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名邸業主管理規約(通過版)
(本規約已由業主代表審閱通過)
為加強港城名邸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和省、市物業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訂本規約。
一、業主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的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業主代表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決定和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自覺服從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1、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戶外墻面、屋面、公共平臺、管道井等。
2、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筑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電梯、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裝置等。
3、由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道路、圍墻、綠地、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用房等。
三、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妥善處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風、采光、維修、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四、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委員會,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未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裝修材料不得進入小區。
五、業主應按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并嚴格遵守裝修施工時間,以免噪音擾民。
六、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八、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及扶梯,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電梯扶梯使用管理規定。
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放規定。
十、業主應共同維護小區公共環境和公共秩序,注意以下行為:
1、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及堆放雜物等。
2、小區內(含地下車庫)嚴禁隨意堆放、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以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及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影響。
3、愛護公共環境,不踐踏、損壞小區內綠地和花草樹木,占用綠化用地。
4、不在房屋外墻面安裝吊欄、安全護欄,不能在高層和主要道路兩側房屋立面設置曬衣架。
5、不在建筑物、構筑物、樓梯、走廊、通道、玻璃、樹木及其他公共部位上,亂設廣告牌匾和亂張貼、涂寫、刻畫廣告。
6、嚴禁在綠化帶或業主私家花園、其他公共場所擅自種植蔬菜等。
7、不飼養家禽、家畜。
8、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及違反法律、法規、政府規定禁止的活動。
十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動物、寵物應遵守《江陰市養犬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書面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的配合。相關業主阻撓維修養護的進行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事先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部門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十五、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十六、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服務公司以下權利:
1、根據本規約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以批評、規勸、公示、法律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十七、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時,
應當將業主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十八、業主、使用人對物業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可直接向業主大會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也可向業主委員會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爭議應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或提交業主代表大會或業主大會表決。
十九、業主、使用人不得以不滿意物業服務等理由拒交物業服務費,因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職責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個人身份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賠償。
二十、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互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十一、違反本規約造成其他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二十二、本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的規定,相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物業使用人更換時,本管理規約繼續對新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效。
二十三、本管理規約自20**年10月8日起實施。
港城名邸業主委員會
20**年10月8日
篇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關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2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7月12日在/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的表決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小區居住區域業主代表人數113人(其中裙房6人),建筑總面積15233.27平方米,委托居委會送達表決票113張,占業主人數100%,占總面積100%,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表決結果如下: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表決票數超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表決通過,上述規約將于20**年8月1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篇3:機動車位管理規約內墻粉刷工程公示后業主反饋意見
機動車位管理規約與內墻粉刷工程公示后業主的反饋意見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委員會公告
第二屆業主委員會〔20**〕08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位管理規約》和《花園村*內墻粉刷等零星工程》公示后收到部分業主反饋意見,現將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關于《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位管理規約》
一)為何要制定車位管理規約?
1)將停車位的管理權收歸業主,杜絕亂收費和將車位高價或免費出租給非業主使用的現象。
2)監管停車費收入情況,將公共收入用于物業維修和補貼物業管理費用上漲,以維持目前的物業管理費標準。
3)使沒有車位的業主有公平公正得到車位的機會。
二)目前車位是否調整?
我們以20**-9-1前在物業實際登記的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數據為準,已經取得的固定車位還是固定車位,臨時車位還是臨時車位,這些車位都不變且不重新分配(目前固車位定32個,臨時車位27個)。
重新分配的車位是:業主出售物業后空出的車位進行競拍,分配給無車位的業主使用。
三)為何不將所有車位都調整為固定車位?
如果所有車位都為固定車位,那么業主訪客車輛將會停放于其他業主的固定車位,遇被占用車位的車輛返回,該車輛又將占用其他固定車位,引起矛盾。
如果將所有固定車位都變成臨時或使用抽簽辦法重新分配所有車位,這件將引起更大的矛盾。不變是考慮各方利益的折中辦法。
四)為何采用競拍方式分配車位?
在需求大于實際資源的前提下,空余車位競拍,流程透明,能讓業主監督,可做到公平公正分配車位,杜絕暗箱操作,競拍方案是目前能找到唯一公平可行的方法。業主競拍得到的車位也是使用權,非產權。
五)為何將第二輛車位的收費標準定為240元/月?
本小區居住區有業主107戶,車位59個(44個固有車位,15個加位),在車位無法滿足每戶一個的前提下對第2個以上車位收取240元/月合情合理,且該標準低于周邊同類型樓盤的平均收費標準。/區物價局管理科(Tel:22051132)明確:業主大會有權制定商品房物業專屬區域內停車收費標準。按新規有9位業主的停車費從240元/月調為150元/月。
六)要求公開目前停車位分配情況
目前院內登記停放的業主車輛一共61輛,車位59個,業委會將于12月向全體業主公開目前車位的實際使用情況。
七)何時能進行停車位申請?
停車管理規約需經過業主大會投票通過,在20**-1-1起正式實施后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停車位申請登記。
八)規約第十二條第一款修訂為:違反本規約無證免費停放車輛或未將停車費收入納入公共收益,查實后每次對物業服務企業罰款500元且補交該停車費,費用從補貼物業服務企業費用中扣除。
關于《花園村*內墻粉刷等零星工程》
一)業主要求部分樓層損壞的地磚在本次工程中一起修理。
本次工程將包含已經公示內容外,還包括:各樓層損壞的地面磚和貼腳線維修,草坪燈及圍墻燈更換。
二)為何貼瓷磚?
2樓至地下室的消防梯使用率很高,墻面污損嚴重,地面痰跡污垢已無法清理干凈,因此工程將對2樓至地下室的消防梯的墻面和樓梯貼瓷磚,以方便日后清潔。
本次業主大會投票將于12月1至3日上午10:00-12:00進行,5號進行表決票統計。表決票將委托居委會逐戶派發當場回收,如業主未收到表決票請聯系業委會。
維修工程將于12月上旬開始,為使工程能順利進行,請業主在12月5日前將堆放在消防樓梯、地下室、弱電箱、強電箱及水表房中的私人雜物清除,到時對遺留物將作為無主物品處理。
施工會給大家帶來不便,請廣大業主諒解和配合。
我們聯系方式:
1)門衛室內的建議箱
2)業主委員會網站:***
3)電子郵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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