理制度,需明確業主參與管理的措施,建議修改為:
業主違反本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予以勸阻,也有權對業主在小區會所、游泳池、各類球場、道路、綠化區域、地下車庫等公共公用部位違反《**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及各項管理制度的不文明行為予以攝像、拍照,并有權予以公示。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對《規約》第三十五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更好地維護業主的公共利益,特別是進一步提升小區文明水平,根據本小區物業服務的實際需要,建議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
以引導、勸阻、書面通知、拍照攝像公示、必要制止、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ZZ園住宅小區業主大會
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